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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对残疾人态度的研究综述

2018-01-16王雪梅

教育教学论坛 2018年22期
关键词:健全人残疾人态度

王雪梅

摘要: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十分复杂,本文梳理了健全人对残疾人的外显态度、内隐态度、两种态度之间的关系、影响态度的因素以及改变态度的方法等方面的相关研究,并从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两个层面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健全人;残疾人;态度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22-0096-03

一、引言

到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数约为8502万人,相当于平均每5个家庭中就有一个残疾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态有了一定的改善,人们对残疾人的认知更加多元,对残疾人的态度也更加宽容。然而,残疾人依然需要面对来自教育、婚姻、就业等领域的各种显性及隐性歧视,他们的心理、行为、社會关系和生存状态深受其影响,从而衍生出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冲突、恐慌、贫穷等。那么全面了解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以及如何改变人们的负性态度,有益于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现实生活中去,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残疾人的定义

什么是残疾,有两种基本思想:一是认为残疾是个人因素造成的,比如先天遗传的缺陷,残疾人依附于社会,需要被救济,这种思想容易导致社会隔离和歧视等观点;二是认为社会因素造成了残疾,社会应赋予残疾人权利并给予支持,这种思想引发了平权和残健融合等观点。残疾模式的定义深受这两种思想的影响,不同的残疾定义模式,无形中影响了人们认识、理解和解决与残疾人有关的各种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人们对残疾人有如此复杂的态度。关于残疾人的定义,各国标准不一,为了实现跨文化、地域的比较,2008年生效的《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残疾人是指肢体、智力、感官或者精神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和各种障碍相互影响,有可能阻碍残疾人与正常人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而切实地参与社会。国内方面主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的定义,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三、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

态度是个体对特定对象以一定方式做出反应时所持有的评价性的、较稳定的内部倾向,包括认知、情感、行为三个方面的因素。态度分为外显和内隐态度:外显态度是我们意识到的且易于报告的态度,易受社会环境、社会评价的影响;内隐态度是无意识的,更能反映个体的内心想法[1]。心理学家通过自陈报告法、观察法、投射法等来测量人们的态度。

1.不同群体对残疾人的外显态度。(1)与残疾人交往密切的人员,与残疾人交往密切的人员(残疾人的家人、朋友)对残疾人的态度并不一致。Kandel的研究表明,养育一个残疾孩子的家庭对残疾人有更高的接受度,会以更积极的方式来应对养育中的问题。也有研究发现,相对于非护理专业的学生,护理专业的学生(自己家/亲戚家有残疾人或者朋友是残疾人)对肢体残疾人的态度更积极,但对智力残疾人的态度无显著差异[2]。国内田琪等人调查却发现,相较于残疾人和正常人,残疾人照顾者的态度最为消极,因为长期照顾需要承担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且年数越长越消极。(2)为残疾人提供治疗和康复训练的专业人员。研究结果发现,某些专业人士并不如想象中的充满正能量,他们中一些人态度消极。有研究者对此进行了解释,专业人员在与残疾人的交往过程中需要处理很多日常事务,这需要付出情感,时间久了可能态度消极。(3)其他大众群体。国外大量研究表明大学生对残疾人的态度较为积极,国内研究者也得出了类似的结果。郑曦、马子媛、陈光华分别使用修订后的残疾人态度量表(SADP)测量了大学生对残疾人的态度,结果显示总体态度倾向正面。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对残疾人态度消极。Swaim发现,正常儿童普遍不愿意和特殊儿童一起参加活动;吴支奎也发现,普小学生总体上对随班就读的弱智学生持消极态度。王冲发现,小学生的态度量表分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总体积极,且年级越高态度越积极。王冲认为,相较于成人,儿童不会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对残疾人的态度更为直接。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残疾人更加了解,加上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态度会有所改善。

2.对残疾人的内隐态度。因外显态度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研究者们开始关注内隐态度,结果发现健全人对残疾人存在着明显的负性态度。Pruett和Chan利用纸笔内隐联想测验(DA-IAT)研究了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内隐态度,发现存在负性评价。利用计算机化的IAT测验方法,依然存在负性内隐态度;马子媛、陈光华利用IAT测验发现大学生对残疾人存在负性态度;陈景红采用情感错误归因范式(AMP),发现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内隐评分也低于健全人[3];马婷的研究表明,健全人对残疾人有显著的负性态度,还表现出嫌弃感和自动回避的倾向。

3.外显态度和内隐态度的关系。关于外显态度和内隐态度的关系有两种假设:一是同一论假设,认为两种态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两种方法测量的其实是同一种心理结构;二是双重加工理论,一个是受控制的(目的性的、有意识的、外显的)思考、一个是自动的(不费力的、习惯性的、内隐的)思考。Wilson和Scior梳理了相关文献,发现人们对残疾人存在显著的负性内隐评价,且与外显态度相关不显著[4]。陈光华、马子媛利用了SADP量表测量了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外显态度,用IAT测量了内隐态度,发现二者呈现低相关,支持了外显——内隐态度分离论。在讨论两种态度的关系时,以往的大部分研究都将IAT的分数与自陈量表的分数进行比较。陈景红认为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两种测量方法的认知过程、刺激的呈现方式、反应指标都不同,有可能因此降低了二者间的相关;二是研究维度不匹配,比如SADP测量了态度的认知、情感、行为三个因素,而IAT主要测量了态度的认知因素,因此二者低相关,于是陈景红利用AMP范式匹配了测量结构,测量了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外显和内隐态度,发现二者相关显著[3]。

4.影响健全人对残疾人态度的因素。(1)残疾人方面,与残疾相关的因素(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和非残疾相关的因素(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都会影响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残疾类型方面,健全人对残疾人的偏好程度是沿着身体残疾向精神残疾的连续体方向,大学生对智力残疾人的态度比肢体残疾人的更消极负面,对精神残疾者的态度最为消极,这与精神残疾人的污名化是一致的。残疾程度方面,人们更偏爱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人。而王奉娟、陈光华的研究结果却与之相反,发现大学生对重度残疾者更加偏爱,研究者认为重度残疾引起了被试的恻隐之心,也有可能是因为被试并没有接触过重度残疾者,缺乏认识。在非残疾因素方面,大学生更偏爱与自己有相似之处的人,比如年轻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性别上,更偏爱女性残疾人,因为女性在社会地位、教育和劳动参与度上更低,她们比男性更需要保护。(2)健全人方面,不同年龄的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存在差异。Yazbeck等人考察了大学生与社会大众对智力残疾人的态度,发现18—25岁组被试的态度比40—60岁组和60岁以上组的被试更加积极。但Findler等发现,被试的年龄越大,其态度越积极。王冲调查了小学生对残疾人的态度,发现不同年级的被试间有显著的差异,且低年级学生的态度评分显著低于高年级生。性别因素对态度的预测并不一致。大部分研究表明女大学生因为自身处于弱势地位且更富有同情心,对残疾人的态度更加积极。但也有研究发现,性别并不能影响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陈光华测量了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外显和内隐态度,发现被试的性别作用不显著。王奉娟利用联合分析法探讨了影响大学生对残疾人态度的因素,在各因素水平的偏好顺序上不存在性别差异。专业类别也是一个影响因素。香港的一项研究比较了物理治疗师、职业理疗师、社工、护士这四类从业人员及专业学生对残疾人的态度。结果发现,职业理疗师和该专业的学生对残疾人的态度最积极,而护士的态度最消极。Shirli认为不同专业人员对智障人群的态度差异受其角色认知的影响。特教工作者、职业医师、言语治疗师等领域的学生的职业针对性更强,从而能形成清晰的定位,态度就会更积极。但护士、社工专业的学生,需要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广泛的服务,缺乏明确的指向性,角色定位模糊,因此态度就会更消极。与残疾人是否有过接触,可以预测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Tervo等人使用ATDP和SATDP量表调查了健全人(接触程度不同)对残疾人的态度,发现有过接触或者接触越多的人的态度更积极,行为误解也越少。郑曦、肖放的研究也有类似发现,与残疾人交往密切的大学生的态度更加积极。除了直接接触,公众与残疾人的间接接触也可以改变其态度。Hall和Minnes让被试观看智障儿童的纪录片或无关的戏剧片,然后调查其是否愿意为智障人群服务。结果发现,观看纪录片的被试的意愿更强烈。但也有观点认为与残疾人接触并不能诱发态度的转变。Kobe和Mulick考察了大学生参加“智力残疾”主题课程后的态度变化,该课程包括专题讲座和不少于20小时与智力残疾者的直接接触实践。结果表明,被试虽然增加了对“智力残疾”的认识,但其态度并未发生显著改变。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认为接触形式比接触频率在态度的改变上更为有效。McConkey的研究表明,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对健全人的态度改变有不同的影响。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与残疾人接触,有助于他们改善对残疾人的消极态度。(3)情境因素,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具有情境效应。Morris等人讨论了大学生在不同背景下与残疾人接触时的态度。在“和有残疾的同学并排坐”、“和他/她姐姐结婚”等情境下,被试使用危险、生气等词汇来表达感受;在“残疾同伴被一所大学录取”、“参与讨论”等情景下,被试使用快乐、希望等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丁永斌研究了研究生在不同情境中对残疾人的内隐态度,发现在道德情境中研究生未表现出更消极的内隐态度,而在家庭情境中表现出更为消极的态度。陈景红也发现被试在能力积极情境下对残疾人的内隐评分显著高于中性情境和能力消极情境下的评分[3]。

5.如何改变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态度。研究者们试图通过增加与残疾人的接触来改变其对残疾人的态度,其中假设是:增加与残疾人的接触可以深化对残疾人的了解,消除因缺少信息而造成的态度偏见。接触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直接接触包括课程学习、与残疾人交流互动等形式,但在具体操作中,直接接触所产生的效果并不统一。Oermann等人发现,学生经过一年的残疾人教育知识培训后,其态度得到了明显改善,而在Kobe所提供的课程项目中,被试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未发生显著改变。有研究者提出,直接接触策略在推广上不占优势,只能在小范围里使用,不仅耗时耗力,而且因为无法对残疾人的特征进行有效控制而导致研究结果不一致。间接接触,包括阅读有关残疾人的正性材料或者观看以残疾人为主题的影片,也可以改变个体对残疾人的态度。马婷发现阅读有关残疾人的正性信息,可以改变其对残疾人的负性认知评价,提高对残疾人的钦佩感,减少嫌弃感,增加对残疾人的趋近行为,减少消极趋近和回避行为。周艳艳在此基础上,研究了阅读正性信息对内隐态度的影响,结果发现被试的内隐态度也变得更加积极。此外,陈景红采用阈下评价性条件反射(EC)技术,分别将健全人和残疾人与消极词汇和积极词汇强制配对,通过比较干预前后IAT效应值的变化情况,发现接受干预训练后,被试对残疾人的消极态度发生了改变[3]。

四、未来的方向及展望

研究者对健全人如何对待残疾人这一课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索,在国外,这一课题起步较早,而在国内尚属于起步阶段。笔者认为,今后在研究内容及方法上可以进一步探索。在研究内容上,国内学者主要采用肢体残疾人作为实验材料,较少涉及其他类型的残疾人。已有研究表明,健全人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的态度存在差异,未来的研究应扩展至其他类型的残疾人群体,比如智力残疾者、精神残疾者;因为取样方便,国内研究大部分选取了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较少涉及其他成人群体。在现有的研究中,所选的大学生被试对残疾人的了解程度并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结果。在未来,可以考察比如特教、康复治疗、护理等专业的学生以及治疗师、培智学校的教师、残疾人的家人、朋友等群体对残疾人的态度,提高研究结果的外部效度;此外,研究者考察了健全人对残疾人态度的改变效应,但缺少对干预效果稳定性的追踪,未来可以设置多个监测点进行深入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使用自陈量表测量外显态度,目前国内使用较多的是郑曦修订的《SADP量表的中国大学生修订版》,在量表的修订开发上有待进一步探索。对残疾人内隐态度的测量上,研究者使用了IAT、AMP、EC、联合分析等研究范式,丰富了研究方法。但是對态度的测量还有很多直接和间接方法,比如排序法、Q分类法、社会测量技术、形容词检核表、伪装技术、错误选择方法、生理学技术等。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综合使用直接与间接测量方法,拓宽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章志光.社会心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187-245.

[2]马婷,徐钟庚,张锋.健全人群对智障人群的态度研究:现状与展望[J].应用心理学,2012,18(03):269-278.

[3]陈景红.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内隐态度研究[D].郑州大学,2016.

[4]Wilson,M.C.,& Scior,K.(2014).Attitudes towards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as measured by the Implicit Association Test:A literature review.Research in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35(2):29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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