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8-01-16艾尼帕·吾尤甫
艾尼帕·吾尤甫
摘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对建设美丽中国,构建宜居的环境意义重大。在分析环境监测管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可行性的解决路径,以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关键词:环境监测 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在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生活不断提升的背景下,环境污染及其带来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成为社会焦点之一。环境是人类生存之基,其质量的好坏直接涉及了人们生活的舒适度与满意度。环境监测作为促进与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之一,日益受到公众的重视,它不仅囊括了政府的环境行政行为、科学解决措施,也映射了政府公信力。当前,环境问题有所改观,但各种问题仍日益凸显,国家必须规范环境监测管理,让其在科学、规范化下运行,这对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及参与权意义重大。
二、环境监测管理现存问题审视
(一)基础设施不完备。我国很多城市都设立了环境监测站,但其经费多为政府的财政拨款,因其难以带来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政府对环境监测站的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其设备的更新不及时,忽略了环境监测站的整体规划及投入。同时,政府予以补贴的资金常常滞后,环境监测站所亟需的技术培训、设备维修及更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设备老化、带病运行的现象较为突出,致使环境监测的数据精确性不足。
(二)管理体系需完善。当前,我国环境监测机构都达到了国标,获取相关的资质,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但是,个别监测单位仍囿于监测业务的浅层上,尚未从体系的高效运作上进行管理调整与整合,这样极易导致监测数据的误差与监测报告的科学性降低,带来了人财物的无端的浪费。同时,在监测系统中的内审上,形式重于内容,导致其效果大打折扣,难以指导管理体系的高效、科学运作,管理难以做到迅速提高。
(三)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强化。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依靠人,尤其是高素质的人才。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环境监测机构的人事权常常隶属于各级政府,较易导致政府与基层环保部门之间的用人权的矛盾,对基层的环境监测人员积极性产生消极的影响;同时,在基层环保监测机构内,其业务素质、环境监测的实践能力都需要实践的磨砺,提升多方面的业务水平;人员年龄相对较大。
(四)健全的法律法规缺乏。在我国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環境监测也亟需法律的规范。但现行的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尚不能给进,满足环境监测发展之需。国家十分注重环境监测的法律及法规的建设,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了其运作的流程,明晰了其职责,划定了其工作的范畴,推进了其高效、快速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但社会发展快,公众对环保需求强烈,技术与相关设备迭代加速,致使现存法律法规契合性不高,许多新的环境监测问题难以法治化,影响了其工作的有效提升。
三、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问题破解的可行性对策
(一)筑牢基石:做好软硬件的建设。环境监测是一项集科学性、专业性为一体的工作,必须有高性能的设备加以辅助才可能实施,因而必须强化其软硬件的基础性工作构建。环保的主管部门须厘定环境监测站之权责,提升其对环境保护、社会及公共利益的相关性的认识,从思想上、工作上切实予以高度关注,在软硬件方面开展综合的考量,划拨专门性的监测经费,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增添最新的监测设备及精密仪器,提供最新的工作软件。同时,检测部门应积极同政府沟通及协商,落实环保专项补贴,大力改进环境监测软硬环境,让环境监测能够顺畅的运行,为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助力。
(二)健全体系: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效率。一是强化技术体系的构建。技术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是提升效率的基础。可以开展对先进技术与方法的跟进,引用最先进的仪器,开展最前沿的监测,取得最新的、精确数据;制定仪器的必要目录,并随着实践监测的发展及要求,适时的动态的更新目录,建立仪器的科学性及严谨性的标准,做好仪器进入的严格流程审核,让仪器发挥最佳的效应。
二是构建科学的监测指标。重视调查及实际研究,制定严谨、操作性强、技术指标精确的技术参照,摸索一套可行性的操作流程与操控措施。明确每次监测的相关任务。依据相关的科学流程,实施有针对性的监测,明确监测的指向及目的,实现监测数据及结果的时时播报与传送。做好必要的监测评估。对环境监测系统的运行效率、运行模式、运行方式进行定期评估,开展相应的质量审查、同级别的内部比对与考核,量化相关的评价指标。
(三)人才培育: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人的素质的高地,决定了环境监测效果及质量的高低。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相关监测人员的培训。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重视人员的素质,运用多种措施推进人员参与培训。可以自己办培训班,聘请行业的专家、学者,进行现场的培训;外排人员去高水平的行业部门去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为自己所用。二是培训方式要灵活。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培训,也可以引用先进的慕课,向行业、世界中领先单位取经,学到最前沿、最科学的监测方式。三是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积极参与培训效果良好的人员,通过部门通报与物质进行必要的奖励。对于参加培训消极,效果差的要通报批评,并给予必要的物质惩戒。
(四)法律支撑: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体系完备的制度可以引领环境监测有法可依、依法开展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提升其工作效能与规范化。国家应关注环境监测的变动状况及社会与经济发展对此的要求,及时调整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补充其内在的纰漏,推动环境监测与时俱进,与时代相契合。同时,运用法律法规,明晰环境监测的权责、任务、操控的一系列流程,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必要的、跟进式监管,对其工作依据法律法规严格的评估,推动其工作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作,以契合经济社会发展之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