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遵守乡村建设规律 乡村振兴才是有效的
2018-01-16
谈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乡村建设问题时,朱启臻呼吁人们要尊重乡村的特点。 “乡村是在长期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乡村不仅具有特殊的村落形态、空间结构,也发展出来一系列的社会文化功能,维系了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他认为,只有了解乡村的特点,遵守乡村建设规律,乡村振兴才是有效的。
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
要建设适合乡村生产的乡村。朱启臻认为,乡村要有利于多业并举,不仅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还要为发展乡村手工业以及乡村休闲、度假等乡村服务业创造空间,使农民获得多元收入。“有些乡村建设之所以失败,原因在于建设者忽视了乡村的生产价值,盖起新房子的同时,让农民远离了耕地,消灭或削弱了乡村生产。”他分析说。
要建设适合农民生活的乡村,既生态宜居的乡村。朱启臻解释说,要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要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农民在适应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体现着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智慧,需要在乡村建设中保存和发扬这些生态价值。
要建设有文化的乡村。人们常说乡村是传统文化的根,朱启臻认为,传统文化就存在于乡村的形态、建筑、生产与生活方式之中。他说,一方面,乡村有着悠久的自治文化,在共同资源利用基础上发育出来村落共同体,协调人们的资源利用,保持着互助传统,维系村落公共事务。另一方面,乡村具有深厚的 “德治”文化传统,乡村更像一个天然的教化机构,对人的行为和品格实施着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教化功能。因此,他提出,乡村文化建设有助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有效的乡村治理,特别要注意利用传统文化的作用。”朱启臻提醒说,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创造出了不少典型经验。诸如评比好媳妇、好婆婆、星级文明户、星级信用户,树立道德模范和道德标兵等,还有一些地区恢复“熟人”文化的优势,使治理单位下沉,很好地解决了邻里冲突和干群矛盾,把乡村建成了邻里和睦、干群融洽、村风文明的和谐乡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