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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发展现状与趋势

2018-01-16吴军辉司慧萍林开颜

农学学报 2018年9期
关键词:农产品信息系统

陈 杰,杨 俊,吴军辉,司慧萍,林开颜

(同济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上海201804)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农产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农产品供应链的全球化,农产品安全追溯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1]。前不久欧洲“毒鸡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先是荷兰农产品安全部门公布了147家农场的鸡蛋含有杀虫剂氟虫腈成分,其后“毒鸡蛋”蔓延至欧洲17国,韩国也出现大面积“毒鸡蛋”,引起了世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也有类似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如毒豇豆、毒豆芽等,这不仅给消费者和生产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民众的健康,造成民众的信任危机[2]。如何保障农产品安全,已成为消费者和生产者以及作为监管者的政府共同关注的课题。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为保障农产品安全应运而生,受到了全世界许多国家的重视。国内近些年也在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实施计划并建立了一批可追溯农产品和可追溯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 追溯系统含义

目前,国际对追溯系统尚未有统一的定义。国际上通用的定义引自ISO 8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即通过记载的识别,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3]。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给出的定义是指能够追溯食品在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任何指定阶段的能力[4-6]。欧盟委员会(EC178/2002)关于食品可追溯性的定义是指在食品、饲料、用于食品生产的动物或用于食品或饲料中可能会使用的物质,在全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并追寻其痕迹的可能性[7]。另外还有其他学者解释,如Moe[8]将“可追溯性”定义为一种可追踪食品链中全部或部分的历史记录的能力,它可以是从最终的成品追踪到运输、贮存、发送和销售等环节(全程追溯);也可以是在食品链中某些环节的内部比如生产环节的追踪(内部追溯)。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农产品安全追溯是围绕农产品流通过程即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过程来描述的,保证全过程都是透明安全可追踪。因此,可以将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定义为拥有唯一标识的农产品,在以食品链为方向的流动过程中,能够记录该农产品所有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从而能够追踪、查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系统。追溯系统应具有唯一性、全程性、可靠性、全面性。唯一性是指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销售过程中只对应一个全球唯一的标识码,用于记载其全部信息,标识码是实现追溯系统的基本要求[9];全程性是指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均能够记录所有的数据,实现全程追溯[10-11];可靠性是指农产品的全程中记录的数据可靠,不会出现错录、误录,保证追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12];全面性是指追溯系统提供的信息覆盖了农产品的全方位信息,不仅包括产品重量、产地等一般生产相关的基本信息,还应包括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和农药残留等众多的相关信息[13]。

2 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意义

追溯系统最早兴起于汽车、飞机等高附加值行业的产品召回制度中,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被引入到航空农产品中[14]。20世纪90年代先后爆发的英国“疯牛病”和丹麦的猪肉沙门氏菌污染事件促进了追溯系统快速发展[15]。近年来,农产品安全事故在国际社会上仍然不断发生,因此实施可追溯系统的重要性日益彰显。

2.1 保障农产品安全

可追溯系统将农产品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阶段的与农产品安全相关的参数全部保存记录,全食品链信息透明,这样可以很大程度避免生产者产生侥幸心理将农产品安全事故责任推卸到其他环节[16-17]。并且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可以从食物生产的源头进行控制管理,相对于传统的事故后的监管、检测更有效果,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标本兼治。同时生产者可以通过多渠道查询农产品来源、药量残留等关键信息,确保农产品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2.2 有助于政府监管问责

由于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各环节公开透明,一旦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便可以很快找到事故原因,找到责任主体,政府可以实施更有效地监管。同时由于产品流向透明,监管部门可以很快查找到问题农产品的流向,责令企业及时召回不合格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18-19]。并且监管部门还可以针对食品链制定更加规范全面的法律法规,在立法方面更加严格地保障农产品安全。

2.3 有助于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在国际上,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要求对出口到本地的部分农产品具有可追溯性。这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除可以有效保证农产品安全卫生和可溯源外,其贸易壁垒的作用也日益凸显。如果中国的农产品能够实现可追溯,就可打破国外农产品贸易壁垒,扩大国际出口贸易,提高国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 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现状

世界主要农业发达地区都积极建设农产品追溯系统。欧盟是推动农产品追溯系统的重要力量,美国和日本也在农产品安全追溯方面建立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农产品安全法律及标准化比较健全,组织分工明确,是追溯系统的积极实践者。

3.1 欧盟

3.1.1 法律法规方面 2000年,欧盟发表了《农产品安全白皮书》,要求对食品链各环节实行责任制,进行全过程监管,并且首次引入“从农场到餐桌”的概念,要求落实食品链各参与主体的任务和责任[20]。2013年,欧盟针对芽菜及种子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阶段的追溯性做了规定,要求登记并保存芽菜及种子的名称、数量、批次、销售点名称及地址等,并及时提交给管理部门。

3.1.2 实践方面 欧盟在1979年建立了农产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并于2002年开始实施。它是欧盟成员国之间农产品和饲料风险信息的交流平台,用于通报农产品安全预警信息,并发布农产品安全年度报告。2007年都灵理工大学学者Bernardi针对RFID技术在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中地应用做了深入探讨[21]。2009年克兰菲尔德大学(Cranfield University)学者设计了一套自动化农药追溯系统,增加了农药使用的规范性保障食品安全[22]。

3.2 美国

3.2.1 法律法规方面 2002年,美国议会在通过了《生物性恐怖主义法案》,在此法案的指导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要求种植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制度。2009年通过了《农产品安全强化法案》,允许相关部门在适当时间和通过适当方式查询并保存所有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以及进口从业者的所有记录。2013年《牲畜跨州移动追溯最终法案》要求除特别豁免外,牛、羊、马等牲畜在跨洲移动时必须进行官方检验和登记标识。

3.2.2 实践方面 美国从2005年开始计划实施《国家动物标识系统(National Animal Identification System,NAIS)程序标准和技术参考》,要求在动物疾病发生48 h内,追溯到70%的可疑动物信息。2013年,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委托的农产品科技学会决定成立“全球农产品追溯中心”,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力量主要推行农产品完整供应链的全链追溯和技术转化等工作。2013年,阿肯色大学(University of Arkansas)就牛肉全程追溯系统做了深入探讨,指出全程追溯目前适用于小规模养殖,经过绞碎的包装牛肉很难再去追溯[23]。2017年,夏威夷大学学者提出通过从产地、认证、和信息保存查询3个方面保证追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24-25]。

3.3 日本

3.3.1 法律法规方面 2005年,日本建立粮农产品认证制度,要求农产品必须标明生产商、产地、农药名称及使用量等信息才可进入市场。2009年,日本公布《粮食等的交易相关资料记录暨产地信息传递法案》,规定粮食从业者需要记录流通阶段的相关信息并向消费者传递消费信息[26-27]。同年,日本又颁布了《关于米谷等交易信息的记录及产地信息传递的法律》(又称《大米可追溯法》),对大米及其加工制品实施可追溯制度。根据《大米可追溯法》,所有国内的大米经销商、大米加工商以及大米种植者均应当保存交易记录以及提供关于大米及大米配料的原产地信息。该法要求各单位自2010年10月1日开始建立并保存交易记录,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产地信息的公开。

3.3.2 实践方面 日本从2001年开始在肉牛生产体系中使用追溯系统,2003年开始强制全面推行牛信息的追溯。2002年8月,日本多个农业和农产品机构合作建立Seica果蔬追溯系统并投入使用,该系统涉及近1700个品项的果蔬,是日本最有影响力的果蔬追溯系统,此外还有京都府全农京都米追溯系统和家禽追溯系统等[28]。京都大学学者Naoshi Kondo[29]对农产品分级和可追溯系统中涉及的自动化技术也做了深入的探讨。2005年,Nichirei,日本著名的仓储和冷冻食品公司,为响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高要求推出的“Kodawari livestock products”能够实现追溯功能[30]。2009年,九州大学(Kyushu University)设计了一套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全程追溯系统,并且成本较低、系统可靠性高[31]。

4 中国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

4.1 中国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发展现状

中国对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研究始于2002年,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

4.1.1 法律法规方面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管理档案、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农产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2007年,《国家农产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加强农产品安全应用技术的研究,包括农产品品种特征溯源技术、农产品产地图谱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为试点完善乳品追溯制度,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2013年《,2013年农产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规划建设农产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保证追溯完整性和兼容性,并重点加快奶粉、肉类、蔬菜等农产品的追溯系统建设。2017年,《黑龙江省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中指出,要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运行的适用性、完整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4.1.2 实践方面 2004年,农业部启动了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试点工作。北京和河北省联合启动“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试点项目”;山东潍坊寿光田苑蔬菜基地和洛城蔬菜基地实施了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工程;上海建立了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南京市启动了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32]。2008年江苏大学马从国[33]设计了一套猪肉工厂化生产的全程监控和追溯系统,运用RFID和二维条形码技术实现全程信息的跟踪,降低了生猪的发病率。2011年东北农业大学黄静设计了一套牛肉生产全过程的可追溯系统,运用.NET技术进行系统实现,对牛肉安全生产的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和销售环节进行分析,筛选3个环节的可追溯关键信息,为国内牛肉质量安全有效追溯提供了一定的方法指导和技术支持[34]。2013年,南京农业大学王卉[35]设计了一套基于RFID的蔬菜质量追溯系统,能够有效解决“公司+农户”生产模式下农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技术难题,提高公司有效产品的数量和质量。2013年,浙江大学陈苗荣[36]设计了一套基于Android系统的农产品个体溯源系统,提出了QR码作为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载体中的应用。2014年,南开大学冯硕[37]设计了一套基于二维码的海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将无线传感网络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将追溯信息生成二维码,并开发了追溯系统Android客户端,可以实现对二维码信息识别,读取追溯信息,操作便捷。

4.2 中国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已经定制了一些法律法规来促进可追溯系统的实施,但是监督管理体系仍然不完整,存在调整范围狭窄、监管盲区、执法主体与职责模糊与交叉、法律责任规定不严等问题。食品链各环节中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法律空白,例如如何处理虚假填报追溯信息,如何确认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以及及时召回产品时效等[38-39]。

4.2.2 标准体系、规范不健全 由于现阶段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产品检验、冷链运输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并且中国现阶段的使用的一些农产品安全追溯标准的内容多引自其他国家,缺乏对生产、消费需要的针对性。因此需要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追溯安全标准,涉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环节。

4.2.3 技术不够成熟成本高、普及率较低 虽然国内很多学者都设计了自己的追溯系统,但大部分还是在实验阶段,缺少统一的数据编码格式或通用的开发架构等,因此缺乏在市场上通用的可能性,若要为每个企业单独开发一套追溯系统,开发成本无疑是巨大的。并且,虽然追溯系统能够提供更多农产品信息,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顾虑,但顾客是否愿意为这笔附加费用买单,还需要进一步分析[40-43]。并且,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尤其是农产品生产都比较分散,大部分还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生产集约化水平不高,这无疑造成了大部分农产品商户没有能力也不愿意使用追溯系统,造成追溯系统的推动难度大和普及率低。

5 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议

5.1 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的依据,是制约食品链各环节的参与者的底线,是可追溯系统可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尽快补充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配套法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并建立信用管理机制,能够加强对食品链各环节的监管与监督[44]。

5.2 制定合理的追溯行业标准

良好的农业规范是用于农场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的行为准则,已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到不同生产规模的农业体系中,对获得安全的农产品以及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流通、销售等各环节,需要跨企业、跨地区运作,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协调性等特点[45-46]。因此,可以参考国际标准指标,制定统一标准把整个流程打通。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标准化涉及基础标准如专业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使用原则等,技术标准如编码规则、数据采集和交换技术要求等,专用标准如农产品生产作业规范、评价管理标准等多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只有建立完整的农产品安全追溯标准体系,才能实现食品链的信息互通以及质量控制,保证追溯的有效性[47]。

5.3 政府加强追溯系统推广机制

由于建设初期,追溯系统成本较高,国家应加大对追溯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优化农业补贴结构等,或者可以借鉴日本采用政府编预算,农户、企业参与追溯后申请补助的方式,支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到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中去,从而加大对可追溯体系的普及与推广[48]。

5.4 鼓励大规模生产

政府可以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加大推进大规模设施大棚、植物工厂的建设或补助工作,这样既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又可以为追溯系统的标准化应用提供更好的平台。

6 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发展趋势

6.1 生产标准化

随着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走向集约化、现代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也会为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契机。土地流转后,使农产品大面积种植成为可能,从而可以减少使用追溯系统的成本。同时因为这种大规模种植的模式类似,因此很容易可以将追溯系统复制到其他承包户,能够加快推进追溯系统的进程,也有利于追溯系统的标准化。

6.2 全程数据在农产品安全追溯中的应用

随着追溯系统法律法规的制定、标准的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将发展地越来越完整健全,它能将农产品在食品链的流动过程中的全部关键数据都保存记录下来,如生产数据、物流数据、销售数据等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

6.2.1 指导农业生产 生产数据能为农产品提供较合适的生长环境。如蔬菜种植时,生产者会记录土壤湿度、pH值、灌溉量、施肥量、施肥比例等种植参数,采摘后会记录蔬菜的产量品质等参数,在数十次种植后,通过分析这些产量较高、质量较好的蔬菜的种植参数可以得到较合适的种植参数,为以后种植提供合理的参考,为商户提高收益。

6.2.2 指导资源分配 国内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共享度低的问题突出,经常造成上下游之间存在严重的牛鞭效应[49]。并且近几十年,农产品的运输距离和吨位都有很大的增加,其中还有很多销售到国外,这不仅增加了运输成本,而且增大了农产品质量变差、不安全的风险[50-51]。采用追溯系统,可以在农产品出厂后记录其物流动向,当统计到一定的数据量后,通过分析某一时期某产品流向某一地区的数量,可以为企业下一时期对该地区的供货量提供依据,分配更合理的资源,节省物流费用,提高企业效益。

6.2.3 政府监管 政府作为监督监管部门在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中起到很大作用。因为追溯系统全过程数据透明,政府一方面可以对生产信息的参数进行监督,检验有无超标的农药残留,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参数分析出其他可能出现事故的农产品并及时检验,提前杜绝农产品安全事故。同时可以为该农产品出现原因的环节做标注,以后着重监督该环节,有利于政府分配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6.2.4 数据共享 通过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的数据共享,不仅不同种植区域的农产品生产者可以交流种植经验,及时治理可能出现的病虫害等,也有利于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减少可能的病虫灾害等,减少种植户的经济损失。

7 结语

通过对比国外的农产品追溯系统现状,分析国内农产品追溯系统目前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成本上存在的不足,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追溯政策提供一定的指导,为科学研究提供研究方向,并提出一些符合国情的措施推广使用追溯系统,降低追溯系统的技术、经济成本。最后,预测数据分析技术与追溯系统的结合是追溯系统的发展趋势,是使农产品追溯系统不断完善的必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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