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资本论》的哲学性
——兼与高超博士商榷
2018-01-16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资本论》到底是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还是一部哲学著作?这个问题其实早已成了一盘冷饭。从哲学诠释学的观点来看,一部著作诞生之后,对它的理解就成了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视界融合”,这种融合的结果与作者“原本的意图”相去甚远。而且,不同的读者对同一文本的理解也会由于各自相异的生活体验而迥然不同。因此,争论《资本论》所属的学科性质原本既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但是,高超博士在《哲学研究》2017年第8期发表的《略论对〈资本论〉的越界阐释》一文,却以鲜明的态度表达了对于《资本论》文本的哲学解读的否定,并提出了大量的证据来说明《资本论》著作的科学性质。高超博士对于《资本论》如此精细的科学探索精神令人心悦诚服,但是,对于文中的若干观点,提出几点看法,与高超博士商榷。
一、对数学与科学性关系的商榷
高博士认为,将《资本论》阐释为哲学著作,是对“《资本论》不具有科学价值或科学价值已经过时”[1]观点的一种默认。在高博士看来,《资本论》毫无疑问地具有科学著作的特征,即“自然的数学化”。这种特征正是通过数学的引入而表现出来的。同时,除了这种外在形式上的“科学特征”以外,《资本论》还具有实质上的“科学性”,即解决了困扰着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由此,高博士顺理成章地得出,《资本论》是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而且,为了证明马克思是一名科学家,因此他写出的作品应该是一部科学著作,高博士还特意引用了恩格斯对马克思科学贡献的一段评论。但是,我们知道,恩格斯本人并不是科学家,他对于自然科学的认识很难说一定比我们高明,因为马克思还曾建议他去学习些微积分的知识。当然,他是著名的马克思哲学的阐释者、哲学评论家。因此,如果说恩格斯对于马克思的哲学评论更为精确的话,他对于马克思在科学领域的贡献的评论和他对马克思在数学领域的贡献的评论一样,恐怕是要打一个很大的折扣。
高博士把《资本论》阐释成科学著作的论证存在什么问题呢?首先,笔者认为,把一部著作的外在形式作为其从属学科领域的评判标准并没有道理,数学的应用更不应该成为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科学性质的必要条件。高博士在他文章的后面就提到了《物种起源》这部大名鼎鼎的自然科学著作,那里面又有什么数学呢?斯宾诺莎的大作《伦理学》大量地使用了数学证明的方法,可又有哪个学者会把它看作是一部科学著作呢?事实上,有很多自然科学领域是很难被数学化的,例如生物学、地质学,甚至连化学也是如此。尽管我们可以利用数学来辅助化学运算,但是化学反应方程式中那些原理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却很难以数学的形式描述出来。当然,也必须承认“自然的数学化”的确成为众多科学著作的典型特征。即使在生理学著作《心血运行论》里,哈维也曾极为简略地使用了数学[2](41)。不过,他是利用数学来证明为什么血液必须是循环的,而不是利用数学建构出血液循环现象的基础。其次,我们还可以对科学著作中运用数学的内容做进一步的分析。显然,这里面提到的数学,应该指的是运用数学的方法。否则如果仅仅包含着某些数字符号表达式的简单计算就能成为判断一门科学的特征,那么就可以大胆地把写有经纬度计算的某位船长的日记、记录有交易流水的账本统统当作科学著作加以推崇了。
在任何一部著作里,使用数字抑或各种数学符号形式的意义都不在于数学本身,而是在于运用这些形式背后所代表的意义,即逻辑。因此,所谓“自然的数学化”的真实含义应该被理解为自然的“逻辑化”。也就是说,自然科学著作之所以能够以一种令人震撼的“严谨性”激荡人心,使我们甘心情愿成为科学的拥趸并不是因为其中包含着多少数学公式,而是因为这些数学知识最为接近我们认识世界的最基本工具——逻辑。因而它能够最具说服力地把人类研究自然客体获得的认识逻辑化,体系化而形成知识。但问题并没有结束,众所周知,自然科学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是基于对自然对象进行观察,实验的归纳和总结的结果,其背后所运用的是形式逻辑的方法。形式逻辑的特点在于其思维的内容与形式是分离的。尽管自然事物作为被研究的对象始终没有脱离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但在经过了归纳、演绎等逻辑环节论证所形成的科学原理却是与思维形式无关的。例如无论处于历史上哪一朝代,任何人的观察都会发现低于 0℃度的情况下水都会结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是形式逻辑的精确性。但是,如果直接把形式逻辑方法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会发生错误。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显然更为抽象且具有更大的复杂度。社会科学不仅涉及更多的变量,而且同一个体在不同的条件下对于同一现象的看法可能迥然不同,有些学科甚至难以找到具体的研究对象。社会个体的行为和思维形式不仅千姿百态、错综复杂,而且某一参数的改变很可能引起其他参数的变化,从而形成连锁反应,即我们熟知的“蝴蝶效应”。而且,形式逻辑的同一律默认了人的思维与客观世界存在一定的联系。在使用形式逻辑分析问题时,人们往往会把自己所观察到的某些次要因素当作决定矛盾性质的关键要素,休谟对因果联系的质疑实际正是对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的批判。正是因为这一点,黑格尔曾多次批判形式逻辑的方法,而要求使用辩证逻辑分析问题。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而辩证逻辑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内容与形式是统一的,两者必须紧密结合在一起,没有独立的内容,也没有永恒的形式。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我们就能看出这一点:没有永恒的社会制度或形态,任何特定的制度都必须与当下的社会历史环境相结合才能获得合法性。对于形式逻辑所存在的问题,黑格尔早就做出过经典的批判:“在一般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一方面其中包含的普遍性或类等等本身是空泛的、不确定的,……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3](48)这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本质是人类以自身有限的理性对对象之间的联系进行研究,并对这种研究所形成的直接意识或由抽象推理所形成的间接意识加以把握。形式逻辑本身自然是人类形成知识的一种普遍而又行之有效的思维形式。然而,由于思维内容本身是感性而又独特的。对这种普遍性的把握所形成的认识固然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但由于理性的有限性,人类形成的认识只能是事物之间片面的、偶然的联系。这就是黑格尔提出辩证逻辑的原因。当然,辩证逻辑本身并不能理解为另一种新的逻辑,它其实是形式逻辑的自否定,它要求在思维完成形式逻辑的推理之后,并不简单地停留在那里,而是进一步地返回自身,并不断通过形式逻辑思维丰富自身来消除思维本身的片面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并不相冲突,而是相互补充,互为前提的。形式逻辑是辩证逻辑的必要环节,辩证逻辑是形式逻辑的发展方向。有学者形象地把辩证法或辩证逻辑叫作生命辩证法[4],所突出的正是人在认识活动中无可避免地陷入有限的理性与无限的对象的矛盾之中,只有通过辩证思维,以生命体验的长度拓展思维宽度的局限,从而达到对对象的真理性认识的追求。
这意味着,尽管马克思确实在《资本论》里使用了数学的方法,但单纯靠数学方法并不能使《资本论》上升为科学。如果片面强调《资本论》中数学的使用所带来的形式上的“科学性”,简单地用数学来理解马克思的理论,恐怕既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也没有真正理解《资本论》。这种理解就与当初那些自然科学家对黑格尔的理解并无二致。尽管他们把黑格尔当作死狗,然而他们的理论却实实在在地成为了黑格尔哲学的注脚。
二、对哲学作品独特性的泛化商榷
高超博士认为,对《资本论》进行哲学阐释既无意义,也无必要。这一阐述背后的含义是:如果能够用科学阐释达到同样的目的,自然不必多费功夫去进行哲学阐释了。显然,这是一种以目的论为导向的思维方式。一方面,这种思维把科学与哲学彻底地对立起来,罔顾哲学与科学曾是一体的事实,而这种形式上的对立是仅伴随着近现代学科的不断细化才出现的。另一方面,这种思维罔顾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别,隐含着用科学取消人文社会科学甚至哲学,从而使科学成为解释万物根本途径的倾向。如果说,过去古代哲学曾以寻求世界的本质性的解释为目的,那么弃用哲学而把科学推上宝座则不过是给哲学改变了名称而已。实际上,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既然以认识真理为目标,而辩证哲学克服了具体科学的有限性而达到了对真理的认识,那么哲学本身就是科学,而且是科学中的科学。尽管这里的“科学”与高博士所使用的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科学”已经有所不同。可我们用今天的“科学观”概念反过来去批判十九世纪的“科学观”不够“科学”自然也不那么理直气壮。
前文已经对人文社会科学远远高于自然科学的复杂性做出了部分分析,利用辩证逻辑的方法分析这些复杂的问题有益于对问题获得更全面的理解。因此,哲学与科学在人文社会科学著作中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一方面,科学的进步帮助哲学实现追求真理的目标,另一方面,哲学帮助科学做出更全面、深入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资本论》的哲学性正是体现在它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分析和批判之中。在高博士看到科学性的地方,处处体现着《资本论》的哲学本性。我们可以引用黑格尔的一句话来说明《资本论》的这一特点,“思辨的科学与别的科学的关系,可以说是这样的……它把哲学上的一些范畴引入科学的范畴之内,并使他们通行有效。由此看来,哲学与科学的区别乃在于范畴的变换。”[3](49)这正是恩格斯所谓的“术语革命”,也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所完成的事情。无论是“价值”“使用价值”“劳动”还是“资本”,这些概念都不是马克思创造出来的,而是原本属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术语。然而,在《资本论》中,它们不再仅仅作为经济学的概念,而是被马克思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哲学内涵,从而使经济学的认识上升到哲学高度,摆脱了其学科的片面性。我们可以试举一例来说明这种片面性。例如,现代经济学中著名的“边际效应理论”被认为是能够很好地解释资本主义下个人经济行为的理论。它综合考虑了“理性人”假设以及人对商品的欲望与数量的关系,提出每种产品对个人具有的边际效用会随着该产品数量的增加而降低。然而,货币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意味着不断积累的货币所能带来的边际效用会越来越小。这样逆推回去,就得出积累货币根本是无意义的。这不但与“理性人”的假定相悖,因为有理性的人不会从事毫无意义的举动,同时也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即资本积累的精神相悖。造成这样的悖论的原因正是由于形式逻辑是从单一、抽象的原则出发的结果。只有当我们从这些原则背后发掘出“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人与制度之间的张力”等更丰富的内容时,我们才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成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正是因为使用了这样的方法,《资本论》才成为一部哲学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著作。下面我们试举例证明。
我们来讨论一下商品的“价值”以及生产商品的“劳动”概念在《资本论》中意义的变换。这两个概念都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基本的细胞——“商品”紧密相关。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斯密)那里,这些概念一般都还只具有其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含义,而不能成为哲学意义上的概念。这是因为,一般说来,在自然科学里,人们较少直接去思考“本质”“形式”这类抽象的概念,而是直接关注“现象”“内容”本身,寄希望于从现象之间的联系中发现“本质”。也就是说,在自然科学中,“本质”往往是不在场的。相反在哲学中,“本质”从一开始就是哲学思考的重要问题。在哲学里“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至少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因此,可以说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这些概念是作为具体的、感性的现象被观察和理解的。作为政治经济学概念的“商品”即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有两个方面的属性,一个是它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价值,即使用价值,另一个则是它能够用来换取其他商品的比例,也就是价值。亚当·斯密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所花费的劳动的量决定的。劳动是价值的源泉,是人与他人能够进行物质交换的前提。这显然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斯密陷入了另一个困境。由于无法理解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价值的关系,斯密还不能解释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当然,斯密确实理解到了劳动的二重性。一方面他把劳动理解为获得该商品所必须付出的“辛苦和麻烦”,也就是说,是当作具体的劳动来看待的。另一方面来说,在计算这些“辛苦和麻烦”的时候,他又把它们当作抽象的量来计算,“一定分量的特定商品,比如说一定分量的劳动,也更容易使人理解。因为,前者是一个可以看得到和接触得到的物体,后者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5](28)。问题在于,斯密虽然发现了劳动与价值的关系,也发现了劳动的二重性,却并没有把这两种不同性质劳动之间的关系阐述清楚,不同质的具体劳动如何被转变成了抽象的、同质的量?转变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些问题他都没能给出明确的回答。作为抽象的量与具体劳动的质之间的矛盾尽管曾经在他的头脑里短暂的出现过,但很快就被他利用同样是抽象价值形式的货币“解决”了。归根结底,这是因为斯密使用的是基于自然科学的观察和分析的方法。他只希望搞清楚“什么是交换价格的真实尺度”[5](25)而没有进一步思考这种他当作真实尺度的劳动“是怎么成为交换价格的真实尺度”的?因此,在观察到劳动确实形成了商品,而商品又被付给货币作为补偿,他就转而研究货币形式去了。缺乏进一步的哲学分析和思考,他自然无法深挖出这些范畴背后的哲学意义。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给“商品”“劳动”“使用价值”“价值”等概念赋予了全新的哲学含义,从而使《资本论》与传统古典政治经济学著作区别开来。马克思认为,“最初一看,商品好像是一种平凡而简单的东西。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了形而上学的怪诞”[6](87)。那么,如何理解“商品”的这种形而上学的怪诞呢?实际上,这正是马克思为作为经济学范畴的“商品”所加入的哲学意蕴。如果单纯从经济学的意义去思考,“商品”无非是满足人类需要的“物”,正如斯密所说的那样是“可以看得到和可以触摸的”。其之所以被生产出来的本质就在于其使用价值。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恰好相反,资本家组织生产劳动并不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将“商品”出售以获得价值。因此,在资本生产逻辑之下,具体形态的商品不再作为生产的本质,反而沦为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的交换价值原本是商品中包含劳动量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原本应该从属于使用价值,但资本逻辑下商品的本质不在于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使商品成为商品。商品只有在交换中才成为商品。这不是很怪诞的事情吗?“商品”身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本末倒置的现象?马克思把这一问题归结于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具体地说,不同种类劳动产品之所以可以进行比较、交换,是因为这些特殊的劳动形式可以被抽象掉而成为同质的一般人类劳动。这种劳动不过是人体机能的耗费,因此每种劳动产品的价值都可以用劳动时间加以衡量。这样当商品的形式普遍化之后,人在从事交换的过程中就都会按照价值的原则进行筹划。人类社会的劳动形式就转而以劳动产品的物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这个问题出发,既然劳动是价值的源泉,那么不同属性的价值自然应该对应着不同类型的劳动。于是马克思进一步区分了“劳动”的内涵,他把劳动分成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6](60)。这样,“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劳动概念的界限和内容与不同的价值清晰地对应起来。在高博士文中,曾经引用了马克思提出的计算剩余价值率的公式,即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m/可变资本V。他认为这个公式具有明显的科学性,这是正确的,然而,剩余价值概念的提出依赖于劳动力概念的发现,如果不是马克思使用哲学方法分析了劳动的二重性,进而把生产过程分为劳动过程和增殖过程,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就根本不会被发现。因此,《资本论》的科学性与哲学性是统一在一起的,片面强调科学性不仅不会把《资本论》带向科学,反而会使它失去理论的根基。
三、《资本论》哲学解读的根据
最后,除了采用了哲学的分析方法和术语范畴的变换以外,《资本论》还可以从何种意义上被解读为哲学著作呢,高博士认为,学界之所以把《资本论》当作哲学著作解读的一个重要理由在于其中包含着唯物史观的内容。然而,虽然唯物史观是一种哲学思想,但不能说包含着这种哲学思想的都是哲学著作。他引用了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一段对于信仰,法律和经济关系的论述,“一国人民的信仰和法律对他们的经济状况起很大作用,而经济状况通过对智力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影响,又作用于人民的信仰和法律”。高博士认为这是穆勒的“唯心史观”,既然穆勒的包含“唯心史观”的著作不被当作哲学而被当作经济学,那么马克思的《资本论》当然也不应该是哲学。高博士的错误在于把唯物史观的哲学思想和作为哲学的唯物史观本身混为一谈。穆勒的文中确实包含了符合“唯心史观”的哲学思想。但是首先,穆勒的“唯心史观”思想的引入的目的在于下文的讨论中撇清“财富”与“法律”“经济”的关系。也就是说,穆勒这样做是为自己的研究划定清晰的界限,避免法律、经济等间接因素对具体经济理论讨论的干扰。因此这部著作首先并不包括对“唯心史观”的观点的论证,而且我们也丝毫看不出他有要把这种“唯心史观”进一步展开来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兴趣。在这段话之后,穆勒的著作再没有涉及上述相关内容。
《资本论》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做哲学解读:首先,它继承并发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的内涵,从生产逻辑扩展到资本逻辑。其次,它解决了从斯密以来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利润由来之迷,即剩余价值理论的发现。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解答,马克思找到了剥削的原因,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的自由解放的途径。下面我们逐一加以展开。
第一,是唯物史观和资本逻辑的运用。我们通常说的作为哲学的唯物史观理论主要来源于两个重要文本,一个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另一个就是《资本论》。如果把《德意志意识形态》看作一部哲学著作是几乎没有什么反对意见的。因为马克思在前者中花了相当大篇幅论证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例如“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条件”等。但是此时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还处于正形成的阶段。他还主要是从物质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讨论了市民社会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各种理论。出于生存的需要,他的理论的出发点“现实的个人”必须从事劳动生产,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再不断地把他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出来。在这里生产活动是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而存在的,在劳动的形式上表现为劳动资料与劳动者直接相互结合的过程,其中资本是以物、劳动资料或劳动对象的形式出现的。这样,资本主义的“资本”的逻辑,即“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资本”与社会的关系的规定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是缺失的。因此,这样的历史唯物主义尽管能够批判唯心史观的错误,揭示出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方法,但却不能帮我们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规律。当然,后来马克思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提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7](412),这就使我们把视线重新投射回《资本论》上。《资本论》解决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生产逻辑观点中对于“资本”概念考察的历史性缺失的问题。无论物质生产劳动被古典经济学家提高到何种高度,也不管古典经济学家如何鼓吹勤勉、节约等道德品质,其理论前提依然是人与物质材料的直接联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与物质材料并不能直接联合起来,它们在资本的控制下才得以联合。“劳动对资本的使用价值,是由这种劳动作为创造交换价值因素的性质决定的,是由这种劳动固有的抽象劳动的性质决定的……在于劳动代表着一个比劳动价格即劳动能力的价值所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大的抽象劳动量。”[8](431)这意味着,劳动不再成为人类社会的前提,而资本却成为社会发展以及自身增殖的前提。在资本主义之前,人类劳动与劳动对象(如果看作资本)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然而,在资本成为逻辑起点以后,劳动开始从属于资本,仅仅使用生产逻辑去理解资本主义社会就无法洞悉其规律。此外,从生产逻辑理解的劳动,其本质还是生产人们生活所必需的劳动产品的劳动。也就是说,这种劳动的目的在于交换,在于获得使用价值。而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以生产交换价值为目的,这种商品性质的反转只有在资本逻辑下才能得到理解,而这种逻辑直到《资本论》才被完全展示出来。因此,《资本论》可以看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生产逻辑哲学观点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资本论》利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次成功地从理论上解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无法解释的利润的由来问题。通过剩余价值的发现,马克思回应了自己早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价值批判,并把这种价值批判进一步上升为科学理论。他以无产阶级为中介,找到了实现人类解放的根本途径。在手稿里,马克思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异化”的现实。即“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9](90)。工人的劳动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与自身相对立,表现为“对象化”和对象的丧失。马克思的理论是以对黑格尔劳动理论的批判建立起来的。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看到的劳动的消极方面正相反,黑格尔在劳动中看到了积极的、肯定的部分。他把劳动看作一种“陶冶事物”的活动。在劳动的过程中,人先把自我意识外化,对象化于劳动对象之中,其后又扬弃掉外化的意识返回自身。在这一“劳动的辩证法”中,人的意识得以摆脱对他者的依赖而重新成为自为的存在。这使得黑格尔把劳动看作符合人的生命发展的本质性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们不断“更新”自身而走向“绝对知识”。然而,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之下,劳动不是人的本质化活动,是异化成奴役工人的手段。工人越是劳动,他就越是被劳动对象化的结果,即被劳动产品所奴役,由此他提出要求消除异化劳动,取消私有财产。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是建立在人的“本质”即对象化的基础上的。这种批判虽然具有现实意义,但它主要还是基于道义上的批判。它一方面要求取消异化劳动,取消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也指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歪曲了人的本质,使人丧失了主体性的地位,这些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这种质疑根本无法回应资本的利润诉求。如果资本失去利润,那么资本家必然无意继续投资生产,工人的生存状况也无法得到保证。因此这种对异化劳动的批判尽管要比国民经济学家对私有财产的批判更为深刻,但本质上并没有超出国民经济学家的批判。
这一问题在《资本论》中被彻底解决了。市场既然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那么,劳动者所得到的东西(工资)必然与其所失去的东西具有相同的价值。由此,马克思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概念,并把由劳动者创造的、超过劳动力的价值而被资本家无偿占用部分称为剩余价值。这一概念的提出一方面进一步深化了阶级的概念,另一方面成功解释了利润的由来。在手稿中,阶级还仅仅是在“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在劳动者“工人”化的过程中被动地表现出来。“工人”一词被赋予了“非人”的概念,这使得整个手稿充满了价值批判的味道。在剩余价值引入之后,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内首先生产出满足自身需要的基本生活资料的价值之后,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则完全为另一个异己的对象所占有。阶级之间的对立从量上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从而为人类自由解放之路指明了方向。利润往往被国民经济学家冠以“自然的馈赠”“勇气的奖赏”等,这种解释方式符合人的常识性认识,例如葡萄酒在无人看管的窖藏条件下增殖,或是一次投机的生意,但是这些说法根本无法从理论上得到合理的论证。剩余价值理论把不同种类利润都当作剩余价值的不同形式,即无论何种利润,本质上都来自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再次分配。这一理论既符合古典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又完美阐释了利润的来源。
当然,高博士一定会质疑为什么这就是哲学问题呢?上面已经谈过,哲学与科学的划分,至少在马克思与黑格尔的传承体系中,是糅合在一起的。我们知道,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就是科学,因为哲学是把真理作为研究对象的。因此哲学是高于一般的具体科学的。而且“思辨的科学与别的科学的关系,可以说是这样的……它把哲学上的一些范畴引入科学的范畴之内,并使他们通行有效。由此看来,哲学与科学的区别乃在于范畴的变换”[3](49)。当然,马克思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哲学家,但是我们分析前面马克思在讨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过程中对经济学概念的哲学运用,以及他在《资本论》里对辩证法的运用,显然正是黑格尔意义上的“范畴的变换”。这种范畴变换的意义正在于通过辩证逻辑“类无限”的思维形式克服形式逻辑的“有限性”,把内容和形式重新结合起来,即“经济学与哲学的融合”“历史唯物主义建构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统一体[10],从而更加接近对真理的把握。因此,如果试图强行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去哲学而科学化,只会使理论本身同时失去它的科学性和哲学性。此外,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关切和自由解放事业的关怀是马克思自从手稿以来一贯的目标。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康德等大哲学家无一不关注自由,人的生存状态等问题,而关键在于以何种方法去接近这些问题。要理解这些问题,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去切中。我们可以从经验出发,那么它就是用常识把握问题。如果以艺术、诗歌的方式接近它,它又可以成为艺术,如果以哲学的方式接近它,那么它就成为哲学的研究问题。
总之,《资本论》是一部集科学性与哲学性为一体的鸿篇巨制,通过将经济学和哲学相统一,从而把技术性的经济分析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性分析相结合,解决了资本主义制度如何产生,到何处去,以及社会个体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何获得解放的问题。两者缺一不可,因此片面地强调《资本论》的哲学性或科学性都是无法令人满意的。有学者认为,“《资本论》从根本上讲乃是一部为‘科学逻辑’所支配的‘历史科学’著作”,“在本质上与作为科学之典范的自然科学著作并无实质上的不同”[11],从而依据康德哲学知性和理性的差别区分出作为现象的科学和“先验幻相”,再按照这一划界方法把马克思做近康德化的解读。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拒斥黑格尔哲学”,直接回到康德而排除马克思的“黑格尔渊源”,意味着“空疏理智及其主观主义在一切知识领域中成功复辟,意味着抽象的原则、教条或公式等在马克思学说的阐述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分离被黑格尔看作主观主义的独断,实质上正是前文所述“形式”与“内容”的分离,只有通过由主观精神向客观精神的辩证发展才能解决。“当社会——历史的实体性内容完全被摒除而根本不可能映入眼帘之时,‘应然’和‘实然’的无限分离和对立就是不可避免的”[12],进而提出必须从哲学层面深入把握马克思在辩证法方面的革命性变革[12]。依照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解答,又可以引出对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联系或是究竟是作为本体论或是方法论的辩证法的难题。因此,无论选择对《资本论》进行科学性阐释或哲学性阐释,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同的阐释的背后,包含着学者们迥然不同的哲学观与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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