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技术在电子课程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2018-01-15方志雄
方志雄
摘要:随着社会需求的激增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于电子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也达到了新的高度。而在现阶段高校的电子课程教学过程当中,多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取得的教学效果也不是十分显著。因此,在电子课程教学当中,采用虚拟仿真技术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首先对现阶段传统的电子课程教学模式当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虚拟仿真技术在电子课程教学中具体的应用措施,以期能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虚拟仿真技术;电子课程教学;应用
近年来电子技术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与之相适应的是新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新器件的科学运用,因此,对于市场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为了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高校普遍设立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所以在电子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就需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教学内容。
一、传统电子课程教学模式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当中,电子课程的教学主要以教师的教为主,采用的是最原始的授课模式,学生经常处在一种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经过实践分析,传统的授课模式存在很大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难以创设相关的学习环境
电子技术是一门实践性要求较强的课程,而对于科学准确的学习环境的安排,却是十分困难的。在传统的课堂教学当中,教师教学参考事例的引用,多数是选取生活当中的例子。但是,把生活当中的事例引入教学当中,实际上只是引用了一个教学事例的结果,而例子本身的演化过程,是无法演绎出来的。因此,学生的听课效果也不是很好,很多时候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另一方面,由于经费的限制,很多演示实验过程的仪器和教材,无法准备的十分充分,也会影响最终实验的完成。而演示实验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所以即使实验能够顺利进行,也会因为各种外部环境的限制,而使得实验产生较大的误差,预期目标无法实现。
2、学生学习内容仅限书本之上,没有主动探索意识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学生摄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教师的讲授,而教师的授课方式主要是单纯的知识点讲解,很少有演示性的实验,即使是有,也都是一些需要验证的实验。而此时学生的听课模式,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多为在课堂上面记录内容和标注实验结果。有时候即使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是并没有进行实验检验验证,而处在一种不了了之的状态,最终也会导致主动探索意识的淡薄。
二、虚拟仿真技术在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针对传统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引进模拟仿真技术是一种较好的教学应用手段。该技术对提高电子课程的教学效果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对解决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具有巨大作用。
1、情景法教学
情景教学法是教师营造一种情景氛围,让学生身临其境,教师和学生在此情景中进行一种情景交融的教学活动。情景教学能够启迪学生的思维,在发展他们的想象力和创新能力方面有獨到之处。在电子技术课程中,应用情景教学法,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可以为学生营造出一个电子设计、分析、仿真环境,把实验操作台、电子电路原理图等难以表达的东西,以直观的形式呈现出来。教师要给学生一些动手的机会,从而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比如,在学习半导体三极管时,教师在介绍三极管放大的外部条件之后、内部载流子运动规律和静态工作点之后,可以利用虚拟仿真软件搭建一个偏置电路,让学生观察输出波形,然后通过调整偏置电路,让学生观察输出波形的变化。通过虚拟仿真软件,教师可以把相关知识直观地呈现给学生,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从而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2、探究式教学
探究式教学法又称之为发现法和研究法,是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觉主动去探索,研究事物客观规律和属性,从而形成自己的概念。探究式教学法能够加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自主能力,是高校教学中提倡的教学方法。在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教师在传授给学生相关知识点之后,应该要鼓励学生进行探索,对这些知识点进行验证。利用虚拟仿真技术,让学生验证知识,探索知识,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比如,在学习放大电路时,书本上介绍的是共射极放大电路,学生对于共射极电路也相对熟悉,而教师可以让学生对三种组态进行研究,探究这三种组态的不同点,并且通过虚拟仿真技术,对三种组态进行验证。虚拟仿真技术能够帮助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教师应该重视虚拟仿真技术,让虚拟仿真技术更好地契合教学活动,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三、结语
现如今,计算机技术正在飞速发展,虚拟仿真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它也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到各种领域当中,尤其是教育行业,应用的也十分广泛。我国正在加快教育信息化的进程,而虚拟仿真技术的应用是非常关键的部分,同时也是改善我国教育质量水平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值得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何银平.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虚拟仿真技术的应用研究[J].电子制作,2015(3)
[2]邢德胜.虚拟仿真技术在电子技术教学中的应用[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