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担当职业精神的基本要义
2018-01-15肖力晟
肖力晟
担当,是检察职业精神的基石,是检察职业的基本要求。有多么大的担当,就有多么大的贡献。无悔无怨的担当,是检察人员的一种政治品德的情怀。勇于和善于担当,是检察人员一种人生价值的取向。一个合格的高素质的检察人员,就应该具备担当的检察职业精神。
一、担当的实质含义
担当,是口头上的承诺,更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担当,是一鸣惊人的勇士之举,更是于细微处见精神的自觉习惯;担当,是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更是坚忍不拔的恒久坚持。
“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在公开讲话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时下,“担当”的概念已经成为一种品德、一种精神、一种风尚、一种价值标尺,成为了党的文献的标志性语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的重要讲话主要包括甘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三个方面。甘于担当,讲的是对担当的认识和态度,解决领导干部愿不愿意担当的问题;敢于担当,讲的是对担当的实践和行动,解决领导干部能不能够担当的问题;善于担当,讲的是对担当的方法和效果,解决领导干部会不会担当的问题。这三个问题相互关联、不能分割,构成关于担当的内在逻辑。
人民群众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将担当对中华民族的历史责任作为自己治国理政的信念与追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担当的系列讲话精神,对于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树立担当意识、提升担当能力、展现担当精神、增強担当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检察人员,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就是不计得失,勇于担负起自己的任务或责任。对工作、事业、任务、困难,敢于负责,这是检察人员的使命所在,是强烈事业感的表现,是良好精神状态的反映。敢于担当的精神,是一种自觉的、自发的理性行为。
二、担当的重要原因
(一)担当是对工作责任的内在自觉行为
宋代政治家范仲淹有一句名言:“为官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这就是为官敢于担当的境界。我们要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担当,以此为己任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意识到,权力就是担当,担当就是责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就说明了担当是对责任的自觉意识。有担当的人,就是对自己的责任有着清醒认识的人。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担当就是要清醒认识到:权力并不是实现自己私利的工具,而是履行责任的内在标杆。担当得越多,价值越大。担当靠自我、靠自觉、靠自励、靠自修,是一种积极、主动、争先创优行为,而不是被动的、盲目的、冒险行为。
检察人员敢于担当责任和使命,是良好精神状态的表现,是求真务实职业作风的折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白薯”。为民担当,是检察人员的职责所在。
(二)担当是对职业要求的内在自觉行为
担当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何其为领导干部?说得直白一点,组织上让我们当领导干部,就是派我们在这里站岗放哨,这叫守土有责”,“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这12个字也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魂、立身之本,应该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自励自戒的座右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
对于检察人员来说,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并不是什么额外的要求,而是检察人员的职业本分;具有担当起该担当责任的能力并创造性地实践,是检察人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所以,具有担当精神,勇于担当实践,自然也应当成为每一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追求。
三、担当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担当精神和担当意识。要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才会有敢于担当的自觉、善于担当的本领。要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对工作勤于善于抓落实。只有提高了认识,增强担当精神和担当意识,把担当内化为坚定的信念,外化为自觉的行动,我们才有可能做到勇于担当。检察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敢于担当的使命,要有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担当的责任意识应体现在锐意改革、积极创新、敢于作为的工作干劲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去工作、去战斗、去奉献,以此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使工作在难中求进、难中求成,难中争先、难中创优,干出人间奇迹来。
(二)立足岗位,扎实工作。讲担当,必须立足岗位,从本职工作做起。没有对本职工作的真抓实干,创造佳绩,讲担当就是夸夸其谈,纸上谈兵。敢于担当,必须在点滴的日常工作中明确目标,勇挑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平常时候看出来,关键时候站出来,重担面前顶上来,以满腔的热情和远大的抱负,以责无旁贷的自觉以及勇于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检察人员要有勇于担当的境界、敢于担当的胆识、善于担当的能力,面对重大政治考验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尤其是在司法办案中要守得住原则、挺得直脊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在思想上信仰,在行动上坚守,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命题和永恒主题,坚决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好法律尊严和法治权威。
(三)严于律已,树立好形象。敢于担当,必须有真本事、真本领、真功夫。一个勇于担当的人,必须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等各方面严于律已,树立好形象。如果律已不严,对待工作粗心大意,得过且过,甚至违纪违法,在单位里、社会上及群众中没有好形象,这样的人就不具有担当精神。严于律已,树立好形象,就必须见贤思齐,向先进学习。要以优秀检察官、优秀党员为榜样,履行好岗位职责,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保持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能否敢于担当,对检察人员来说是一种严峻考验,检验着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党性信仰的强弱。
(四)工作中敢于负责。歌德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工作本身就意味着负责,强烈的责任感是一个检察人员实现自我,走向卓越所必备的一种优秀品质。那些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检察人员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更好地体现生命的价值。要想在工作中有一番超乎常人的作为,就必须具备超乎常人的勇气和魄力,肩负起超乎常人的责任和重担。每一个检察人员都要学会将责任根植于内心,让它成为脑海中一种强烈的意识,促使我们表现得更加卓越。责任,从本质上说,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是人性的升华。当一个人虔诚地对待工作和生活时,必然也能感受到责任所带来的力量。只有那些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工作,才能更受领导的欣赏和重用,才能创造出更加卓著的工作业绩。
我相信,当代中国检察人员一定能够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在激扬人生、开拓事业、奉献社会的进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