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缺失 易产生问题少年
2018-01-15闻之
闻之
网络上一段自编自导的假视频“仨学生在教室殴打一男生”被广泛传播,不明真相的人们看到后以为是一件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经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后发现,此事件为一段自编自导的假视频。其真相是: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志成学校男学生张某,将一段“仨学生在教室殴打一男生”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经广泛传播后,被网友解读为当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随后,志成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澄清,这段视频是张某自编自导拍摄,目的是为了炫耀和报复学校之前对他的劝退处理决定。经过从当事学生和家长处了解到,除了张某外,其他人不知道要拍视频;有当事学生看到网传的视频后既害怕又羞愧。而制造这段假视频的七个孩子中,至少有四个是“留守少年”。
问题少年导演恶作剧造成不良影响
此段网传视频时长大约有1分钟左右,画面中一共出现了5名学生模样的男孩,其中有两名男生上身穿着蓝色的校服。视频开始时,教室里一名穿校服的学生与其他人发生争吵,随后被其他3人上前用脚踢踹和持棍棒殴打。其间,这名学生曾进行过反抗,并导致一人摔倒。而另一名身着校服的学生,则站在门后用手挡住门上的窗口。网友从网传视频及配文中得知,这是2016年12月1日发生在兰陵县志成学校的一起打架事件。他们纷纷对此事感到愤慨,呼吁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介入调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兰陵县教体局随即针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志成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网传视频确实是在该校拍摄,但实际上是由一名违纪学生自编自导的恶作剧,在我们介入之前,事发学校已经就此事报警。”
在兰陵县教体局提供给媒体的《关于兰陵县志成学校学生打架情况的说明》中介绍:在2016年11月29日,兰陵县志成学校八年级八班学生张某私自从家里携带手机进入学校,利用中午学生就餐站队时间组织本班学生肖某、周某某、李某、吕某某、吴某某、郭某某等6人在教室后面制造聚众打架现场并用手机录像,然后上传到网络媒体。事件发生后,经调查,该事件为学生张某一手策划,自导自演,其目的是为了在同学中炫耀,并以此要挟学校不对其进行处理。此前张某因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在学生中造成较坏影响,学校劝其回家反省,家长到学校保证并签订试读协议,保证严格管教孩子,不再犯类似错误,学校决定让其继续就读。但该生仍不悔改,又再次自编自导了上述恶作剧。视频策划者张某的一位同班同学告诉媒体记者,视频中的几个人多数认为是闹着玩,他们手里的“棍子”根本没有分量,有卷起来的作业本,也有拖把上的塑料棍,“挨打”的学生也没有受伤。事情闹大后,有5人休学回家。
志成学校一名后勤工作人员介绍说,据他了解,视频拍摄者张某除了炫耀,还想借此败坏学校名声,报复学校曾打算让他休学的决定。其事发经过是这样的:上午第三节课课间,张某先后找到多名同班同学,要求他们“帮个忙,跟我比划一下打个人”。放学后,这些学生和张某留在教室,没像其他同学一样到食堂吃饭。留在教室内的共有7人,包括在视频中挨打的吕某。在教室后部,吕某与一名同学发生争吵后,张某站在教室另一侧示意其他人“你们上吧,我等一下”。周某、肖某、李某等3人随即持准备好的拖把棍、卷起来的作业本等轮番上前比划着殴打吕某。吴某则站在门后一边用手挡住窗口,一边观看。
“没真打,就是比划比划。”一名在视频中动手殴打吕某的学生说,他看到郭某拿着手机站在远处录像,就摆手不让拍。后来才知道,郭某是拿着张某的手机,在替张某拍摄。“表演”结束后,他们7个人跟啥事没发生一样,嘻闹着到食堂吃饭去了。拍完视频的第二天晚自习,上述学生先后被老师叫到校办公室接受询问。除张某外,其他人才知道他们“比划”的视频被发到网络上传播出去了。“只希望孩子们能汲取教训,老老实实把学上完。”视频中被打男生吕某的父母说,现在的孩子不好管,有点调皮也能理解,但不能闹这么严重。事发后儿子告诉他们,当天他并不知道要拍视频,更不知道自己要挨打。但不管是真打还是恶作剧,将事情闹得如此大都让父母很生气。
“留守少年”出问题缘自家庭教育缺失
经有关部门了解,涉事的7个孩子中,至少有4名是从“留守儿童”成长为“留守少年”的,他们有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一年才回家一次,有的父亲在外地,母亲在当地上班。周末和假期内,这些孩子大多由爷爷奶奶照看。家庭教育和亲情的缺失,潜意识里让他们更看重校园内的生活体验,希望有要好的朋友,碰到问题有人帮忙。在“朋友”吆喝一声帮忙时,他们没有考虑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也没有拒绝这种不明原因不知真假的行为。
“我還想回学校。”出现在视频中的一个学生说,他看到那段视频时,既害怕又羞愧,没想到帮忙闹着玩,闹得这么严重。另一名当事学生的母亲说,知道了孩子的事情后,把他教训了一顿。过后想想自己也有责任,不该只顾着挣钱,只看学习成绩,对孩子的心理关注太少。做这样的父母,她认为自己是失责的,不够格,等于没有拿到合格证。其实,近年来,“留守”对一个孩子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词汇。由于法律缺位,父母的监护职责一直未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为此有关专家呼吁,应尽快启动家庭教育立法程序,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endprint
针对上述用假视频报复学校的行为,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病根在于家庭,病象显现于社会。”因为,未成年犯罪九成与家庭教育结构缺失、教育功能失调相关。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的未成年犯中,残缺家庭的孩子常年保持在20%左右,其中包括父母在外打工、父母离异或双亡、或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的情况。而根据2016年《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有7.7%的留守儿童与父母一年都没有见过面,还有25%的留守儿童每年只能与父母见一两次面,每天联系的只有28.2%。
现在农村的许多儿童留守,目前只能是隔代抚养取而代之。据民政部最新调查,外祖父母或爷爷奶奶陪伴占到89.3%,其中大部分老人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不高,除了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他们很难顾及孩子精神心理上的需求。而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陪伴和教育至关重要。因为,学校现有的教育更多的是知识的传授,而对于同理心的教育太少了。如果从小与父母分离或者接触太少,孩子产生的被抛弃感、不安全感可能会伴其一生。
根据一些从日常生活中能够接触的案例来看,如果孩子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长期缺位,必然不利于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其原因是,留守的孩子因缺少父母关爱,很容易形成错误价值观;随父母进城务工的孩子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与自身能力落差形成对比,容易受到不良环境诱惑刺激,形成不成熟的社会价值观,甚至仇恨社会,极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就现实而言,父母教育孩子,可以说靠的并不仅仅是高学历高收入,更重要的是父母关爱、家庭教育、亲情滋润。也就是说,任何职业都有上岗许可证,唯独世间最重要的职业——父母,却是无证上岗。近年来,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会有一个问题家庭,其中有许多教育理念、方式不科学甚至不履行基本责任的父母,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生长在父母争吵不休和被打骂的恶劣环境中的孩子,会遭受极为严重的心理创伤。可见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性格暴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在动因,而不少父母的家庭暴力则是未成年人产生这种不良性格的根源。
通过立法有助于实现家庭教育功能
作为一名从事青少年教育40余年的研究者,深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近年来,通过研究许多案例,遗憾地发现,太多发生成长危机的学生,其原因往往与错误的家庭教育密切相关,父母能否教育好孩子,决定因素不是有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而是较高的教育素质,即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根据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进行的社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5.4%的被调查父母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与咨询。
家庭对于孩子来说是最重要的地方,孩子性格的培养、道德品质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战后日本在向现代化发展的急剧转型中,核心家庭的增加、家庭内部交流的蜕化和家庭教育的偏颇对青少年道德、人格的形成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日本传统的家庭结构是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孩子多,家教严格。随着社会发展,核心家庭逐渐取代了大家庭,孩子变少,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家教松懈,孩子难以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现在的日本家庭,父母往往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家庭内部交流逐渐蜕化,很多父母认为只要充分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就完成了做父母的责任,从而忽视了与孩子的心灵沟通,在日本,目前也已成为社会问题。
我们知道,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往往存在着大量的心理问题需要解決,家庭本应是孩子最好的倾诉地。然而,由于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受阻,致使很多孩子变得孤僻、焦躁、缺乏耐心与爱心,很容易成为校园欺凌的实施者或受害者。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家庭暴力增多、家庭关系不融洽等频频凸显的家庭问题,都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消极影响。此外,在学历社会的背景下,父母没有将孩子的人际交往、道德品质、性格培养及心理健康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因此,不良的家庭环境和偏颇的教育方式往往会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内向、自控力差,容易产生焦虑情绪,很容易向比自己弱小的人发泄不满,从而导致校园欺凌或类似于上述用校园暴力假视频报复学校和社会的现象发生。
针对目前家庭教育缺失比较严重的情况,有关专家认为,通过立法促进家庭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因为,通过立法有助于家庭教育功能的实现,毕竟单纯靠呼吁,很难对父母的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全国妇联曾就家庭教育问题向公众调查,90%被调查者认为家庭教育对个体成长起着重要作用。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强烈,公众对家庭教育立法认同度高,74.3%的人认为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在全国家庭教育法出台之前,我国个别地方已先行一步,颁布了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在2016年7月,重庆市就颁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当然,“法不能关起门来,要走出去。没有强制性罚则的法律,不如不立。”有法律专家指出,家庭教育立法,政府不应缺席。政府的介入不像父母一样直接参与家庭教育,而是要承担起“兜底监护”的责任。在这一点上,台湾地区的家庭教育法值得借鉴。台湾地区的家庭教育法规定,达到婚育年龄的男女必须接受不少于四个小时的家庭教育培训,以培养正确的婚姻观念,促进家庭美满,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父母也应被辅导训诫,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所以说,如何具有可操作性,这是地方家庭教育立法的一个挑战。基于此,人们期待着家庭教育法不是仅仅成为一项宣言,更重要的,是期待家庭教育法必须要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父母如果不好好履行家长责任,就应被剥夺监护权,此外,还应明确学校对家庭教育的监督、指导职责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