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2018-01-15刘凌含
刘凌含
[提要] 近些年,东北三省经济陷入寒冬,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振兴东北政策,然而吉林省的民营企业状况并未转好。通过调研分析,结合目前吉林省民营经济现状,探索解决当前问题,找出对策。
关键词:民营经济;吉林;融资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1月3日
一、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吉林省民营企业占吉林省企业较大比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可以得知,吉林省民营企业占吉林省企业较大比重,2014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法人单位数占吉林省企业法人单位数的比例为55.50%;2015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法人单位数占吉林省企业法人单位数的比例为56.43%,如表1所示。(表1)
(二)2017年吉林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速呈下降趋势。根据吉林省统计局网站2017年1~2月、1~3月、1~4月、1~5月、1~6月、1~7月吉林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统计表中的民营企业增加值相关信息可知,除2017年1~5月吉林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增速有所回升外,2017年吉林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增速基本呈下降趋势,如表2所示。(表2)
(三)吉林省民营经济增长趋势放缓,能耗降低能力增加。近三年,吉林省民营经济增加值逐年递增、占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基本持平、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呈下降趋势、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率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逐渐递增(2016年无该两项指标),如表3所示。这说明,吉林省民营经济占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较大比重,增加值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放缓,能耗降低能力增加。(表3)
(四)吉林省民营工业企业成本降低,但债务风险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2013~2015年吉林省民营企业存货余额逐年递增,增速较快;资产总计余额逐年递增,2014年增速略有下降,2015年增速回升较快,同比增加14.07个百分点;负债合计余额逐年递增,2015年增速较快,同比增加37.34个百分点;销售、管理、财务费用余额逐年递增,2014年增速同比增加2.67个百分点,2015年增速下降,同比下降2.36个百分点;2014年利息支出余额较2013年增加,2015年略有下降,2014年增速同比增加23.41个百分点;2014年营业利润余额较2013年下降,2015年有所增加,2014年增速同比下降10.46个百分点,利润总额2014年较2013年下降,2015年有所增加,2014年增速同比下降6.93个百分点,2015年增速同比增加14.92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总额余额逐年递增,2014年增速同比增加8.85个百分点,2015年增速同比增加15.35个百分点。这说明吉林省民营工业企业负债总计增速大于资产总计增速,企业债务风险增加;各项费用增长趋势放缓,利息支出变化趋于平缓,企业成本降低;亏损企业亏损总额增速递增,经营状况恶化。(表4)
(五)吉林省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弱。吉林省民营经济整体实力较弱,向第三产业倾斜趋势明显,对于吉林省民营企业,除制造业占有一定比重外,大多集中在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及其他服务业,分布于产业价值链的下游环节,就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劳动密集型特点。同时,进入大工业领域的民营经济体数量少、实力弱、缺乏技术导向。
二、吉林省民营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吉林省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是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一,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为增加吉林省就业率与财政税收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其涉及行业广、企业数量多,在近年来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宏观经济下行背景下信贷资金难以满足。在全球经济大环境下,吉林省民营独立经济体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普遍存在经营效益低、缺乏贷款抵押品、贷款笔数多、贷款金额小的问题。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通常不会为民营经济体发放贷款,或者通过提高贷款利率为这些企业设置较高的贷款门槛,国有商业银行在办理企业贷款业务时,主要以安全性为导向,除为少数信用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办理贷款业务外,很少放贷。虽然一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制定了针对中小民营经济体贷款业务发展的规划指导意见,但与其相关的政策、措施却并未明确,同时缺乏适合中小民营经济体的评估与审批制度以及贷款的合理激励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以绩效考核为压力,要求贷款投放“零风险”,上收放贷审批权,导致中小型民营经济体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存在一定的难度。
吉林省部分民营经济体位于县域内或城乡内,设立于县域内的村镇银行设立初衷是为支持当地“三农”及小微企业发展,而目前银监局对支持县域内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村镇银行进行了制度約束。按照银监局规定,村镇银行对同一贷款对象不得进行单笔贷款拆分,而村镇银行单一授信额度的最大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当地具有有效资金需求的优质民营经济体在生产旺季的资金需求。优质民营经济体想要获取村镇银行的资金支持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在完善过程中,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与商业银行等投资者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是吉林省民营经济体难以获得融资支持的原因之一。虽然担保体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营经济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吉林省大多数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管理机制不健全,同时也增加了民营经济体在获得贷款过程中支出的成本,很难为吉林省民营企业提供广泛、全面、必要、及时的资金担保支持。这些原因都致使吉林省民营经济体难以获得授信,容易形成资金链短缺的情况,影响其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与生存发展。
(二)创新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目前,吉林省大多数民营经济体仍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机械化程度及产品附加值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缺乏品牌效应、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致使其利润空间被压缩,发展举步维艰。而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人力资源水平有待提高,高素质企业管理、技术人才的缺乏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所在的生活环境、个人发展空间、待遇与机关事业单位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对优秀人才的吸引能力弱,同时民营经济体经营风险大且缺乏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完善的用人留人机制,致使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避免失业压力,满足获得稳定工作的职业需求,往往另谋高就,也就造成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人才缺乏、人员流动较大的现象。
三、吉林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建议
(一)加强企业创新与合作。政府应出台进一步鼓励吉林省民营经济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创新发展吉林省民营经济体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建立民营经济体全面社会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体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激励其创新发展。同时,要加快民营经济体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按照集聚、集群、特色的要求做好民營经济体创业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做好包括创业中心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才资源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民营经济体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为民营经济体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民营经济体自身应树立自主创新意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快,科技知识更新周期短,民营经济体应加强与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吉林省民营经济体起步时间晚、发展时间较短,大多数民营经济体严重缺乏管理、技术与资金等方面的合作与支持,而加强民营经济体之间的合作、互助,能够突破单一民营经济体在人力资源、资金、技术方面的局限,能够实现风险共同承担、资源共同分享、优势互相补充。
(二)促进产业升级与转型。吉林省民营经济体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要以创新谋发展,在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的前提下,积极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与转型。单一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强,转型升级存在一定的障碍,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通过创建区域性的技术支持服务平台,针对吉林省民营经济体的经营模式,完善工业园区建设,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专业化生产,对产业进行细分并优化重组,促进分工协作,增强民营经济体竞争力,提升产业层次,发展产业集群,促进市场的良好有序发展。
(三)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在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方面对民营经济体的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协调金融部门从各个层级开展银企授信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运用利率杠杆和金融工具为民营经济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应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再贴现、再贷款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体减少评估费用与抵押、担保程序,加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力度,增加授信额度与投放比率,引导各金融机构为民营经济体建立贷款绿色通道,从而优化民营经济体的融资环境,在资金上支持民营经济体发展。
(四)完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以中小型为主,其数量虽多,但大多规模偏小,普遍存在装备老旧、技术落后、投资分散、资本积累不足、产业结构较为低级化、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缓慢、产能效率低下、研发能力弱、风险抵御能力差、竞争能力不强、环境污染处理不达标等问题。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就要进一步出台和完善支持、引导吉林省民营经济体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解决民营经济体在企业升级转型、产品更新换代、增加研发能力、增强风险抵御、满足资金需求、减少环境污染方面存在的瓶颈奠定制度与理论基础,使吉林省民营经济体的创新改革发展有章可循、有理可依,按照科学规划向良好方向发展。
(五)加强培养创新型人才。当前,吉林省民营经济体普遍存在人才短缺、难以引进、难以留住的特点。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任重道远、迫在眉睫。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帮助民营经济体建立与完善发掘选拔、培养安置、保障激励创新人才的一系列机制,引导吉林省民营经济体吸引高素质创新型管理及技术人才。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经营转换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与人力、劳动、财务、资金、物资、营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管理体系的科学化与现代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应通过帮助吉林省民营经济体完善培育创新人才激励制度,转变旧有引进、培养人才方式,采用引进培养、客座式聘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吉林省民营经济体企业家队伍建设。同时,吉林省民营经济体自身也要规范企业人才考核选拔、管理培训机制,加强已有人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1]赵磊.吉林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刘勇.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
[3]王雪玲,包中文.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