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本月开始施行
2018-01-15
今日农业 2018年13期
记者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经其审议通过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已经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黑土地的核心区域,全省粮食产量的80%都产自黑土区。近年来,受过度开发、建设占用、化肥农药污染等因素影响,东北地区黑土地呈现“变瘦、变薄、变硬”的特点。为解决这一难题,吉林省一方面积极探索推进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在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推广试点经验;一方面探索制定法律法规,让黑土地保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据了解,《条例》充分借鉴国家六部委联合出台的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采用土地性状加土壤类型的方式对黑土地作出界定,打破了耕地、草原、林地、湿地的概念局限,冲破了农业、水利、林业、牧业的行业界限,有助于保护工作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条例》将吉林省黑土地分为重点保护类和治理修复类两种类型,明确了中东西三个区域各自的保护重点,增强了黑土地保护的可操作性。”吉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于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