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困境中的女性选择:文学伦理学视阈下的《亲爱的生活》*
2018-01-14左金梅周馨蕾
左金梅 周馨蕾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 1931- )于201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加拿大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是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首位凭借短篇小说折桂的作家,被誉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亲爱的生活》(DearLife, 2012)是门罗的最新作品,由14个故事构成,分为两个部分,被认为是门罗最丰富、最完美、最具个性的集大成之作。目前,关于《亲爱的生活》这部作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女性主义和叙事艺术两个方面,本文拟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这个新的角度,探究门罗在《亲爱的生活》中所展现出的女性的伦理选择、伦理环境和伦理身份。由聂珍钊教授提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艺术”。[1](P83)但是与传统的道德批评不同,它不是以现在的道德评判标准对文学进行好与坏的道德价值判断,而是强调站在当时的立场解读文学作品,寻求客观的伦理原因。在《亲爱的生活》中,门罗鲜少使用华美与慷慨之词,但每一个短篇故事都像北美层层叠叠的枫叶一般绚烂多彩,在宁静的叙述中,作者从不回避当时社会状态下女性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伦理矛盾,以及女性所表现出的困惑与焦灼。与此同时,女性在纵横交织的伦理漩涡中,不断积蓄起乐观进取的力量,积极找寻自己生活的本真含义,既不逃离伦理选择的道义范畴,又不囿于伦理环境的精神束缚,更走出了关于伦理身份的臆想迷途,勇敢地面对亲爱的生活。门罗通过这部作品传递出深刻隽永的女性情怀,以及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格丽塔的伦理选择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伦理选择是文学作品的核心构成,文学作品中只要有人物存在,就必然面临伦理选择的问题。在文学作品中,只要是选择,必然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选择。”[2](P267)就文学批评而言,对伦理选择的分析过程,就是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批评的过程。格丽塔是“漂流到日本”这个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漂流到日本”也是《亲爱的生活》的开篇故事。在这个只有短短13页的故事中,格丽塔就不得不面对三个艰难的伦理选择。
第一个伦理选择的起因是一场聚会。格丽塔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的两首诗在《回音往复》这本杂志上发表了,所以受邀参加一个作家聚会,因为没有名气,自然受到冷遇。格丽塔选择喝酒来打发时间,同时她迫切地渴望一个交谈的机会来缓解她的紧张与不适。也许是因为在热闹的聚会上,她孤零零一个人显得格外可怜,一位绅士,哈里斯(班内特,与她开始了一段对话,并且主动开车送她回家。虽然二人都是已婚人士,但依旧对彼此产生了好感,格丽塔怀有莫名的期待,以为哈里斯会在车上吻她,但他并没有。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她几乎没有一天不想他”。[3](P10)一方面,人性因子使她感到极度羞耻,鄙视自己的愚蠢;另一方面,兽性因子又让她无法自拔地渴望哈里斯,这使她深陷伦理困境,明知不应该,但却忍不住。伦理选择往往同伦理困境联系在一起,因此格丽塔目前的心理状态也为下文做了铺垫。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格丽塔会慢慢忘记哈里斯,但事情出现了转折点。格丽塔的丈夫彼得要去德隆工作,她也接到邀请去多伦多为朋友照看房子。这使格丽塔的心情由阴转晴,她大胆行动的机会开始了,疯狂地想要找到哈里斯。终于她在《温哥华太阳报》的专栏顶端找到了哈里斯的名字,于是她把写给他的信寄到了报社。这是格丽塔做出的第一个伦理选择,她和哈里斯都有各自的家庭,两人本不应该再有任何暧昧的牵扯,但格丽塔完全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思念,哈里斯对她来说,是一个美好的梦,一直弹拨着她的心弦,让她备受折磨。寄信的这个行为,恰恰是她感情宣泄的一种方式,信封上没有署名,则是因为她在伦理上仍存有顾虑;在空白处写上了她乘火车到达的日期和时间,则表现了她内心隐隐约约的期待。第一个伦理选择打开了格丽塔的突破口,一旦迈出了这一步,之后必然会想进行更大胆的尝试。
第二个伦理选择发生在火车上。当格丽塔和女儿凯蒂上了火车之后,她们遇见了两位演员,男生格雷格和女生劳瑞。他们在走访各地的幼儿园,表演幽默短剧。格雷格擅长绘声绘色地讲故事,模仿各种小动物的声音,轻松赢得了凯蒂和其他小朋友的好感与喜爱,也引起了格丽塔的注意。中午,凯蒂在卧铺睡觉的时候,格丽塔与格雷格一边喝酒一边进行着痛苦又让人感到些许安慰的对话,随后二人去格雷格的车厢并发生了性关系,对肉体的迷恋以及由此而生的性冲动继承了人类的原罪,格丽塔体会到了“令人惊讶的极度快感”。[3](P20)人类的生物性选择是人的形式的选择,但这并没有把人完全同其他动物,即与人相对的兽区别开来;“人是通过伦理选择才真正地把自己同兽区别开来的”,[4](P7)所以伦理选择是人的本质的选择,两种选择在根本上就有所不同。但此时毫无疑问,格丽塔选择了前者,她的生物性选择和兽性因子让她彻底释放了自我,抛下一切伦理道德的重担,单纯地沉浸在这种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她的自由意志怂恿她罔顾道德,一味地追求感官的享受和情感的慰藉。“门罗对女性欲望的高度关注还体现在其真实而近乎琐碎的描述下,女性的欲望却又充斥着不安和不确定。”[5](P160)她渴望逃离原本既定的命运,通过性爱这种方式寻求个人身份认同。
然而当她清醒过来之后,人性因子和理性意志要求她不得不面对伦理的现实,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女儿凯蒂。当她回到自己的卧铺车厢时,却突然发现女儿不见了。格丽塔立马感受到了违反伦理禁忌的痛苦与恐惧,巨大的反差使她完全陷入了疯狂之中,她开始不停地假设,手脚冰凉,担心女儿看见她出轨的那一幕,更担心女儿的安危。所幸她最终发现凯蒂孤独无助地坐在两节车厢之间的一块不断发出噪音的金属板上,女儿眼神漠然,说格丽塔身上的味道很难闻,扭动着身体挣脱开她的怀抱,此时格丽塔自己也“感到恶心,实际上她能感到嗓子里呕吐的味道”,[3](P22)她无比懊悔自己所做出的伦理选择,背叛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甚至也背叛了自己的生活。随后的旅程中,她把所有醒着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女儿,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爱,她想做一个更称职的母亲,因为“女儿独自坐在金属板上的那一幕所带给她的恐慌是难以轻易忘记的”。[6](P168)虽然以前她也会照顾孩子,但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责任,她和女儿之间存在一种剪不断的伦理关系。然而她心中其他各种各样的想法,例如写诗和婚外情,这些东西把孩子和家庭从她心里挤了出去,格丽塔“将注意力放在了别处。固执地四处寻觅关注对象,却没有关注孩子。一种罪恶。”[3](P25)她明白自己做出了错误的伦理选择,但这是她第一次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与情感,反思自己与家庭的伦理关系。由于愧疚与后怕,她决定回归家庭,不再逃避,努力弥补。于是晚上格丽塔给丈夫彼得写了一封长信,记录了火车上所看见的美景与形形色色的人,但有些事情,只字未提。从兽性因子占据上风到人性因子复归,进行忏悔与赎罪,这是格丽塔进行伦理选择的过程,也是她伦理意志不断加强的过程。
第三个伦理选择是在下火车之后。格丽塔和凯蒂在电闪雷鸣的上午到达了多伦多,马上就要到新家了,但格丽塔心中并不害怕,她告诉女儿,她们只会在这儿住一小段时间,然后就可以回家和爸爸在一起了。与其说格丽塔在安慰女儿,不如说她是在安慰自己,她认为自己就像走在黑暗隧道里面,马上就到尽头了,光明就在前方,心中是稳定的家庭伦理关系所带来的安定。然而哈里斯竟然真的出现在了站台,并且他坚定地拥吻了格丽塔。“先是震惊,接着格丽塔心中一阵翻腾,然后是极度的平静”,[3](P26)心中并没有想象中的喜悦,她试图抓紧凯蒂,从女儿身上汲取力量来面对哈里斯,同时也把女儿当作是一个警钟,时刻提醒自己违背伦理禁忌的危险,“但就在这时孩子挣脱了她的手,走开了”,[3](P26)留下格丽塔来独自面对第三次的伦理选择。伦理选择往往同解决伦理困境联系在一起,因此伦理选择需要解决伦理两难的问题,而“伦理两难是难以做出选择的,一旦做出选择,就往往导致悲剧”。[2](P268)一方面,她处在家庭伦理的约束之下,拥有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拒绝哈里斯之后,一家人会一如既往地过着平静的生活;另一方面,格丽塔是个诗人,感性浪漫,富有激情,而身为工程师的丈夫彼得虽然理性认真,温和宽容,但他的刻板乏味有时也让格丽塔难以忍受,二人的生活如白开水一般单调,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隔阂。哈里斯恰好可以弥补这个不足,他和格丽塔之间有共同语言,思想共鸣,可这种有违道德的两性关系会使她备受煎熬,对道德规范的背叛会一直是她沉重的枷锁。“格丽塔一直企图在这些矛盾的价值观中寻求平衡:自我放纵还是承担责任,感情用事还是合乎理智。”[7](P56)无论格丽塔做出何种伦理选择,每一种结果都是不完美的。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她没有试图逃开。她只是站在那里,等着接下来一定会发生的任何事”,[3](P26)这个经典的门罗式的结尾创造出“一种时间停滞的超验感……这种含混性增添了伦理经验的复杂性”,[8](P72)增强了故事的可读性与悬念性,但作者依然隐晦地给出了答案。门罗的作品“一直讲逃离,但是实际上人们好像没有逃到哪去,或者人们因为逃走而自己制造了那种永远不能够弥补、永远不能挽回的东西”。[9](P3)格丽塔曾经也一直都在试图逃离,逃离沉闷无趣的丈夫和枯燥无味的家庭,但因为她尝到过违背伦理道德的恶果,其代价太过沉重,所以这一次她格外冷静,理性意志在约束她的自由意志,给她以警醒。同时,稳定的家庭会是她背后最大的支撑,给予她内心足够强大的力量来面对哈里斯,做出正确的伦理选择——回归家庭。并且在格丽塔所在的年代,女性地位较低,一旦她触碰了伦理禁忌,那么她必然会长期处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份压力也不是她所能承受的,所以她不可能完全跟随本能和感官做决定,两相权衡之后,她需要向社会习俗妥协。尽管如此,格丽塔依然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力,而不是完全受男性的操控与摆布,这一点也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女性的伦理自由与解放,争取到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双重伦理原因,格丽塔必然会选择回归家庭,回到彼得和凯蒂的身边,也许生活会像往常一样,依旧乏味,但却可以给她最踏实的安全感,通过家庭来实现自身价值。人类的理性是通过伦理选择获得的,尽管难以遏制的内心冲动和用力压制冲动的理性,这两种貌似无法调和的力量始终在积极互动,循环往复,但人与兽不同,理性的伦理选择是人弃恶扬善从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途径,这也是人的伦理化的过程。
况且,人绝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环境的产物,虽然伦理选择最终取决于个人意志,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伦理环境的影响。
二、道恩姨妈的伦理环境
文学伦理学批评要求在特定的伦理环境中分析和批评文学作品。“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观点看,文学只是人类历史的一部分,它不能超越历史,不能脱离历史,而只能构成历史。”[10](P19)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有其固定的属性,特定历史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对文学的理解必须让文学回归属于它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中去,这是理解文学的一个前提。文学伦理学批评要求批评家自己充当文学作品中某个人物的代理人,做他的辩护者,从而做到理解他。
女性是门罗笔下不变的中心,门罗主要“写她们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和平凡中的希望与奋斗。”[11](P35)在《庇护所》这个短篇小说中,一切都发生在70年代的一座加拿大小镇上,从13岁女孩的视角描写了贾斯珀姨夫和道恩姨妈的日常生活。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为父母去了非洲,所以那一年“我”住在姨夫姨妈家里,“我”发现姨夫姨妈家的伦理环境与自己家的截然不同。“欧美女权运动的第二次高潮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12](P24)第二次浪潮也被称为“妇女解放运动”,这次女权运动的斗争内容是全方位的,“针对的是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13](P64)进一步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权力。这一点在“我”家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如果母亲有特别想说的事情,她会直接提高嗓门,甚至盖过父亲的声音,而且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的两个哥哥也都把母亲当作平等的权威,认真倾听她讲话,对她非常尊重。
但在姨夫姨妈家里,情况却是截然不同的。贾斯珀姨夫是当地很有名望的医生,推动了镇里医院大楼的建设,医术高超,和他在家中的态度相比,他在诊所里看上去是那么亲切随和。哪怕他的下属,那位五十多岁的女护士,对他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他也未曾责怪。在工作的伦理环境中,他尽可能表现出了他所有好的一面,塑造了一个几近完美的医生形象。但是在家庭的伦理环境中,贾斯珀姨夫展现出了他性格的另一面,控制欲极强,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主导一切,“房子是他的,菜单要由他来定,广播和电视节目要由他来选。即使他在隔壁坐诊,或者在出诊,一切也必须时刻准备着得到他的许可。”[3](P105)这些小细节清晰地表现出道恩姨妈所处的伦理环境有多么压抑,贾斯珀姨夫却坦然享受着妻子全心全意的付出与服务,没有给予枕边人一丝一毫的尊重。门罗非常注重这些细节的描写,目的是给读者“一种强烈的真实感”,[14](P145)由此来达到贴近现实的效果。
道恩姨妈一直处于服从的位置,“我”本以为她会反抗自己所受到的压迫,但并没有,她早已习惯了这一切,循规蹈矩,小心翼翼维持着现有的平静生活,她将自己完完全全奉献给了丈夫,生活就是围着那个男人转。例如,在饭桌上,她会等贾斯珀姨夫说完话,才拿起叉子开始吃饭;床单从不送去洗衣店,而是晒在外面的晾衣绳上,由风吹得干爽,散发出香甜的味道。“我”本以为男人是女人的庇护所,因为是他们出去赚钱养家,但是道恩姨妈却认为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为她的男人提供一个庇护所,并且为了营造出这样一个庇护所,女人必须竭尽全力,丝毫不敢懈怠。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男性更加辛苦,为家庭奔波忙碌,但是道恩姨妈却说出了家庭主妇的心声,女性对家庭的付出一点儿也不少,甚至更多。“女性在社会化过程中,被要求与人合作、为家庭牺牲自我。”[15](P100)“庇护所”也恰恰是这篇故事的题目,门罗由此突显出“庇护所”的双重性,进一步指出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女性在家庭里的重要性,为女性发声。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是道恩姨妈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几乎低到了尘埃里,总是妥协,不去表达自己的意愿与想法,就像一个听人摆布的机器人一样,自然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并且会被他人看轻。哪怕是自己的丈夫,也不理解这是妻子的忍耐与包容,反而会把这当成是软弱无能的表现,久而久之也不会尊重她。在七十年代整体的伦理环境下,这就是大多数家庭主妇的生活常态,哪怕是作家门罗本人,她在访谈中提到,“我是要做家务活的……我有四个孩子要照看……我常常一直工作到大概凌晨一点钟吧,然后六点钟就又起床了……我也许会死的,这可是太恐怖了,我会得心脏病的……那是一种拼了命的赛跑”。[16](P190)她的写作进程比较慢,所有写书的时间都是一点一滴挤出来的,其实“门罗笔下的叙述者也是在替门罗自己发声”,[17](P3)因此不少学者认为“门罗的小说大多带有自传性质”。[18](P237)不可否认,门罗具有高度的女性意识,所以才会写出这么多反映女性真实生活的优秀作品。但是连门罗都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做家务,更何况那些普通的家庭妇女呢?“自由的遐想和‘逃离’的冲动改变不了被囚禁的命运,磨难却让她们的外表如此平静。”[19](P21)在她们的伦理认知中,家庭是她们拼命想要守护的,丈夫是她们唯一的依靠和精神世界的支柱。不能说这种生活方式就是错的,可能她们的女性意识还未觉醒,又或者说她们不愿改变安稳的现状。
原本以为道恩姨妈的一生就会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结果故事又迎来了关键性人物。新搬来的邻居夫妇诚挚地邀请姨夫姨妈去家里喝茶,因为姨妈的社交生活少之又少,她连如何拒绝都不知道,但她明白自己应该回请邻居夫妇来家里坐坐,但是姨夫不喜欢,“姨夫不是不喜欢这对邻居,他只是不喜欢有人来他家,无论如何都不喜欢”。[3](P111)“他家”而不是“他们家”,这个词具有很强的排外性,尽管夫妇二人一起生活了多年,在贾斯珀姨夫心中,这个家的主人只有一个,“男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3](P117)道恩姨妈长期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在父权社会的伦理环境下,“女性是相对于男性而存在的他者”,[20](P90)这一点,想必道恩姨妈心里也是清楚的。“人生如此艰难,外部柔弱的女性背负着沧桑和命运的玄机踽踽独行。”[19](P21)
趁着有天晚上贾斯珀姨夫不在家,因为他必须出门参加县医生年度大会,道恩姨妈第一次违背了丈夫的意愿,自己大胆决定邀请邻居夫妇来家里坐坐。而且恰巧那天晚上多伦多的三重奏演出组合在小镇的市政厅演出,里面的小提琴家莫娜是贾斯珀姨夫的姐姐,所以道恩姨妈也邀请了这三位来家里做客。姨妈穿着一条端庄的肉色长裙,准备了丰盛的精致点心,三位音乐家一首接着一首地演奏乐曲,宾主尽欢,以至于忘记了时间。贾斯珀姨夫回来了,回到了他的“城堡”当中,他表现得非常粗鲁,靴子踏出了很大的声响,吃饭时狼吞虎咽,叉子也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打断了正在演奏的乐曲,所有客人都尽快离开了。他讨厌他的姐姐莫娜,姐弟俩不知道多久没有联系过了,同样,他也厌恶交响乐,认为这些东西毫无用处,只是看上去高贵一些罢了。道恩姨妈因为惹怒了丈夫而更加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她害怕与丈夫的伦理关系从此恶化,甚至婚姻破碎,这些都是她不能承受也不敢想象的。以道恩姨妈为代表的这类女性,需要通过婚姻来确定自己的价值,因此“这些女性宁愿竭力拯救已是痛苦和危险的婚姻,也不愿独立面对充满敌意和险恶的世界”。[21](P298)外人眼中,她如此幸福,无需为生计忧愁,丈夫事业有成,没有孩子需要操心,可实际上,生活于她已是如此艰难。直到情人节,她收到了一个鸡血石吊坠,受宠若惊,认为自己终于得到了原谅,尽管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她露出微笑的同时转过身去,留下了几滴如释重负的眼泪。道恩姨妈的眼泪体现了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她对贾斯珀姨夫强烈的依赖和惧怕心理,她的这种生活态度生动地反映了“传统定义中的女性气质给女性心理造成的影响”。[15](P100)缺乏自信,不敢独自面对莫测的未来,而丈夫的存在使其生活具有完整性,所以包括道恩姨妈在内的受压迫女性多数选择逆来顺受、曲意迎合自己的丈夫。
最终让道恩姨妈崩溃的是莫娜的葬礼,这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本来姨妈是忍不住高兴的,因为贾斯珀姨夫心中的一根刺终于拔掉了,但在教堂的葬礼上,贾斯珀姨夫再次上演了之前的闹剧,他禁止莫娜的音乐同行们演奏,转而让自己家的女佣弹奏风琴,就在莫娜的棺材前弹琴。他的计划并没完全奏效,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唱诗班涌进了这个小教堂。他发现自己被人流困在了圣坛,在众目睽睽之下。哪怕在葬礼上,贾斯珀姨夫不惜打破社会习俗也想要统治一切,表现出绝对的权威。在目睹了丈夫的洋相之后,“也许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在乎,完完全全,一点儿都不在乎。”[3](P123)这是道恩姨妈第一次表现出她的反叛意识,在伦理环境的重压之下,她的女性意识也觉醒了,全文达到高潮。
伦理环境在约束人行为的同时,也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与束缚,使人们在伦理漩涡中无法脱身,女性更是如此。道恩姨妈最后的“不在乎”没有向任何人倾诉,只是她脑海里最真实的想法,这恰好是对男权阶级最有力的反抗与斗争。“门罗笔下的女性人物不只是男性审视下的客体和男性欲望的存在,她们有自己的感觉、欲望和梦想”。[22](P179)恰如法国哲学家西蒙娜·德·波伏娃的著名论述“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在生理、心理或经济上,没有任何命运能决定人类女性在社会的表现形象。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23](P309)在70年代的伦理环境中,身处加拿大小镇的道恩姨妈历经那么多年,最终对自己的丈夫有了这种“不在乎”的思想,在伦理环境中获得了符合自身道德情感立场的自由与解放,也足以证明其思想的成熟和先进。或许更多女性依然会选择妥协来寻求一种简单的生活,但一味地妥协毕竟不是长久之法,长期伦理压迫之下带来的会是更加激烈的觉醒与反抗,每个人都是在为自己而活,女性更应如此。
当伦理环境发生巨变之后,人的思想情感必然会随之改变,从而引起伦理身份的转变。
三、多莉的伦理身份
人的身份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存在的标识,人需要承担身份所赋予的责任与义务。“身份从来源上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生俱来的,如血缘所决定的血亲的身份。一种是后天获取的,如丈夫和妻子的身份。”[2](P263)从起源上说,人的身份是进行自我选择的结果。自然选择从形式上解决人的身份问题,即从形式上把人同兽区别开来,从而获取人的身份。当需要从伦理上解决人的身份问题时,不仅要从形式上把人同兽区别,而且还需要从本质——责任、义务和道德等价值方面对人的身份进行确认。文学作品就是通过对人如何进行自我选择的描写,解决人的身份的问题。在文学文本中,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是同伦理身份相关,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的伦理身份并不完全是由自己确立的,伦理身份往往是通过与他人的关系得以体现,且受到思想变化的影响。
虽然这个故事的题目是“多莉”,但多莉并不是故事的主角,真正的主角是71岁的无名叙述者和她83岁的丈夫富兰克林。门罗选择用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个故事,进而表达叙述者最真实的想法,反映出她对于伦理身份的迷茫与困惑。与“漂流到日本”的格丽塔和“庇护所”的道恩姨妈相比,本篇的主人公更加独立潇洒,大胆自我,她在中学教数学,而且还是一位传记作家,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她和丈夫没有领结婚证,虽然他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但准确地说,只是同居关系;她当实习老师的时候,还曾和有妇之夫偷情,明确表达自己的欲望。可需要直面伦理问题时,她的心中仍然充斥着极度的不安与无措。
故事中,多莉的伦理身份随着叙述者思想的转变,总共发生了三次变化。故事发生在一年秋天,在小说开篇,夫妇二人坦然谈到了死亡,涉及到葬礼的安排、墓地的选择、是否立遗嘱等等,唯一“没被安排的只剩下实际的死亡,那交由天意决定”。[3](P219)由此可见,这对老夫妇喜欢一切都按部就班,也许是因为上了年纪,他们更加不希望再发生任何事情,这样也就无需再耗费精力来应对任何事情。可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随着第三个人物的登场,故事出现了意料之外的转折。格温是个上门卖化妆品的销售员,叙述者和格温相谈甚欢,格温钦佩叙述者的学识,她说从未遇见过像叙述者这样如此有教养、如此随和的人;同样,叙述者也对格温的人生经历感到了一丝新鲜,喜欢与她交流,因为格温来自一个叙述者从未触碰过的世界。此时,格温的伦理身份,于叙述者而言,甚至都算不上朋友,只是认识,她只是叙述者人生中的一个匆匆过客,仅此而已,二人不存在任何伦理冲突。
然而,恰如叙述者丈夫富兰克林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生活完全令人难以预料”,[3](P235)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是叙述者始料未及的。因为叙述者买了一些护肤霜,格温答应下次把产品带来,于是产生了第二次见面。这一次,格温的车坏了,所以她不得不在叙述者的家中留宿一晚,也就恰好遇见了叙述者的丈夫富兰克林,两个人都呆住了,“像是两个哑剧演员面面相觑”。[7](P58)原来格温是富兰克林的前女友,也叫“多莉”,一个与她夸张行为更贴近的名字,他们曾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疯狂的日子。在叙述者眼中,再次相遇的二人似乎有无限的美好回忆和数不清的共同话题,随便的一句话都可以让他们一起发笑,这些现象使得格温的伦理身份在叙述者心中发生了剧烈变化,格温于她而言不再是无关紧要的路人,曾经安全和愉悦的感觉已经完全离叙述者而去。伦理身份是评价道德行为的前提,由于叙述者思想的转变,格温现在的伦理身份在叙述者心中已经变成了敌人,她和富兰克林相处的每一刻,她的每一个细微举动,例如手洗碗盘和罐子,都像是在示威,像一根根刺扎在叙述者心上。格温早就离婚了,富兰克林和叙述者也并没有合法关系,所以格温更像是一枚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抢走富兰克林,“门罗善于挖掘潜藏在平静生活表象之下的种种问题”。[24](P9)年迈叙述者的嫉妒和吃醋心理使她不得不费神梳头打扮,下楼梯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来增强自己的存在感,吸引富兰克林的注意力,但这些行为又恰恰是叙述者自己所厌恶的。因为格温,进一步说,因为格温当前的伦理身份,叙述者变成了自己所讨厌的那类人,失掉了自我。
于是叙述者选择离家出走,开车到了一个陌生的小镇,随便找了一家汽车旅馆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就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小镇人满为患,受心情影响,她觉得所有的店铺和招牌都那么碍眼,汽车停下和发动所产生的噪音是那么刺耳,“到处都在宣告,这就是生活。仿佛是我们需要它一样,更多的生活”。[3](P233)她和富兰克林的生活过往渐渐涌上心头,“年纪越来越大,某些遥远的记忆反而会生动鲜活起来”。[25](P184)当她一个人在餐馆吃饭时,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几乎不真实的孤独感,她才猛然意识到富兰克林对她的重要性,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不能为了逃离而逃离”,[26](P36)况且他们俩都已不再年轻,万一富兰克林因为出来寻找自己而出事,两人就真是天人永隔了。门罗“总能(让读者)在淡淡的讲述中发现某种如临深渊的恐惧和明净似水的醒悟”。[27](P4)此时,她没有想到格温,“她在我心中只是一个挡在我们之间制造荒唐问题的人……一个你不能责怪也永远不应该认真对待的人”,[3](P234)格温的伦理身份又因为叙述者思想的转变而转变,她在叙述者心中再次变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她们二人的伦理冲突自然而然也就消失了,伦理问题得以解决。
在《多莉》这个短篇小说中,“生活”一词被频频提及,这也与题目《亲爱的生活》遥相呼应,生活虽然充满了意外,但其本质还是简单生活。叙述者最终做出决定,改变心意,开车回家,却发现格温的车还停在那里,后来富兰克林跟叙述者解释了车的事情,也表明他和格温所谓的婚外情根本不存在,叙述者相信丈夫的话,二人达成共识,要好好珍惜所剩不多的时光,他们经不起吵闹了,“我忘了我们有多大年纪,忘了一切。还以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忍受,去抱怨”。[3](P238)格温暂留叙述者家里时帮忙清洗的罐子,叙述者将其束之高阁,这一举动也暗示了叙述者心中格温最终的伦理身份。门罗是一位温和开明的作家,她会把所有问题都一一展开,让主人公自己找寻出路,做出决定,实现伦理价值。门罗笔下的人物早已具备独立的思想,门罗绝不会横加干涉,更不会刻意苛责或者褒扬,她尊重每个人物的伦理身份,正视叙述者本身的伦理选择,鼓励寻找多种生存方式的可能性,并“始终关注着人类理解、人类认知和人类幸福的问题”。[28](P147)
门罗把这则故事的题目取作“多莉”——格温曾经的名字,其实就表明了格温伦理身份的三次转变都只是这位无名叙述者自己因为严重的情绪波动而虚构的假象,和眼前这个真实的女人——格温,没有任何关系。叙述者把自己困在了一个自己编织的伦理牢笼中,所幸她成功挣脱出来,实现了自我的伦理救赎,夫妻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重建。在《多莉》中,女主人公具有更多的自我反思意识,看待伦理问题也更加理性,承认婚姻的持久性。故事的结尾,富兰克林答应叙述者永远不打开她离家出走时寄回来的信件,叙述者深知如果是自己,肯定会把信撕开,无论之前做过怎样的保证。而他会照做,信守承偌,这个认知既令叙述者恼羞成怒,又让她对丈夫钦佩不已。种种复杂的感受贯穿了这对暮年夫妻共同度过的珍贵岁月。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也可以作为门罗凝练出的关于婚姻的真谛——痛并快乐着。女性在婚姻中更容易缺乏安全感与自信心,无助的情绪紧紧攥着她们脆弱的神经,因此她们在面对伦理困境时,也往往表现出更多的谨慎与敏感,纠结与疑虑。女性需要在伦理冲突与压力中主动调节自己,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定位,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勇敢地面对生活。
四、结语
艾丽丝·门罗通过《漂流到日本》《庇护所》和《多莉》,描写出青年、中年和老年女性深陷伦理困境时的表现,与男性相比她们是那么弱小,自身又极度缺乏安全感,在伦理混乱中苦苦挣扎。但她们都在不断地寻找出路,努力从伦理困境中走出来,鼓起勇气主动做出自己的伦理选择。《漂流到日本》中的格丽塔,在三次伦理选择之中,经历了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自由意志与理性意志的博弈,最后决定回归家庭;《庇护所》中的道恩姨妈在伦理环境的沉重压迫下,女性意识得以唤醒,选择用“不在乎”对男权进行无声的反抗;《多莉》中格温的伦理身份随着无名叙述者思想的转变而发生了三次变化,叙述者最终发现这一切都是自己虚构的假象之后,才从伦理困境中得以解脱。总而言之,她们比男性更加果敢,更加坚强,以更加积极向上的心态来面对未来生活可能出现的种种伦理问题和种种不确定,因为她们清楚,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同样这也是她们进行自我反思、意识逐渐觉醒、获得伦理救赎的过程,从而表明了门罗对女性的人文关怀,也为女性在处理伦理问题时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