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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费的技术思想探析

2018-01-13沈国琴

关键词:伦理学伦理哲学

沈国琴

(浙江大学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奥特弗利德·赫费(Otfried Hö ffe)是当代德国颇具原创性和国际视野的思想家之一,他一生著述繁富,研究领域甚广,其思想在全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已陆续翻译出版了他的多部著作,并对他的一些哲学思想展开了研究,然而有关其技术哲学思想迄今鲜有涉足,本文尝试对其技术哲学思想进行阐述与探析。

一、赫费对技术的解析

“技术”一词从希腊语中的techné一词发展而来。古希腊语中的“技术”一词本义为技能与技艺。在古希腊时期,技术和认识具有相同的含义,那时人们渴望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征服自然的梦想。苏格拉底曾对技术的功能进行过追问。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技术哲学涵盖以下三个方面:对技术的评价、技术人类学以及技术本体论[1]。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也蕴含着对技术的思考。在亚里士多德心目中,技术即为专家知识,亦指涉某种实际的专业能力。技术人员通过构想与制作,最终实现创造某物之愿望[2]91。从这三位哲人对技术的界定中,不难看出技术很早便是哲学反思的对象。

1887年,德国学者卡普(Ernst Kapp)首次提出了“技术哲学”这一概念,标志德国技术哲学的诞生,也使得德国成为技术哲学的发源地。德国哲人一直致力于从哲学角度观察、分析与反思技术。卡普在《技术哲学纲要》这一堪称世界第一部技术哲学专著中提出了器官投影说[3]。该学说从功能角度论析技术,侧重说明人如何通过把自己身体的功能投影到外界,以实现认识自身之目的。德国哲学家德绍尔(Friedrich Dessauer)对技术做出如下界定:“技术是以目的性为导向,通过对自然物的加工使理念变成现实存在的方法。”[4]29当代德国技术哲学界颇具威望的柏林工大教授波塞尔(Hans Poser)借鉴莱布尼茨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技术观:技术是一种用来实现目的的工具,它体现了人的意向[5]。由是观之,这三位德国重要的技术哲学家均非常强调技术的工具理性及目的理性。

在借鉴古希腊哲学思维,特别在吸收德国技术哲学家思想的基础上,赫费对技术做了如下界定:技术是体现在仪器设备以及一些系统中的人类的智力活动,它是一种创造性技能,因为人不满足于仅仅知晓什么,还要运用知识实现目的。谁在相当程度上拥有此种能力,便是一名通晓事实情况的在行的专业人士[2]91。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技术的形式几经嬗变,虽然如此,赫费认为,技术的核心要素始终未变。技术一如既往地是一种以知识为基础的技能,是实现目标之能力,它以帮助人超越自我及创造自我为指归[2]92。在赫费看来,技术与知识具有同一性,两者皆是对事物的理解与认识。技术以知识为支撑,以目的为宗旨,这一点与以上提及的古希腊三位哲学大师以及德国三位重要技术哲学家的思想毫无二致。但赫费在追索技术的本质时,不仅仅限于技术的工具理性意义,更侧重于从技术是人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的有效途径之维度反思技术,强调技术能使人不断追溯自我,释放自身的潜能。也就是说,在赫费看来,由于人的非特定性,人有不受限定的可塑性,技术能不断突破人既有的能力,拓展人自身感知世界的深度与广度,达到特定历史阶段人类能力及认识的极限,并以此种极限为起点,形成一个不断克服自身局限的动态的发展过程,从而使人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本质力量,最终成就自己,超越现有的生存。

综上可见,较之于先哲思想及德国其他技术哲学家,赫费对技术的解析有所突破。他注重技术视域的敞开性,强调技术对人的发展所具有的价值理性意义。在对技术的规范性反思中,除论及技术外显的现象层面,即技术对人“身外的自然”的开掘与拓展外,赫费更注重技术对人所具有的隐性作用,即它对人“自身的自然”的开启与超越,由此凸显技术是人类本质力量生长、发展最主要的载体。可以说,赫费对技术深刻和睿智的反思更能彰显技术之精髓。

二、技术与伦理学之关系

从20世纪60年代下半叶开始,德国技术哲学发生了伦理转向,倡导技术理性应为道德和实践理性服务。1974年,当代德国技术哲学的元老之一胡宁(Alois Huning)出版了《工程师的创造》一书。在此书中,他阐述了在这个被技术所决定的时代到底什么是道德这一问题[6]。1979年,汉斯·约纳斯在其代表作《责任原理:技术文明时代的伦理学探索》中首次明确倡导责任伦理学,为技术时代的伦理学奠定了基础。在新一代德国技术哲学家中,克里斯道夫·胡比希(Christoph Hubig)强调有效贯彻技术伦理的关键在于将技术伦理变为制度伦理。这些哲学家的著书立说推动了德国技术伦理讨论的深入发展。他们的共性在于对技术伦理进行共时性研究,即鉴于现代技术所带来的福音正渐渐地走向其反面这一现实,尝试在失范的技术时代为解决技术伦理问题提出方案,引导技术时代的人道化。

赫费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他对技术伦理采取历时性研究,用历史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考察技术与伦理间的关系,指出伦理学在科学技术的发展进程中呈现五个阶段,且在每个阶段,伦理学与科学技术均存在着一种特殊关系。

第一阶段:在古代东方,医学、星象的观察和数学测量方法等均造福于人类,从而使技术与伦理学的对话变得多余[2]65。

第二阶段:在古希腊文化兴盛时期,出现了一种与科学技术研究相关的认识论革命,即发现了自然的“逻辑”秩序,剥夺了整个神话体系的权威[7]。赫费强调,此种认识论革命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它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意识到知识是可以被验证的。第二,当时人们已对知识与道德关系展开了思考[2]67。事实也确实如此,苏格拉底的名言“知识就是德性”以及柏拉图“善的典型是最高的知识”均彰显了知识蕴含道德,虽然那时的知识并不完全指涉科学技术知识。

也就是说,在赫费看来,在古希腊,人们具有一种强烈的认知兴趣,当时自主开展的对自然的探索符合人这一理性生物之秉性,完善了人的逻各斯本质。由于技术知识与道德内在关联,不可分割,那时人们在开展对自然规律的研究时,已开始思考技术的目的、意义及道德责任,让技术中的伦理蕴涵显现出来,这说明伦理诉求始终是每一种技术活动的内在规定。

第三阶段:在犹太教、基督教及伊斯兰教中,所有探索自然的欲望都受制于一种神圣的启示。中世纪的哲学家与神学家奥古斯丁倡导研究永恒的上帝,使得古代的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被遗忘了,那种纯粹的探寻知识的欲望受到了强烈谴责。

经院哲学时期,随着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传播,理性再度被发现,但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虽然人人都有自然赋予的理性,但人需要获得启示[8],因而,阿奎那反对那种天生的对自然的好奇心,要求人们探寻大自然的造物主[9]。有鉴于此,赫费指出,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禁锢了人们的思想,科学理性与技术受到质疑,这是非人道的,因为禁止人们洞察自然法则违背了人与生俱来的求知欲[2]68。

第四阶段:在近代,科学技术研究有了长足进展。培根《新工具》的卷首展现了一艘从无边无际的大海凯旋的船只[10],赫费认为,这象征着人类思想的解放,因为这艘敢于驶向茫茫大海的船代表了一种勇敢的探索活动,一种不倦的研究。

另一方面,为了使摆脱了枷锁的好奇心取得实效,培根在《新工具》中提出了一整套获取知识的方法,他还十分强调通过科学技术实现对自然的改造和控制。康德在此方面更进一步,认为自然不是被动地被观察的,而需要人主动研究的:人们首先勾勒一些精确的方案,然后借助实验手段证实这些方案[11]。赫费在嘉许培根,特别在称道康德弘扬主体性的哥白尼革命的同时,指出他们均忽略了探讨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内生的伦理价值问题,强调必须用伦理的基本原则审视科学技术研究,对其实行必要的伦理控制。可以说,在赫费视域中,近代的科学技术研究使技术伦理的构建显得极为必要,科学技术研究不能偏离伦理道德的轨道。

第五阶段: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核技术、基因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所蕴含的多种不可测的社会风险,对近代的伦理框架提出了巨大挑战,使技术的人文关怀显得尤为必要,也使技术伦理的研究成为显学。如基因研究是对生命系统进行研究,人们无法估量此种研究在实验室之外对世界可能造成的危害,哲学伦理学亦无法对此给出明确的说法,只能指出相关的伦理责任,并提出一种风险伦理学[12]。赫费认为,在科学技术的竞争体系中,风险伦理学不能仅仅信赖个人的良知,还需要制定一些预防措施,但这些措施应灵活制定,不应遏制研究者的创造性。伦理学应支持人们自主开展的、不会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作用的科学技术研究[2]76。

赫费的这一见解言之有理。健全技术活动的社会规范机制要促进技术的合理化,不能泯灭研究者的创造力。直至20世纪,许多重要的科学研究成果,如牛顿定律、量子理论、相对论以及域名系统(DNS)的解密等,均受纯粹的求知欲的激发。正如不让音乐、戏剧、博物馆以及其他艺术繁荣的社会是不健全的社会一样,一个遏制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革新的社会同样是不健全的。赫费从技术哲学的独特视角对风险伦理学及技术责任等问题进行的反思为人们探询技术伦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点。

当今生命科学对遗传密码的破译使一种基础研究在短时间内变成新技术,开辟了诸多运用的可能性。针对这一情况,赫费指出,虽然生命科学目前已极为兴盛,但其合法性认证依然是伦理学的一种责任,现在即是社会伦理学的责任[2]78。不难发现,赫费倡导构建技术的社会伦理评价机制,以降低技术对社会的负面效应,最大限度地体现善这一技术应具有的根本价值向度。

概言之,通过对科学技术与伦理关系的梳理,赫费想为技术伦理研究提供一个历史切入点,并由此说明,虽然在技术发展的各个阶段,技术伦理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与哲学伦理学进行持续对话。赫费的这一见解颇有见地,它具有两大好处:第一,能避免技术伦理远离现实,使技术伦理能基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现实情况,适时拓展范畴,探索摆脱新技术所引发的伦理困境的路径与方法。目前出现的核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以及计算机伦理学等新领域便是在此方面所做的努力。第二,能与时俱进地强化技术的伦理意识,持续地诉诸价值理性来匡正技术的工具理性,有效应对技术对社会带来的潜在风险,使技术手段的研发不悖逆人类目标和道德规范,确保技术更有效地服务于人类的进步及社会文化的发展。

其次,赫费对技术与伦理学关系展开的历时性研究,揭示了技术特别是现代技术范式已经与古代甚至近代技术范式有着本质不同,更好地呈现了现代社会人、自然与技术之间关系的多样性,彰显了技术应具有的伦理维度以及技术的道德评价的不同层次,为技术伦理更好地纳入技术哲学的研究视野,即为技术的道德意义概念化指明了方向。此外,赫费进一步澄清了什么样的技术在何时是合理的,如何界定技术的善,技术伦理问题的解决原则和规避技术风险的伦理策略的选择依据,由此深化了技术伦理的基础、范畴和体系等的研究。这一方面承续了德国哲学的思辨传统,另一方面揭示了技术伦理转向的意蕴,凸显了技术伦理面向未来的开放性与动态性,为构建以制度伦理为基础的切合实际的技术伦理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深刻反映出赫费技术哲学对人类所处的技术时代的思想把握。

再者,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德韶尔和卡西尔等,有的对技术持批判态度,有的持乐观主义态度,他们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从文化视角审视技术,从而把技术与文化当作两个不同的范畴加以探讨[13]。赫费强调科学技术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必须具有正义的品性,避免其潜在的危害,以使技术善的一面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促进社会文化等的发展,而社会文化等的发展又能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意味着赫费的技术伦理观强调技术与文化的融合与互补,它们正向关联,具有同步效应,由此架起了一座技术人文化的桥梁,赋予了技术以恰当而真切的人文关怀。

三、技术与人的生存之关系

德国许多技术哲学家对技术与人的生存关系进行过探讨,如格伦(Arnold Gehlen)于1957年发表了《人与技术》一文,萨格斯(Hans Sachsse)于 1978年出版了《人与技术》一书,他们提出的主要观点是:人这一生物具有先天的缺陷,而技术能对人体的缺陷进行后天与外在补偿,因而人的生存离不开技术,从而为技术对人生存的必要性进行辩护。

赫费也认为,人是匮乏性生物。人的匮乏性主要体现在,相较于别的动物,人缺乏力量、速度等能力,缺乏御寒的毛皮;人不能像兔子那样快跑,像岩羚羊那样爬,像鱼那样游,也不能像鸟那样飞,此外,人也缺少完成生活中重要任务的许多技能[14]。因而发展能够维持人类生存的技术是人类的普遍诉求。除从人类学视角透视技术与人的生存关系外,赫费还从以下四个维度对此加以考察:

1.解蔽的手段。他认为,技术是解蔽人的存在之方式[2]121,强调技术能使人反过来领悟自身的生存意义,彰显人的本真性的存在。换言之,在赫费看来,技术通过揭示主体性来展现被去蔽了的人的生存意义,展现存在者该如何存在以及该如何活动的方式,借此说明技术是人的生存意义得以呈现的方式。

2.大自然的属性。众所周知,大自然具有两大属性,一是匮乏性,二是破坏性,这两者威胁着人的生存。虽然大自然非常慷慨大方,但它无法为人类提供生存所需的所有食物及防止自然灾害等的必需品。此外,自然也有毁灭性的一面,会引发飓风、洪水和干旱等。幸运的是,人能借助技术有效地利用与征服自然,因而赫费认为,人总是以一种依托技术智慧的方式生活着,人与自然的每种关系无不打上技术的烙印[2]112。此外,赫费洞察到了大自然刺激技术发展的两种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其破坏力。为制服具有毁灭性的自然,需要一些有助于人类自我维护的技术,遏制破坏及防御的工具,赫费把它们称为防御性技术。第二个因素便是其匮乏性。人类为了维持生存,必须与自然的稀缺及匮乏相抗衡,属于此的诸如育种、家畜及作物等,赫费把它们称为补偿性技术,或经济技术[2]94。

防御性技术及经济技术证实了这样一种断言:在生存面临危机时,人会变得具有创造性,人总能利用技术寻找出路,但赫费认为,这需要具备下述三种条件:其一,人的智力;其二,自然给技术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刺激;其三,维持生存的缘由,或曰对稳定及惬意生活的追求[2]95。

可见在赫费的视野中,技术的发展需要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它源于人类征服自然的破坏性和弥补大自然赤字的意愿。利用自然是明智的,借助技术利用自然则更为明智。

3.生存的正义责任。在漫长的人生中,任何人均有可能遭遇不测而需要援助,如患病、变老,发生事故或遭遇自然灾难等。赫费认为,谁若由于缺少相应的能力而时常以请求者出现,那么在危难及援助体系中便是个贪图便宜者。为防止诸如此类的不公正现象,他提出了一种正义责任,即人类应自行酌情依靠技术,发展维持生存的能力[2]96。

4.人与自然之关系。赫费用主人与仆人这对概念来阐述人在以技术为手段维持生存时,如何处理与自然之关系。他从能力和社会关系这两个层面界定主人。第一层面的主人便是掌握技术者,第二层面的主人便是统治者。两者的共性在于一种优势,在第一种情况下,它表现为积极的、完善的专业知识,是大师;在第二种情况下,它表现为一种消极的掠夺力量,是暴君。而赫费此处指涉的仆人便是这两位主人所施展力量的对象,即大自然。赫费倡导正面意义上的主人,此人以伦理原则为先导,理性地运用技术。也就是说,虽然他掌握着生存技术,但他不会引起生态危机,不会对资源及再生能力提出过分要求。虽然他喜欢大地上的所有果实,所有的舒适,但他满足于适度地利用自然维持自身的生存,让技术手段创造的另一个自然与先天的自然和谐相处。

综上所述,人有诸多先天不足,技术的使用不仅弥补了人在特定化方面的匮乏,还使人具备了不受生物功能限制的多种能力,释放出维持生存的巨大力量。另一方面,自然通常以巨大的威慑力、种种致命的威胁、资源以及几乎不受限制的再生能力等形式出现。为消除自然固有的多重性,技术文明应肢解自然,把破坏性的自然与创造性的自然相区分。在无损于自然创造力的情况下,利用技术遏制其毁灭性力量,以使最终仅剩下一个建设性的、有利于人类生存的自然,这便是赫费有关技术、人与自然关系之核心思想。

此外,相较于格伦和萨格斯等哲学家从人的先天缺陷的单一维度论述技术与人的生存关系,赫费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多维视野的透视,如运用现象学方法,强调技术能解蔽和重新发现被遮蔽了的生活世界之意义,使人的生存的丰富内涵得以呈现。再者,他提出了生存技术的正义责任,倡导人们积极主动地依靠技术提升自己的生存能力,拓展自身的主体性,并对人在以技术为手段发展与完善自身时,如何打破技术霸权,如何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提出了看法,还尝试把对技术经济学及社会学方面的分析提升至哲学层面,所有这些均说明赫费的技术哲学延伸了德国技术哲学的思维触角。特别是他强调对技术的深入理解与把握不能仅仅停留在工具理性的意义层面,还应从人的本性着手,深入到人自身的生存活动和发展之根基层面,从而彰显了技术对人的生存所具有的本真意义,为人们探讨技术与人生存的关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法论。

四、技术与奢侈之关系

奢侈的需求符合人的本性,人总想获得越来越多的东西。首先,人想要维持生存;其次,想要稳定地生存;再者,想通过额外享受豪华的物品或服务而达到奢侈。此外,社会环境进一步促使人们追求奢侈:人与人之间会攀比,每个人均不愿落后于他者,总想竭力利用技术提升自己的力量,超越他人。

在许多思想家那里,奢侈具有一种贬义性质。它被视为无节制,乃至无耻,在基督教中,奢侈甚至是一种罪孽。但赫费认为,倘若关注一下文化发展状况,那么此种评价有待修正:反感奢侈的斯巴达与奢华的雅典在文化层面无法相比。因而赫费把属于安康生活的奢侈与过度的、一味追求纵情享乐的生活加以区分,并强调适度的奢侈能推动一个民族的文化进步[2]99。

论及奢侈这一关键词时,人们通常会提及西班牙技术哲学家奥特加(José Ortega y Gasset)。在对技术的考量中,他不谈奢侈,而是谈论多余。他把奢侈界定为并非必不可少之东西,必不可少的东西在他看来是人类维持生存所需的资源及工具与手段。但人不仅要生存,人在世上还追求活得美好,无疑绝大部分技术均有助于此[15]。因而在奥特加心目中,人、技术及过得好在终极的意义上具有同一性。

赫费认同奥特加的上述观点,但在谈及技术与奢侈关系时,他的视野更为开阔,总体而言,他从以下三个层面探讨这一问题:

其一,奢侈的两种类型。赫费在深刻感悟奢侈的本质后,经过理性思索,把奢侈分为两种:量性的奢侈与质性的奢侈。前者指涉挥霍性的奢侈,后者关乎高品质的生活,赫费把后者称为精美化的奢侈,此种奢侈是他推崇的。

其二,人过剩的能量。人不会仅满足于单纯的生存,不会固守在某些确定的目标上。人有无止境的欲求,不仅追求财富的日渐丰盈,亦追求某些服务的不断优化。此外,人们想把技术知识朝着各个能设想到的方向拓展与深化。在此种拓展中迸发出一种好奇心,一种无止境的发现与发明的乐趣,且任何人及任何事均无法阻挡;而此种深化存在于研究自然的方法与技术革新中。人无止境的欲求与技术知识不断的丰富这两者的结合会使人的力量获得巨大提升,对生活品质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实现精美化的奢侈。

其三,技术智慧的特性。技术智慧就其自身而言不区分对生存及非生存所担负的责任,其自身没有价值内涵。手工业者及医生在相当程度上服务于人类的生存,而版画家、诗人及音乐家的工作则明显地超出了必要的生存之需,有助于产生精美化的奢侈[2]98-101。

可以说,在赫费的视域中,技术与奢侈存在着一种良性互动。人固有的追求奢侈的需要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决定了奢侈的意义具有持续性及恒常性。技术的进步为奢侈创造了条件,而奢侈又是技术发展的隐性动力。可见,赫费在技术时代赋予了奢侈新的内涵和价值取向,为人们探讨奢侈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颇具启发性的向度。这与培根在其著作《新亚特兰蒂斯》中勾勒的乌托邦有异曲同工之处,两者皆强调无止境地追求科学技术文明的宽度与深度。培根把技术和科学的发展与人类的进步相提并论,呼吁人们在所有能设想到的方面对技术展开研究,以实现较高层次的需要。

事实也确实如此,没有技术的帮助,人类无法生存。特别在目前人口急剧增加的情况下,生存的维持若不依靠技术,便无法得到保障。但技术也有一种过量的潜能。在人类历史上,技术在有助于维持人类生存的同时,不知不觉地促进了奢侈:对匮乏的征服转变成过剩,从减少辛劳转变成营造舒适,因而技术是柏洛托士式始终变化着的。另一方面,人除了追求最低限度的生存外,尚有许多其他需求。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是过一种有品质的奢侈生活的必要前提。借助于技术,人会把先前为生存而拼搏所储备的能量释放到追求惬意的生活中。可以说,人对好的生活的追求是动态的、无止境的,这亦是人的本质所在,而技术恰好能满足人类追求品质生活的欲望。正如赫费所认为的,人的欲望、奢侈与技术之间存在正相关性。

赫费对技术与奢侈之关系所进行的深入透视,认为技术在现代社会中能够实现一种新型、理性的富余的承诺,表明他的技术哲学围绕着技术本质,并立足于人的内在需求反思技术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这亦是其技术哲学的精义所在。

五、结 语

赫费的技术思想彰显了其哲学研究所具有的宏大视野及其深邃眼力,同时也体现了他对西方技术哲学特别是德国技术哲学研究的承续与充实。德国作为技术哲学的发端国为赫费的技术哲学思想提供了丰富的养料,他的技术观固然主要是在德国技术哲学家的思想基础上形成的,但又不拘泥于他们的思维定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对技术的界定中,赫费尤为强调技术是实现人自我超越的有效之道。

第二,有别于德国技术哲学家对技术伦理的共时性研究,赫费采取历时性研究方法考察技术与伦理之关系,以让技术释放出积极的功能。

第三,在对技术与人生存的关系的研究中,赫费没有拘泥于德国大多数技术哲学家那种单维的研究范式,而是采取多维度多层次的研究,为人们理解两者间的关系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思维空间。

第四,赫费还独辟蹊径地从技术哲学层面对奢侈进行界定,主张用技术促进人对奢侈的理性追求。

凡此种种无不体现了赫费技术哲学思想的独特之处,他把技术哲学从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的讨论引向一般的伦理分析,引向对日常生活实践的具体建议,在境遇化的生活世界中对技术思想和技术活动的内在逻辑进行了精深剖析,昭示了其技术哲学别具一格的研究进路,为人们获得对技术的本质性认识提供了卓越的洞见,值得人们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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