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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婚不结了!不平等的婚前协议告诉你,什么才是女人最大的保险

2018-01-11晏凌羊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7年12期
关键词:保证书男方女方

晏凌羊

01

近日,宁波的婚礼主持小可在网上发了一对新人的婚前协议,其中新娘列出了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条条扎心,比如:

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归为夫妻共同所有,钱归女方掌管,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假如要离婚,男方也要净身出户,还要在一年内赔偿女方120万。

准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有网友调侃:这种不平等条约,连李鸿章都不敢签耶!

是的,这个网友说出了最核心的问题:不平等。

换任何一个人看到伴侣抛出来这样一份协议,心里都会感到万分不爽。这种感觉好似你本想随意走进一家商店逛逛,却被人一路紧紧跟随,像防贼一样防着。

还有人颇为愤慨地说:“这些东西,结了婚之后我都可以给你,但你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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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欧美某些国家,夫妻签署婚前协议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即使这样,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还是不会签的。

哪类人会签署婚前协议?一般来说,当两个人婚前财产状况差别非常巨大时,一方因为担心婚姻失败而导致财产损失,才会要求签署婚前协议。说白了,这是有钱人玩儿的游戏。

而在中国,人们似乎很忌讳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总是跟“不吉利”“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等想法联系起来。就像不愿意直面“我们有可能会死亡”一样,人们也不愿意直面“我们有可能会离婚”这种可能性。

所有准备结婚的人都恨不能要以义无反顾、破釜沉舟的姿态进入婚姻,否则就不能表达自己对婚姻的诚意。一旦有人提出来要签署婚前协议,立马就会被怀疑成是“不把对方当自己人”。

然而,婚姻本来就是一种契约关系,达成婚前协议会因为对婚前财产的归属等问题有了明确的约定,让男女双方对婚姻多了一份敬畏和在意。

再加之,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撕破脸皮,不如未雨绸缪做出约定,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双方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也免去了更多不必要的劳心伤神。

从这个角度来讲,签署婚前协议一点儿问题都没有。那么让男人不想结婚的这个婚前协议,问题出在哪里?

在于女方的态度。

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女方态度是傲慢的、居高临下的、双重标准的。

她一直强调自己的权利和对方的义务,却对自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只字不提。这还能叫协议吗?这分明是霸权加上卖身契啊。

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准新娘实际上是个法盲。因为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份婚前协议很多条款是无效的。比如“假如要离婚,男方也要净身出户,还要在一年内赔偿女方120万”。这一条,实质上是为离婚设置了障碍,违反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原则”以及《合同法》中“公平原则”,实践中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又比如,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也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进行限制,所以若有纠纷发生,协议中这方面的约定条件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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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中的女方,让我想起热播剧《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的妈妈薛珍珠。上了年纪的薛珍珠积极谋求个人幸福,出手“稳、准、狠”,一举拿下富有的老华侨崔宝剑,成功入住崔大叔家。

为了打消崔大叔儿子的顾虑,她不惜签下一纸保证书,内容大概是“本人不与崔宝剑结婚,不分崔宝剑的遗产”等。她的两个女儿都觉得自己妈妈签下这样的保证书太屈辱了,薛珍珠却一脸鬼精地说:“我早就问过律师了,这种保证书无用的。”

接着她说了一句让两个女儿都很服气的台词:“人啊,就是因为什么都保证不了的时候才会签保证书。所以,保证个鬼啊。傻了吧?社会经验少了吧?”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男方不爱你,签这样的保证书有什么用?如果男方足够爱你,又何须将所有爱意和承诺寄托在一张薄纸上?感情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明天要发生什么,我们谁都保证不了。对方真要不爱你,他会有一万种办法规避掉婚前协议里约定的内容、转移婚内财产并且让你找不到证据。

但是,这样的婚姻与其说是港湾,不如说是战场。

有人说,结婚不是互相凝视对方的眼睛,而是互相凝视共同的目标。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扶持。如果双方还没结婚,就把关系搞得如此冷硬和对立,还不如直接打退堂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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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类婚前协议大行其道,恰恰也说明现实生活中女性对于婚姻的不安和恐惧。有人曾用这样的打油诗来形容男人婚前婚后的状态:

婚前逛街常常去,婚后叫我自己去;婚前非常好记忆,婚后生日也忘记;

婚前对我很疼惜,婚后拳打又脚踢;婚前肩膀借我依,婚后爱理又不理;

婚前说过不介意,婚后吵架常提起;婚前搂我上楼梯,婚后自己先上去;

婚前洗碗又洗地,婚后吃饱睡觉去;婚前花钱没关系,婚后跟我算利息;

婚前凡事讲道理,婚后却不可理喻;婚前万事皆得意,婚后真叫人泄气。

婆媳不和、变心出轨、家庭暴力、直男癌、妈宝男、重男轻女、逼生二胎……哪一条不会让女性感到恐惧?

于是,很多女性在结婚之前企图用那种“婚前不平等条约”来约束丈夫。可她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婚前协议大多没有法律效用,并不能保障她们的权益,也无法安抚她们的恐惧。很多女性发现,婚姻这条路充满了风险,而女性一旦遇上这些风险,势单力孤的自己似乎无法自保,所以才出此下策。

这样的协议,看起来是不平等条约,实际上传递出的是一种焦虑。

男性出轨,如今已成为中国婚姻的最大杀手。或许是因为男人出轨成本太低,而离婚女人在婚恋市场几乎不再能看到希望,女人便选择将就下去。

三五不时爆出的家暴新闻里,很多女性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但举证困难、家人阻挠、心软妥协……几番痛苦后,无论是继续忍受,还是离婚解脱,她们的心灵早已伤痕累累。

我身边也有一些单亲妈妈朋友十几年来没能从前夫那里拿到孩子的一分錢抚养费,想要起诉前夫却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甚至打赢了官司也未必能要到钱。甚至在离婚后,她们会因为有过婚史、生育史而在再次择偶时面临重重的困难。人们歧视婚姻不幸的女性,并从不吝啬在舆论上给这些女性施加“二次伤害”。

正是这些现象的频繁发生,让一部分即将走入婚姻的女性很是焦虑。“男人不可信”“男人靠不住”等偏激言论颇能引起强烈的共鸣,所以这样的婚前协议才会大量产生。

只可惜,事实证明:很多婚前保证,保证不了任何事情。女性与其研究如何靠签署这种不平等的婚前协议来“严防死守”自己的利益,不如努力让自己成为强者,成为更有价值的一方。

当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来一套房子时,就不必算计着两人共同的那点儿财产,试图给自己的婚姻上一份“保险”了;

当你可以有自己热爱的工作时,就不必整日盯着男人的行踪和脸色,生怕他瞟向别的女人;

当你真正学习且掌握了科学的育儿观念时,就不必强势地把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揽在手里,而是学会与另一半共享为人父母的喜悦;

当你不再抱着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托付给一个男人的心态时,也就不会患得患失,甚至用一纸无用的契约来将两个人捆绑一辈子。

女人这辈子最大的保险,就是变强大了的、输得起的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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