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憎会”的婚姻最辛苦
2018-01-11付洋
付洋
前两天,我在杂志社的微信群里答疑。有一位女士问我:“怎么才能经营好婚姻?”
时间有限,我也不能给她讲一堂婚姻课。那有什么方法既简单又好用呢?我想了又想,回答说:“看见他做得好的地方,马上鼓励他;他对你的每一分好、花的每一分心思,你都真诚地道谢。”
这位女士一听不高兴了:“我老公又懒又邋遢还无能,什么事都做不好,我怎么鼓勵他?我不骂他,他都应该感谢我,你还要我谢他?他有什么值得我感谢的?”
我说:“那就感谢一下,即使你如此嫌弃他,他还是选择留在婚姻里吧。要知道,坚持这种婚姻最辛苦。”
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怨憎会”的婚姻。
在佛教里,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怨憎会”的意思,是与讨厌憎恨的人常常见面。“怨憎会”的婚姻就是:我讨厌他、嫌弃他、不愿意他接近、一听他说话就烦、看他哪儿都是毛病……但是为了生活和孩子,我又离不开这段婚姻,被迫和这个讨厌的人天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睡在一张床上。
听起来像不像受刑?维持这种婚姻靠的不是爱,而是像苦行僧一样的顽强意志力和牺牲精神。怎么可能不苦?而被你如此讨厌嫌弃的伴侣,他会觉得幸福吗?他会感觉快乐吗?所以,“怨憎会”的婚姻就是彼此折磨。
当我们讨论如何经营婚姻的时候,首先这个婚姻要在情感层面上是一个婚姻,而不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在《礼记》里,婚姻是“合二姓之好”,它的初衷是让不同姓氏的家族“交好”。当婚姻失去了情感连接的功能,甚至让夫妻变成仇人,这个婚姻只会损伤自己的身心健康,在孩子心灵播下怨恨的种子。如果在婚姻中感到非常痛苦,自己又不想做出任何改变,那还不如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哪怕不能交好,也不要结仇。
任何人都有权利离开让自己痛苦的婚姻,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如果你选择留在“怨憎会”的婚姻里,无论有多少理由与不得已,都请记住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选择嫁给这个男人,你选择留下。记住自己的选择,怨气和憎恨就会少很多,让自己少受一些苦。
其实,你更可以尝试去改变“怨憎会”的婚姻,与幸福常常见面。最重要的就是放下怨气和憎恨,怨气和憎恨就像一副有色眼镜,戴着这副眼镜,是看不到对方的任何好处和优点的。怨气和憎恨也是最消耗能量的东西,所有的怨妇都拿不出积极的行动去经营婚姻,因为她们把能量都消耗在抱怨上了:他为什么这么对我?我做错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坏? 我的命怎么这么苦?
放下之后,再学习用行动去爱他。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有些人祷告,
让他们嫁给他们所爱的人,
我的祷告有些不同,
我向上天祷告,
让我爱我嫁的那个人。
爱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能力,一种行动。哪怕结婚之初,你不爱他,当你放下怨气和憎恨,当你决定去爱他,当你用行动去表达对他的欣赏、理解、接纳与支持时,你们之间的爱就会自然地滋生。记住,鼓励他,对他说一声谢谢。
[—请参阅本期P40
《婚姻里,欠最爱我的人一句: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