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责任”“两平台”提升监管水平
2018-01-11杨剑勇黄怡文湖北省南漳县畜牧兽医局
文│杨剑勇 黄怡文(湖北省南漳县畜牧兽医局)
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有必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权利和责任紧密挂钩。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改变湖北省南漳县重防轻检、检疫队伍和执法管理不健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检疫行为不规范等问题。2017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搭建两个监管平台,把好一个检疫关口,开创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源头监管
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必须从生产环节抓起,规范养殖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1.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养殖企业应承担的主体责任有: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履行疫情报告义务;规范兽药使用,执行休药期规定;履行畜产品安全责任,严禁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按规定开展企业自检;做好消毒、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履行检疫申报义务。
2.强化养殖企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将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到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一套产品质量安全的内控管理体系,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无公害、安全的畜牧产品,并向社会公开承诺。2017年上半年,共签订张贴承诺书1097份。
3.实行具体责任人管理制度。大型养殖企业中的主管兽医、小型养殖企业中的兽医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统一办理乡村兽医登记证,作为动物卫生工作联系人,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做好动物卫生等工作。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同样是“管”出来的。因此,首先从加强队伍建设和强化职能职责入手,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机构建设,完善队伍体系。针对过去南漳县动物卫生管理工作镇级无机构、村级无人员,机构缺失、职能移位的现状,2017年县局下发了《关于成立镇(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通知》,出台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分所建设管理规范》,在12个镇(区)统一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在村级防疫员基础上,选拔聘用了109名村级协检员,实现了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室、有办公设施,初步形成了县、镇、村三级管理网络体系。
2.强化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为了确保各镇(区)动监分所职责分明,管理规范,履责到位,一是制定了“镇(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职能职责”“动监分所考核管理办法”和“协检员管理办法”,将产地检疫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考核内容,分值不低于20%;二是积极争取县财政落实产地检疫工作经费42万元;三是从以钱养事经费中按照每户不低于3元的标准,解决村级协检员的劳动报酬。
3.加强涉牧企业监管,完善工作体系。为了做到涉牧企业监管无死角、全覆盖,首先建立涉牧企业监管名录,全县共登记涉牧企业617家。下发了《涉牧企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监管责任人、监管内容、检查次数,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制定了动物防疫条件、动物饲养场、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经营企业、动物诊疗点日常监管检查记录(报告),开展畜产品安全检测专项检查工作,初步形成了监管网格化,责任可追究;工作常态化,风险可管控;档案规范化,效能可评估;过程痕迹化,安全可追溯的管理体系。
三、搭建“智慧动检”平台,把好检疫出证前置关口
动物检疫出证条件涉及违禁投入品检测和规定的动物疫病检测项目,必须提前做好出证条件认证。为了确保检疫出证工作的及时性,企业应提前做好自检,做好相关检测数据上传,和武汉中原四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搭建“智慧动检”平台,将禽流感H7N9检测报告、布鲁氏杆菌病检测报告、畜产品安全抽检(快筛)等监测数据上传,将检疫出证关口前移,提高检疫
出证的合法性、时效性。同时,为了破解养殖企业自检难题,解决官方检测力量不够、经费不足的问题,引进了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养殖企业牵线搭桥,由中原四通公司在南漳设立技术服务部,由企业自费委托检测,签订委托检测协议。2017年上半年,已有31家企业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物快筛自检。目前,宏羽益禽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H7N9全年委托检测18批(21天一批)的检测协议,“五官山”生态养鸡合作社签订了药物残留全年检测协议。
四、搭建“动检通”申报受理平台,完善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管理
为了提高现场检疫、审核出证的及时性和便捷性,2017年,与牧中(上海)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搭建了“动检通”智能一键申报受理平台,在九集镇开展了“动检通”试点推广工作。一是养殖企业APP端:养殖档案电子台账、产地检疫一键提交、一键申报。将养殖档案信息录入到平台的四个中心,即:生产中心、防疫中心、采购中心、治污中心。二是协检员APP端:受理检疫任务、实施临栏检疫、并将检疫结果实时上传至出证平台。三是报检点检疫出证平台:受理检疫申报、网上审查电子养殖档案、查阅“智慧动检”平台检测信息,审核出证要件,出具检疫证明。
“动检通”申报受理平台的五大核心功能(养殖档案;监管信息;检疫过程;出证审查;信息服务)能够对饲养、屠宰等涉牧主体进行生产、销售、防疫、诊疗、畜牧投入品、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促使其落实主体责任,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动检通”与动物卫生出证系统端口实施对接后,各检疫过程和环节出具的检疫文书可以实行电子签证、网络传输,网上审核,督促检疫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检疫,产地检疫全过程痕迹化,实行过程监督、行为监督,实现检疫责任可追究、畜产品安全可追溯。
五、规范产地检疫程序,严把检疫关口
过去,南漳县产地检疫只在出县境设置了2个检疫申报点,临栏检疫不到位和审核把关不严。为了规范产地检疫工作,2017年南漳县出台了《南漳县产地检疫管理办法》。
1.规范检疫申报程序。一是养殖场实行场主申报负责制。申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对本场养殖档案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和完善,查验养殖档案免疫记录,确认拟出栏动物是否在免疫有效期内。查验用药记录,确认拟出栏动物是否在休药期内;未开展“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检测的,应申请镇(区)动监督分所提前对本场拟出栏动物进行抽检;对拟出栏的动物要加挂标识,进行序号登记,并制成电子版。二是散养户实行经纪人申报负责制。经纪人在收购农村散养户出栏动物时应详细记录收购动物的来源、农户姓名、耳标编码等信息。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受理。
2.规范检疫操作程序。
一是规范协检员在养殖场检疫程序。由协检员到场实施临栏检疫,并核实耳标信息,检疫合格的填写“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交由畜主(或电子版上传至“动检通”平台)。二是规范经纪人在申报点申报检疫程序。由检疫出证人员现场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填写“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或电子版单上传至“动检通”平台)。
3.严格出证条件审查程序。申报点在出证时,应审查以下条件: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查阅养殖档案确认拟出栏动物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免疫有效期内,是否在休药期内;是否来自非疫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查阅“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的检测记录;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查阅检测报告。对不符合出证条件的一律不出证。
新时期,动物卫生工作事关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人们餐桌上的饮食安全,工作责任重大,社会责任重大,对畜牧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南漳县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产检工作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政府监管水平,确保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