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建设
2018-01-11陈育青福建省建瓯市农业局徐墩兽医站
文│陈育青(福建省建瓯市农业局徐墩兽医站)
当前,政府提出绿色、和谐、可持续等发展目标,这就要求养殖者们必须处理好养殖过程中带来的生猪面源污染和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生猪标准化养殖具有经营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等特点,不仅能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水平,而且是保护环境、解决生猪面源污染问题、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自2010年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我国生猪养殖集约化和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但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是一项投资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示范场的要求更高,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前学习并把握相关政策与专业技能知识,做好方方面面准备。笔者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管理与防疫、环保要求等方面简述建设生猪标准化示范场所需注意事项,供同行参考,以使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能够顺利实施。
一、选址与布局
2.布局。猪场按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四个功能区布局,要求整体规范,各区相距应大于50米,可通过种植绿化带、建立围墙,使各功能区之间形成相互独立、界限分明的格局。一般情况下,各功能区在设计时以常年主导风向为准,生活区在上风向,紧接着是生产区,最后是粪污处理区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
生产区可按生产流程,在生产区内设置不同的小分区,如公猪区、母猪区、保育区、生长与育肥区等,不同分区也应相互独立,标识明显。猪群按其类别及年龄段,分别养在各自分区内。同时,每个分区内的猪舍栋间距也不宜过小,15米左右最为合适。
猪场内部主干道路需要进行硬化,做到雨水和污水分流,其中雨水经明沟直接排放,而生产和生活污水需要经过封闭的暗沟进入污水处理池,二者互不交叉。净道与污道分开,以防出现交叉感染。
二、设施与设备
1.栏舍。需设立单独的后备猪隔离舍,且与生产区有明显的防疫隔离带或距离大于50米。栏舍大小与标准化猪场要求相符,配套栏舍面积要求如下:销售猪苗区,能繁母猪每头配套8平方米;销售活大猪区,能繁母猪每头配套12平方米;母猪区,能繁母猪每头配套5.5平方米。
2.生产设施。示范场要求能繁母猪常年存栏300头以上,同时产床个数至少需达到每100头24个。在栏舍设计时,对分娩舍、保育舍要求采用高床式设计。各猪舍要求安装自动饮水系统,种猪舍与保育舍还要安装通风换气、温度调节设备。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物品做到分类藏储、标识清晰,藏储仓库应有必要的防潮、防霉、防虫条件。
3.防疫条件。猪场四面应设置防疫隔离带或砌围墙,且要有明显的防疫标志;入口处应建造车辆喷雾消毒装置、消毒池以及人员进出消毒通道。生产区入口处需设立独立更衣消毒室。此外,出猪台、生产区之间应该保持严格隔离状态。
三、管理与防疫
1.制度建设。猪场需建立完备的制度,具体按《畜禽养殖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则》(NY/T 1569-2007)进行建设。各项制度及规程必须上墙,且位置醒目、严格实施。主要的制度、规程有:投入品(饲料、药物、疫苗)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猪群不同阶段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
2.人员素质。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标准化规模猪场不可或缺的。养殖场户应该按照规模,配备相应的兽医技术人员,要求技术人员能够对猪场生产情况、疫病情况了如指掌,也可以与特定技术服务机构合作。示范场的技术负责人,还要有畜牧(兽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需从事养猪行业3年以上。
2.3.1 水质特征 淖尔处于灌区低洼处,主要承接灌区退水和地下水侧渗水,主要表现为水体中全盐量、pH值、硬度含量高。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的水质要求,滴灌淖尔盐分超标率为20%~40%波动,盐分含量在527~6 000 mg/L,硬度超标率为85%,含量在200~1 226 mg/L,pH值在7.33~10.24,超标率为5%~40%波动。其中,盐分在淖尔水超标物中处于主导地位,与pH值、硬度具有较高相关性,因此降低盐分含量是滴灌淖尔水质处理的关键[14]。
3.引种来源。尽量采取自繁自养,必须从外地引种时,要注意从非特定病原区引种,且在引种前,确保对方猪场有动物防疫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对引进种猪进行严格的产地检疫和隔离观察。
4.生产与防疫。严格按照《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GB/T 17824.2—2008)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养殖场内还要有特定的设备、设施与措施以预防鸟害、鼠害及外来疫病侵袭。
5.生产水平。要求示范场具有良好的生产管理水平,能够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每头母猪每年可提供上市猪数在18头以上;170天内体重即可达100千克;母猪配种受胎率80%以上。
四、环保要求
1.环保设施。猪场粪便粪堆放、储存设施与场所应设于合理的位置,与主要生产设施至少距离50米,同时要有防雨、防溢流、防渗等措施。
2.废弃物。对猪场废弃物统一按“三化一减”原则,进行集中管理。尿液等污水需先经沼气发酵、厌氧、好氧等技术处理,排放前需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要求;粪便则可采用堆积生物热处理法、干燥处理法等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NY/T 1334—2007)要求后,当作农业用肥使用,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不得直接使用。
3.无害化处理。对于病死猪处理,需先参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168—2006)的要求,设计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施。对所有的病死猪采取深埋、焚烧、化尸池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论哪种处理方式,都要求有详细的影像资料作记录。
4.环境卫生。养殖场内的垃圾、过期兽药、残余疫苗、一次性器械及包装袋等,应该集中堆放于合理位置,并定期采用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外,场区内不许存在杂物乱堆、乱放情况。
五、必备条件
在创建生猪标准化示范场的过程中,除了需要做到以上四点要求外,还需注意以下必不可少的几点。
1.可养区证明。养殖户在建场前,需获得县级农业或畜牧部门出具的可养区证明。
2.备案登记。养殖户需及时向畜牧兽医(农业)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需获得县级及以上农业或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畜禽养殖场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外,还需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5.存栏要求。要求养殖场的能繁母猪存栏数在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数达5000头以上。
6.其他。要求养殖场有健全完善的养殖档案,且养殖档案清晰、完整;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示范场要求两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疫病。
总之,养殖场户们在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过程中,不仅要做好调查、充分分析当地的地理环境、水源、土壤等自然条件,还要将当地社会发展与政府规划等相结合并考虑,只有经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后,才能使所建的猪场科学合理,这样既有利于生产,也符合当地养猪业发展,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