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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奖”感想二三

2018-01-09于德水

中国摄影 2018年12期
关键词:金像奖纪实纪录

于德水

重视与忽视

中国摄影金像奖(后简称金像奖)作为业界最高荣誉的摄影奖项,其地位及影响力,已被广泛认可而成为共识,这是从本届金像奖中得到的第一印象。也正是由此,作为评委,我在备感荣幸的同时,也深深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压力和沉重的责任。

在业内,金像奖的很多申报者无论是影响力、知名度,还是专业成就方面,都可以说是响当当的“大腕”、“大咖”级人物。这一奖项对于摄影领域每一位有志的从业者,当然有着重要的意义。从申报者提交的各种相关材料和出版物、论文撰写以及作品制作等方面,都可看到大家对于这个奖项的重视和认真的程度。

然而,在严格规则下的评审过程中,一个又一个因为作者对一些细节和细则要求的疏忽或粗心而导致失利的现象不断地发生,而且很多都是一些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实在是让人感到惋惜。诸如作品未按要求选送,或者出现了作品的重复现象,这显然是对选送作品的规则缺乏细致、严谨的审读与把关。其实,由此也显现出业内所长期存在的作风“粗砺”问题,一些小的、不“专业”的细节问题,恰恰反映出了我们业界进一步提升更高标准的专业化态度的迫切性。

褒奖与引导

从参与申报作者的整体结构看,覆盖面很大。仅以年龄结构来看,若以20年为一代来算,本届金像奖可以说是三代人同台竞技了。其相互间的差异,已不仅仅是作品产生年代的不同,更多地包括摄影师不同的生活环境、作品的不同产生方式和思想方法,等等。金像奖不同于其他奖项的一个原则是“评人”,作品只是整体构成的条件之一。在尽可能的首先进行同时代作者的比较与综合性考量的情况下,很多个案的选择,也无法笼统地以一个标准要求,只能综合性地援引各种不同材料作参照,结合其在所处时代里产生的作用和影响等方面去作甄别。即使如此,结果往往也会留有遗憾。这种情况下的“公正”,只能去追求它的最大值,实在是难以做到绝对。一方面,金像奖作为一个专业领域的至高荣誉,是对一位作者长期实践成就的赞誉和褒奖;另一方面,这个奖项也擔负着对取得突破性成就,而且显现出具有成长空间的新生力量给予推动和引导的作用。如何在客观评价、缜密鉴别、公允选择的审读过程中,对待不同时段、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作者,评委在综合考量的尺度把握与控制,是否得当适度等,都是极具挑战性的。这其实是关系到公众给予这个奖项的公信力的。所以整个的评审过程,评委们的态度真可谓是慎之又慎,一遍遍地仔细查阅,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在一再地推敲、审视。

纪录与纪实

本届金像奖类别的名称有了一点变化,往届的“纪录类”改为了“纪实类”。一字之差,却是有着不小区别。“纪录”是拍摄方式,而“纪实”却具有学术内涵,是以作品内容为区别的。近年来业界对于“纪实摄影”的概念,虽然一直存有争论,但具体到实践层面,“纪实”涉及的对社会现实的影像记录,及其具有的人文思想指向的大概念,还是明确和清晰的。以我个人的理解,之所以将“纪录”改为“纪实”,意在体现对摄影趋向的导引性。在摄影快速发展的时下,媒介方式更迭的现实语境中,纪实摄影所面临的问题与冲击,已为凸显现象。而走过40年改革历程的当代中国,在激烈变革、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中,纪实摄影的功能与作用依然是一种有力的文化方式,是应该得到倡导和鼓励的。在今天这个时代的中国,纪实摄影仍然有着它不能缺席的历史责任与使命担当。

比如,摄影师汪强历时40年完成的纪实作品《小岗大路》用影像见证了以“土地大包干”闻名、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第一声惊雷的小岗村在这40年里的沧桑巨变,成为一部难得的社会纪实影像佳作。或许,就专题中的一些摄影技术语言来说,这个项目还有着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最为重要的是作者面对现实的摄影姿态和对社会发展的关注,姿态就是立场。今天,需要被鼓励和赞誉的正是这样为中国的时代变革,持续地、不懈地关注并记录的摄影姿态。

(作者为本届金像奖纪实摄影类评委。《河南日报》报业集团高级记者,1998年至2002年主编《河南画报》。曾任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摄影家协会纪实委员会委员。获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纪录类创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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