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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8-01-09郭进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7年19期

郭进

摘要 人行十堰中支党委巡察组开展了对辖内6个县支行巡察工作,采取了以专项巡察的方式开展工作、缩短驻点工作时间、监督与引导相结合等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对此,本文提出了几点建议:尝试建立地市中支巡察专员制度,固定中心支行巡察工作人员配备,科学确定对县支行巡察工作的重点,注意做好县支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引导。

关键词 基层人民银行 巡察工作 十堰支行

2017年7月初至8月上旬,人行十堰中支根据中央和上级行巡视工作新精神,针对巡察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结合中支近些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巡察监督检查工作方式,在分行指导和中支党委的领导下,中支党委巡察组开展了对辖内6个县支行巡察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以专项巡察的方式开展工作

考虑到县支行人员和业务工作实际,中支巡察组对各支行的巡察监督检查有别于每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检查,对县支行的巡察检查内容没有采取全面铺开的方式,而是采取专项巡察的方式,针对县支行的特点从领导班子建设和财务管理这两个方面切入,目的是通过对这两个方面内容的巡察监督,促进县支行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善财务风险防控,消除风险隐患,防止案件发生,以安全平稳的工作环境促进其他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缩短驻点工作时间

考虑到县支行实际情况,中支党委巡察小组就提出巡察县支行要尽量缩短驻点工作时间的思路,根据工作思路巡察组在制订工作方案时尽量考虑得周全和紧凑,对巡察内容进行精选和提炼,突出工作重点范围,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降低县支行的配合工作压力,巡察组在现场巡察时注意做好各环节工作衔接,加快整体工作节奏,甚至在双休日加班加点,尽量缩短驻点工作时间,把巡察工作给县支行带来的不便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监督与引导相结合

巡察组成员均是中支纪委、人事、内审、会计财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对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比较熟悉,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还比较到位,而县支行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受环境和分管工作局限,对开展巡察工作误以为是日常业务全面监督检查。巡察组敏感地意識到了这个现象的存在,在开展巡察工作的过程中,抓住核实了解情况的机会,主动与支行班子成员进行沟通交流,注意做好监督与引导的结合,不厌其烦地解释巡察监督检查方面的政策规定,不仅指出县支行工作中存在问题,还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廉政风险进行现场分析交流,并传授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方法,对县支行工作水平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总的来看,中支对辖内各支行开展巡察工作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对各支行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推动作用比较大,支行领导班子“讲纪律、守规矩”意识、风险意识、规范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有了更深领会,班子整体工作效能有了较大提升。县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在跟巡视组协调配合及有关事宜工作中,对金融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有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能力都有了进一步提高,部分支行班子成员感触地说自己在巡察前根本想不到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方面有这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更不会去思考一些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来改进和完善,巡察工作真正起到了完善监督、促进提高的作用。

二、开展县支行巡视监督的建议

从十堰中支探索开展县支行巡察工作的情况来看,虽然巡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中心支行直接对县支行进行巡察监督的条件尚不完善,主要是受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因此,对县支行开展巡察监督的建议是:

(一)尝试建立地市中支巡察专员制度

地市中支对所辖县支行情况最为了解,如果每年由地市中支对县支行开展巡察工作,其工作进度和效果应该比上级行延伸工作要好,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也比上级延伸工作的效果更直接、更到位。因此,可以尝试建立地市中支的巡察专员制度,为地市中支配备卜2个专职或兼职巡察专员,巡察专员受上级行巡视工作机构直接领导,按照上级巡视工作机构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报告工作情况,这种方式将大大提高对县支行巡察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二)固定中心支行巡察工作人员配备

从目前中心支行巡察工作机构和现有巡察组工作情况来看,中支巡察工作基本上是由纪委牵头,从人事、内审、会计财务几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巡察组,并在巡察前组织了学习培训。但由于这几个部门工作头绪多、业务量大,已处于大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的状态,待到对支行开展巡察现场巡察时,原定的骨干成员却因工作上的任务,不能参与巡察,临时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导致巡察工作的效能和质量大打折扣。如果今后由中心支行对县支行开展巡察工作,建议固定巡察组成员配备,不能临时更换巡察人员,加强巡察工作力量。

(三)科学确定对县支行巡察工作的重点

县支行虽然人员较少,但其履职要求与地市中心支行是一样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市中支要开展的工作,县支行基本都有,但工作量实际上又比较小,因此对县支行的巡察工作不宜采取地市一级的工作思路,应该充分考虑县支行实际情况,采取专项巡察的方式,科学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以达到短、平、快的效果。

(四)注意做好县支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引导

县支行日常接触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普通的业务检查,其工作力度和强度远远比不上巡察监督,对县支行开展巡察工作给县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带来的触动和压力还是比较大的,高压态势的巡察工作有时会造成个别班子成员的思想波动,认为日常接受各类监督检查较多,巡察工作是重复性地多此一举。因此,对县支行开展巡察工作,要注意平衡好巡察工作推动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压力的问题,注意做好思想引导,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