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服务基本情况调查与研究
2018-01-09赵霞孙天一
赵霞++孙天一
摘 要:青年志愿者是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的重要参与者。本文根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年志愿者的调研及访谈结果,探索在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志愿服务认知、服务时长、服务培训、服务保障和服务激励等方面存在的問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青年志愿者;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
一、引言
目前,青年志愿者服务已经成为我国青年参与面最广、参与程度最高、具有极高知名度的群众性公益活动。而笔者所在单位的志愿者基本以青年职工及本科生及研究生为志愿者活动的中坚力量,他们拥有专业的知识、技能,且素质较高,在医学知识推广、普及、环保宣传等为社会提供服务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笔者所在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也遇到了很多瓶颈,本文以“中国医大一院志愿者服务基本情况调查表”为基础,从志愿服务认知、志愿服务培训等方面探究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选择我院在读本科生志愿者528人、研究生志愿者308人,其中,男生340人,女生496人,有176人有学生会任职经历。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进行调研。参考相关文献和相关调查报告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问卷由志愿服务认知、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培训相关、志愿服务保障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5个方面共21个问题组成。共发放问卷836份,回收836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671份,问卷有效率80.3%。组织6名不同学历、不同服务时长的志愿者进行访谈,设计访谈提纲,汇总访谈结果。
三、调查结果分析
在志愿服务核心内容上,从各位志愿者对于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加原因上看,43%的志愿者将无私奉献作为志愿服务最核心的部分。而在参加志愿服务方式问题上,43%的志愿者为自愿报名,35%的为单位组织报名;38%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感受到了助人的乐趣,只有5%左右的被调查者提出没有感觉或有负面感受。在此基础上,87%的志愿者认为志愿服务的主要阻力为信任危机及民众公益意识淡薄。结果提示,大部分的志愿服务均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志愿者是发自内心想要帮助人,而目前社会对于志愿者的不认可及公民公益意识淡薄是影响志愿服务积极性的最大的影响因素。
被调查的志愿者中有55%的人参加的为临时性的志愿服务,只有27%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愿意参加长期性的志愿服务。而且接触志愿服务的时间不是很长,70%以上的人不超过1年,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次数不超过2次,累计时长一般为1~5小时,没有将其作为常规性的工作。参加志愿服务最多的类型为教育咨询类和便民服务类,占到调查人员的84%。获得志愿服务信息的渠道一般为媒体宣传及朋友推荐,占到65%。
在接受志愿者相关培训方面。45%的青年志愿者表示接受过培训但是时间不够,31%的志愿者认为培训不系统,只有4%的志愿者认为培训时间足够且培训较系统。此外38%的人接受了1~5小时的培训,25%的人接受了6~10小时的培训,只有18%的志愿者接受的培训时长超过10小时。而大部分的志愿者没有意识到志愿服务相关培训的重要性,有31%的志愿者认为没时间参加培训,26%的人认为有必要组织短期培训,只有21%的人认为有必要组织较长时间的专业相关培训。在培训内容方面,志愿服务内涵和经验分享是绝大部分志愿者认为应该进行的培训内容,分别有308人和273人选择这两种培训内容。至于培训方式,最被大家接受的方式为书籍自学,老师讲授及现场观摩选择的人员相对较少,仅有9人选择。
在志愿服务保障方面,近47%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到过人身安全方面的威胁,26%的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有过个人财务方面的损失。51%的被调查者认为个人财务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该得到保障,41%的人认为人身安全方面也应该给予适当考量。
针对目前的志愿服务激励现状,调查显示有76%的人不确定是否有激励机制。61%的被调查者认为行动高效最应该被激励,然后应该是认真负责、创新行为及合作行为。而针对激励方式,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建立考评机制并将内容细化、量化,而研究生被调查者最关心的是激励方式的公平性。在选择激励方式方面,57%的被调查者选择晋升或加分的机会,此外还有人看重口头或书面荣誉、能力被信任。
四、讨论及建议
本研究所调查的均是有过志愿服务经历的青年志愿者,调查结果体现出目前志愿服务组织及实施过程中的很多问题。例如,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精神缺乏深刻、全面的理解,导致流动性大,学生毕业之后依然愿意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较少;志愿者服务培训制度缺乏系统化,多数从事一些基础服务类工作。同时,志愿服务实施缺乏规范化与持久性,志愿者服务时间较少、频率较低。此外,志愿者权益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导致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被看成“免费劳动力”,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委屈,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志愿者的自愿性和主动性。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工作,尽快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公民意识,提高大家志愿服务的参与率,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气氛。
志愿服务精神内涵宣传有待加强。在访谈中课题组发现,志愿者们对志愿服务的内涵了解不深,大部分志愿者仍然停留在参加志愿服务能得到综合测评加分的出发点上,没有将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融入志愿服务过程中。在西方,志愿精神被解读为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而从丁元竹《志愿精神在中国》一书中提出:“所谓志愿精神是指处于自愿的目的、不为追求物质利益而参与的为社会服务、人类文明、促进社区建设与社会进步的精神,是人们参与社会服务与实现现代化生活方式转变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发展和推进公民社会组织的精髓。”随着志愿者数量的不断增长,志愿精神内涵的宣传显得尤为重要,所有志愿者都深刻理解志愿精神并在服务过程中秉承志愿精神,将使志愿者服务变得更加有意义,受众更多。
在调研中还突出反映志愿服务中对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志愿者们在调查问卷及访谈中均反映,志愿服务中感觉自己掌握的知識及对既定服务的了解不够,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帮助受众,有时让志愿者本人感觉很尴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的效果及影响力。在志愿服务开展很普及的香港,志愿服务前的培训组织很系统,不仅注重对从事不同类别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进行培训,而且注重对管理培训及领导力进行培训。台湾也很注重志愿者培训,培训课程包括基础训练和特殊训练,基础训练包括志愿服务内涵、志愿服务伦理、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等围绕志愿基本内涵的内容。特殊训练包括社会福利概述、说话艺术、人际关系等,还会因为服务内容不同而不断进行拓展。
志愿服务还需要完善志愿者各项权益的保障制度。我国自有志愿者服务工作以来,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经相继出台颁布了34部地方性志愿服务法规。此外,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还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章程。但是存在制度不尽统一、规范不一致等问题,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志愿服务规范。相比较,美国在1973年就制定了《志愿服务法》,日本在1998年通过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但我国的志愿服务目前还没做到有法可依。在调查中显示,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事时有发生,志愿活动安全性缺乏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的热情。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志愿者都是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有部分志愿者是出于献爱心、奉献、责任等参与志愿服务,而大部分的人员都是有一定激励需求的。例如,课题组调研的学生志愿者期待着参与志愿服务后学业上有加分、得到老师的表扬、对日后的工作学业有帮助等。根据课题组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发现,美国对于志愿者的激励规定,参加全国民事社区服务队的志愿者,10个月服役期满后可获得6 000美元津贴及2 300多美元的一次性奖学金。英国政府为志愿者提供了交通补助、办公经费等费用,还为参加志愿服务的青少年提供新的技能和就业的资格,并将志愿服务与个人的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公司经营利益等挂钩。我国高校也推出过一些激励机制。例如,广州的亚运会期间,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三餐、购买保险、免费公交,学生志愿者加分认定、评优表彰、推优入党等政策,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政府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完善适合我国的志愿者激励制度,为志愿服务提供经费及政策支持,使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得到情感、荣誉感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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