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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四项举措精准打击涉黑犯罪

2018-01-07曾天丽

方圆 2018年24期
关键词:惠阳区检察官公安机关

曾天丽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对彭某等10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惠阳区公安分局初步确定为涉黑的犯罪案件。

为精准有效打击涉黑犯罪,惠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通过四大措施,保障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一是开启提前介入程序。该案作为涉黑案件,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证据材料多,案情疑难复杂,为提升该案诉侦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该院指派检察官在该案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该院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组织架构,查清犯罪集团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经济收益的情况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证据。二是加强沟通协商。在办理该案期间,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率承办检察官多次联合公安机关召开沟通协调会,及时发现问题、明确补查方向、督促补查进度等,完善证据体系。三是加强请示报告。该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基本情况,并就办案中遇到的问題及可能发生的维稳风险情况进行请示,统筹兼顾,确保该案的办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提出补充侦查意见。该院审查逮捕阶段的承办检察官在结案时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对于存在缺陷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按照程序补充完善,促使捕后侦查工作对证据的收集更有针对性,既确保案件质量,又有效缩短刑事诉讼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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