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乐:创新党建管理新格局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8-01-07周韶迅
周韶迅
近年来,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把党建的作为体现在增强党的凝聚指数,提高社会和谐指数,提升百姓幸福指数上,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和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县区检察院”等各项荣誉40多项。2018年上半年,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南乐县检察院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
突出品牌效应,坚定党员队伍的理想信念。品牌效应是创造影响力、提升驱动力、增强竞争力的根本保证,南乐县检察院精心打造的党建文化示范基地、党员志愿服务两大“品牌”,为坚定党员队伍的理想信念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11月,南乐县检察院建成了党建文化示范基地,全院党员干部不仅在这里受到深刻、良好的教育,而且先后有省内外20余家单位500余名党员参观学习。在受到深刻、良好教育的同时,南乐县检察院成立了三个党员志愿服务队,由三名副检察长任队长,分别对接送法“五进”、平安创建、结对帮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志愿活动。几年来,南乐县检察院开展的无偿献血、慈善捐款、驿站服务、交通执勤、敬老爱老、绿色畅行、环境整治等志愿活动达150余人次。通过树立党建品牌,彰显党建活动,全院党员队伍的理想信念得到了不断增强。
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南乐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院66名党员划分为四个支部,形成了党组抓全局、总支抓具体、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南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征信管理、作风管理“三个平台”实时管控作业。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活动,建立了党员模范指数、积分管理、星级评价等党员征信管理制度,每月对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达标考核,每季度进行张榜公示,并将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落实奖励、惩戒两条线,探索建立了作风整顿责任传导机制,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監督、不想监督的难题。南乐县检察院突出“四个元素”创新,提高党建服务质量。通过开设党员微课堂、组织党员微公益活动、设置党员微星光专栏、成立党员微创新办公室四个创新“元素”,着力提升党建工作高质量。
党建和业务融合,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党的建设要突出政治性,真正实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建成果关键体现在检察担当、检察作为和严格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上半年,南乐县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30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1件6人,批捕1件6人;涉恶犯罪案件9件24人,批捕9件23人,4人为追捕漏犯,不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件24人,其中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16人,涉黑案件1件8人。2018年上半年,南乐县检察院联合5个相关单位会签《衔接工作办法》,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3件3人,均获有罪判决;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已起诉5件,判决5件,审查终结1件;充分发挥“农民工维权中心”作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4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40余万元。继续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包村帮扶,开展“结对帮扶、生活帮扶、家庭帮扶”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