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纪检委员标准化建设经验
2018-01-05钟军
钟军
江 安县针对原有村级纪检委员职责不明确、履职不规范、工作不到位、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探索推行“以标准化为统领,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目标,以领导管理、工作履职、保障激励、评估问效四大机制为支撑”的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突出“四大”参数
明确选人用人标准。为选齐配强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其作用,推行村级纪检委员“三制一体系”选拔、使用管理模式。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必须符合带头对党忠诚等“六带头”和不得有违纪违法记录等“五不准”的标准。明确村级纪检委员由各村(社区)党支部提出建议人选,经镇纪委会同镇级组织部门组织考察后,由镇党委任命,并报县纪委备案。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工作日志、保密、考核等十项具体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标准。试行《加强村级纪律检查委员建设发挥好监督作用的实施方案》,在明确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收集社情民意和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五个方面的职责的同时,突出监督环节,聚焦“人、财物、事务”三大重点,细化监督方式,有效规范村级纪检委员的履职行为。
明确运行保障标准。在阵地建设、硬件装备和经费保障上,要求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椅、有档案资料专柜、有基本的交通保障、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统一配发《村级纪检委员工作日志》,为纪检委员履职提供组织保障。
明确考核评估标准。拟定《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标准化建设“一考多评估”暂行办法》,定期邀请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开展上级评、组织评,适时组织当地党员、村组干部及群众进行同级评、社会评等,对村级纪检委员的履职情况和标准化建设成果进行多重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与村级纪检委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并作为村级纪检委员调整、使用和享受绩效保障的重要依据。
聚焦“三大”重点
强化党员和村组干部的监督。强化党员遵守党规党纪、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村支两委”选举任用情况、村组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情况以及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江安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有效解决了村组干部和普通党员监管“缺位”的问题,并带动了民风民俗的根本好转。
强化村级财务和物资的监督。着力村级“三资”管理,聚焦“财物”,强化对江安县“惠农资金一键清”信息系统使用宣传情况和《江安县村级扶贫资金及物资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有力保障了各项惠民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强化“村支两委”事务的监督。立足党内监督,强化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情况的监督,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对村级“三重一大”、农村征地补偿、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有效防止个别村干部 “拍脑壳”决定重大事项。
疏通“三大”道路
推进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关口下沉一级,提质践行宗旨直通路。村級纪检委员的贴身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村组干部为群众办事的责任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村组干部的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促进履职有章可寻、规范有序,对个别村组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工作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等问题起到了震慑作用。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密切干群连心路。村级纪检委员在监督好村组党员干部的同时,积极开展党员群众走访,在干部与群众间搭起了“连心桥”。
自推进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标准化建设以来,从组织管理、履职规范等方面建立健全20余个制度机制,为带领当地群众致富奔小康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证。(作者系江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