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文化的现代化转型
2018-01-04刘春子
刘春子
摘 要:作为一种亚文化类型,土默特文化既是河套平原地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北方民族文化的阶段式遗存。农牧并备、各族共居的生存模式造就了土默特文化兼收并蓄的多元化特征。土默特地方治理模式从“旗县并存”变为统一民族国家的一级行政单位,其生产方式从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转变为以工商业为支柱,文化教育领域则引入现代文明元素,是土默特文化现代化转型的主要内容。土默特文化的进步,一方面吸收了外来文化成果,另一方面也历史性地继承了其地方性、民族性特质。
关键词:土默特文化;现代化;改制;商会;舆论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8)10-0020-04
文化学者克利福德·格尔兹认为,文化是一种传承有序的意义符号模式,人与人之间借助文化的符号系统才得以沟通,进而在一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基础上塑造出特定的知识、行为习惯、信仰,人类集体创造的文化成果才得以延续。本文以草原文化视阈下的一个亚文化——土默特文化为考察对象,将探寻土默特文化的生长背景、内部特质、发展阶段及变迁动力。孕育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土默特文化,相对于单一社会环境中的区域文化类型,土默特文化既是一个地理概念,又是一个族群概念。作为一种亚文化类型,土默特文化既有土默川平原这一地域空间的独特环境,又受归化城土默特蒙古族与晋陕汉族移民及西北回族移民群体文化的影响。
土默特平原又称呼和浩特平原、前套平原,地处阴山南、长城北,空间范围西至包头市郊区东乌不拉沟口、东界蛮汉山、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及和林格尔黄土丘陵。土默特平原系由黄河及其支流大黑河冲积而成,东西长,南北窄,总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与晋、陕毗邻的地理位置,宜农宜牧的自然条件,使土默特平原成为草原文化与农耕文化集聚、碰撞、融合的重要区域之一。
与此同时,土默特又带有鲜明的民族文化背景。这一源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之初的部落,早期在叶尼塞河上游流域活动,后来逐渐西迁。当土默特部首领阿勒坦汗16世纪20年代建立以十二土默特部为骨干的强大政权,控制着北界戈壁沙漠,南抵长城,东起宣府、大同以北,西至河套的广大地域。隆庆和议之后,阿勒坦汗与钟金哈屯带领土默特平原的蒙汉民众修筑了归化城,并与明朝商人开展互市贸易。清朝初年,土默特部被编为左、右两翼,设归化城都统掌辖旗众。受移民大规模开垦牧场影响,土默特蒙古族由牧转农,转为定居生活。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设置了归绥、包头二市和归绥、萨拉齐、武川、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包头七县,归化城土默特则成为总管旗,土默特地区出现了旗、民二元分治的独特格局。1954年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与绥远省正式合并,归绥市改称呼和浩特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
一、土默特地区的文化特征
(一)移民文化的影响
由于严峻的生存压力,山西、河北、陕西等地汉族民众纷纷踏上“走西口”的艰难旅途,奔赴土默特地区谋生。大批移居土默特平原的汉族民众在与蒙古族民众的交往中,不仅结成了相依共存的社会生态关系,还在民俗、语言等方面发生交流与融合。单以婚姻关系为例,清代禁止汉族与蒙古族通婚,相关法令屡废屡宣,逐步升级。但是法令依然无法阻挡私娶私嫁行为的普遍蔓延,甚至蒙汉通婚风气所至,就连归化城南关帝庙住持汉僧关逞也“有蒙古妻室,其弟子二人亦然。”{1}通婚使蒙汉两种文化共融于一个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悄然促进了文化的渗透融合。通婚是两种文化交融最直接的表现,同时又进一步促进了文化的深层渗透,对该地区社会文化风貌的变化,意义尤为重要。长此以往,土默特地区的汉人也日渐熟悉畜牧、鞣制皮革和加工乳品。農耕文化渗入土默特蒙古生产、生活中之后,土默特蒙古习于农事,趋于定居生活,就连民族语言也日趋汉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蒙汉民族交往日益密切,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相互吸收和影响,无论汉人蒙古化或蒙古族接受汉文化,最终融会贯通,形成了新的文化特质。
(二)汉文化的影响
在土默特地区,随着汉族移民不断迁徙,即使在农村,蒙汉民众掺杂聚居,共同生产、生活。土默特左旗总共30余个自然村,据调查,村落中绝大多数家庭历史较长,即在同一村中已经居住了几十年或几百年,这种长期定居的家庭蒙汉皆有,纯粹蒙古族聚居的村落已不复存在。这种聚居模式,便利了土默特地区各族民众的族际交往。土默特地区办学,开始有禁习汉文之例。然而自1724年立文庙、设官学之后,蒙古族渐习汉文,土默特地区就普遍实行汉文化的教育,到清末时,归化城土默特蒙古文童遂有与汉族文童一起应试之举。民国时期在民族教育中蒙文科不过是加授而已,学生只学些字母、单词。学校里的教育内容,对学生的影响是实质性的。他们在学校不仅学习阅读、写字和计算,也受到了新的思想与文化的影响。民国时期小学堂的课程主要为经学、修身、国文、算术,中学堂主要设经学、国文、算学、英文、历史、修身、博物等课程,集中学、西学于一体。教育制度的推行,对于土默特蒙古族的文化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教育,汉文化要素全面渗透到地方文化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层次。
(三)呈现多民族杂居的社会关系格局
在土默特地区,自乾隆四年(1739)满洲八旗大规模驻防绥远城后,在以政治联姻维持满蒙军事同盟的大背景下,满族和归化城土默特蒙古即已开始通婚,当时一般以满族男丁娶蒙古族妇女为妻妾,蒙古族娶满族妇女则自民国初始见。18世纪20年代以后,回族商贩大批移入归化城,主要以牲畜的养殖交易、屠宰、皮毛加工、运输、通事行(蒙汉维语翻译)、牙纪行为业,也有饲养骆驼及进行买卖为生的。多民族杂居的社会关系,使得土默特地区的区域文化风格多元。如呼和浩特城中部与北部的方言借用不少回族民众常用词,汉语中夹杂有近一半的回族语汇,如将好心称为好辇田,将施舍称为出散;同时,受回族语音习惯的影响,汉族民众称呼月亮、月饼、坐月子等带有“月”多为去声。土默特地区的汉族移民以山西方言为语源,在多民族杂居的环境中,借用融合蒙古语、满语以及回族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诸方面习惯,竟然迅速发展成了一种独特的方言。
二、土默特的政治现代化
所谓现代化是指人类社会领域的一种革命性的社会变迁,往往伴随着政治上的民主化,经济上的工业化,学术知识上的科学化,思想文化领域的自由化、个人化、世俗化等,它是一个长期的、有阶段的历史过程,而推动现代化向前发展的动力,则包括社会推力(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和教育发展等因素)、社会拉力(文化变迁、政治发展和全球化等因素)、社会压力(人口和环境变化等形成的因素)等多个方面。
就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的土默特而言,其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则颇具特色。清崇德三年(1638)六月二十九日,清廷在归化城土默特两旗设置固山额真(古禄格、杭高)和牛录章京(恩克等十三人)官职,同时授世职(世爵)一等梅勒章京(古禄格)、一等甲喇章京(杭高)、二等甲喇章京(陶虎、图美)、三等甲喇章京(多尔济塔布囊、特济、拜都喇章京、大诺尔布、小诺尔布)。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廷基本结束了准噶尔地区的军事行动,先后裁撤归化城都统、副都统,改由归化城土默特旗副都统管理归绥地区各项事务。从此之后,归化城土默特成为不具备独立的行政、军事、司法权的内属旗,逐渐形成由本旗十二参领轮流掌管民政和军事的户司、兵司两翼长制度,这是归化城土默特旗制的一个特色。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成立。4月,北京政府改归化城厅等为县,各县知事由山西任用,同时土默特左右两翼旗亦合称为土默特旗。1915年1月,首任土默特总管履任,从此土默特旗主官由副都统降格为总管,而且由简任变为荐任。1928年8月,福克津、贺耆寿等5人呈文满泰,要求选举参领。满泰部分地接受其意见,召集全体职员,选举对全旗财政具有重要作用的财政科长和煤炭租税局局长。结果殷德贺、克寿卿当选,分别予以任命。满泰为发挥参领们的作用,在旗署设置了顾问、参议、谘议等职,聘请未在各科、股、处、局任职的参领分别担任,参与旗务工作。满泰还重新任命了各科股处的科长、股长和主任,并在旗内聘用一、二、三等科员、调查员、办事员、见习科员40余人,完善了旗署有关机构的人员配置,彻底改变了旗务主持无人的状况,提高了旗署的办事效率。满泰任内曾对全旗户政予以整理,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户口调查。1934年4月,荣祥遵照3月14日行政院训令,又根据本旗不属盟而直辖于省政府的情况,遂将旗名称之为土默特特别旗,改旗公署为旗政府。接着将顾问、参议、咨议各职取消,另设参领办公处,供参领办公,参与旗政府有关事务。1945年9月,抗战胜利以后,按照国民党政府的指令,荣祥重新组建了土默特旗政府,恢复了旗政府原设的总务、财政、教育三科及煤炭租税总局、司法股、生计处,增设了建设委员会及左右翼首二甲、三四甲、五六甲共6个自治督导处,收回召河地区后,增设了山后自治督导处,还将归绥城内的蒙古族划分为城镇10个区加以管理。1946年上半年,旗政府对全旗户口进行了调查,并登记造册,向所属蒙古族发放了国民身份证,恢复了土默特中学、土默特小学及毕克齐等处小学10所,完成了全旗的“复员”工作。1949年9月19日,国民党绥远省军政官员和各族各界代表在董其武率领下宣布和平起义。在起义通电上签字的土默特蒙古上层人士有土默特旗总管荣祥和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任秉钧。在国统区任职的土默特籍军政人员也随同起义,仍沿用旧政权土默特特别旗称谓,建制和管辖范围与解放前相同,旗政府设在归化城(旧城)议事厅巷内。1950年3月1日,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直属绥远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甲等旗,继续维持蒙汉分治局面,行政区域不变,旗政府仍驻归绥市(呼和浩特市)。1953年11月26日,土默特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结束旗县并存局面的决议。1954年3月,撤销归绥县,以归绥县原辖地区为基础,并将该县邻近各蒙古村及蒙古百姓居住较多的村庄划归土默特旗。原属土默特旗的第七区划归达茂旗,磴口乡划归乌盟石拐矿区。土默特旗改由集宁专属领导。调整后,全旗总面积5807平方公里,全旗以归绥县原来区划为基础,建7个区、2个镇、111个乡和9个乡级居民委员会。至此,土默特在行政建制方面初步完成了政治现代化的进程。
三、土默特文化的现代化
从交通区位上来说,土默特地区连接内地与蒙古、新疆,是北方重要的贸易中心和商贸往来通道之一。1924年前,每年从蒙古、新疆、甘肃等地输入的马、牛、羊、骆驼、畜毛、兽皮、葡萄干、羚羊角、药材、玉石、蘑菇、水晶、金沙等货物,其总价值约为白银300万两以上。1930年归绥有工商各业户2143家,且多为山西籍商人所为,计分68种业务,共有30个公会:钱业公会、当业公会、皮毛牲畜同业公会、平津公会、醇厚绸布杂货公会、毡行公会、威镇粗皮公会、生皮公会、细皮公会、成衣职业公会、估衣公会、蒙靴公会、染坊公会、粮业公会、油酒米业同业公会、面业公会、绥丰公社(凡绥远城内144家各业商户均入此社)、回教饭点公会、酒饭公会、茶点公会、茶庄公会、茶叶公会、杂营公会、席铁同业公会、外蒙公会、新疆公会、银物公会、土药客店业同业公会、药行公会、客货店同业公会。行会大批出现,足证工商业者的数量与经营规模已到达一定程度,为了维持经营秩序、保护共同利益,商人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日渐提高。
近代以来,土默特地区在政治治理框架层面由藩部变为“旗县并存、蒙汉分治”,当地的城乡定居人群结构也比较复杂,在包头、萨拉齐等农垦区,地方行政力量相对薄弱,民间家族势力、行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共事务并拥有较大权力,即使绥远省政府着力推行乡村建设运动,积极促进农村经济合作,努力强化对地方资源的汲取与民众的军事常识教育、培训,也并未实现预期目的。而在蒙旗治下,民众对王公的人身依附关系依然存在,“蒙古底层社会形式是奴隶制度……在蒙古社会,主奴界限划分得十分严明,随唤即到的奴才,对于领主唯有终身去尽义务,决没有丝毫权利可享。”{2}绥远和平解放后,1950年9月,根据《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保建政工作的指示》,土默特地区以一年的时间彻底废除了领催制度,剝夺了领催、保甲长的施政权力,同时建立起行政村,并选举出了各村行政干部。同时,先后有序推进土地改革、民主改革工作,蒙汉群众取得了必需的生产资料,也摆脱了对王公、召庙的依附地位,实现了经济与社会身份的全面平等。
在内地人看来,土默特地区的文化发展依然不尽人意。“塞外风气闭塞,文化逊于腹地,归化号称对蒙贸易之第二市场,近且兼政治区划之中心,而无一商业学校,无一大书肆,无一阅报所,无一女学校,仅一普通中学校,而毕业人数前后不过百人。其学校之幼稚已可想见。”{3}这种局面在抗战前已大有改观,土默特旗堪称“教育最发达,知识青年的人数占全内蒙古的二分之一,现有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的青年三百多人,分散在蒙旗境内机关服务。”{4}然而1935年的绥远新城,已然有了较大变化。由于飞机场建成投入使用,欧亚航空公司开辟了归绥至包头、银川、兰州等地的航线。“虽然道路仍很狭窄,但铺面都装修得很漂亮,街面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室内又建造了许多绮丽的小公园。”{5}事实上,伴随着开发西北思潮与新生活运动的扩展,以归绥为中心的土默特地区社会文化都有了长足进步。
边疆民族地区民众的国家民族认同意识与内地相较有其特殊性。自辛亥革命以后,土默特蒙古族的主体生产方式虽然已由畜牧转为农耕,在日常生活中以汉语为主要交际工具,但其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并未完全重合。1912年外蒙古独立势力向内蒙古各盟旗发出要求响应的檄文后,西部蒙古各盟旗王公态度则相当暧昧,各旗保安力量也有赴百灵庙参与独立运动者。伴随着绥远建省、平绥路通车等标志性的历史事件,內地与边疆的政治、经济互动、联系日益密切,而土默特蒙古族也逐渐融入了中华民族这一集体中,其民族意识与国家认同意识逐步重合。抗战期间,投身于抗日战争的蒙古青年卜文瑞、巴靖远就认识到:“我们的土默特青年,没一个甘愿做敌人的奴隶的,可是,为了祖国,我们只得含垢忍辱的在敌工统治下干了两年。当然,留在那里的青年都是这样做。”而土默特特别旗总管荣祥“是蒙旗王公总管中抗日最坚决的人,他真可以说是蒙古抗日领袖。绥包沦陷之前,在政治上,他是离开绥远的一位文官。绥包沦陷以后,他对安定伊盟,贡献最大。”{6}在日伪军重兵屯集于归绥城下时,他协助马占山将军抗击敌军、保家卫国,并有《与马秀芳将军同守绥垣感赋》,以诗言志:“介子旌旗去不旋,楼兰旧绩荡飞烟。长官独欲全三晋,镇将谁能顾九边?已拼金瓯成堕甑,那堪铜柱久撑天!军民共决婴城策,愁诵睢阳传后篇。”可以说,绥远抗战将土默特蒙古族与归绥地区汉族、满族、回族的命运联结在一起,也使得土默特地区的地域认同升华为爱国主义,进而达成了捍卫民族利益、追求民族独立的共识。
四、结语
土默特地域文化的历史变迁,一方面反映了其内部有强大的自我协调、完善的功能,另一方面又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成就。在对土默特文化变迁的研究中,我们不应以传统的观念来评价,如认为边疆民族地区观念是保守的、文化是落后的。事实上,土默特地区各族民众与内地一样,具有现代社会的文化精神和价值观,也在时代大潮中,为本地区文化的现代化变迁贡献了自身独特的力量。
作为地方民族文化,土默特文化属于一种地方性知识。“地方性”并非意味着空间上的严密封闭。土默特文化的地方性情境是可以扩展的,当然,其现代化转型并不意味着无原则的同质化,而是以其文化基质转换到另一种新的地方性情境中去。边缘的意义世界所取得的成就,与正在不断扩张的主流文化所取得的成就一样,具有自身的价值。因此,土默特文化的价值,在于提供一种非同主流文化价值的视角,为现代社会文化体系提供来自传统的营养。
注 释:
{1}张鹏一.河套图志(卷4)[M].山草堂铅印本,民国十一年(1922).
{2}庞善守.蒙古乡村社会底奴隶制度[A].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编.中国农村描写·农村通讯选集(第二版)[C].三联书店,1936.140-142.
{3}《归绥现状与将来》,《东方杂志》第二十卷第二号《内外时报》,原载陕西《秦风报》.
{4}高天.我们的绥蒙[M].新中国文化出版社,1940. 33.
{5}江上波夫,等著,赵令志译.蒙古高原行纪[M].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170.
{6}杨令德.活跃的北战场[M].民国版,35.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