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美学的艺术主体论
2018-01-04杨春时
杨春时
摘要:对审美主体的研究是中华美学的重要内容。中华美学特别是儒家美学认为,审美主体决定着审美对象的创造,文品决定人品,文品与人品一致。这种观念得到了“文气说”的论证。这种观念有其合理性,但也遮蔽了文品與人品的区别,它源于审美个性对现实个性的超越。儒家的理想人格是文质彬彬的君子,而道家的理想人格是回归自然天性的真人。在传统社会后期,儒道美学思想合流,审美个性与现实个性分离,涌现了“真情”说(徐渭)、“童心”说(李贽)、“至情”说(王夫之)、“性灵”说(袁宏道、袁枚)等。中华美学重视审美主体的修养,提出了“养气说”。同时,中华美学也从主体角度探索了审美的动因,认为审美源于人的“天性”,起于“发愤”,生于“感物”。与西方美学的“天才论”不同,中华美学更重视后天的修养和创作过程中的灵感,这与中华美学不是主体论而是主体间性论,认为天人合一才是灵感的根源。
关键词:中华美学;审美主体;文品;人品;灵感
一 艺术主体的品格
艺术主体与现实主体不同,后者具有现实性,前者具有超越性。关于艺术主体的观点,不同学派有所不同。儒家学派、道家学派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来阐述艺术主体。但是,有一点相同,即他们都认为艺术主体是与道为一、进入理想状态的人。
1.文品与人品
艺术主体首先涉及到人品与文品之间的关系,亦即作家与作品的关系问题。孔子讲文质彬彬,确定了人品(质)与文品(文)的对称关系。中华美学认为,诗言志,文为心声,因此人与文相称。文品来源于人品,人品的高下决定了文品的高下。人品既包括道德品性,也包括气质才气,而文品也包括了思想内容和风格文采,但一般而言,人品侧重于道德品性,文品侧重于思想内容。所以,孔子言:“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他认为德相对于言是第一位的,不可或缺的,而言(文)则是第二位的,不必另外追求的。刘勰云“文实相称”“瞻彼前修,有懿文德”就是指文品与人品相符合。叶燮说:“余历观古今数千百年所传之诗文,与其人未有不同出于一者。……盖是其人斯能为其言,为其言斯能有其品。人品之等不同,而诗文之差等即可握券取也。”(《已畦文集》卷八《南游集序》)“诗以人见,人以诗见。”(《原诗》外篇)“盖是其人斯能为其言,为其言斯能有其品。人品之差等不同,而诗文之差等即在,可握券取也。”(《已畦文集》卷八《南游诗集序》)。他的理由是:“诗是心声,不可违心而出,亦不能违心而出。”(《原诗》外篇)刘熙载倡导人品与文品统一,讲“诗品出于人品”(《艺概·诗概》)。他还说:“书,如也,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艺概·书概》)同时,强调人品比才气更重要,指出“赋尚才不如尚品”(《艺概·赋概》),就是说人和文都是德重于才。
人品与文品的一致性,得到文气说的论证。中华美学认为,“文以气为主”,而气贯通天地人,体现为人的气质禀性,也对象化为文的风骨、气韵,这就是所谓文气说。曹丕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典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论·论文》)这里的气即气质禀性,它带有个体性,体现于文章之中。《文心雕龙》专有《养气》篇,认为作者善于养气,才能使文章有气韵。
事实上,人品与文品有关系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艺术作品具有现实层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作者的思想品德乃至气质禀性。强调这一方面具有合理性,要求作者进行人格修养,对提高创作水准有所助益。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方面,文品不等于人品,文品可以超越人品。这是由艺术的审美超越性决定的。艺术不仅具有现实层面,还具有审美层面,因此具有超越性。所谓人品,是指现实人格。而所谓文品,是指审美(艺术)个性。审美个性不是现实人格的复制,而是其升华和超越,是理想人格。与文品一致的不是人品(现实人格)而是理想人格(艺术个性)。所以历史上常有文品与人品不符,甚至“坏人”写出好作品的事例。
中华美学之所以把文品等同于人品,在于天人合一观念抹杀了审美的超越性。中华哲学认为人的本性是道,而道是伦理道德,具有现实性,而抹杀了存在的超越性。人为道所决定,也同样具有伦理本性,而缺乏了超越性。尽管有文品即人品之说,但文与人毕竟有区别,艺术的超越性难以抹杀,所以在审美经验的反思中,文品等于人品之说就不自觉地被突破了。《文心雕龙》也历数文人之瑕疵:“略观文士之疵:相如窃妻而受金,杨雄嗜酒而少算;敬通之不循廉隅,杜笃之请求无厌……”对于这种现象,他总结说:“盖人禀五材,修短殊用,自非上哲,难以求备。”(《文心雕龙·程器》)但是,刘勰并没有由此深入探讨人品与文品的关系的非同一性,而是转而谈论文士的使用上来,提出“是以君子藏器,待时而动……穷则独善以垂文,达则奉时以骋绩。”所以,关于文品与人品的关系,中华美学没有给出全面的答案。
2.理想人格与艺术个性
第二个问题是艺术主体的理想人格问题。人品仅仅指现实人格,而在艺术中表现的是理想人格,理想人格才能转化为艺术个性。任何人都有审美的可能,而理想化的人格更能充分地体现艺术主体的本性,而且艺术主体本身就已经成就了理想人格。因此,虽然中华美学没有明确地提出艺术主体超越现实主体,但却认为艺术主体必须具有理想人格。那么,什么样的人格才是理想人格呢?儒家美学认为艺术主体是伦理化的人,也就是君子。君子与小人相对,本来这是宗法社会的等级划分,君子是统治阶级,小人是被统治阶级。后来社会变革,阶级关系变化,贵族社会向平民社会转化,一些“小人”发迹而变成“君子”,而一些“君子”沦落为“小人”。于是,君子和小人的意义就发生了转换,由社会等级的划分变成了道德人格的高下之分。在孔子所处的时代,正是社会变革的时代,他的君子小人之分,也具有了两重意义,一个是传统的社会身份的划分,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另外一个是道德品格的划分,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后来儒家多在后一种意义上区分君子和小人。在儒家看来,君子是接受圣人教诲、感召的有道之人,他遵守礼法,怀有仁德之心;小人是不接受圣人教诲、感召的无道之人,他不遵守礼法,无仁德之心。孔子的一切教诲都是为了培养君子。作为艺术主体的人,首先是君子,只有君子才能成为审美的人,而小人则不能。为什么这样说呢?儒家美学认为,审美是乐道,“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因此,君子才懂得为道之乐,而小人只懂得欲望满足的快乐。而且,君子不仅是道德完善之人,也是具有文化修养包括审美修养之人,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文质彬彬”,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儒家的艺术主体具有情理一体的心理结构。这个理是伦理信念,它主导着情,情从属于理。情与理达到了平衡,就是君子,也就成为审美的人。孔子及其门徒,不仅修习六艺,而且终日弦歌不绝,乐而忘忧,可谓审美之人。
道家的艺术主体是回归自然天性的人。道家认为得道之人是天人、神人、至人。何谓天人、神人、至人呢?庄子说:“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庄子·天下》)这是摆脱了社会礼法束缚,回归自然天性,获得身心解放的理想化的人。达到这种境界的人,也就进入了“逍遥游”的自由境界,成为审美的人。那么,所谓天人、神人、至人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呢?庄子认为,是无知无欲、无我之人:“今者吾丧我”“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庄子·大宗师》)“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庄子·庚桑楚》)他看穿世事,恬淡无为:“淡然无极而众美归之,此天地之道而圣人之德也。故曰:夫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庄子·刻意》)“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庄子·大宗师》)庄子讲无情,但这个无情只是无常人之情,但却怀有天人、神人、至人之情,是出自自然天性之情。如他说:“真者,精诚之志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者虽亲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庄子·渔夫》)这里,庄子抨击为礼法所拘的世俗之情,而倡导出自自然天性的真情。这个真情者,就是艺术或审美的主体,艺术或审美才是一种真情。
总之,道家认为,艺术主体应该是超脱世俗,回归真性情的清静无为的人。艺术或审美中的人,通过非常的心灵体验,才可以悟道。庄子虚拟了黄帝与臣子北门成的对话,描绘了主体的审美体验:“乐也者,始于惧,惧故崇;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以惑,惑故愚;愚故道,道而可载与之俱也。”(《庄子·天云》)音乐触动了人的本性,使人产生了真情即惧、怠、惑三种情感体验,从而产生了崇、遁、愚的思想活动,最后得以悟道。这种心理体验与道家讲求的“心斋”“坐忘”是相通的,是悟道的过程。后世美学家多有继承道家的“无我”“忘我”的思想,认为审美的主体是虚无化的,从而摒弃文明教化,实现自然天性。道家美学主张艺术主体的自然化,去掉人的社会文化属性,回归自然天性,同时也让审美对象回归自然本性,去掉其文化社会属性。这样,艺术主体与审美对象同一于自然,所谓“同于大通”,从而就具有了主体间性。
秦以后,儒道美学思想趋于合流,强调艺术主体的真性情,逐渐突破了情理一体的心理结构,偏向于情,艺术主体成为情感主体。此时,理想人格问题就转化为艺术个性问题,并且逐渐把艺术个性与现实个性区别开来。曹丕注意到了文人的个性特征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他说:“古之文人,鮮能以名节自全。何哉?夫文者妙发性灵,独拔怀抱,易藐等夷,必兴矜露。大则凌慢侯王,小则傲蔑群党,速忌离訧,启自此作。”(《梁书·列传·文学》)“妙发性灵,独拔怀抱”就是艺术个性的表现,而它与礼法(名节)有所冲突。曹丕还是站在政治伦理的立场上,对艺术主体的反叛性有所批评。传统社会末期,理想人格向个性倾斜,体现为对艺术个性的肯定。涌现了“真情”说(徐渭)、“童心”说(李贽)、“至情”说(王夫之)、“性灵”说(袁宏道、袁枚)等。这些概念的提出表明审美个性开始确立。李贽呼吁童心,他认为人心已经被世俗社会污染,因此写不出好文章。必须恢复童心才会有好文章:“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者也。”何谓童心,他说:“夫童心者,真心也。……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艺术主体就是具有了童心的“真我”。真我区别于世俗之我,既区别于儒家的君子型的我,也区别于道家的清净无为型的我,而是自我实现的自由之我。袁宏道倡导“……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袁中郎全集》卷三《叙小修诗》)李调元在《雨村诗话》中也说:“人各有所长,李白长于乐府歌行而五七律甚少,杜少陵长于五七律而乐府歌行亦多,是以人舍李而学杜。盖诗道性情,二公各就性情而出,非有偏也。”①袁枚提出,“诗者,各人之性情耳,与唐、宋无与也。”“提笔先须问性情,风裁休划宋元明。”②他还说:“凡作诗者,各有身分,亦各有心胸”(《随园诗话》卷四)“作诗,不可以无我。”(《随园诗话》卷七)这里最鲜明地提出了作为艺术个性的自我。叶燮提出“胸襟”说和“面目”说,认为作品体现出作者的胸襟和面目,而胸襟和面目不仅是理想人格,而且具有个性特征。叶燮认为作品体现出作者的胸襟。胸襟是人的胸怀,决定着作品的格调高低,实际就是作者的审美理想。他说:“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有胸襟,然后能载其性情、智慧、聪明、才辨以出,随遇发生,随生即盛。”(《原诗》内篇)同时,叶燮又提出了“面目”说,进一步触及了艺术个性。他说:“作诗者在抒写性情,此语夫人能知之,夫人能言之,而未尽夫人能然之者也。作诗有性情必有面目,此不但未尽夫人能言之,并未尽夫人能知之而言之者也。”他还提出“自我作诗”:“若夫诗,古人作之,我亦作之,自我作诗而非述诗也。故凡有诗谓之新诗。……必言前人所未有,发前人所未发,而后为我之诗。”(《原诗》内篇)盛大士论述了绘画中的个性创造,他说:“若夫林峦之浓淡浅深,烟云之灭没变幻,有诗不能传,而独传之于画者,且倏忽隐现,且无人先摹稿子,而唯我遇之,遂为独得之秘,岂可觌面失之乎?”(《西山卧游录》)
总之,中华美学对于艺术主体的论述,对现实人格和理想人格之间关系所作的区别,接近于艺术个性超越现实个性的思想,但还没有得到明晰的阐述。
3.艺术主体的修养
在道家看来,实现理想人格不需要修养、教化,相反,要去除修养、教化,只要清心寡欲、无待无我即可回归自然天性,达到逍遥境界。而在儒家看来,艺术主体作为完美人格不是超越性的人格建构,而是修养、教化的结果。儒家主流思想认为艺术主体是人的良善本性的实现。孔子认为仁孝之心来自人的自然天性,因此良善人格虽然需要后天教化,但有先天的根据,而艺术主体亦复如此。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人性原本是美的,只是不加修养,被荒废了;而只要施行教化和自我修养,就可以成为具有美的品格的人。他说:“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此岂山之性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告子上》)孟子重视君子的人格修养,包括审美修养,所以讲“充实之谓美”。何谓充实?是人格的完满,“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是集之所生也。”(《孟子·公孙丑上》)具有浩然之气者才是审美的主体。儒家的审美还依附于伦理教化,但也有溢出伦理教化的时候,这是审美要求与伦理规范之间差别的表现。孔子以乐道为美,但又赞同曾点的人生志趣,即能够与人在春日沐浴于沂水边,归来且歌且舞,享受人生之乐。但是,即使如此,乐道仍然是君子主要的人生志趣,纯粹的审美和艺术只是从属性的人生志趣。
儒家学派的荀子另有说法,他认为人性本恶,必须经过后天的教化,方才可以成为善的和美的。他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礼论》)“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指出了艺术主体需要教化修养,否则不能存在。所以,“美善相乐”,要通过教化实现人格的完善。但这样一来,善既然违背人类天性,对恶的天性如何教化就成为问题,而艺术主体的存在也成了问题。
艺术家的审美人格在先天与后天之间还有一个连通的中间环节,这就是气。气既具有先天的属性,是人的气质禀性,所以因人而异;也具有后天的属性,是人的品质和创造力的根源,所以可以养气。所谓养气,就是人格气质的修养。养气说最早源于孟子。孟子认为气充塞于天地人之间,成为人格的根源。他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所谓浩然之气,他认为:“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是集义之所生也”(《公孙丑上》)中华美学中的养气概念不同于后天的学习,不是知识的储备,也不是道德的修养,而是非功利的内心调节和创造力的积蓄,实际上带有审美修养的成分。刘勰把孟子的养气说与道家的“心斋”说结合起来,作为修养的方法:“元神宜宝,素气资养。”(《文心雕龙·养气》)“是以吐纳文艺,务在节宣。清和其心,调畅其气,烦而即舍,句使壅滞,意得则舒,怀以命笔,理伏则投笔以卷怀。逍遥以针劳,谈笑以药倦,常弄闲于才锋,贾余于文勇,使刃发如新,凑理无滞。虽非胎息之迈术,斯亦卫气之一方也。”(《文心雕龙·养气》)明代“前七子”之一的徐祯卿,认为“人品”决定“词气”,必须从人品的修养入手来养气。王夫之提倡“君子所以多取百物之精,以充其气、发其盛,而不惭也”。(《诗广传》)明清时代的美学家注重养气、练气、練胆,培养作家的理想人格。刘大櫆倡导文章的“神气”,而这个神气来源于理想人格。它说:“文章者,人心之气也。天偶以是‘气畀之其人以为心,则其为文也,必有辉然之光,历万古而不可堕坏。”(《海门初集序》)“文章者,人之精气所融解。”(《潘在涧时文序》)王夫之也认为,天地之灵气铸造了人之神,而神即理想人格,体现于诗文中。他说:“天地之生,莫贵于人矣。人之生也,莫贵于神矣。神者,……天之所至美者也。百物之精,文章之色,休嘉之气,两间之美也。函美以生,天地之美藏焉。天致美于百物而为精,致美于神而为人,一而已矣。”(《诗广传》)
二 艺术的动因
关于艺术的动因,这里主要指内在的动机,而不是外在的动机,如美刺说就是外在的动机。关于艺术的动因,中华美学的基本观念是由言志到“发乎情”。但是,喜怒哀乐皆为情,何种情才能成为艺术的动机,这需要具体考证。
1.艺术的内在根据:天性说
道家以归返自然天性为美。因此,道家美学思想认为艺术或审美的动因不是发乎情,因为真人(至人)、天人、神人是无情的;艺术或审美动机是摆脱世俗、回归本真的追求。艺术主体是无待的,也就是没有欲望对象,完全是返本归真的自我实现。这就是说,道家认为,进入逍遥游的审美境界完全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是自然主义的无为。但是,人毕竟是有情有欲的,不可能不表现出来,因此,道家美学关于艺术或审美动机的观点就具有矛盾性,即一方面讲没有动机,另一方面又讲有动机。《庄子》中讲了一个故事:“子舆与子桑友。而霖雨十日,子舆曰:子桑殆病矣!裹饭而往食之。至于桑之门,则若歌若哭,鼓琴曰: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有不任声而趋举其诗焉。子舆入,曰:子之歌诗,何故若是?曰: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弗得,父母岂欲吾贫哉?天无私盖,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求其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庄子·大宗师》)庄子在这里描述了歌哭者子桑的心理状态,他不是淡然无待,而是且歌且哭,充满悲愤,思考、追问何故造成了自己不幸的命运。这就与儒家的“发愤”说靠近了。可以说,道家的归返自然说,体现了传统社会中人对社会教化压抑的逃避,这是一种消极的反抗。审美本来不是归返自然,但道家以归返自然为由,就超离了现实,而具有了追求自由的动机,从而进入审美境界。
儒家也把艺术的根源归于天性,但这个天性不是自然,而是源于性情,性情源于天道。儒家认为,天道体现于人的性情,“天命之为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谓教。”(《中庸》)于是,人的性情就要表现出来,从而就有了艺术冲动。《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总之,儒家认为艺术发于情,而情源于人的本性,本性源于天道。如此,就构成了儒家的艺术根据说。
在传统社会后期,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互相冲突、融汇,产生了新的美学思想。于是归返自然天性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自然被重新解释,不再是鸟兽草木似的无知物欲的自然天性,而成为摆脱社会文化束缚的自由人格。李贽认为美即自然,而自然发于情性,因此一方面倡发愤说,同时也认为诗文乃出自对快乐的追求。李贽说:“大凡我书皆为求快乐自己,非为人也。”他还以道家思想解释“孔颜乐处”,说:“此乐现前,则当下大解脱;大解脱则大自在;大自在则大快活。”(《续焚书》卷一《与陆天溥》)李贽的快乐是自由的别名,寻求自由就是他的审美动机。
2.艺术动机:发愤说
感物说强调了艺术动机的无意识性、自发性,这是就审美意识本身而言。但审美意识的基础是现实意识,现实意识包含着现实动机。艺术动机发源于现实动机。是什么冲动打破了现实生存状况,引发艺术冲动呢?儒家美学提出了“发愤”说,它认为对现实的不满激发出了艺术活动。司马迁首发其端:“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发愤之作也。”“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这里发扬了孔子“诗可以怨”的诗教,由诗歌的泄导人情的作用推移到艺术创作的动机。后世继承了这一美学思想,继承了孔子的“怨”的美学思想。钟嵘说:“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或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杨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诗品·序》)韩愈提出了“不平则鸣”。他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扰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亦然,有不得已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送孟东野序》)欧阳修提出了“诗穷而后工”的创作思想:“予闻世道诗人少达而多穷,夫岂然哉!盖世所传诗者,多出于古穷人之辞也。凡士人之蕴其所有而不得施于世者,多喜自放于山巅水涯,外见虫鱼草木风云鸟兽之状类,往往探其奇怪;内有忧思感愤之郁积,其兴于怨刺,以道羁臣寡妇之所叹,而写人情之难言,盖愈穷则愈工,然则非诗人之能穷人,怠穷而后工也。”(《梅圣俞诗集序》)李贽赞成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谓《水浒传》为“忠义泄愤”:“古之圣贤,不愤则不作矣。不愤而作,譬如不寒而颤,不病而呻吟,虽作何观乎?《水浒传》者,发愤之所作也。”(《忠义水浒传序》)金圣叹也认为《水浒传》是发愤之作:“发愤作书之故,其号耐庵不虚也。”(第六回夹批)“……怨毒著书,史迁不免,于稗官又奚责焉?”(第十八回回首总评)他们都把艺术的动机归结为人事的坎坷和对现实的不满。不仅艺术创作的动机是发愤,甚至自然审美也出于发愤。廖燕认为“天下之最能愤者莫如山水”,山水乃“天地之愤气”郁结而成,因此诗人要把它“收罗于胸中而为奇怪之文章”,以发泄自己的“幽忧之愤”③。
为什么要发愤著书呢?因为现实不合理,压抑着人的性情,束缚着人的自由,所以要在艺术中、审美中发泄愤懑,得到解脱。这就是司马迁说的:“此人皆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及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史记》)白居易认为,由于时代变迁,导致风雅衰变:“国风变为骚辞,五言始于苏、李。苏、李、骚人,皆不遇者。各系其志,发而为文。”(《与元九书》)他对哀怨为文有所批评,认为非雅正之道。哀怨之情使艺术获得了感动人心的生命力,成为艺术创造的直接动力。刘宋时的王微说:“文词不怨思抑扬,则流淡无味。”(《与从弟僧绰书》)④在传统社会后期,美学思想走向反抗现实,艺术动机也从身世不平的愤懑转为个性伸张的要求。李贽说:“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积即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焚书·杂说》)“我与诗学无分,只孤苦无朋,用之以发叫号,少泄胸中之气。”(《焚书》卷四《答澹然师之五》)发愤说冲破了“温柔敦厚”的诗教,也突破了乐道说,把艺术的动机归结为对现实的反抗,这一美学思想体现了艺术对现实的超越性,虽然这一超越性思想被遮蔽着,但在具体的美学论述中往往流露出来。发愤说的合理性在于揭示了艺术对现实的批判性,从而确定了艺术是向往自由的创造。
3.艺术冲动:感物说
艺术不仅有内在的动因,也体现为主体对世界的意向性,这就是艺术冲动。中华美学认为艺术发生的机缘不仅仅在主体,还在于物我之间的感发,这就是感物说。感物说揭示了艺术冲动的本质,这有其特殊的哲学根据,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人合一,物我感应,我才有审美冲动。另一方面,艺术通过物我互相感应而回归天人合一的状态。艺术不仅仅是主体情感的发泄,还来自对象世界的感召。这思想从形而下的层面上说,就是气论。中华美学认为,自然界不是客观之物,不是死寂的对象,而是充满了生机的生命体。世界与人都本于道,道的生命力就是气,气化生万物,打通人与世界。而艺术就是气的萌动,生命的复苏,使世俗的世界回归生命的本体世界。刘勰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盖阳气萌而玄驹步,阴律凝而丹鸟羞,微虫犹或入感,四时之动物深矣。……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物色》)在气的感发之下,物我之间形成感应,产生情感,这就是美感。刘勰说:“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明诗》)钟嵘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诗品·序》)陆机说“感物兴哀”⑤,傅亮称“怅然有怀,感物兴思。”⑥萧统称为“睹物兴情”⑦等。感物与兴情的概念相关,形成“感兴”概念,用以指称艺术的发生。王夫之曰:“能兴者谓之豪杰。兴者,性之生乎气者也。”(《俟解》)由感物而兴情,感兴就是艺术发生的动因。
总之,中华美学认为,艺术的动因,不是来自纯粹的主观,也不是对客观的反映,而是天人感应,既是世界对我的召唤,也是我对世界的回应,是一种“感兴”。感物说强调了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赋予艺术动机以非主体性、无意识性,似乎是外物刺激下自發地产生的。
三 艺术的能力
1.人才与灵感
西方美学重视天才,认为艺术是天才的创造,普通人不能成为艺术创造的主体。天才拥有先天的才能,是不学而能。康德提出了天才观念,认为天才才是艺术创造的主体。这一思想延续至胡塞尔形成了先验自我的观念。当然,西方美学认为普通人经过艺术修养也可以欣赏艺术,但毕竟具有被动性,不具有天才的创造性。之所以具有这样的观念,在于西方美学承认审美的非理智性和超越性,看到艺术具有非常人可及的创造性乃至神秘性。如柏拉图就认为美是灵魂对理念的回忆,审美带有迷狂的性质;而康德依据先验论提出了天才观念,认为天才具有先天的才能,是艺术创造的主体。而中华美学出自实用理性观念,认为艺术是一种伦理化的活动,而不强调艺术的神秘性。它虽然也承认天赋,但更重视艺术修养,认为人人皆可以成为艺术的主体、审美的主体,故只讲人才,而很少西方的天才观念。这就是说,艺术主体不是先天的天才,而是后天的人才。孔夫子虽然被视为圣人,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不学而知的天才。他说:“吾十有五而志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这里孔子把自己的成长进步归结为学习,而不是生而知之。《论语》中有一段对话:“太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太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论语·子罕》)可见,孔子不赞同弟子称自己为天生的圣人,认为自己的才能来自后天的磨练和修养。孔子被神话成为不学而知的圣人,是后儒的编排。中华文化认为,只有圣人才是生而知之,凡人都是学而知之,文乃圣人所传,作家不过阐释圣人之道,故不强调天才,而强调后天的学习。《文心雕龙》专设《养气》《体性》等篇章来论述作家的德、气、才、学。刘勰承认人的天资的差异:“人之禀才,迟速异分”;又强调后天学习,二者不可或缺,共同构成作者的才能。刘勰说:“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文心雕龙·事类》)学与才可能有所偏废,则不能成好文,这是应该避免的。他说:“有学饱而才绥,有才富而学贫。”(《文心雕龙·事类》)特别是不能依侍天资,疏忽后学,终究不能成器:“若学浅而空迟,才疎而徒速,以斯成器,未之前闻。”(《文心雕龙·神思》)当然,也有突出天资,把常人与天才的差异绝对化的思想,但这种思想没有成为中华美学的主流。
中华美学又重视艺术才能的特殊性,这就是创作的灵感。灵感不同于普通的技艺,而具有某种神秘性。中华美学认为,灵感并非天才所专有,而是人之共有的才能。陆机开始谈论灵感,并有专门的论述:“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际,来不可遏,去不可止。藏若景灭,行犹响起。方天机之骏利,夫何纷而不理。思风发于胸臆,言泉流于唇齿。纷葳蕤以馺遝,唯毫素之所拟。文徽徽以溢目,音泠泠而盈耳。及其六情底滞,志往神留,兀若枯木,豁若涸流。揽营魄以探赜,顿清爽而自求。理翳翳而愈俯,思轧轧其若抽。是以或竭情而多悔,或率意而寡尤。虽滋物之在我,非余力之所戮。故时抚空而自惋,吾未识夫开塞之所尤。”(《文赋》)这里,他不仅描述了灵感的创造性以及来无影、去无踪的突发性,也揭示了灵感的非自觉性和神秘性。清代谢榛沿袭严羽的思想,反对“立意作诗”,认为它导致“涉于理路,殊无思致”。它认为诗歌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即“天机”。他说:“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情景适会,与造物同其妙,非沉思苦索而得之也。”(《四凕诗话》)沈宗骞也论及灵感,首先说灵感来自天地灵气。人为万物之灵,所以有“灵趣”。他说:“两间之形形色色,莫非真意之所呈。……人有是心,为天地间最灵之物……故得笔动机随,脱腕而出,一如天地灵气所成,而绝无隔碍。……要知在天地以灵气而生物,在人以灵气而生画,是以生物而无穷尽,而画之出于人亦无穷尽。唯皆出于灵气,故得神其变化也。”他又论述灵趣指导下审美的非自觉性、创造性,他称之为“神”:“今将展素落笔,心所预计者,不过何等笔法、何等局法;因洋洋洒洒,兴之所至,毫端必达,其万千气象,都出于初时计意之外。……何者?必欲如何,便是阻碍灵趣。……若士大夫之作,其始也曾无一点成意于胸中。及至运思动笔,物自来赴,其机神凑合之故,盖有意计之所不及,语言之所难喻者。顷刻之间,高下流峙之神,尽为笔墨传出。”(《芥舟学画编·会意》)
传统社会后期,个体意识觉醒,更强调艺术主体的独创性,开始从人才说走向天才说。元代杨维桢说:“书画之积习,虽有谱格,而神妙之品,出于天资者,殆不可以谱格而得也。故画品优劣,关于人品之高下……其不然者,或事模拟,虽入谱格,而自家所得于心传意领者蔑矣。”(《〈绘图宝鉴〉序》)这就是一种天才论。汤显祖强调了天才和灵感对于艺术的决定作用。他说:“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士奇则心灵,心灵则能飞动,能飞动则下上天地,来去古今,可以屈伸长短,生灭如意。如意则无所不如。”(《玉茗堂文之五·序丘毛伯稿》)奇士即天才,心灵即灵感,天才仗势灵感可以进入自由的境界。叶燮也承认天才:“凡物之美者,盈天地间皆是也,然必诗人为神明才慧而见。”(《原诗·内篇》)这里的“神明才慧”就是指具有审美能力的天才,认为唯有此类人才能发现和表现物之美。当然,他也认为天赋必须经过后天修养,否则不能成才,这是中华美学家的共同认识。金圣叹提出了“灵眼觑见,灵手捉住”(《第六才子书西厢记评点》),前者指作家的灵感發生,后者指作家的灵感表现,要达到二者的统一才能创造出好文。
2.艺术才能
作为艺术主体,需要相应的才能。那么,艺术需要有哪些才能呢?中华美学认为,作家的创造才能首先体现为想象力。与西方美学不同,中华美学认为艺术不是现实的反映,不是模仿现实,而是情感的抒发和想象力的创造。想象力来自人的天性,中华美学认为,人为天地之精华、万物之灵长,他具有创造世界的能力。刘勰把想象力称为“神思”:“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文心雕龙·神思》)神思——想象力具有超越时空,克服意识与物体间隔的“游”的功能。顾恺之称想象为“迁想妙得”,是说想象力可以领会天地人生之妙,也就是获得审美领悟。
作家的才能还表现在语言的运用能力上。中华美学认为诗言志,但又认为言并不驯服于人,不能充分达意,须作家运用自己的能力来调配语言,使其表情达意。刘勰在《神思》篇中,论及使用好语言是文学创作的关键,他说:“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是以……驯致以绎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他也意识道语言与艺术思维的矛盾,往往造成文学意蕴的减损:“方其搦翰,气倍辞前;及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则?意翻空而易奇,言徵实而难巧也。”因此他主张文人要养成使用语言的技巧,做到言随意转,言意合一,以顺利地完成文学创作的任务。他说:“是以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也。”徐祯卿也强调了运用语言的能力对于诗歌创作的重要性:“然情实眑眇,必因思以穷其奥;气有粗弱,必因力以夺其偏;词难妥帖,必因才以至其极;才易飘扬,必因质以御其侈。此诗之流矣。”(《谈艺录》)
艺术鉴赏能力对于艺术创作和欣赏都具有重要性,而艺术鉴赏力既有先天因素,也包括后天经验。范温提出:“学者要以识为主,如禅家所谓正法眼者。”(《潜溪诗眼》)袁中道提出“士先器识而后文艺”的命题,把器识作为创作才能的先决条件。他说:“信乎器识文艺,表里相须,而器识狷薄者,即文艺并失之矣。虽然,器识先矣,而识尤要也。”(《白苏斋类集》卷二十,《论文》)所谓器识,指人的见识学养,更是审美鉴赏力,它决定着作文所达到的高度。顾炎武也赞成“士当以器识为先”。李贽强调了作家的“才、胆、识”,而叶燮更提出了作家的“才、胆、识、力”:“曰‘才、曰‘胆、曰‘识、曰‘力,此四者所以穷尽此心之神明。凡形形色色,音声状貌,无不待于此而为之发宣昭著。此举在我者而为言,而无不如此心以出之者也。”(《原诗·内篇》)他认为此四者缺一不可。袁枚讲“才学识”而以“才”“识”为先,强调了作家的天赋。叶燮进一步提出了“胸襟”说,认为作者的胸襟大小决定了作品的高下。所谓胸襟,是作者的胸怀、阅历、见识等方面的综合,是决定的艺术才能的审美理想。他说:“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有胸襟,然后能载其性情、智慧、聪明、才辨以出,随遇发生,随生即盛。”(《原诗》内篇)
3.艺术能力的培养
中华美学认为,艺术的能力包括创作能力和鉴赏能力,既有天赋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培养,即所谓“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才有天资,学慎始习”(《文心雕龙·体性》)后天的“学”与“习”对于诗文创作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清人洪亮吉在《北江诗话》中指出“诗人之工,未有不自识字读书始者。”⑧《文心雕龙·体性》篇,刘勰举出了才、气、学、习四事,强调了后天学习对于艺术能力养成的作用,认为是“并性情所铄,陶染所凝。”他指出了增长才干的途径是“摹体以定习,因性以练才。”(《文心雕龙·体性》)“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辞。”(《文心雕龙·神思》)古人特别强调学习经典,刘勰指出要“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赵翼认为要学习古人,要为己所用,最终才能自成一家:“(古人)才高者,可以扩吾才;其功深者,可以进吾之功;必将挫笼参会,自成一家。”⑨叶燮提出作家要以“识”充实“才”:“吾故告善学诗者,必先从事于‘格物,而以‘识充其‘才,则质具而骨立,……而免于皮相之讥矣。”(《原诗》外篇)他例举杜甫、王羲之历尽沧桑,积累了深切的人生体验,具有了博大的胸襟,所以能写传世佳作。盛大士论诗画,认为作家的“胸襟”要在审美实践中获得,即“得江山之助”。他说“诗画均有江山之助。若局促里门,踪迹不出百里外,天下名山大川之奇胜未经寓目,胸襟何由而开拓?”(《溪山卧游录》)袁枚提出,诗歌创作要具有“才、学、识”,而以才、识为先。他说:“作史三才,‘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此,而识为最先。非‘识而‘才与‘学俱误用矣。”(《随园诗话》卷三)这里把学置于次要地位,认为学、才必须在识的指导下才能发挥作用。如果说才具有先天性,学具有后天性,那么识则是二者的融通。当然,袁枚并非不重视学,而认为学习文学典籍具有基础地位,必须广博学习,融会贯通,以增长才干和学识。
后天学习的途径不仅包括读书,还包括社会实践。杜甫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指前者,而俗语“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又兼顾了后者。这就是说,不仅要有阅读经验,还要有人生阅历,多了解世事人情,以增长知识,历练思想,才能最终提高艺术能力。
注释:
①郭绍虞:《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1983年版,第1526页。
②袁枚:《小仓山房诗集》,《袁枚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62页。
③《二十七松堂文集》卷四,《刘五原诗集序》,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
④严可钧辑:《全宋文》卷十九,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⑤《赠弟士龙诗序》,见《四部丛刊》本《陆士龙文集》卷三所附《兄平原赠》。
⑥《感物赋序》,中华书局影印本《全宋文》卷二六。
⑦萧统:《答晋安王书》,中华书局影印本《全梁文》卷二十。
⑧洪亮吉:《北江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7页。
⑨赵翼:《瓯北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1页。
(作者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责任编辑:刘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