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管理问题的若干思考
2018-01-03赵振宇
赵振宇
摘 要 本文通过分析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任免、责任、薪酬、领导方式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真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广退出机制、区分对待领导干部薪酬、积极探索分工和授权等解决办法,希望为中央企业的做优做大做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关键词 中央企业 领导干部 管理
在我国,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非常特殊的角色,而中央企业①作为“国家队”更是备受瞩目。截至2017年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4.5万亿元。显然,要想经营好这“亿万家财”,选拔任用好中央企业的领导干部至关重要。
笔者作為中央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中央企业的领导干部管理问题,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和建议为中央企业的做优做大做强,改进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问题
截至2018年9月底,中央企业共有96户,其中49户属于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领导班子成员由党中央、国务院任免;其他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国务院国资委任免。其任免模式具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其模式耐人寻味。
二、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责任问题
近些年来,一些中央企业的领导干部在企业经营上出现严重问题却能淡然处之,有些令人费解。出现巨亏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免职、或退休、或职务调整,这样的处理结果难以服众。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是“格雷欣法则”的体现,有可能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造成优秀管理人才的流失。
三、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问题
一部分人认为,中央企业领导干部掌握着国家资源,其取得的经营业绩也是依靠国家资源取得的。所以,中央企业领导干部不能与同规模、同水平的外企、民企相比,动辄将成百上千万的薪酬收入囊中。而现实情况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之下,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单就其年薪数额而言并不算高,但到底应该拿多少,则莫衷一是。
四、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问题
纵观这些年来“出事儿”的中央企业,许多都出现了主要领导权柄过重,搞“一言堂”的现象。一些中央企业领导干部也会被贴上“作风不够民主”之类的标签。还有一些中央企业搞“伪民主”,主要领导在分散责任和风险的同时,私底下却妄图独揽权力和利益。
笔者认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仅靠出台规章制度还不够,应从更多维度出发,拿出更大的魄力和勇气去解决这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是真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讲了很多年,但可以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2017年,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基本完成。但这只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一步,未来的国企改革道阻且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在国企改革中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从现实角度出发,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并不矛盾。
国家可以授予某一部门或独立机构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权力,然后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实现对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通过在董事会、监事会中派驻人员,根据自身所持股权来行使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去除行政化色彩,由董事会直接选任经理层。
二是大力推广退出机制。《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专门有章节讲“退出”问题,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究竟有多少中央企业的领导干部因为业绩不佳被“退出”不得而知,恐怕职务调整的更多一些,即便一些中央企业领导干部因业绩不佳而“退出”,其退出的具体原因对于公众来说也是讳莫如深。笔者建议,对于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的经营不力问题,要进一步量化其退出条件和退出程序,尽量不搞“另有任用”这一套。
三是区别对待领导干部薪酬。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央企业花费几十年心血培养出的领导干部,其中应该不乏世界级的高级经理人,但如果只能得到几十万最多也就上百万的年薪,笔者认为确实欠妥。但如何对待诸如“手握国家资源”的指责呢?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至于说到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将中央企业按照资源集中程度(或垄断度)、全球同业排名水平、担负国家使命等指标进行考核,分别对这些指标赋予权重,然后通过最终得分计发薪酬。建议薪酬总体水平不低于50%分位市场薪酬线,不高于75%分位市场薪酬线,测算数据由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积极探索分工和授权。一个人的能力再强,水平再高,也存在“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的问题,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对于这些“巨无霸”的中央企业,集体领导终究要好过一个人领导。
笔者认为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应认真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问题,使每一个中央企业领导干部都担负起实实在在的责任,其分工可由董事会核定,并据此作为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要认识到授权的重要性,即便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一些损失,我们也应该适当授权。处理好集权与授权的关系是一个大的命题。但显然,我们现在是集权有余,授权不足。将一部分权力从主要领导手中分至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民主的一项重要实践。
注释:①本文所指“中央企业”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企业。
(作者单位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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