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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与“后半程”:精准把握中国未来发展的双重方位

2018-01-03虞崇胜

关键词:后半程现代化制度

虞崇胜

新时代与“后半程”:精准把握中国未来发展的双重方位

虞崇胜

对于中国未来发展方位,十九大报告中有两个重要的判断: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二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后半程”。这两个判断虽然旨趣有异,但发展走向则是完全一致的。无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还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后半程”,遇到的问题同样都是制度现代化的问题。只有精准把握中国未来发展的双重方位,紧紧抓住制度变革和制度执行两个中心环节,使制度始终处于积极进取的姿态,中国的制度现代化才能顺利实现。从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顺利跨越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也才能跨过艰难的“后半程”,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新时代; “后半程”; 制度现代化; 中共十九大

认真研读中共十九大报告可以发现,对于中国未来发展方位,报告中有两个重要的判断:一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另一个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后半程”。这两个判断虽然角度不一样,但强调的发展走向则是完全一致的。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新时代与“后半程”,不仅时间上是重合的,而且内涵上也是叠加的,发展指向都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可见,精准把握中国未来发展的这两个方位,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 新的发展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阶段,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新途径。

如果从中国未来发展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同心协力、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一)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决定着时代的变化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同自然界的运动发展一样,也是由众多矛盾构成的,正是众多社会矛盾的存在推进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在众多社会矛盾中也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走向。同时,主要矛盾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类社会存在着种种矛盾,但概括起来起决定作用的是需求与供给的矛盾。需求推动着人类不断地去创造去发展,供给提供了满足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从而保证人类能够继续去创新去发展。

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但在不同发展阶段,这对矛盾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是有很大不同的。唯物史观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物质需求是人的第一需求,人们只有在物质需求基本满足之后,才能向精神文化、社会尊重、政治参与等高层次需求发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1](P776)这里实际上已经告诉人们,人们的需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是一个从生存到发展、从不全面到逐步全面的发展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深刻分析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发展的状态和趋势,在将近40年间先后两次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结论。第一次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在全面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的同时,还作出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判断。正是在这一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指导下,全党和全国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搞四化,经过近40年的不懈奋斗,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我国国际地位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党、国家、人民、军队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正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历史发展到今天,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审时度势,及时地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判断。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相对于改革之初来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稳步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严格来说,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决不是什么逻辑推演,也不是什么主观判定,而是由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变化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使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生产能力极大增强,基本摆脱了原来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状况。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些成就足以说明,我国社会原来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基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带来时代的变化。如果还是停留在原有时代的判断和认识上,就会贻误发展时机,丧失来之不易的发展机遇,就要犯历史性错误。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体现了党中央对时代变迁趋势的精准把握,是实事求是而极富远见和政治智慧的重大战略谋划。

(二)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主要任务变化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揭示的,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在物质文化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起来。在落后的社会生产基本解决之后,我国更突出的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健康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

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全新的需求体系,内涵十分丰富,其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多变性的特征十分明显,要求我们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各项需求,与时俱进地研究分析人民群众需要的时代特点和演变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路线、方针、政策和战略。

而就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方面来说,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2016中国人类发展报告,中国在过去30多年保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1978年到2010年,中国政府成功帮助6.6亿人摆脱了贫困。教育方面,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在过去十年持续稳定在99%以上。健康方面,人均预期寿命从1980年的67.9岁提高到了2010年的74.8岁。但是,中国人类发展指数总体排名仍然不高。2014年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在188个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90位(挪威第1、澳大利亚第2、瑞士第3、美国第8、新加坡第11、香港第12、韩国第17位、日本第20、俄罗斯第50)。过去30多年中国在人类发展领域取得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中国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基尼系数(应用最为普遍的不平等衡量指数)长期较高。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协调,收入差距加大,医疗、教育机会分配不均等,不同地区间的人均寿命差距较大。报告指出,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包容性人类发展还将面临一系列新的困难和挑战,如人口结构变化特别是老龄化、经济增速趋缓、大规模人口流动、公众预期提高与数字鸿沟等等。

以上数据虽然不一定精确,但从总体上反映了中国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应该说,中国在人类发展指数方面尚有较大差距。报告认为,经济增长、机会公平、社会协同将是中国未来实现包容性人类发展的三大主要推动力。具体来说,中国要着力提升社会政策的包容性,扩大覆盖面,确保中低收入群体受益,创新社会治理的机制和方式,提高参与度,促进社会平等。

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严格依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紧紧抓住未来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

一是更加重视民主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人民在获得物质文化需求满足的同时,迫切需要获得更多参与机会和法治保障。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体现人民的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畅通人民政治参与渠道,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不同阶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美好生活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和保障公平,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任务。就现阶段而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体现在充分保障不同阶层群众的平等生存权、发展权,而社会制度设计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使其生存权、发展权不受家庭背景、种族、性别以及资本占有因素的影响。由政府提供的各类社会保障措施必须覆盖全社会,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而使全体人民都有获得感、公平感、幸福感。

三是更加重视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基础。国泰民安、社会稳定、幸福安康,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因此,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要更加重视安全稳定,统筹做好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四是更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特征,也是绿色发展理念的价值追求。“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对于美好自然的需求会越来越迫切。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必须在全社会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优化自然,党和政府的发展战略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赢的绿色发展环境。

五是更加重视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人是社会的本源,经济社会的发展说到底是人自身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集中在可行能力(获取物质和精神资源的能力以及获得这种能力的权利)的提高上,比如通过发展教育提高智力、通过扩大参与提高能力、通过发展体育提高体力、通过发展艺术提高审美能力,等等。因此,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更加注重为人民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供给,更加注重发展的均衡性、全面性和长远性,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深远意义

认识和判断时代的变化,及时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判断,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紧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精准把握中国和社会主义未来发展方位而产生的创造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无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上、中华民族发展史上,还是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人类社会发展史上,都有着重大意义。这一重大判断意味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明确了历史方位,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极具时代特色的政治智慧,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实践创新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这一重大判断还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成长的现实性和阶段性,表明中华民族在经过长期努力后成功地走出了中国道路,创造出了中国奇迹,中国不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国泰民安,蒸蒸日上,发展前景一片光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忠实秉承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又充分体现了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世界社会主义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活力。

必须充分认识到,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但是,这些变化并没有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因此,在未来发展征程中,我们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团结和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统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二、 新的发展征程: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后半程”

2018年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如果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来看,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判断,还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际进程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安排,提出“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经过40年的努力,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提前实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党进而提出,到建党100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30年,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由此可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另一特征,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

(一) 半程现代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阶段

检视世界不同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发现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现象:只有少数国家能够较为顺利地实现全面现代化,而多数国家的现代化却往往停滞在半途,迟迟不能实现全面现代化。根据全面现代化的内涵和要求,可以把这种停滞在半途的现代化称之为“半程现代化”。所谓半程现代化,可以从时空两个角度予以理解。从历时的角度看,半程现代化是指现代化还只是走在中途,尚有较远的路程要走;从空间的角度看,半程现代化是指现代化成分不足,距离全面现代化尚有较大差距。

半程现代化是现代化的必经阶段,只有经过这一阶段,才有可能走向全面现代化。然而,半程现代化通常有两种结局:一种是经过持续深化制度变革,最终实现了全面现代化;一种是长期停留在半途,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或称发展陷阱)。根据二战以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看,只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成功避开了中等收入陷阱。这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中,大部分是资源性国家,此外就是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如表1。

表1 不同国家和地区人均GDP不同阶段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参照张飞 、全毅《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比较》一文的表1(载《亚太经济》2012年第1期,第89-93页)。

由表1可见,在世界现代化浪潮中,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能顺利进入到经济高度发达、政治秩序稳定的全面现代化的局面。相反,部分国家由于种种原因会在实现现代化的中期陷入经济发展停滞甚至政治衰败的境况。通过对表1中那些国家GDP发展的分析会发现,成功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国家或地区都是能够在现代化的中期进行制度调整、使经济增长获得持续动力的国家或地区。而陷入发展陷进的几个国家,是因为现代化前期的发展使社会整体格局更加复杂,国内政治制度无法继续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或者是军事力量干扰政治秩序而导致的。

从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成功与失败中,我们能够得出一个结论,“半程现代化”现象值得正在进行全面现代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关注,能否走完走好全面现代化的道路,关键就在于如何处理好国家半程现代化中制度改革问题。是进一步改革制度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还是制度僵滞失灵从而落入发展陷阱,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如同事物演进的一般逻辑一样,初始阶段往往是快速的,而行进到中途则是最艰难的阶段,如果不能顺利跨过这一阶段,就有可能长期陷入发展的陷阱。

(二)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已经进入“后半程”

“实现现代化”——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前,战乱频仍,山河破碎,民不聊生,根本就没有可能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这个目标实际上贯穿了国家发展的每个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2](P293)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3](P760)。1964年,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4](P6)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是将全国的工作重心转到实现四个现代化上来,我国的现代化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基础上,将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定义为“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正是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鼓舞下,全党和全国人民一心一意谋发展,经济社会获得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个让世界震惊的经济发展奇迹,2009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5年人均GDP已达8000美元,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与此同时,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一个古老的东方大国正在崛起。这些都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但是,任何国家的现代化之路都不是径行直遂的,而是曲径通幽的。自2010年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调整期,发展速度明显有所减缓,虽然这是由于诸多因素促成的,属于走向现代化国家经济发展的正常现象,但就中国现代化进程和全面现代化的目标来看,明显带有半程现代化的特点。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说明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每前进一步,困难就加十分,特别是体制机制性问题越来越成为持续发展的障碍。

改革之初,中国现代化建设重心集中于工业、农业、科学技术等社会经济层面的发展,当时虽然有的领导人提出过国家制度建设现代化的提议,但制度建设一直未被纳入国家发展的议题之中,这与当时中国所处的历史环境因素密切相关。正是基于中国全面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一定意义上讲,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继四个现代化目标提出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目标,也是与前四个现代化目标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的目标。首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与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都是国家的长期战略目标,都为建成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服务,都能够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其次,“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主要集中于经济层面的发展,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则侧重于国家政治结构的发展,其中包括政治制度和政党执政能力的发展。如此,可以依据两种现代化的侧重点,将“四个现代化”称为经济的现代化,而将“治理国家现代化”称之为政治的现代化,二者共同构成当代中国全面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从部分早期进行现代化发展的国家的经验来看,中国的现代化战略转向是一个明智的抉择。因为任何国家都不能停留在现代化的半途,全面现代化是现代化的归宿。然而,全面现代化不仅仅要有经济的现代化,而且还需要一个现代化的政治体系与之相辅相成。亨廷顿在研究发展中国家向现代化转型时就发现,由于过多的重视现代化社会的建设而忽视现代政治制度的构建,许多国家不仅没有获得应有发展,反而由于环境的变化而出现减缓、倒退甚至陷入政治衰败的局面。由此,他得出结论说:“经济不发达国家可能有高度发达的政治体系,而经济上取得高福利水平的国家,在政治上则可能仍然是混乱而动荡的。”[5](P1)也就是说,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与国家政治制度的成熟程度并无必然的联系,只有实现了全面现代化的国家才会出现政治稳定的局面;反之,如果没有制度和政治现代化的跟进,将会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协调,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进而阻碍全面现代化的发展。甚至可以说,只要世界历史的潮流不终止,全面的现代化将是每一个国家都必须追求的共同目标,中国当然也不例外。

中国的执政者是十分清醒的。对照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可以发现,当中国的现代化需要向全面现代化推进的时候,执政者已然将中国现代化分为了侧重点不同的两个“半程”阶段。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6](P27)

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已经明确指出,中国现代化前半程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而展开,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后半程”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来说,“后半程”的制度现代化是为了解决由“前半程”经济现代化所诱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全面深化改革策略,同时也是中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重大国家战略,必将成为中国现代化历史上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伟大历程。

应该说,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区分为前半程和“后半程”,如同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判断一样,也是一个实事求是、十分清醒而又极具发展眼光的战略部署。因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程度虽然已经很高了,有的方面甚至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在“后半程”现代化征程中,尚有许多更为艰难更为复杂的激流险滩需要去跨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告诫的:“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三) 社会主义现代化“后半程”将聚焦于制度问题

“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所以人们在比较社会进步程度时,往往都是以政治制度的进步程度作为基本标尺的。我们说社会主义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什么东西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呢?毫无疑问,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7](P130)可以说,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决定国家发展的根本性因素,换句话说,一个国家要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实现全面的现代化,关键就在于制度的现代化。因为只有制度现代化,也就是制度本身的全面化、完善化以及制度执行的常态化,才能保证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向全面现代化。一言以蔽之,制度的现代化是国家全面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如果从现代化进程的分野来说,制度变革和制度执行则是中国“后半程”现代化的实现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全面现代化并不是顺畅和必然的过程,虽然全面现代化意味着国家制度与经济、社会的同步现代化,但是这三者的发展进度总是在发展进程中呈现出不同的轨迹。当下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就面临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治制度的完善不够匹配的问题,这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原因。不可否认,中国在前期的现代化建设中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基本有效的制度体系,可以说中国的制度体系已经处于一种成型化的状态。但是,当下这套制度体系并不是完善的,必须经历从成型到成熟、再从成熟逐渐到定型的过程,这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和核心任务。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制度的定型化并不意味着制度固步自封、止步不前、不再变革,而只是说制度相对地比较成熟了,因为经济社会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而国家的全面现代化离不开制度现代化与社会的现代化之间的同步和协调,只有求得二者之间的最佳值,适时适度地调频这二者之间的共振,才能奏出全面发展的协调制度音符。相反,在实现全面现代化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的速度快于另一方,都会打破理想的发展状态,使国家发展速率减缓甚至停滞,因为社会现代化快于制度现代化将会导致社会矛盾的频发,而制度现代化快于社会现代化又会将社会引入无序的状态。由此说来,现代化的制度不仅仅意味着制度的成熟与完善,更体现为不断根据社会变化而自我更新的发展状态。因此,必须将现代化的制度看作是一种不断处于变革进而不断完善的制度,从而成为一种能够以包容、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制度优点的可变革的制度。尤为重要的是,现代化的制度还必须能够适应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因此,现代化的制度必须是能够自我更新自我变革的制度,从而也必然是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平和正义的制度。

三、 制度现代化:跨越新时代与“后半程”的必然路径

进入21世纪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事业才真正进入以制度变革为中心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激发了社会的创新活力,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变革的相对滞后,国家与社会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三十五年来,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8]伴随前半程现代化进程的顺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突出,贫富差距拉大、腐败问题严重、环境污染恶化问题等等都成为“后半程”现代化必须要解决的新问题。换句话说,这也是前半程现代化所导致社会环境改变从而对制度变革提出的新要求。基于这种社会实际需要和现实要求,制度变革必须顺势再次启动新的征程,以推动中国顺利完成“后半程”现代化建设。

(一) 现代化的制度是一种不断变革的制度

综合世界各国现代化历程来看,国家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就是制度现代化。而就制度本身来说,现代化的制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制度模式。相反,现代化的制度必须是能够根据现实的社会发展不断做出调试和更新的制度。也就是说,现代化的制度是一种不断变革的制度。福山曾这样转述塞缪尔·亨廷顿关于政治制度的定义,“政治制度通过变得更复杂、更自主、更连贯和适应性更强,从而获得发展。”他同时认为,“政治制度也会衰败。制度是创造出来满足社会某种需求的,比如发动战争、处理经济矛盾和调节社会行为。它作为重复行为的模式,本身又会变得僵化,一旦当初促使它问世的情形发生变化,却无法作出相应的调整”[9](P23),制度便会衰败。亨廷顿的阐释使人们能够对制度的发展与衰败的原因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但更重要的是能够使人们认识到,防止制度衰败必须从制度的变革着手,适时地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来调试制度从而防止其僵化衰败。

从制度本身来看,制度的创设是为了满足某种社会需求,也就是说制度是有其独特的生存环境的,而这种生存环境就取决于社会的发展在不同时间节点上对制度的要求,或者说制度的产生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要求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从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实际来看,不管哪个领域的制度都遵循制度不断适应社会要求的变革规律。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我们选择了一条政府推进型的现代化制度建设道路,而这是基于“中国的现代化基本上是一种外源性的现代化”,即“国内资本主义因素十分脆弱,经济和社会自主能力尚待培育”的现实[7](P333),只能选择由强大的国家政权推动现代化的启动,是一种无可选择的选择。正如当时邓小平多次所指出的那样,“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10](P277)。但是,在深化改革阶段,中国的现代化制度建设道路明显地在从政府推进型逐渐向社会自主型过渡,而这是在中国的现代化已经取得了经济发展的初步成效和社会自治能力加强之后,共产党对制度趋向所进行的调整。可以说,中国的现代化取得的大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不断进行的制度变革,而且,这种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原因是执政党根据社会环境的现实要求适时地抓住了恰当的变革时机。

由此来看,我国当下所面临的发展问题对全面现代化建设来说是很大的现实考验,但是,由于这些现实问题已经触及到了不同领域中的制度问题,所以制度的突破与创新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也就是说通过制度的深化变革来解决问题才能够使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继续前进。在某种意义上,制度的变革就是“后半程”现代化的动力机制。而“后半程”现代化也是一个制度创新完善与社会问题赛跑的过程,换句话说,制度变革的速度如果能够与社会环境变化速度相匹配,中国的“后半程”现代化建设将会顺利行进;反之,“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适应前一阶段的制度无法适应当下的社会现实而出现制度僵化或失灵,进而出现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最终难免使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或通俗的讲,即落入半程现代化发展陷阱而无以自拔”[11](P25-32)。

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后半程”,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无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抑或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后半程”,都会遇到前所未来的机遇,也需要解决前所未有的难题。比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表面上看,这些问题似乎只是国家治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但其背后显然涉及到国家制度、体制和制度执行的问题。换句话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中国现代化进入“后半程”后,关键问题已经不在于发展速度,而在于发展进程中需要相关制度的调控、牵引和矫正。那么,现行制度体系能否适应全面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作为国家内生动力的政治和社会秩序能否真正建立起来,也就是说,在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制度的现代化和政治的现代化能否与之匹配就成为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现代化历史上,美国作为先行实现现代化的国家之一无可争议。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在2000年12月撰写的一篇评论中写道,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真正的秘密在于上述现象背后长盛不衰的法治和制度,正是这种制度使每一个人可以充分发展而不论是谁在掌权[12](P8+24-30)。虽然弗里德曼的说法有些言过其实,美国的制度也是弊端丛生,但他提出全面现代化需要长盛不衰的法治和制度,倒是道出了成功实现现代化的规律所在。

而作为现代化先行者的另一典型——阿根廷,其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经济发展,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起飞,但由于没能在经济现代化进程中对国家制度进行现代化建设,导致国内缺少一个统一有效的权威来与经济现代化相匹配,最终导致国家陷入普力夺主义(praetorianism,一种制度化程度低而参与程度高的政治体制)泥潭,使现代化发展也一度停滞。根据彭博社编制的2016年悲惨指数(Misery index)显示,直到今天,阿根廷仍然没有走出现代化的发展陷阱,失业和通货膨胀率位居全球第二,被评为2016年全球悲惨经济体之一。

无论是美国经验还是阿根廷的教训,都在告诉人们:一个国家要实现全面现代化,政治发展是确保经济持久发展的先决条件,而政治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形成一个能够使国家内不同性质的组织、团体乃至阶层共同团结起来建设国家的现代化制度,这种制度不单要能够具有凝聚各种社会力量的能力,还要能够得到各种社会力量的认可,使这种制度能够作为国家制度延续发挥效力并具有能够统一各种势力的合法性权威。同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国家制度需要具备灵活的应变能力,针对环境的变化而自我改革,从而继续成为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全面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后半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会突出地呈现出来。与此同时,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人们的政治参与需求也会日益增长。

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政治参与需求,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而这个难题的解决最终需要从制度方面找寻解决之法,即通过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激活发展动力。因为对于由经济增长带来的全新社会场景,只有制度能够与之适应并发挥效用,现代化才能进一步发展;而国家政治制度的生死存亡,则主要取决于其能否适应经济增长所造就的社会新场景。因此,全面推进制度的现代化和政治的现代化,将成为中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关键,从而也就成为顺利跨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后半程”的关键。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且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发展路径。

(二) 制度执行力将成为制度现代化的关键问题

一种好的制度,只有通过发挥效用,才能体现其生命力之所在,进而保障国家和社会的有效运转。从国家的现代化构建角度来看,可以认为制度体现其价值的前提是制度本身的完善,而制度的执行是制度能够发挥其效用价值的现实保障。从反面来说,制度的不健全与制度执行不力都会造成国家与社会各领域的失序。“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执行不力密切相关。”[13](P8)因此,解决当下经济社会各领域的问题,首先要从制度变革与制度执行两方面落实;从全面现代化建设的角度来讲,如果说制度的变革与完善是中国“后半程”现代化的动力机制,那么制度执行就是中国走完“后半程”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机制。

制度的被执行,首先在于制度本身必须具有可被执行的前提性条件,即被执行的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稳定性与全面性,这是判断一个完善制度体系能否被执行的标准。具体来说:

第一,制度的合理性。通常情况下,一种制度设计能够被彻底地贯彻执行,首要的因素就是这种制度是否能够获得其所约束的人们的认可,或者说,这种制度所倡导的价值导向能否凝聚起人们的共识,因为只有得到制度约束者的赞同,制度才能够得到贯彻执行,换句话说,只有基于人民同意的制度设计才具有现代合法性特征。从制度本身来看,“现代制度的主要作用就是以规则约束下的行为替代个人自发的行为……制度提供了意义符号,有利于解释含混不清的世界,而且制度通过规范参与者、政策问题、解决方案的选择机会”[14](P23),有助于减少社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从身处制度之中的人民的角度来看,“人们的活动更多地基于其是否合乎规范、恰当的行为范畴”[14](P21)。不难理解,制度的创制是为了约束人们的冲突行为从而减少社会的不确定性,那么制度必然内涵有价值规范性,而人民之所以愿意遵守制度,并以此形成自身活动的一套“恰适性逻辑”,前提是制度的价值导向必须具有合理性,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制度经由大家的认可从而稳定地发挥效用,进而带来社会的稳定和谐;反之,如果制度本身的价值偏向有问题,那么不仅处于制度之中的人民会受其影响,社会的发展也就无法保障。这也是为什么邓小平会说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15](P67)的根本原因。

第二,制度的稳定性。从发展的角度看,凡涉及国家治理的全局性制度,必须具有对国家各个领域管理的长期指导性,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制度因领导人的意图变更而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制度的有效性。亨廷顿就此曾经阐述过,在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进程中,“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5](P9)。苏东剧变后,俄国内掌权的民主派搬用西方的民主理论,否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放弃了共产党的领导和苏维埃制度,着手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制度。但随后叶利钦又与议会在国家根本制度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导致国内爆发武力革命,政治制度也回归“超级总统制”的威权制度模式。制度的频繁更迭使俄罗斯从一个超级大国陷入了发展停滞的状态,这足以说明制度的稳定性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第三,制度的全面性。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制度的全面性或许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的制度体系也不能够保证制度体系的绝对全面性。因为在发展之初的制度设计中,制度设计者不可能对未来的每一种情况都能有精准的制度预设,从而创立出一种完美的制度体系。正如哈耶克的诺贝尔奖获奖感言,“我们以为自己拥有足够的知识与力量建设自己想要的社会,而其实那些知识我们并不具备,这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伤害”[16](P208)。再者,在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下,总会有新兴的发展事物对国家制度形成考验,就如近年来互联网的兴起,一方面使各国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迅速崛起,另一方面也对各国民众的参政议政制度形成挑战。如2010年12月兴起于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所引发的“阿拉伯之春”民主运动,继突尼斯之后的埃及、利比亚、也门相继爆发了民主革命,其余的阿拉伯国家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在相同的时间段,以相似的网络号召运动而发生在希腊的反政府示威游行以及在美国持续数月的“占领华尔街”运动,都使各国政府意识到了新兴互联网技术监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填补互联网监管制度真空的问题。这些情况充分说明,不管是具有较为完善制度体系的发达国家还是制度体系处于完善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制度的全面性都是国家发展所应持续关注的重要议题。

(三) 制度被执行的关键在于制度执行力的强弱

制度的生命力不仅意味着制度本身的创制合理,更需要通过制度的贯彻执行来体现其生命力及其存在的价值。亨廷顿曾指出,“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5](P1)。在他看来,制度执行好坏的差异甚至比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之间的差异更大。可以说,一种具有良好设计的制度体系,如果得不到运用,甚至不如得到贯彻执行的坏制度。而制度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者的能力大小,“因为执政者是国家治理中的首要能动者,直接掌握、控制和运用着国家权力”[17](P40-46),执政者是决定制度能否得到贯彻执行的关键主体,但是制度约束的客体却是包括执政者与民众在内的公民群体,因此,制度执行不仅仅取决于执政者,同时也取决于民众,总的来说,就是取决于一国的制度环境。

世界银行曾在对中国的制度执行进行了分析后认为,中国当前的情况不是缺少制度和法律,而是执行不力,在一些关键领域,纸上的法规远不如具体实施的法规有效。不仅如此,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能听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样关于制度执行的议论。这说明在制度执行方面,我国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在前半程现代化发展中,作为主要执政主体的共产党已经积累起执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能力,在制度变革转折的关键期,国内并未出现政局和社会的不稳定现象。如果按照“薄壳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改革开放时期的话,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转折期,应该是制度效用最为薄弱的时期,因为新制度的贯彻和稳定需要一段调试时间,而旧制度的被取代势必导致制度真空进而造成社会的动荡,苏东剧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恰恰是在这个特殊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初步形成的制度执行力的保障下,中国顺利度过了新老制度交替所造成的制度环境不稳定的特殊时期。这充分说明我国执政者整体的制度执行力并不弱,甚至在有些国外学者看来,中国的国家能力已经过强,甚至已经强于国家的民主和法治这两个现代化发展要素。

不过,执政者的制度执行能力并不完全等同于制度执行力,因为制度执行力是个全面的范畴,“是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概念,它不同于执行能力,执行主体有能力未必就能达到预期的执行效果”[18](P140-144)。在某些社会领域,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的确存在,甚至影响了整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例如,国内出现的大面积“塌方式腐败”问题以及民众对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不信任问题,就能够说明对于执政者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就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同时,从制度执行的主客体关系来看,上述问题也反映出我国制度约束客体与制度执行主体之间制度能力不对等的问题。但是,制度执行力是一种需要制度执行主体与客体共建的能力,单纯由制度执行主体构建的能力只能称之为制度强制力,而良好的制度执行力是一种能够使制度发挥高效率和高效力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作为带领中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执政党,首先必须在不断提高自身制度执行能力的同时,完善党内制度,使执政方式更加制度化、法治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制度执行力被扭曲为制度强制力,同时这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内在要求。

此外,从制度约束的客体来看,必须尽快加强制度约束客体对于制度执行的监督能力,这一方面涉及到制度监督和参与渠道的构建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制度约束客体的政治素养问题。毋庸置疑,我国的社会主义整体制度设计能够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认可,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问题,更多地还是在于制度执行的不力。因此,中国的“后半程”现代化的实现,既要靠制度变革而不断地趋于完善,同时也离不开制度主体与客体共同对制度执行力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国“后半程”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总之,实现制度现代化既不是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也不是短期内所能达到的简单目标;相反,制度的现代化需要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断探索。如同政治文明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样,制度的现代化也是一个不会停止的发展过程,保持可变革的发展状态是制度现代化的内在属性,而制度现代化也是中国能否走好“后半程”现代化之路的关键所在。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变革和制度执行这两个中心环节,使制度始终处于积极进取的姿态,中国的制度现代化就一定能够顺利实现;从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也就能够顺利跨过艰难的“后半程”,最终实现14亿中国人梦寐以求的全面现代化。

最后,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后半程”的前景作一基本展望。由于新时代与“后半程”是交织在一起的,因此,两者的发展前景也是叠加的,是新时代与“后半程”的合奏。对于未来发展前景的展望,历来有乐观和悲观两种态度。当然,乐观不是自负,而是自信;悲观不是自弃,而是自省;无论自信还是自省都是基于自觉。可能许多人已经不记得了,早在1930年,正值中国革命形势处于最低潮的时候,毛泽东在回复林彪的信中,针对“红旗究竟能够打多久”的疑问,满怀信心地用诗一样的语言预测了革命高潮即将到来。今天,我们可以直接将之用来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前景——其实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景:“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红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快要成熟的一个婴儿。”[19](P106)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3]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要文件.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5] 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6]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7] 虞崇胜.政治文明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8]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11-16.

[9] 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毛俊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10]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 虞崇胜,余扬.深化制度变革:中国半程现代化的困境与出路.探索,2017,(2).

[12] 任东来.大国崛起的制度框架和思想传统――以美国为例的讨论.战略与管理,2004,(4).

[13] 虞崇胜,唐皇凤.第五个现代化.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

[14] 詹姆斯·G·马奇,约翰·P·奥尔森.重新发现制度.张伟译.北京:三联书店,2011.

[15]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6] 罗纳德·哈里·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徐尧、李哲民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17] 杨雪冬.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执政方式的完善.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6,(6).

[18] 麻宝斌,段易含.再论制度执行力.理论探讨,2013,(2).

[19]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ANewEraandtheSecondHalf:PreciseGraspoftheDualDirectionofChina’sFuture

YuChongsheng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There are two important judgments for China’s future orientation in the Report of the 19th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First,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started a new era; Secondly, China’s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has entered the second half. Although the purports of the two judgments are different, the trend they show is completely consistent.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remain the same, namely problems of system modernization, whether the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ntering the new era, or China’s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entering the second half. Only by precisely grasping the dual orientation of China’s future, and firmly holding on the two key links of system reformation and system implementation, can we make the system always in a positive posture and China’s system modernization can be successfully realized. As a result,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an smoothly last over the new era, and China’s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can also stride over the hard second half, and then achiev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a new era; the second half; the system modernization; the 19th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2017-12-07

虞崇胜,政治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湖北 武汉 430072。

叶娟丽

10.14086/j.cnki.wujss.2018.01.001

D0

A

1672-7320(2018)01-0005-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2AZ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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