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质简明思考
2018-01-02纪凯文
摘 要: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讨论人性是什么,以及试图确切说明人性对人的作用。本文首先论述了人性的本源和与人行为的关系。其次批判了与欲望有关的几种不同的观点。在第二部分陈述了人性理论与生物哲学的关系,分析了'为什么具有利他主义特质的行为现象只在比人类低级的动物种群中发生'这一问题,并提出了可能假设。然后又纯粹地争辩了四种解答人性的可能观点中只有心理利己主义是可取的,而其他三种并不可取。在最后一部分通过讨论大众的慈善与犯罪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间接反驳了巴特勒对心理利己主义的攻击。
关键词:人性;欲望;利他主义
人性是什么?这是社会科学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主要从其产生本质与道德关系,与生物哲学利他主义等两个方面,以简明的主观观点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产生本质与道德关系
研究人性,首先就要从人本身入手,也就是看清人的行为。我们知道:一个人在其生存的时间中,无时无刻不在做事情,进食、工作、休息等。进行这些行为不是无目的的,而是全部出于人本身意愿。而产生这些意愿的原因在于:按照意愿行为后可以让大脑体会到快乐的感觉。我们称这些意愿为欲望。没有人不愿获得快乐,所以我们就会不断地产生欲望,之后用行为消除他们。这个过程就是人一生的进程,从出生至死亡,人无时无刻不在这个进程之中。所以可以说欲望是一切行动的原因。
佛教说:“极高的修为表现为无欲无求”,我想说这从逻辑上就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作为一种欲望动物,无欲无求本身就是一种欲求。宗教的作用应该是使人生活的更好,只保障基本生存的生活不会使人更加快乐,如何可能使人生活得更好呢?
西方产生过类似的思想观——禁欲主义。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出现了‘犬儒学派',他们宣扬禁欲自制的生活。代表人物安提斯泰纳宣称:‘克服欲望、艰苦生活才是美德,才是人的自然本性。犬儒主义者认识到:对外在物质利益的欲望是人类的不幸,追求这些欲望不能使人获得真正的快乐。于是他们就开始‘向内寻求一种圣洁的自制,试图减少和压制欲望。我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逃避现实,因为他们清楚意识到人的不幸与欲望的关联,但却把矛头指向了人总会产生欲望这一现象本身,而不是外在环境和社会规则对人自由表达欲望的束缚。我认为:禁欲主义是一种自我矛盾的畸形产物,他并没有认清人之所以产生欲望的根本原因,一味地强调减少欲望与自制只是想使人们更容易满足,而忽略了不断产生更高的欲望是人类的本性。不过犬儒主义的道德观是可取的,即:传统的道德规范是违背人自然、压制人本性的,道德自由在于顺从自然。我认为,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约束为了利己而侵犯他人利益的行為的共识,是人作为社会动物和欲望动物两种属性生物的中和产物,是为了迎合大多数人保护自己利益不被侵犯的工具,但是这违背了个人欲望的自由表达。犬儒的‘自然是人本应寡欲,可我认为恰恰相反,人的自然应该是将产生的欲望全部完成,而不是压制。
二、与生物哲学利他主义
我注意到,无论是蚂蚁与黄蜂还是猴群,均表现出了具有利他主义特质的行为,即存在个体自愿牺牲而顾全整体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与其生物本身特性和发达程度无关,而是与其生存制度有关:他们都为群居的社会性动物。这表示,人类也包括在发生这种现象的群体之中。
我们还发现,跨物种的利他主义特质行为从未存在,就连同物种的不同种群中也几乎不会发生。这种特质的服务对象只是同种群的其他个体及种群自身,是什么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我认为这种行为是进化得来的:当某一物种必须以个体参与总体的社会生活进行生存时,为保证长期繁衍而不消亡,此群体就会在长时间的社会活动中演化出一种个体要为集体利益服务的生物本能,这个本能不是个体的而是社会的,但他却根植于每个个体的行为动力因。人类也应具备这个生物本能。
但是,在现实中人类在使用利他主义都是在构思某种和谐世界观时,似乎从未有人自发地、自明地实践利他主义。我认为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不同是由于人类进化出比动物更加高级的智慧所致。欲望是一切行为之原因,人与其他动物都受此法则的支配。人在原始时期与动物一样进化出了原始的生物本能,也就是将个体为了集体的行为提升到了满足自身欲望之前。但随着人类脑的进化,和个体的独立生存能力的增强,人类的理智逐渐摆脱了这种原始本能的控制。或者说变得不再需要这种本能控制所起的作用,于是生物利他主义特质的行为在人类社会逐渐消失。
在实践生物利他主义时人与其他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动物实践利他主义是为了保障整体的存活,而人所提倡利他主义目的是保障其他个体享受满足欲望的权利。在其终极目的上的不同,才造成了实施效果上的不同。
有关人性到底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历史上给出几种不同的观点:心理\伦理利己主义,心理\伦理利他主义。心理利己主义是说所有行为从根本上说都是自私的,这符合我之前的论证。伦理利己主义给人预设了一个选择的权力,‘应当自私说明人可以在某事上选择无私,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人做某事时,思考如何选择这个动作本身的性质就是利己的。伦理利他主义类似与乌托邦式的主观构想,期望人不愿从心理或外在获得任何利益地为集体利益做出牺牲,这种观点运用到人身上有些不切实际(这在前文已经论证过)。而心理利他主义则显得更加不可信服,因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类在自发地为彼此的利益而行动。所以我认为用后三个观点来解释人类行为本质是错误的。
从人性本质的层面上说,一个慈善行为与一个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一个慈善家在产生怜悯之心(想使贫穷的人过上好生活的欲望)后,就会投入钱财来满足这个欲望,这与饥饿就进食无异。而罪犯显然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侵犯了他人权利来完成自己的欲求,但却是以非法手段来完成这个行为的。出于同一个目的为什么会造成结果如此的不同?我们清楚地看到:社会肯定追求带有利他性质结果的欲望,而否定追求带有破坏他人利益结果的欲望。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真正否认的并不是利己本身,而是否认附带结果为害他的利己。附带结果的性质是造成社会主观观点不同的原因。
心理利己主义同样也受到过不同观点的攻击,较为著名的是英格兰神学家巴特勒主教的论证。他认为:‘决定一个行为是否自私的标准是欲望的对象,而不仅是人遵照自己的欲望而行动这一事实,好的行为使自身满足不是行为的动机,而是它的结果。针对这一论述,我认为,如果满足欲望不是行为的动机,那么犯罪者犯罪就不会是为获得某种利益而满足欲望,而是以犯罪为乐,这显然是悖于常理的。而慈善家使穷困的人过上好生活只是满足欲望这个行为的附带产品,而不是根本其目的。
言而总之,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自认为当下对自己最有利的事,这是产生与完成欲望的基础,但这仅仅就是全部的人性吗?人性究竟是什么?
参考文献:
[1]. 罗伯特·所罗门,凯瑟琳?希金斯,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M】.张卜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2].约瑟夫·巴特勒,英国自然神论【M】.闻骏,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纪凯文,性别:男,出生日期:20011128,籍贯:中国辽宁沈阳,民族:汉,学历:高中,研究方向: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