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锡林郭勒草原建设之成就
2018-01-02闫智慧
闫智慧
从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锡林郭勒草原建设从无到有,畜牧业由弱变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锡盟畜牧业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其发展的轨迹主要体现在:
1 解放初期,草牧场开发利用
解放前由于连年战争,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无法开展畜牧业基础性建设,畜牧业生产处在维持状态,各种牲畜趋于下降状况,锡盟(原锡、察二盟)的畜牧业长期停滞不前,畜牧业经济几乎频临崩溃的边缘。
1.1 开辟草牧场,发展牲畜
1949年10月,为了保证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发展,提高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锡盟在草场经营管理上积极贯彻“禁止开荒,保护草场”的方针。在执行“恢复与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方针基础上,提出要抓好“打井、打草、打狼、搭棚盖圈、开辟缺水草场”为主的草原基础性建设。
20世纪50年代,锡盟、察盟在贯彻落实“自由放牧,增畜保畜”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开辟缺水草场,遵照自治区部署“稳步前进”。提出了“解决供水困难,调剂草场,重点试行定居游牧”的建设方针。有条件的牧业社都建立饲料基地,对半农半牧区种植饲草饲料,粮食作物等一律免征农业税。60年代,全盟在草原建设上集中了财力、物力、劳力于棚圈、打井、打草上。在饲料基地生产上纠正了“由于经验不足,某些地区超越了客观实际可能”,开辟了大量牧场。
1.2 草原垦殖,抗灾基地建设
70年代初期,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五师、六师分别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哈纳尔旗及部分国营农牧场陆续组建,随之大批草原被开垦。在草原建设上提出“要实行定居,兴修棚圈,积极建设基本草场,推广草库伦,大搞水利建设,封滩育草,种植优良牧草和饲料,建立稳定高产的饲料基地,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做到饲料自给。并根据“全面规划,加强保护,合理利用,重点建设”的十六字草原建设方针,提出了“草原建设的主攻方向,解决畜草矛盾,草原建设的重点就是:以草为中心,解决牲畜的吃、喝、住的问题”。
2 坚持改革开放,改变“重畜轻草”的传统观念,加强草原保护建设
2.1 草畜承包,立草兴畜
80年代,锡盟的草原建设在中央的“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行进一步安定”的方针指导下,继续进行调整。按照“全面规划,加强保护,合理利用,重点建设”的方针,在巩固的基础上得到了稳步发展。
2.2 依托项目,保护建设
90年代,锡盟提出坚持“以牧为主,大力种草种树,全面发展”的牧区建设方针。紧紧围绕畜牧业中心工作,深化牧区改革,强化服务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增强以草业为重点的基础建设。根据锡盟地区旗县差异草原建设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3 推行“三牧制度”,维护草畜平衡,发展生态畜牧业
进入新世纪,锡盟按照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草原保护与建设要“全面规划,依法管护,合理利用,加强建设,开发水源,增加饲草产量,实现草畜动态平衡”的总体思路,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良好发展机遇,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从适应锡盟畜牧业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客观要求出发,遏制草原退化,恢复草原植被,走增草增畜,草畜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4 政策引领,强化管理,草原建设保护效益显著
“十二五”时期,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实现草原增绿、牧民增收“双赢”目标,国家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锡盟紧紧抓住草原保护建设上升為国家战略的重要机遇,全盟共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总面积2.7亿亩,基本覆盖全盟牧区全部可利用草场。2012年,全盟紧紧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的战略目标,坚持为生态建设和畜牧业生产服务为导向,加快推进草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草原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对草原鼠虫害做到预测在先,防治及时。草业发展支持以苜蓿为主的人工草地和农区半农半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动草牧场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3—2016年年锡盟草原生态建设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减少牧民因灾损失”为目标,按照“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强农惠农、利民便民”的总要求,扎实开展鼠虫害防治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鼠虫害对草场的危害,减缓了草场的压力,保护了草原项目建设成果。“十三五”我盟草原建设保护应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绿水青山是最大的资源和后发优势,我们必须坚定绿色生态发展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勇气和实干推动绿色发展,走出转型升级的发展新路,将生态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竞争优势、经济优势、民生优势。
(作者单位:026000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盟草原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