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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造物典籍伦理设计观探析

2018-01-02朱冉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11期

朱冉

摘 要:早在先秦时期,设计伦理思想就已经萌发,在我国传统文化的经典论著中,已经深刻地体现了对造物活动的伦理思考,这些伦理思考在当下也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古代具有朴素的造物伦理规范给当代设计、设计师设计行为和设计思想都提供了重要的参照。本文通过古代造物典籍代表著作的研究,总结出古代造物典籍中的伦理设计观,并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设计伦理价值观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伦理设计;古代造物;造物典籍

中图分类号:J5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33-0060-02

一、古代造物思想概述

(一)古代造物活动的职能作用

古代造物活动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借助造物产物成为社会运行的规范,可以说通过造物活动来体现出社会的阶级性,甚至是特权性。

喻仲文在《造物艺术与意识形态》一书中认为:造物艺术具有一种教化职能,即通过造物的产物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规范。例如古代的服饰制度,他规范了人们在穿着方面讲求颜色的选择,不同等级的人在穿着方面有不同的规范,每一阶级的人在穿着方面不能僭越。虽然,这种古代造物活动的职能显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现代的社会环境造物活动而言已经不再适用。但其形成和规范社会规范的功能却仍然适用于当下的语境。

另一方面是通过造物活动达成对“道、器”关系的认知,从而达到对造物活动伦理关系的梳理。造物活动的伦理是指造物产物、环境与人之间关系的思考

正如宋代理学的观点,一切事物都存在所谓的“理”,故而通过“格物”可以达到“致知”的效果,也就是通过造物来达到意识形态方面的表达。朱熹认为“道”、“器”之关系应该是道器本是共存之一体,造物活动是不能离开对造物的内涵认知的,即便是生活中一般的日用品例如一把竹椅,其设计也存在着“理”,也就是其与人的交互之间产生的意义,例如从人的角度如何看待竹椅的象征意义和内涵。

从以上的观点可以看出,古代造物活动的作用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社会的运行,二是提醒造物者要关注自身与造物活动之间的关系,要将对造物伦理的思考放在物质本身(材质、肌理、色彩)之前。

(二)古代造物思想的主线

中国最早期的设计伦理思想观点的出現最早可以追溯至商周、先秦时期,而后在每一朝代,都有相应的古代造物典籍出现,虽然这些典籍中作者的立场不同、具体论述的内容也不同,但各个时期的思想都是在我国文化体系范畴的引领下,虽然每一时期的特征不同,但总体上的精神是一致的。

我国古代儒家思想可谓是主体思想,其内容博大精深,具有很深刻的内涵。故而笔者认为,古代造物思想的主线应该以孔子所倡导的“仁爱”的儒家伦理思想观为基础,“仁爱”即“仁者爱仁”、“泛爱众、而亲人”等观点,而“仁爱”体系规范着古代社会的运行,成为了古代封建社会人们社会生活的规范和指导。孔子的“仁爱”学说不仅讲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具有非常强的伦理内涵,强调人虽为“仁爱”之主体,但应考虑到与周围情况和人物、事物等的关系,正是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兼顾人与周围的情况。

二、古代造物典籍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仁爱和谐”这一主体思想的引领下,在具体的造物活动中无论是理论研究者还是造物实践者一直在研究和探讨的主题是“道器”关系。因此,其也成为为古代造物典籍研究的主要矛盾体。“道器合一”与“以人为本”、“以物喻情”共同构成了古代造物典籍伦理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道器合一”

明末著名理论学家王夫之在对前人理论进行批判的同时提出了对“道器合一”的精确解读。他提出:道者,物所众著而共由者也。这一观点的主要内容是将世间万物都看作是由“阴阳”即物质构成,而物质的运转方式可以理解为“道”,只有符合阴阳运行的规律,才能使事物正常运转。

“道器合一”思想指导在造物活动中将产品看做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产品外部的造型元素(形态、材质、色彩)等均为产品符号系统的能指,而其所指则为产品的内涵层面的意义。强调意见产品不仅仅具有物理上的使用功能,更应该体现出人文文化方面的深刻审美情感内涵。

(二)“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

“器”具体指设计实践改造的对象,而“道”则来源于人的内心和思想,可以说是人对外部客观世界的感知和反馈。因此,“以人为本”即是在造物活动中加入人的主观思想,借由造物的活动来表达人的内心和思想。以人为本思想理念主要是论述在道器关系中,人的思想体现在造物活动中的规律和尺度,例如在造物活动中应该符合人的使用习惯、符合人体具体的比例尺度,在古代经典造物典籍《天工开物》中作者就一直以造物者的角度来建议。倡导在造物活动时,应注重符合人的需求,从人的尺度和使用角度出发,发挥经济有效的原则,能够最大程度同时满足生产需求并降低生产成本。

(三)“以物喻情”的设计思想

古代造物典籍中思想相对于西方现代的设计思想是较为含蓄的,讲求的是提倡含蓄的美感,通过造物的形式美感来表达实践者的内心情感。著名古代园林家具典籍《长物志》中,作者提出了在日常起居、园林山水设计方面的审美应该注重的几方面原则,如“精”、“简”、“宜”、“韵”、“制器尚用”、“古朴雅致”,无论是日常的坐、卧之用具还是冬春穿着服饰都应该以“雅致”为设计制作的原则,作者在著作中通过不同的章节部分将设计规定叙述十分详实,从另一侧面是在表达明末仕人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和对其品味情趣的表达,在他们看来,品味与高级的材料和复杂的工艺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关联,能够以适当的材料、工艺制作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合乎“古代造物制度”的器具才是适当的,如其中论“几榻”:“古人制几榻,虽长短广狭不齐,置之斋室,必古雅可爱……今人制作,徒取雕绘文饰,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这一观点批判了今人在制作几榻方面审美的不足,“雕绘文饰”只为了看上去漂亮,但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古人制造出来的古朴感觉,可以说古代典籍中通过制物的审美方式和程度来体现人的审美观点,从而达到“以物喻情”的目的。

三、古代造物典籍思想的特点总结

(一)明物理

古代造物典籍思想的重點是明物理,这从《考工记》、《天工开物》、《长物志》等著作的论述中,都可以了解到,作者所提倡的“天时、地利、人和”及“材美、工巧、物宜”,都是出于对已有客观世界的认知和观察,不同材料具有不同的特质、美感,在进行造物之前必须要对他们有深入细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将人的意志灌入到造物的活动中,而对材料的认知和应用也不是强调昂贵和稀有,而是强调“因地制宜”、符合人们的实际需要并且能够起到含蓄表达人的情感的目的。

(二)重人伦

古代造物思想的主体与现代设计伦理中的主体虽然都是“以人为本”,但是传统设计伦理观念更多的关注和强调的是在造物活动中所体现出的“等级”观念,即通过造物的活动体现出使用者之间的差异,造物活动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封建权贵阶级,其设计思想还没有以为大众服务为转移,正是所谓的“明贵贱、辨等列”,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在使用器物上是有明显区别且不可僭越,笔者认为,这部分思想并不可取。

而在另一些“注重生产生活实践”的古代造物典籍中,已经出现了设计要服务社会和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思想,即注重设计实践本身的原理,注重对实际生活的观察,通过实践总结设计生产的经验,来为后续生产实践提供思路。

四、古代典籍中造物思想对当代设计伦理的启示

(一)关注人的主体性

李泽厚先生在其著作《伦理学纲要》中提出,人类伦理行为的主要形式在于体现人们的“自由意志”,基本特征在于,“人”这一个体的感性生存与“社会群体”的理性要求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

笔者认为,个体的自主选择的“有限性”以及应对方式应该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当代设计正是要从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入手进行研究以及对具体的设计问题作出解答。

“人”是设计的主体同时也是设计的客体,在设计过程中作为设计主体的人能够用自己的意志对物质进行支配,也就是设计实践的过程,但同时,人在进行设计活动实践的时候又要受到客观物质与环境的限制体现。

(二)关注造物活动的可持续性

古代哲学中的中庸之道发展到今天可理解为“平衡”二字,在具体设计时应正确把握二者关系,即如果形态设计表达欠缺,也不乏让人体会设计中“道”的含义,做到形式与内容统一,二者和谐发展。

(三)明确设计形式和象征含义

朱熹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如果人们因为造物而过于沉湎于物本身,则好比失去了理性而失去应有的节制;相反,如果过于简陋,则是掉了其本身的教化功能。因此,设计师应该在设计时掌握好尺度的问题,既不能因为过分追求形式的新奇和材料的新颖而使设计成为“哗众取宠”的单纯装饰品应该提倡适度的原则。

具体而言就是明确设计的形式及其象征含义之间的关系。设计师在在具体的器物设计形式上主要是器物和其本身象征含义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在设计的过程中,应将物质与精神进行融合统一,具体而言就是物质形态与文化精神的契合与统一。

五、结语

通过以上对于古代典籍中造物思想和特点的论述,总结出了以“仁爱”为中心,以“道器合一”与“以人为本”、“以物喻情”为重要思想为主的古代造物典籍体系,这对于现代设计形成了重要的启示,对现代设计师的设计行为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喻仲文.造物艺术与意识形态[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2]李泽厚.伦理学纲要[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

[3]高兴.设计伦理研究:基于实践、价值、原则和方法的设计伦理思考[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3.

[4]彭圣芳.身份的危机与确认─“长物志”雅俗观的一种阐释[J].装饰,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