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提升能力 为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2018-01-02上海市科协
自2014年1月起,上海市科协根据《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通知》(科协发学字〔2013〕58号)、《中国科协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科协发学字〔2013〕61号)及《中国科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科协发学字〔2015〕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稳妥有序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性
上海市科协先后通过全委会、市区联动工作会议、学会理事长座谈会、学会秘书长培训班等重要科协活动向广大学会和有关单位宣传贯彻中央和中国科协精神,带领所属学会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形势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对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政府机构改革为学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学会应肩负的社会责任,不断拓展功能,强化学会承接社会化服务职能的意识,使学会在思想上与中央精神和中国科协的工作要求保持一致。同时,经与市经信委、市科委、市人社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商洽,上海市科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于2015年7月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沪科协联〔2015〕5号),进一步号召学会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积极承接相关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和机制成果,积累改革经验。
(二)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上海市科协为推动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中做到“接得住、担得起,能负责、能问责”,积极推动学会率先提升创新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通过实施星级学会评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学会发展推进项目等具体举措,推动学会树立“品牌为王、学术为先、会员为本”的理念,积极提升在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坚持按章办事、民主办事、公开办事,推动学会办事机构建设,做到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制度管事、有内容做事,有能力成事,依靠自身建设和过硬能力接受政府和社会的检验和监督。截至2016年,市科协共有25个学会通过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其中取得5A等级的6家,4A等级的7家,3A等级的11家,2A等级的1家。同时,有107个学会通过持续建设,保持市科协星级学会荣誉称号,在加强基础建设、凝聚科技人员、发挥学术功能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确保稳妥有序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做好充分准备。
(三)发挥优势,率先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改革大局的重要部署,但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不会一蹴而就,更不可能坐等其成。为此,上海市科协在组织学会认真学习中央和中国科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充分挖掘和发挥各学会自身的组织资源优势、专业资源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带领他们了解有关部门转移职能的部署和重点,找准对接点。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和要求,主动开展衔接,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科研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标准和科研规范制定、科技人才评价、科技奖励评审、技术项目鉴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等具有优势的领域,积极对接政府部门需要,获得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资格。2014年以来,市工程师学会、市医学会、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市公路学会等先后探索承接了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市科委等部门转移的职能。
(四)扩大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学科领域和范围
在部分学会率先实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的基础上,上海市科协开展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沙龙,围绕科技奖励、标准制定、科技评价等重点领域,组织已承接相关职能的学会开展座谈,总结承接职能的工作经验,交流承接职能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研究承接职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汇编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文献、管理制度等,为其他学科领域学会开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提供借鉴。如市标准化协会、市化学化工学会先后围绕标准制定、科技奖励等主题向市农业与机械学会、市土木工程学会等学会介绍相关经验,促进了这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工作。
二、主要成效
(一)主动承接多个政府转移职能项目
经过上述举措的推进,上海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对接政府相关部门转移职能项目已经具有一定的数量。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5年间,有28个学会在科技评估(包括科技规划咨询论证、科技项目评价、科技成果评审、技术鉴定等)、人才评价(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执业资格认证、工程教育认证等)、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制定、科技奖励推荐等方面承接了37项政府转移职能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了相关工作;同时,还有26个学会开展了数十项社会需求强烈的科技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提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意识、能力和公信力
上海市科协坚持以“星级学会评估”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工作抓手,在推动学会完善组织建设,提升创新与服务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已经承接和准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学会中,超过90%为星级学会,占承接职能(工作)项目总数的93%。同时,积极推进已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学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如上海市医学会、上海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上海市公路学会在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中取得5A级,极大地提高了这些学会在承接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推荐政府科技奖项职能的社会公信力。
(三)研究学会创新发展和承接转移职能相结合的途径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总体要求,上海市科协积极采取措施,为学会承接包括政府转移职能在内的社会化科技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先后向上海市委、市政府提交《着力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上海市科协所属科技社团承接社会化服务职能情况专报》,与上海市社团管理局联合制定发布《关于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将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作为学会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重点任务。《文汇报》在2014年4月10日头版上对上海科技社团承接社会化服务职能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国科协和上海市科协在头条新闻转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此外,为了反映上海市科协主管及所属的市级学会的发展状况,上海市科协自2012年度起,每两年编制一期学会发展报告,总结学会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成果,梳理学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新时期下学会发展路径。根据《上海市科协学科发展报告2014》中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章节内容提炼形成的论文《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在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的作用——以上海市科协为例》在中国科协第十四届“21世纪继续教育论坛”上被评为论文一等奖。
三、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由多个学会系统性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不多。多年来,上海市科协采取了相关一系列举措,通过评估引导、项目支持、平台搭建等手段推动学会主动对接科委、卫计委、食药监局等政府部门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承担相关职能和委托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当前各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对独立,关联性不强,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整体协调性发挥有限,除星级学会评估工作能较为全面评价和整体引领学会提升综合能力、设置了承接政府职能的各项指标以外,其他工作的系统化程度尚有待进一步加强。
2.当前政府部门新转移职能项目有限。上海市级学会在改革进程中已经承接了许多政府职能和委托项目,但近年来政府部门主动转移的職能项目有限,学会所承接的职能也不够稳定,有一些项目是一次性委托的工作事项,还有一些项目被政府有关部门收回或再度转移,多数学会新拓展的职能仅限于依靠自身能力开展一些政府部门未开展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3.学会人力资源和办事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受内部和外部等多种因素制约,学会发展仍存在着种种不利条件,导致学会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职业化程度不高,人力资源不足,办事机构独立性不强,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的竞争力尚有提升空间。
(二)建议
1.加强政策支持。建议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支持学会发展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形成有利于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宏观环境。
2.推广成功经验。建议加强交流,将中国科协、其他地方科协具有较好借鉴性和操作性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特别是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中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3.形成联动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在承接国家部委转移职能时,指导地方学会承接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形成上下联动的机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