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伯来人的学校教育
2018-01-01祝晓香
内容摘要:古代希伯来是神道设教的国家,其教育的核心是宗教神学。希伯来人的学校教育是在犹太会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教育内容主要以诵习经典为主,教学方法注重死记硬背,同时也注重因材施教。希伯来人的学校教育从形式、方法和内容上等都对后来的基督教教育以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希伯来人 学校教育 会堂
希伯来人原是在两河流域一带的游牧民族,他们曾因洪水转徙北非的埃及,后来不堪埃及人的虐待在摩西的带领下来到巴勒斯坦。希伯来人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几次国破家亡。然而希伯来人依靠自己的宗教信仰,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性。希伯来人的教育和他们政治发展的特殊性密不可分。它自始至终以神学教育为核心,其教育的首要特点是把信仰放在求知之上。希伯来人各个时期的教育目的都是相同的,只是采用不同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手段。希伯来人在摩西逃离埃及以前的教育,至今尚不清楚。自摩西带领其部落逃离埃及回到巴勒斯坦至公元前586年“巴比伦之囚”,其教育形式以家庭教育为主。从“巴比伦之囚”以后,希伯来人的学校教育开始兴起,并成为教育的主要形式。
一.犹太会堂(Synagogue)和学校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希伯来人的学校出现的很晚,它们是公元前二世纪的产物。在希伯来建国以后,长期由家庭负担教育工作,不曾有过学校。希伯来的学校是在“巴比伦之囚”以后由犹太会堂发展而来的。
希伯来人在过去以家庭为唯一的教育场所,从巴比伦返回以后,形势已非昔比。政治情况既异于前,文化的发展也就和以前不同。一方面他们在失国以后创伤巨痛,对于如何避免民族的危亡,已成不容忽视的问题。另一方面,巴比伦是文化发达较早的国家,教育事业已有很大的发展,希伯来人在巴比伦看到了规模宏伟的图书馆和水平较高的学校教育,很自然的想把它移植过来。同时,希腊式的学校已在巴勒斯坦的左近纷纷设立。因此,仅靠家庭教育已不能满足客观形式的要求,学校教育的产生已成为必然的趋势。
早在“巴比伦之囚”时,在巴比伦的希伯来人每逢安息日各自在家中祈祷,遇到三大节日便按古俗举行宗教仪式。宗教狂热遂使亡国的希伯来人由分散祈祷转而集体祈祷,慢慢的便在各居民区建筑会堂。起初,会堂是进行教育、供人思考和祈祷的场所,慢慢地它成了讲述律法知识,在安息日和周末举行礼拜祷神的地方。由异邦返归故土以后,这种宗教会堂也便迁移而来。随着人们对律法的重视,传授律法变得愈发重要。祭司和文士在会堂中实行免费教育,开始只限于青年或成人,后来逐渐扩大到儿童。后来儿童日众,教务日繁,会堂不得不在会堂内外建立房舍,由专人负责教学工作,这就是希伯来人最早的初级学校。[1](P37)对于会堂的教育功能,斯坦博格曾有过概况:“会堂是一种学习的场所,是一座犹太教的学校,为犹太儿童和成人提供教育;或者可以这样说,如果会堂不能作为正规的学校,那么可以说是学校的前身和支柱。”[2](P150)
随着形势的发展,并且实施强迫就学,希伯来人的学校教育逐渐发达。从体制上看,学校逐渐趋于完备。最初,由犹太会堂附近设初等学校是很平常的事,但也有单独设置的初等学校,还有私人开办的初等学校。公元一世纪曾规定每1村落设学校1所,儿童在25名以内者,由教师1人教学;儿童满40名,另设助教1人;儿童满50名,设教师2人。[3](P36)在修業年限上,一般儿童6岁入初等学校,15岁结业,共计10年。15岁以后如继续学习,则以学习《革马拉》为中心,相当于中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后,还有僧侣学校,主要教授宗教理论和法律理论,并训练主持宗教活动的能力。另外,还有由学识优异的“拉比”在家从事的培养拉比继承人的教育,这类教育可以归为高等教育的范畴了。
二.学校教育的内容
希伯来教育的核心是宗教教育,因此学习经典和律法成了学校的主要课程。此外希伯来人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对职业和经商等生活技能的培养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希伯来学校以诵习经典为主要课程,最初的经典是《摩西五经》,它包括《创世记》(Genesis)、《出埃及记》(Exodus)、《利未记》(Leviticus)、《民数记》(Numbers)、《申命记》(Deuteronomy)等五篇。它们包括许多神话故事和历史故事,又是宗教法典和民事法典。希伯来人把《摩西五经》奉为神圣,言行以之为准绳,争讼以之为判断,说它是耶和华的神意结晶,不可违抗或逾越,希伯来因为在很长时期内只此一书,曾被成为“一本书的民族”。以后为抵制希腊的新文化、新思潮、更因为社会发展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随而又产生了新的不成文法。公元3世纪,经犹大·海亲王审定,诞生了《密西拿》(Mishna),后经宗教会议通过成为重要法典,即《法典》;后来又出现了对《密西拿》进行补充和注释的《革马拉》(Gemara),即《法典诠解》;公元5世纪人们把《密西拿》和《革马拉》合编在一起,并收集对于各项规定的不同意见附录其中,形成了一本涉及神学、伦理学、历史学、医学、数学、天文学和风土知识的宗教百科全书《塔木德》(Talmud),即《法典大全》。[4](P152)于是,初等学校以《五经》为教科书,中等学校以《法典》为教科书,《法典大全》为高等学校的教科书。希伯来学校特别重视教本传习,因而初等学校被称为“读《五经》的房舍”,中等学校是“读《法典》的房舍”,高等学校是“研究和讲解《塔木德》的房舍”。[5](P117)
律法构成了课程中的主要科目。希伯来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应信守与上帝订立的契约,认真学习上帝的律法,并将上帝的律法带到世界各地。有些犹太拉比甚至认为,犹太人在历史上受到的种种“放逐”事件,是向各民族传播“上帝律法”的良机。为了完成这个使命,犹太人必须认真学习上帝律法,在蒙受苦难,经历折磨中更深刻地理解和领会“上帝之谕”。
犹太人把遵循犹太律法视为一种大智慧。摩西在约旦河东旷野对随行他一起出埃及的犹太人说道:“哪一大国有这样的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述的这一切律法呢?”“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你们“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儿女这些行”。[6](4:6-10)不仅民众将学习律法与智慧相提并论,而且身为一国之主的国君更要学习与谨守律法。《申命记》提到:“他登上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朗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上帝,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6](17:18-19)敬畏上帝、履行律法、获得智慧,学习知识这四个方面相互渗透、相互依存,汇合成了希伯来人所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endprint
律法课不仅是学校的主要课程,并且很多的城镇设立了专门的律法学校,主要学习如何口述犹太律法。这种专门律法学校的学制1-3年不等,要学会用希伯来语背诵和讲述犹太律法。从专门学校毕业后,学生还可以到以著名学者命名的律法学校如“山迈之家”、“希勒尔之家”等继续深造。[4](P152)
希伯来人很重视职业技能的传授和训练,作为他们的谋生之道。《塔木德》指出,无论富人穷人,需一律学习职业。凡不给子辈以手工技艺训练者,就是教子偷盗,不论任何种类的学习,假如不附带获取职业的技能,就一无所得而陷入犯罪。希伯来人认为,上帝是智慧的化身,人的一切智慧源于上帝。那么,什么是智慧呢?它不表现为一味冥思苦想,而表现为掌握使人获得有关幸福和繁荣生活的才能和常识。这样,希伯来人在宣扬信神的同时,要求人们学习技艺,完成现世的职责。总之,希伯来人是非常重视职业训练的,认为信神而没有操业能力,专赖慈善机关救济,是不足为训的,只是要求教育以职业教育为辅,以研习经典为主,切不可喧宾夺主、主次颠倒。
希伯来人在重视职业教育的同时,也比较重视对学生进行经商教育。《塔木德》中说,每个希伯来儿童无论其家境如何,地位高低,皆要学习某些经商的技巧。[7](P140-141)算术在希伯来人那里,被看作与经商有关的知识。最初算术被认为是无宗教价值的东西,学生不能学习,只有准备从商的少数学生才学习它。
此外,希伯来人还要学习音乐、书写、数学、天文学、外国语、地理和体育等学科知识。在体育锻炼方面、因仿效希腊的裸体操遭到非难,希伯来学校遂把体育锻炼限制在游戏和舞蹈方面,同时,十分注意保持儿童身体的清洁卫生。
三.学校的教学方法
与学校教育目的、教学内容相适应,希伯来学校的教学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注重死记硬背
希伯来的学校教育,无论初等、中等或高等教育,旨在传授律法知识和宗教观念,注重死记硬背律法条文和《圣经》章句,只重字意,不求甚解。高等学校中偶尔有些问答和讨论,但不占主要地位。由于视律法和《圣经》为圣典,因而严禁对此作任何增加或删减,或发挥。《申命记》上说:“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命令。”[6](4:2)在教学当中,教师小心翼翼,唯恐越雷池半步。因此,枯燥、单调的重复朗读和背诵便是唯一的教学方法。经典中的《什玛》(Shema)的原意就是听讲;《密西拿》的原意就是背诵和讲解。希伯来的经典用听讲和背诵等字样来表示,就说明学习和传授它们非耐心听讲和死记硬背不可。文士忘记《密西拿》中的一个字,俨然犯了死罪。希伯来史学家吉夫尔(Gifrorer)曾说,如果《塔木德》一旦遗失,十二个有学问的拉比就能逐字逐句地把它背出来。希伯来格言说:“背诵是学习之母”;“学习《五经》而不背诵,等于播种而不收割”;“学习不仅要用眼,而且要眼口并用”。当然,为了给这种枯燥的学习增进兴趣,老师也会在背诵时附以游戏,有时还鼓励学生发问,有时也利用事物观察以加深理解等等,但总的说来,古代希伯来的教学方法比较死板,很少注意启发诱导。
2.教生制和因材施教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用“大师兄”作为教师的助手;印度教师曾利用学生作为教学助手,以后发展成为流行于世的教生制。希伯来人也有类似的做法,教师有时指派年长儿童辅导学习困难的儿童,或指派幼而聪颖的儿童帮助年长而迟钝的儿童解决疑难问题。谚语說:“恰如一块小木可以燃烧一块大木,幼儿也可使年长儿童学得聪明。恰似一块铁可以磨另一块铁,一个儿童也可使另一个儿童变得敏慧”。这样就形成了希伯来人的教生制。同时希伯来人还注意到了儿童记忆上的差异,实行了分类教学。《塔木德》形象的把儿童分为四类:一类如海绵,能吸收全部知识;二类如风洞,一边进,一边出;三类儿童如漏勺,漏掉汁液,剩下渣滓;四类儿童如簸箕,扬弃了粗壳,留下了细粒。[8](P143)这说明希伯来人已注意到了因材施教,但限于教材的机械性和教法的单调寡味,这些比较先进的理论很难被广泛采用。
3.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主张残酷的体罚
学生在道德训练中,不仅要求对律法知识有精深的造诣,而且还要求他们躬行实践,将学到的东西运用在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之中。希伯来史学家约瑟法斯说,希伯来的教学可分为两类:一是利用言教;而是利用实行。自摩西开始,法典就规定既要重言,又要重行,不能言而不行。
为使学生专心严读《圣经》,并养成良好的习惯,希伯来人主张体罚。有关体罚的字眼在《圣经》中比比皆是: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仗打他,他不必至于死。你要用仗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地狱。”[7](23:13-14)
“仗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父母羞愧。”[7](29:15)
约编于公元前三百年到一百年之间的《格言书》,曾风行一时,成为家长和教师管理儿童的手册。书中推崇父母和教师的无上权威,提出了许多令人吃惊的的警句:“训马用马鞭,管驴用套笼,教儿用棍棒”;“棍棒和责斥产生智慧”;“愚蠢是长在儿童心中的,棍棒可以把它赶走”。
当体罚无效时,无可奈何之下还可以将儿童置于死地。《申命记》里记载说:“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本城的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6](21:18-21)
希伯来的学校教育以宗教教育为核心,孕育了基督教和基督教育的种子。希伯来的学校教育也对中世纪欧洲的学校教育以深刻的影响。近代资本主义学校教育和基督教教育是难以分割的,当然和希伯来的学校教育也有着血缘关系。希伯来的学校教育在人类教育发展史的长河中有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当然,希伯来的学校教育也有其历史局限性,它没有跳出神学的窠臼,过于重视宗教信仰而扼制科学知识的传播,以致流于迷信而绞杀理性,陷于片面、狭隘的发展,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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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旧约·申命记》
[7]史仲文,胡晓林.世界全史——世界古代前期文化教育史[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
基金项目:以色列国际交流合作项目“The Noble Group Fellow”。
(作者介绍:祝晓香,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讲师,主要从事古代近东文明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