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安全控制措施
2018-01-01达云玲
【摘要】饮水安全关系到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也是全国最为关注的问题。本文就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安全控制措施做出分析。
【关键词】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质;水质检测
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隶属于塔城地区额敏县,地理位置介于东径83°43′~84°25′,北纬46°28′~46°45′。项目区包括喀拉也木勒乡、玉什哈拉苏乡、额玛勒郭愣蒙古民族乡、杰勒阿尕什乡、也木勒牧场、玛热勒苏乡6个乡的80个行政村。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总规模为7431.93m3/d(包括后续项目额敏县上户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8962人及86886头牲畜用水量3105.12m3/d)。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1472人及124416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日用水量为4326.81m3/d。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中规定,确定工程类型为Ⅱ 型。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取水构筑物(引水闸一座,沉淀池一座)、水厂一座(包括净化设备1套、1500m3的清水池1座、水厂管理房等),管线建筑物中检查井347座、放空井8座、补排气井13座、200m3减压池3座、减压阀井39座。
一、额敏县农村饮水现状
额敏县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1、饮水水质不达标;2、用水量不达标;3、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以上几种情况严重影响了额敏县农村居民的正常生产与生活,由于水质较差等因素也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
二、水源水质要求
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的要求。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选择水源时,应以水质良好为前提和基础。
三、水源水质检测
本工程水源采用喀拉依灭勒河河水,经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9年7月20日在喀拉依灭勒河采样进行水质化验。经化验,水中有少量沙子,总大肠菌群170MPU/100ml,其余各项指标如PH值、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总硬度、磷酸盐、氯化物、铅、砷、铜、铁、锰等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规定。
四、水源卫生防护
为保证向额敏县农村居民供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的生活用水,保障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贯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同卫生防疫、城建规划、水政水资源等管理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采用引取河水重力式供水方式。按照国家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水源卫生防护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水污染措施,应根据《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卫生防护带,以保证水源安全持续利用。
规定取水构筑物水源的上游1000m及下游100m内应保证无工业污染源,防止工矿废水、医院污水、工业废渣及生活污水排入水源,在此范围内沿岸不得使用剧毒农药;不得从事水产养殖和其它能够污染水源的活动;不得有影响水源水质的任何生产及生活活动,并设置明显保护标志。
水厂周围应设置围墙,在水厂外围100m的范围内,不得修建禽畜饲养厂、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渠,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环境。
对于水源卫生防护带以外的周围地区,应经常了解乡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防止传染病突发和污染事故等情况,如发现有可能污染水源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除以上措施外,还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水法规定,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五、工程验收及运行中的水质监测
(1)工程验收中的水质检验
为确保供水工程的供水安全卫生,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疾病预防控治中心、环境卫生监测站对水厂供水水源进行水质检验、验收,水质检验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中规定的指标。疾病预防控治中心、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进行分析、质量监理和评价,水质符合标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工程运行中经常性水质监测
为使供水工程运行中供水符合卫生标准,需要对供水进行经常性水质检测,便于掌握水质变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GB/T5750-2006)的要求,结合水厂具体情况,水厂建立化验室及简易检测设备,每月检测一次管网水的PH质、肉眼可见物、余氯、浑浊度、色度等项指标。并对净化消毒剂进行检验。
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每年对出厂水水质进行一次全分析检测;每季度对出厂水水质进行1次7项指标(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总大肠菌数、耗氧量)检测;每天对出厂水水质进行1次5项常规指标(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的检测。
六、水质检测试验室
日供水量大于1000立方米的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及仪器设备。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质检测要求,额敏县需要建设中心检测站一处,简易检测站两处,同时需要建设实验室及配套检测设备,使其设备、仪器配置达到《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 308—2004)要求。
考虑到喀拉也木勒水厂供水范围较大,要解决附近11个乡场镇,取水样点较多且距最远的供水工程近140km,不方便较远的供水工程送取水样,故再选择两处日供水规模较大、覆盖范围较广的水厂成立一个水质检测站,对周围水厂进行水质的抽检。
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质检测站3处,其中:中心水质检测站1处,设于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厂;简易水质检测站两处,分别设于郊区乡1处;玛热勒苏乡1处。
七、结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文中详细给出了额敏县喀拉也木勒乡等六个乡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地保护、防治措施与监测措施等,希望早日让农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同时,我们必须按照科学的进行管理,采取综合措施,通过不断创新建管体制与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从根本上解决用水纠纷,保障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