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措施
2017-12-27王品舒赵锦一黄斌王玉珏周景哲岳瑾夏菲
王品舒+赵锦一+黄斌+王玉珏+周景哲+岳瑾+夏菲
摘 要:农药使用减量工作是推进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作措施。该文归纳整理了国家和北京市涉及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期为相关部门推进农药使用减量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药;减量;法律;政策;绿色防控
中图分类号 S4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23-0069-3
Abstract: Pesticide use reduction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promote the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afety and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legal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for pesticide use reduction in the State and Beijing,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promote the reduction of pesticides use.
Key words: Pesticides;Decrement;Law;Policy;Gree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農药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对于保障农作物免受病虫草鼠侵害至关重要。以往,我国农业生产较为粗放、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个别地区出现了因滥用农药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几年,随着公众对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农药使用减量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北京市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农药使用减量工作。本研究对国家和北京市涉及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行了归纳整理,以期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植物保护机构落实有关政策,推动农药使用减量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1.1 相关法律 1997年5月8日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的农药管理法规,标志着我国农药管理法制化的开始。2017年2月8日,国务院通过了《农药管理条例》的重大修订,并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农药管理条例》重点强化了管理机制、加强了监管力度、提高了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违法成本。其中,第32条对农药使用减量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同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鼓励和扶持设立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指导农药使用、指导农药使用者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有害生物的抗药性。
为管理和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防止出现过量使用农药等问题,我国多部现行法律都有相关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9条(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22条要求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防治过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1条鼓励生产者采取生物措施或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防治。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也对农药使用有相关规定。
1.2 相关政策 2015年、2016年,国务院根据防治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工作需要,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印发),其中多项内容涉及农药使用减量工作。例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3条提出:“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8条提出:“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第11条提出:“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第19条提出:“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农业部根据2015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了农业行业的农药使用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意见,其中,有2个政策文件对行业具有指导性作用:其一,2015年2月17日发布的《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指导全国农药使用量减量工作,推进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实施方案,提出了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任务,既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另外,《方案》还提出了“控、替、精、统”农药减量工作技术路径,其中,“控”,即是控制病虫发生危害;“替”,即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精”,即是推行精准科学施药;“统”,即是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其二,2015年4月10日发布的《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第3条提出:“力争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其中“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确保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第6条提出“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重点任务,涉及病虫监测预警、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等几个方面,是推进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重要措施。
2 北京市相关法律政策
2.1 相关法律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50条规定:“本市鼓励种植业通过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措施,提高肥料使用效率,合理使用有机肥和化肥,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防止污染水环境。”
2.2 相关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防治水污染和土壤污染行动计划,配套制定了工作方案。例如,2015年12月22日印发的《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3条提出:“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19年,全市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态涵养发展区全部施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到2020年,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第33条提出:“加大对节水设备产品、有机肥、污泥衍生产品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12月24日印发的《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10条提出“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全面禁止施用列入国家名录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精准高效植保机械”、“到2019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态涵养发展区全部施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到2020年,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大兴、通州、顺义等蔬菜生产重点区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
北京市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制定了适用于我市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2016年10月12日北京市农业局发布了《北京市到2020年农药使用减量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植保机构落实化学农药减量工作的指导依据,其中提出我市农药使用减量行动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农田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明显减少,总量减至500t,比2015年减少14%左右。农药利用率达45%,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农产品质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农业(农药)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方案》明确了六大任务,即“切实提高病虫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植物疫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体系、有效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大力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深入强化植保法制建设”。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都市现代农业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生态农业综合建设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涉及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相关任务,具体工作目标是:化学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化学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规划》还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10项重点工程,在“生态农业建设工程”中提出“在化学农药减施方面,逐步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大力推进生物防治、促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化学农药利用率达到45%,生态涵养发展区全部施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另外,北京市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其他政策措施涉及农药使用减量工作,本文不再赘述。
3 讨论
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是推进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基础保障,北京市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制定了符合北京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法规政策,明确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北京市现阶段农药使用减量具体工作。随着近几年国家和北京市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我市农药使用减量工作仍然面临很多挑战,建议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以下3点内容侧重考虑:一是建立长效补贴机制。目前,我市主要依托示范项目开展农药械补贴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工作,由于项目资金额度和任务内容每年会有变化,导致实施方案、实施区域、主推绿控技术和产品需要根据任务内容有所调整,造成各类绿控技术既不能普惠到全市种植户,也无法确保各类绿控技术在一片区域长期连续使用,一些具有较好应用效果的技术和产品难以通过几年时间的连续使用让农民熟练掌握并接受。现有补贴方式不利于各项技术措施发挥预期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药使用减量工作,因此,建议加快出台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药械长效补贴机制,明确相应的政策措施。二是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植保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推進植保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也有助于相关部门加强对农药投入品的监管,从而在农药使用环节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投入量,建议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措施的政策配套,推动我市植保社会化服务发展,另外,我市也需要根据都市现代农业特点,加大力度推介与统防统治配套的农药、药械、防治技术和管理模式,指导相关企业提高作业水平、完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三是推动农产品优质优价。绿色防控技术是减少化学农药投入量,提升农产品品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实现绿色防控技术的大范围应用,一方面需要补贴政策带动,另一方面需要形成绿色防控农产品优质优价的有效措施。建议建立便于消费者甄别的绿色防控优质农产品识别方式,通过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和品质体验,实现销售市场对绿色防控农产品优质优价的认可,从而鼓励和带动生产者改善农药投入情况、增强科学减量使用农药的意识、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投入量。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