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著名商标”应该退场
2017-12-27张国栋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7年12期
此前多年,一些地方通过立法,给予企业著名商标认定及特殊保护。据报道,这些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有違市场公平竞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要求予以全面清理。这意味着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将被废止。
事实上,一个产品是不是名牌、驰不驰名、著不著名,本来就该由市场说了算,行政过度介入评选和认定,不仅属于“乱伸手”,还容易产生不少问题。换言之,真正著名的企业不需要这个“商标”那个“商标”来背书,而有问题的企业获选更是伤害了评选的公信力。因而,对地方著名商标相关法规予以清理,让相关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是正本清源之举,既及时又必要。(张国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