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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思想的萌芽

2017-12-26孟楠楠

神州·中旬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自觉本质

摘要:通过对辩证法思想的萌芽阶段进行探索,深入剖析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形成的逻辑演进过程,由此来论证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源头和发展轨迹,为新时代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和丰富提供动力。

关键词:古希腊辩证法;自觉; 本质;主体辩证法

“辩证法”作为一种理论思维方式,兼具自觉性与科学性。它虽成形于德国古典哲学,却孕育于古希腊哲学之中,历经着从个别到一般、从客体到主体的演进过程。本文沿循辩证法思想在古希腊哲学中自觉产生以及发展过程,就此作一个三段式的总体描述,重新回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起源。

一、概念初现

依据哲学研究的普遍性看法,古希腊哲学起始于米利都学派,作为该学派的三位代表人物——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和阿那克西美尼在其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已经自觉融合辩证法精神。泰勒斯提出流动的水是宇宙的本源;阿那克西曼德认为是万物存在于“融合”与“分离”之间;而阿那克西米尼则进一步将万物的存在状态归结为“转化”,如他所言,“基质借稀薄和浓缩而形成不同的实体。” 在此基础之上,爱菲斯学派的代表人物赫拉克利特师承米利都学派的学说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的“和谐”论,首次明确“表述自发的辩证发展观”。他以永恒的“活火”和“无物常驻”的流水为比喻,说明世间万物皆处于不断变化、运动的状态中,此外,他提出“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的”对立统一观,认为“万物都根据这个逻各斯而产生”,至此,赫拉克利特已经揭示出辩证法和基本内容。

通过对米利都学派和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思想的观察,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着开拓者的先觉之智,亦难免个体认知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对于万物运动的描述源于个体认知的直观性,不能从本质上去把握事物变化的规律;二是他们对于万物始基的揭示恰好反映出这种辩证法仅局限于主体的感性认识,没有自觉意识到存在的本质。这两个问题遂成为后来的哲学家所要继续攻克的新课题。

二、从存在到本质

随后的爱利亚学派代表人物巴门尼德和芝诺较为明确地明确了思维的抽象本质,也使辩证法思想的发展由直观描述进入理论把握的层面。其中,巴门尼德提出 “当思维从本质上去把握事物时,事物则是不动不变的,所以,只有‘纯存在才是真实的,是‘真理。”认为宇宙万物才是唯一不变的“存在”。他的学生芝諾继续论证老师提出的这一命题,芝诺提出了闻名于世的四大命题——“ 飞矢不动”、“ 两段法、“ 运动物”、“ 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借此从反向揭示出两点:一是事物的运动即是矛盾所在;二是只有通过辩证的思维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正是这些论证显示出“辩证法的属人性质”,推论出存在与思维之间的必然关联。因此,黑格尔作为辩证法的集大成者,如此赞誉巴门尼德和芝诺,“哲学史开始于爱利亚学派,或确切点说,开始于巴门尼德斯的哲学。因为巴门尼德斯认为绝对为有,他说‘有在,‘无不在。这须看成是哲学的真正始点。”

三、从客观联系到主体认知

继苏格拉底提出“认知你自己”的醒世箴言,辩证法思想的发展开始转向主体自身。他在论证过程中主要采用问答法,在与人交谈过程中不断揭露对方的矛盾,“使之逐步达到所谓普遍性的认识”,苏格拉底把这种认识过程视作一个矛盾推进发展的演绎过程,并且认知到事物的结果本身也是对立统一的融合,这也正是辩证法所蕴含的基本因素。但是,他又认为这种结果具有主观随意性,属于理性的误用,从而进入了割裂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的形而上学。

柏拉图继承前人的基础,从更深层次探讨了“纯粹思想”的内容,并明确概念与范畴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这也推动着古希腊辩证法思想发展至较高阶段。他认为,认为只有共相即是真理,并将之称为理念,而“理念既是事物的本质,又是思维把握事物本质的内在规定,”从理性认识层面将主客体统一起来。依据柏拉图对辩证法的理解,可以看出,他继承了苏格拉底提出的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应该深入研究不同事物所具有的不同理念,同时论证这些理念中,存在着一与多、动和静的辩证关系,这些也成为德国古典哲学中认识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由此可见,柏拉图的辩证法已是认识辩证法的发端,已孕育着针对主体能动地认知客体的思想萌芽,从某种角度而言,柏拉图的辩证法也标志着主体辩证法的萌芽,之后的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正是以此为基础,推动辩证法思想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在古希腊哲学中,亚里士多德是首位自觉探讨运动原因的哲人。首先,他提出的范畴系统有三大要点:一是“基本存在的类别正是那些为各种范畴所陈述的东西”,范畴反映出客观事物的存在形式和运动状况;二是它的排列顺序基本符合主体认知的发展程序;三是关于范畴的发展序列问题,反映出范畴之中对立统一的关系。“范畴论”通常被视作辩证法范畴体系的雏型。

其次,他对对立统一的本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他先后提出,“运动是潜能向现实的转变过程”,运动产生的原因在于一种追求目的的不安和骚动。借此抽象地表述出主体对客体变化产生的能动性影响。再次,亚里士多德创造的“四因说”,进一步突出主体活动的特点。正是这些探索为古希腊辩证法发展的做出巨大贡献。

纵观古希腊辩证法思想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辩证法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及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泰勒斯到亚里士多德,几乎每一个哲学家都会触及辩证法的问题,正是因此,辩证法思想实现了由量到质的飞跃:最初的辩证法产生于哲学家对于现象的直观感受,尚未形成真正意义的辩证法;自爱利亚学派始,辩证法逐步进入针对事物本质的研究,开始转向理性的认识辩证法;然而,理性认识必然包含主体能动性的特点,由此,以主体创造为核心的辩证法思想开始萌芽,这也成为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思想的基础,并最终形成唯物主义辩证法。正如黑格尔所说,“古希腊作为欧洲文明的摇篮,以后哲学的一切发展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它的根源”。就本文而言,对古希腊哲学辩证思想的研究和探索,最终是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新时代的丰富和重大发展。

作者简介:孟楠楠,中共营口市委党校基础理论教研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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