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2017-12-26姚易成
姚易成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整个会计行业赖以生存发展之根本。
一、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从整体来看,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及其相关领导的职业态度是端正的,职业道德素质较高,财务人员都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工作。多年来,在会计岗位上也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他们的先进事迹所蕴含的会计职业道德风范,就是我国会计人员良好职业道德的体现和具体诠释。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具体表现为:
1、一些会计人员不诚实守信。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经常被他人所左右,为了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私利而不能坚持原则,弄虚作假,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伪造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2、一些会计人员不廉洁自律,牟取私利。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要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正是基于这样的职业特点,会计人员最易犯的就是“贪欲”。一些会计人员由于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淡薄,自律意志薄弱,利用职务之便,贪图金钱和物质上的享受,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职业特权牟取私利。有的是被动受贿,有的则是主动索贿、贪污、挪用,有的是监守自盗,有的是集体贪污,还有的是以权谋私,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这样的会计人员已经不能阻止或防止他人侵占国家、单位、投资者等各方的经济利益,也不能很好地行使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无法保证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
3、一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缺乏钻研业务精神。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会计工作。“道”之不存,“德”将焉附。会计之道,就是会计的职业技能和技术,没有良好的会计之道,会计之德也就失去了依托。在我国1000多万财务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很小,约占20%左右,其余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有的甚至无证上岗,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有些会计人员在思想上不思进取,工作上疲于应付,学习上又满足于现状,缺乏与时俱进的意识和提高专业技能的愿望。也有一些会计人员认为这些年来,会计政策、制度变化快,学那么多知识有什么用,过两年又过时了,还不如工作上需要什么就学什么,能应付日常工作就行,没有强烈的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长期下去,导致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有时“临时抱佛脚”,找书本、查资料,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低下,在工作中具体表现为记账不符合规范、账簿混乱、报表挤数等现象。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以上问题的出现和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原因。一是个别会计人员会计职业操守树立不牢,职业道德缺失,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在利益和诱惑面前铤而走险;二是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对社会不良经济行为缺乏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法规约束,社会上弄虚作假、偷税漏税、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使个别会计人员出现心理失衡,最终放弃了职业道德底线,也参与和实施违法行为;三是我国对职业会计的法律约束尚不完备,对違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对坚守会计职业道德纪律、坚决依法办事的会计人员也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和奖励机制,致使有些会计人员迫于外界的压力而同流合污,参与到会计违法犯罪活动中来。
二、加强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1、树立诚信思想,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民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朱镕基同志在2001年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可见做人需要诚信,社会需要诚信,会计职业更需要诚信。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活动和职业道德的精髓。通过定期和不定期采取培训班、研讨班、进修班等多种渠道,加强会计人员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培训,培养会计人员职业情感,磨练职业道德意志,持续不断地强化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帮助会计人员正确把握会计职业将遇到的诚信冲突的各种情形及其解决途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让会计诚信成为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使会计人员真正做到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实事求是,不搞虚假。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倡榜样精神。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也是会计职业声誉的“试金石”。要想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求会计人员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只有这样才能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从而做到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不同流合污。此外,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良好的榜样能给人以感染力和推动力,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我国相关财政部门应大力挖掘会计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如举办会计典型人物演讲、论坛、有奖征文等形式,正确引导广大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学习,从感情上受到感染,引起共鸣,从而激发学习榜样的决心和力量,对照自己找差距,把学习先进人物事迹落实到会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
3、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相关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在会计职业继续教育中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会计人员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不间断地学习相关专业技能,用科学的会计理论和高超的会计操作技能武装自己,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需要。只有向书本学、向社会学、向先进学,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理论水平以及操作技能,才能推动会计工作和会计职业良性发展。同时,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提高职业技能。通过在工作中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才能不断提高过硬的会计专业技能,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
4、健全会计法律监督机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可以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一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单位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的检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会计法》行为,会计人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同时应在其会计档案中做出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记录,使其在将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时受到一定的影响和约束。比如规定因在财务、会计、审计或其他经济行为中受到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则不能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等。此外,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会计人员应给予精神上或物质上的奖励,在相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时,可以考虑给予相应程度加分或者同等分数时优先评聘。
最后,各新闻媒体应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风尚的正面典型宣传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需要社会舆论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新闻媒体要在全社会倡导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职业道德意识,弘扬正气,遏制徇私舞弊行为,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和舆论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