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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须坚持实需原则

2017-12-26刘竞先编辑王小乔

中国外汇 2017年13期
关键词:外汇汇率交易

文/刘竞先 编辑/王小乔

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须坚持实需原则

文/刘竞先 编辑/王小乔

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作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探索取得了显著发展。但目前部分交易在有效落实“实需原则”方面仍欠佳,由此导致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需要继续完善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管理机制。

违反“实需交易原则”的表现

在近期外汇管理部门组织的核查和检查中发现,部分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未能有效坚持实需原则,出现了“脱实向虚”“自我循环”“空转套利”等异常行为。

一是“无中生有”。一些仅有进出口经营权但从未开展过贸易或投资业务,且没有对冲外汇风险敞口真实需要的企业,通过银行办理了近购远结的掉期业务,或凭企业虚构的漏洞百出的“贸易合同”办理掉期;然后将掉期资金划转质押开立承兑汇票贴现,或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的抵押品,迅速回笼资金,实现循环套利。

二是“画蛇添足”。部分银行为客户办理贸易融资等业务时,嵌套了与之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产品,帮助企业实现无风险套利。上述银行未审核真实交易背景,且迅速抽走对冲风险敞口资金的套利组合业务,根本不是所谓的金融产品创新,而是连基本审慎商业原则都没有遵循的金融投机活动,属于违规办理结售汇的外汇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风险。

违背原则易滋生宏观金融风险

脱离实需原则的投机性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除了具有个体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外,还可能给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如下不可忽视的风险:

一是增大即期现汇市场汇率波动。大量研究表明,在汇率稳定的情况下,衍生产品交易对现汇市场的影响不大,反而会因其对市场的反应速度要快于现货市场而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但在汇率不稳定,特别是危机时期,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会助长投机,成为汇率剧烈波动的导火索: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集中交割,特别是各市场主体持有同样方向的大量头寸待出清时,会加大即期市场外汇供求的剧烈波动,冲击即期外汇市场汇率并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外汇衍生产品的远期汇率会强化市场主体的汇率预期,使其成为即期价格的波动来源;在固定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汇率剧烈波动时,外汇衍生产品的高杠杆会成倍放大市场对于当局维持汇率基本稳定能力的担心,冲击现汇汇率,甚至冲击一国的汇率制度。

二是增大货币政策的调控难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汇率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其与利率等因素一起构成了一个更加复杂的传导链条,增加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量脱离实需原则的衍生品交易容易导致虚拟经济过度地自我循环和膨胀,极大地提高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难度。特别在汇率不稳定或超调时期,大规模的投机性衍生产品交易容易导致风险在汇市与债市、股市、房市等各金融市场间快速“溢出”和“传染”,使货币政策陷入两难或多难境地,政策执行上也易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

三是增大系统性金融风险。由于金融系统性风险具有极强的隐匿性、积累性和传染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引致金融系统危机,进而危及整个宏观经济的安全。目前部分外汇衍生产品呈现链条拉长、交叉嵌套、包装过度以及跨市场等特点,任一节点出现的风险都可能会沿着金融产品的衍生路径无限放大并蔓延到整个市场,甚至引起灾难性的系统风险。另外,衍生产品市场的“层叠效应”和“羊群效应”会在危机出现时,加大市场的恐慌情绪并极大地破坏市场,导致危机的升级和扩散。

推进市场健康发展之策

必须坚持实需原则。目前我国的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就银行对客户市场而言,坚持实需原则就是要求银行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一方面银行要按照展业自律机制的要求对客户贸易投资背景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对冲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尽职审查,坚持外汇衍生产品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基本功能;另一方面,规范银行的各类产品设计,对“脱实向虚”以各种手段“创新”的产品,以及将外汇衍生产品嵌套运行、打政策擦边球等规避实需原则的行为,要及时叫停,并对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就银行间市场而言,各参与主体应严格落实“基于对冲代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风险、在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内开展做市和自营交易、从事符合规定的自身套期保值”的要求,坚持对冲自身外汇风险敞口的实需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的审慎原则。

强化信息披露。无论是成熟的外汇衍生产品市场还是实行管制的发展中市场,加强市场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都是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信息仍限于商业银行或货币经纪公司主动报备,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加强。对此,应强化交易者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工作,发挥市场自律机制信息披露的作用,并通过监管部门定期检查等方式加以规范;另外,应尽快完善相应的电子数据库的建立,使市场主体交易数据实现实时采集,便于监管部门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产品期限、结构等市场运行情况的重要信息,同时也为市场参与主体以及监管部门对风险进行监测、识别、把控、处置提供准确及时的基础信息。

加强监管协调。由于外汇衍生产品容易与其他金融产品杂糅嵌套,使其呈现出跨市场、跨机构、跨产品等特点,实需原则也易因此被规避。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仍为分业监管,协调监管以去除监管死角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建议借助目前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联合协调监管,建立相关风险预警体系和监管模型,分析发现资金跨市场运作的行为,及时识别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和风险。在共享监管信息的同时,还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对衍生产品交易过程的联合监管,违规后果联合处罚,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应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夯实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强化市场自律机制功能,丰富产品和市场参与主体,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运作规程,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市场创新发展,更充分地发挥出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汇率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等作用,促进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外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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