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课堂教学中教师主导作用的研究
2017-12-25郭中莉
郭中莉
摘要:课堂教学是我国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教师主导作用对课堂教学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新课程实施中,“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和谐关系是解决教学中许多问题的关键。而这两者关系的协调发展更是以“教师主导”为基础。因此研究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对广大教师在教学中正确处理教与学、师与生的关系,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对课堂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课堂教学;教师主导作用;学生主体
“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充分表明了课堂教學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但随着新课程理念深入人心,广大教师对师生、教学等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在对待学生主体地位上已达成了“一切为了学生”等共识,这对学生权力的回归具有历史意义,但在对待教师的主导地位问题上还存在一些狭隘的认识。有观点认为:“教师的主导作用不是老师主教,而是引导自学。”课堂教学当然是教师主教,这个是毋庸置疑的。还有观点认为:“教师主导,就是体现在放手让学生去自主学习。”这句话看似问题不大,但实际上完全抹煞了教师主导作用的真正意义。匡正对教师的主导作用的认识,是对教师地位和作用的价值重构,有利于广大教师对自身职责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有利于和谐师生关系和课堂环境的构建。
在“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已经成为一种理论潮流的今天,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以下问题。第一,究竟何为教师的主导作用?第二,它相对于“学生主体”又处于怎样的地位?第三,教师主导作用的适用范畴有哪些?第四,教师的主导要“导”些什么?
首先,叶圣陶先生曾说:“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与,而在相机诱导。所谓教师之主导作用,盖在善于引导启迪,使学生自奋其力,自致其知,非谓教师滔滔讲说,学生默默聆听。”叶圣陶先生的这句话点明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启发诱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指的是在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所处的支配性的,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学质量的作用。在课堂教学中老师是理论知识的掌握者,也是学生智能的传授者,拥有着必要的理论和经验。教师不仅了解这节课的教学目的,而且控制着整个课堂的节奏和进度。教师要支配着多方面的内容,包括教学内容的规划,教学方法的选用和教学方式的选择等。因此,在整个课堂教学中,教师都处于支配性的地位。支配性地位的作用可以使一堂课很成功,也可以使一堂课失败,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也可以萌发学生的厌学心理,很大程度的影响着教学的质量。
其次,“教师主导”,《辞海》解释曰:“主导是指主要的并且引导事物向某方面发展的。” 由此推出“教师主导”指“教师是主要的并且引导学生向着自己预期方向发展的角色”。《辞海》对“主体”的解释是“事物的主要部分”,因此“学生主体”即可以理解为“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要部分”。由此可见“主导”、“主体”都是“主要”的。因而长期以来,针对“谁作主”的争论甚嚣尘上,导致了完全不同的两种课堂形态和尖锐相对的两种评价方式的撕扯。“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这句话肯定了学生的主体性,对教学改革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主体是相对于客体的实存概念,主导则是对实存内部机能的描述,两者不在同一逻辑层面。教学是师生双方互动影响的共生关系。在教学以及对学生的教育方面,教师是有导向性的。这种导向性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主要由教师决定和负责;相反,学生决定不了,也负不了这种责任。教师之所以起主导作用,按通常的讲法,是因为教师受党和国家的委托,“闻道”在先,而且受过专门的教育训练,教学方向、内容、方法等他都已掌握,而学生尚未“闻道”,特别是中、小学生,正在发展成长时期,知识和经验都不丰富,智力和体力还不成熟,他们不可能掌握教学方向、内容、方法等。好比探险、行军到一个新的地方,一开始总是向导如何领路便如何走,是正向还是偏向,是顺利还是困难,是迅捷还是曲折,都主要决定于向导。教师之所以起主导作用,还有其更深刻的根据,就是唯物论原理所揭示的客观规律: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教师当然代表不了学生外在环境和教育的全部,但却像一个聚光镜一般,把外部环境和教育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和提供的条件,集中起来发挥影响,而学生这方面,他们的学习动机、学习行动、学习方式方法,以及学习结果所获得的知识、思想和能力等等,都不可能是主观自生、自发、先验的东西,必须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接受、吸收来自外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主要来自教师的影响。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在教学活动的整体布控和实施过程中起作用的。而学生的主体性,就是在教师主导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发现问题,提出假设,验证假设,解决问题的。
再次,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教师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而教学是教育最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教师的主导作用,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教学活动本身,而应该包括整个学校教育活动。论其实质,当然要含括教书育人的各个方面。因为目前我国最主要的教学组织形式是班级授课制,所以,最集中也是最主要体现教师主导作用的场所便是课堂。
最后,教师的主导作用,理所当然地应该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不仅仅包括“导学”,也应该包括“导思”“导行”与“导向”。一般说来,我们对如何“导学”关注较多。导学的过程包括明确目标、创设情景、指导方法、总结归纳等等。具体步骤是:1、由现象引导进入新课,激发学生的求知欲。2、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发现问题。3、教师引导学生自己找寻问题的解决方法。4、最后学生总结归纳,教师点评。而“导”的一切基础是 “导思”。因为心理学上讲“思维力是我们认知能力的核心”。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教书当然是教学生科学知识和先进技能。但育人则是从思想层面的深刻要求。教育并不仅仅是知识的学习过程,它更是理想的培育过程,因此,我们还要重视学生三观的正确养成。“导行”就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恰当的言行举止。英国哲学家查尔斯有这么一句名言:“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良好习惯的重要性。养成教育是学校的责任当然也就是每个教师份内的义务。“导向”就是要教会学生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如今,科技飞速发展,互联网+时代已来临。每个学生都面临着无数的诱惑和选择。我们不仅要引导学生学会辨别、学会选择,更要学会拒绝,学会抵御。要让学生们在看清法律底线的同时,遵守道德伦理,培养学生追求真、善、美的意愿、信心、决心、意志和能力。
综上所述,教师的主导作用并不仅仅是引导学生如何看书、怎么小组探讨,怎样自学,还应该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行为习惯,培养他们远大的理想抱负和正确的三观。因此,教师应该把“导学”与“导思”、“导行”、“导向”紧密结合起来。我教师不仅要教会他们知识,更要教会他们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首先面对的就是学生。要想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好,处理好与学生的关系是前提。教师要基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与学生建立起和谐的师生关系: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心理相容。基于此,教师的主导作用才能得以发挥,课堂教学质量才能提高,学生才能积极地,主动地汲取知识,发展能力,才能促进他们的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