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应成“新常态”
2017-12-25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纠纷协调与审查服务部门合伙人单蔼然
文/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纠纷协调与审查服务部门合伙人 单蔼然
中国大陆和亚洲各地企业正在经历一场市场波动的“新常态”,董事会和公司高管在业绩、股东回报和应对经济动荡能力方面面临更高要求。
中国大陆企业面临若干特定风险。去年,安永第十四年度《2016年全球欺诈调查报告》在了解公司高管对诈骗、贿赂和贪腐的看法后,发现50%的中国大陆受访者可能以实现财务指标为由,为不道德的行为开脱。而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2015年亚太地区舞弊调查报告》也显示,52%的中国大陆受访者认为,在市场不景气或公司业务发展缓慢时,当地管理人员可能会采取不道德或可置疑的手段提高业绩。这些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大陆各阶层员工都承认公司管理人员可能会迫于财务指标的压力而“打破规则”。有鉴于此,在中国大陆,企业若没有该风险意识便如同高空走钢丝。然而,这些风险实际上可借助一些基本工具去规避,比如众所周知有助于打击诈骗、贿赂和贪腐的举报程序。
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近日报告称,普通企业每年因舞弊而损失高达5%的收益,其审查的2410个职务舞弊案例共造成63亿多美元的损失。ACFE还发现举报是察觉舞弊的最常见方法,占比39%。相对没有举报热线(28%)的企业,配备举报热线的企业(47%)更有可能通过举报发现舞弊行为。由此可见,举报程序在保护企业免受欺诈、贿赂和贪腐损害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其他合规规定不同,举报在中国大陆企业中一直以来面临的障碍之一是缺乏举报体系的确切说明。不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财政部于2016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为举报人提供更多保护和支持。随着中国政府努力打击官员贪腐,《规定》有望鼓励更多人举报。
在注重成本节约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环境下,企业似乎认为举报体系虽可锦上添花,却非不可或缺。公司通常认为提供给员工一个举报电子邮箱或电话就够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为了营造一个让企业以正确道德价值观为傲的商业环境,举报体系不能仅仅沦为一项“勾选”的项目。我们应积极宣传和鼓励举报行为,公司也应鼓励而非惩罚举报者。广泛来说,公司应考虑对道德行为予以褒奖,并将其纳入所有员工和管理层的绩效评估,而举报体系不应是孤立操作。
中国大陆的公司可以为亚洲做出表率,激发员工对举报的信心。虽然目前《规定》只保护检举贪腐官员的举报者,但公司不应坐等,而应积极采取行动,鼓励真正的变革,促进公司举报热线的使用。可由公司高层设定基调,弘扬道德规范,鼓励和支持员工投诉不当行为。更重要的是,公司还应清楚表明在必要时会为不当行为举报者提供保密和保护工作。根据安永2015年亚太地区舞弊调查报告,这是亚太地区使用举报热线的主要障碍之一。调查发现,仅有一半受访者愿意使用公司的举报热线,在过去数年间,受访者比例下滑的原因似乎是出于他们认为公司对于举报人的保护和保密方面的担忧。因此,在员工选择其他渠道(例如中国政府大肆宣传的举报程序)举报之前应采取行动,大力提倡公司举报文化从而消除员工的疑虑显得至关重要。
历史证明,不当和舞弊行为终会为人所知,并很有可能是因被举报而曝光。肯定的说,现在是时候开始鼓励和强调道德规范的文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