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企业“走出去”需两手抓
2017-12-24山西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
中国钢铁企业“走出去”需两手抓
当前,我国钢铁在出口过程中频频遭遇反倾销,对于钢铁及其相关制品的反倾销是我国出口贸易中的重点之一。山西是全国经济欠发达省份之一,太钢作为省内乃至全国的钢铁龙头企业,在出口产品过程中也屡次遭遇“两反一保”。为了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更好发挥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作用,山西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于近日赴太钢进行调研。
太钢是我国最早研制和生产不锈钢的企业。2016年上半年,山西省进出口完成73.2亿美元。其中,出口44.94亿美元,太钢集团出口6.36亿美元,不锈钢出口5.29亿美元,分别占山西省出口总额的14.1%和11.7%,是进出口贸易的支柱之一,在山西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本次调研过程中,山西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与太钢企业建立了联系,为进一步发挥贸促作用,为推动山西省不锈钢产品企业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太钢发展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产能将严重过剩。目前,我国已形成不锈钢产能1000多万吨,在建和拟建的不锈钢产能据测算也在1000多万吨。未来几年,不锈钢实际产能大于市场需求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二是产业集中度不高。2006年,太钢和宝钢的不锈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41%,按产能计算,这两大不锈钢企业所占的比例则更低。而欧洲和韩国的这一比例都在3/4以上。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危害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产品实物质量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品种结构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不锈钢生产、深加工、消费环节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及其它行业废杂镍、铬回收利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不锈钢资源开发利用还需要更大的投入。
四是太钢集团近几年来遭遇“两反一保”,从2012年至今,太钢共遭遇“两反一保”案件13起,涉案金额巨大。
针对今后钢铁行业经贸摩擦的建议
太钢做强做优法律服务方面的建议
太钢法律服务做优在经济基础方面应做到: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面向国家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高端应用领域,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提升产品实物质量、打造品牌,开发和培育有市场潜力,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品种。开发满足能源、石化、电力、造船、环保等工业领域特殊需求的高档不锈钢品种。
同时持续提升不锈钢产品实物质量。深化六西格玛管理,使六西格玛改进模式成为覆盖面最广和最重要的改进方法,成为所有改进方法的核心。以用户关注的产品实物质量特性为重点,根据顾客个性化需求进行质量设计,为客户提供最大的价值,确保不锈钢板材质量超国际先进水平,打造不锈钢世界品牌。
完善不锈钢标准体系,建立能够满足不同使用要求的进一步细化的子钢号交货标准。还应该积极开拓潜在市场。加强与相关产业以及下游用户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发新的应用领域。加快重型机械制造业、能源、电力、石油、化工、运输、环保等领域的市场开发;加快农村、西部市场的拓展,加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生活用水等系统的不锈钢应用开发。
一是及时发布专业化预警信息。钢铁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遭遇贸易救济调查的“重灾区”,对于钢铁行业的经贸摩擦预警救济工作必定成为我国经贸摩擦预警的重中之重,而太钢作为龙头企业,在钢铁制品经贸摩擦案件中占据了很大的份额。积极发布专业预警信息,有利于专注应对处理我国不锈钢产业中遇到的经贸摩擦案件,方便企业对有关案件第一时间做出应对。同时,以钢铁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为抓手,以点带面,促进我国相关产业抱团“走出去”,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更为专业化。
二是积极参与处理经贸摩擦案件。在产品走出去的过程中,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太钢遭遇的“两反一保”很明显,这也激励着山西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要继续做好经贸摩擦预警工作,帮助企业积极防范风险,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在企业遭遇经贸纠纷时利用专业法律知识提供应有帮助,为山西省不锈钢产品出口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企业法律培训,提高法律素养与应对能力。对外经贸活动过程中是以企业为主导,同样在对外经贸摩擦案件中,企业更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对外经贸谈判的过程中来,让企业进一步加入相关规则的研讨磋商,有助于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开拓眼界、熟悉相关国际规则。在具体磋商过程中,也只有企业本身最了解自己的需求,企业自身的参与,势必会使得企业在相关的谈判磋商过程中目的更为明确,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利益。
(山西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