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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信贷的法律监管

2017-12-24张微武警警官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

新商务周刊 2017年16期
关键词:集资借贷信贷

文/张微,武警警官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

P2P网络信贷的法律监管

文/张微,武警警官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

伴随着网络金融的不断发展方向,P2P网络信贷平台应运而生。由于法律身份界定模糊,缺乏规范性法律,监管力度差等原因,P2P网络信贷存在着非法运营的风险、非法集资的风险、债权转让的风险等安全隐患,极易诱发金融犯罪。为此,应加强对防范网络金融风险并规范我国的网络金融秩序,进而构建我国网络信贷平台的法律监管体系。

P2P;网络信贷;风险防范;法律监管

P2P即Peer—to—Peer,即点对点、端对端网络的对等网络。P2 P网络信贷是将客户的相关抵押房产、物品等进行估价,然后匹配,以收取服务费用。通过网络信贷平台,提高了信息发布与交流的效率,满足了个体借款和贷款的需求。

1 P2P网络信贷的产生及发展

近年来,社会对融资及投资需求的不断上涨刺激了不同模式融资方式的出现,民间融资的形式不断突破传统,依托于P2P网络的信贷模式随之产生。2005年世界上第一家P2P网络信贷平台出现于英国,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P2P在民间借贷中已逐步成为主流方式。网络信贷是金融史上的一次伟大而变革,不仅解决了民间借贷的难题,甚至将世界金融个体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新的网络群体。但是作为一种新生的借贷形式,在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的规制之下,P2P网络信贷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的面临着冲击与挑战。

2 我国P2P网络信贷存在的法律风险

2.1 资金运营的风险

P2P平台自身的素质差异大,在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着平台运营者非法使用贷款人出借资金、贷款人出借资金无法按期收回等风险的问题、资金持有者无法掌握自己的资金等问题。P2P网络借贷是由中间商提供融资和借贷服务的平台,中间商先以收益率吸收存款,再将资金贷给企业或者个人。放款后的一定期间内,P2P信贷的提供者对的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极易导致部分资金未及时到达借款者的手中,而是由管理者私自处理,从而损害了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利益。P2P平台的资金持有者无法真正的掌握自己的资金。一些平台工作人员在支付金融平台上开设私人账户,投资者将投资的钱转入该账户,相当于将自己的钱借给了P2P平台人员,再由他们转借出去。这些资金属于监管的灰色地带,挪用款项不容易被人发现。此外,通过P2P平台借贷,贷款人不能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其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能否及时偿还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

2.2 非法集资的风险

P2P平台贷款是在公众之间的借贷行为,具有自发进行、自己筹集、自设利息等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带有非法集资的性质,其合法性常常受到质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非法集资:第一,集资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第二,向整个社会运用媒体和互联网之外的物理渠道进行宣传传播;第三,在一定期限内向主体承诺给予物质回报;第四,收款具有不定主体特征。P2P平台在发布借贷信息之后通过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保障自身运行的资金,具有非法集资同谋之嫌。网上借贷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2.3 债权转让的风险

在P2P的信贷模式中,网络或者平台是中间机构,原来的两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现在变成了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的定,如果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当事人有着知情权。因此,在网络信贷中,如果借款方因故不能还款,网络平台会作为新的主体,对款项进行追缴。但是由于网络借贷所涉及的关系过多,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平台就会遭受很大的冲击,公司会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因此,中间机构不应成为法律关系主体,而只是中间人的角色,并确保经营的稳定性。

3 完善我国P2P网络信贷法律监管的建议

3.1 建立第三方托管机制

P2P利用网络借贷而非线下的直接的现金流通,由于交易数额较大,其存在的资金运营和管理风险可想而知。因此必须加强对相关渠道的审核。建立第三方托管机制,确保借贷双方对所持有物的安全。同时加强线下活动的管理,实现线下与线上的活动的协同配合。相关机构应将基础账户建立在银行,资金托管账户除了设立客户资金的归集账户外,还应为各个投资者设立二级账户,直接通过托管账户将资金及本息的偿付打入借贷双方的账户中。

3.2 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

作为金融平台,建立完善的风险储备金制度不仅是确保平台平稳运行的重要方式,而且也是增强平台抗风险能力的有效方法。风险储备金的功能与实体银行或者企业的法定公积金相似,风险准备金存放于独立于网络平台自有资金账户的专门风险准备金账户中,当借款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归还借款,且达到规定比例时,贷款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可由风险准备金来进行补偿。

3.3 加强监管,严防非法集资

对明显的非法集资活动,监管部门应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禁止在没有真实借款人和借款需求的情况下,以“理财”等各类名义开展网络借贷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必须谨慎了解贷款者与借款者之间存在的关系。对于贷款者一方,应限制合理人数,避免由于人员过多而难以控制。对于借款者一方,应统筹协调好每一笔资金,避免陷入资金困扰。理顺关系,各方能履行好自身职责,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安全。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提供传统金融体制外融资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要通过建立第三方托管机制、建立风险储备金、严格管控,加大对P2P融资平台的管控,降低融资风险。

[1]李爱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

[2]白浩.P2P网络借贷平台问题及解决对策[D].保定:河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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