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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领域中信息法律问题探究

2017-12-24陈国辉南昌工程学院

新商务周刊 2017年16期
关键词:管理体制情报知识产权

文/陈国辉,南昌工程学院

图书情报领域中信息法律问题探究

文/陈国辉,南昌工程学院

随着科技进步、时代发展,对图书情报领域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其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对我国信息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信息法律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本文针对图书情报领域中现有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为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问题如何解决提出建议。

图书情报;信息法律;知识产权

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当前国民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信息技术推动下,传统的图书情报管理手段已经不再适用。在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下,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需要对图书情报领域出现的新的信息法律问题进行解决,以促进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

1 图书情报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1.1 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服务管理体制不足

在传统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服务管理体制就存在着一个部分两个管理机制的问题。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图书情报领域中后,这个问题愈加突出——主张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服务应该无偿服务和主张图书情报领域应当进行有偿服务两者间存在着较大冲突,影响到了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

如果将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服务定位为无偿服务,尽管能够保护信息使用者的权益,但极有可能侵害到信息专属人的知识产权。同时,无偿服务也就意味着图书情报领域无法获得经济效益,缺少经济效益将会直接导致图书情报发展缺乏动力。但将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服务定位为有偿服务,则可能使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偏离最初的定位,使图书情报领域资源共享率和使用率失去保障。缺乏合理的信息服务管理体制使得图书情报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触犯到相关法律,造成违法现象。

1.2 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不足

图书情报领域是为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情报资源利用最大化而存在的服务机构,信息化发展固然推动了信息资源共享和情报资源利用最大化。但由于现有的图书情报领域信息共享机制不足,使得图书情报领域出现了由于利益分配不均,产权规划不当等利益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

尽管现有的图书情报领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不足导致当前图书情报领域管理中,对信息资源和情报资源的管理不当,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

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中存在着一定矛盾,当前的信息共享机制不能合理的处理这一矛盾,导致图书情报领域发展受阻。如果将知识产权法应用到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公共借阅权中,忽视图书情报领域发展的层次性、阶段性和时代性,那么知识产权法极有可能会阻碍到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使其失去发展活力。但忽视知识产权法又会导致图书情报领域中侵权现象猖獗,无法保证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

1.3 图书情报领域的安全保证机制不足

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既促进了图书情报领域信息资源和情报资源的共享和传播,也加大了用户的信息安全风险。用户在使用中极有可能遭受网络黑客的攻击,信息安全无法保障。在市场化经济的大背景下,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也必须遵守市场化运营方式,通过法律对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和内容作出规定才能够在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同时,保护信息资源权利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利益,促进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

1.4 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教育不足

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明显滞后性。因此,现存相关信息法律制定并不能解决现有图书情报领域的问题。同时,法律对信息法律规定的界限不明确,缺乏科学理论依据。图书情报领域的管理人员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在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教育明显不足以支撑对图书情报领域的管理和发展。

2 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问题解决建议

2.1 完善服务管理体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当前服务管理体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所造成的不足,必须处理好法律规定与图书情报领域发展间的关系。完善服务管理体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法律规定对服务管理体制中有偿服务范围和无偿服务范围进行区分。一方面,能够保障图书情报领域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能够保障图书情报领域资源共享率和使用率,使图书情报领域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同时,对知识产权领域权利规划进行法律规定,注重知识产权法实行的同时保障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公共借阅权的实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图书情报领域的侵权行为予以打击,通过完善服务管理体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情报资源的传播。

2.2 完善法律在图书情报领域的安全保证机制

由于图书情报领域安全保证机制存在着不足,为了解决图书情报领域中的安全问题,必须制定严格的借阅传播标准,使图书情报领域的网站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未经知识产权人授权不得以非正规途径向外传播情报信息资源,对违法图书情报管理机制和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格惩处。同时,通过对图书情报领域网站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能够保证图书情报领域的合法化建设,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2.3 完善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教育

高校的图书情报专业为我国图书情报领域提供了大量优秀人才,是我国图书情报领域管理人员的主要来源。但当前图书情报领域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鉴于此,必须加强图书情报专业的法律知识教育,将法律教学贯穿图书情报领域管理人才的整个培养过程。一方面,能够培养图书情报领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帮助图书管理人才培养法律意识能够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图书情报领域的管理过程中,为图书管理合法化,专业化提供人才基础。

3 总结

当前信息化背景下,对图书情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要求,针对当前图书情报领域中信息服务管理体制,信息共享机制,安全保证机制,信息法律教育均不足的情况,必须对服务管理体制、信息共享机制、安全保证机制等进行完善,强化对图书情报领域人才的法律教育,最终促进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

[1]张垒.图书情报行业标准特征、影响及其与法律关系研究[J].图书馆,2016.

[2]宋晨晖.知识产权与图书情报工作探讨[J].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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