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对策
2017-12-23马黎明银川市消防支队
马黎明/银川市消防支队
浅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对策
马黎明/银川市消防支队
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是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的基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只有重点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但目前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消防部门监管水平,对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1.当前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
部分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在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平衡上往往会产生误区,觉得单位未发生过火灾就是安全,开展消防工作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不愿意投入或存在侥幸心理导致火灾隐患久拖不改。
1.1.2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大多由本单位的安保部门负责,对发现的需要整改的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的消防培训等没有决定权,加之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更换频繁和自身消防能力素质低下等原因,导致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
1.1.3 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一些重点单位把专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变成了兼职人员,甚至将消防工作交给已经高龄的保安负责;员工岗前培训、定期培训等得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图形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聘用有资质的人员值班,不能掌握建筑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1.2 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1.2.1 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滞后
现行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是2002年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状相比已经严重滞后。由于标准的门槛低,数量多,导致现有警力难以监管到位;加之部分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规模小、员工少,无法按照重点单位的管理标准进行规范。
1.2.2 行业系统监管缺位严重
一些政府部门甚至个别消防部门片面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理解为“消防部门的重点管理单位”,而忽视了其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作用,弱化了行业系统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管理,导致消防部门在重点单位监管上出现单打独斗、大包大揽现象。
1.2.3 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部分重点单位由于功能复杂、建筑消防设施多等原因,检查一家单位耗时较长,同时由于个别消防部门偏重于追求执法效益,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流于形式,检查时走马观花,没有真正帮助重点单位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1.2.4 对重点单位的业务指导落实不到位
部分新入岗或者转岗的消防监督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加之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不注重自身学习,业务知识不熟练,重检查轻指导,导致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能力得不到提升。
2.进一步推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2.1 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上做文章
2.1.1 逐级明确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重点单位应当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值班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职责,确保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始终有人决策、有人管理、有人落实。
2.1.2 着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要通过参加消防部门专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着力培养1-2名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其熟知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日常消防管理知识,定期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查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和水平。
2.1.3 逐步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化
强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逐步拓展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职业技能资格的作用和功能,鼓励具有一定年限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化、职业化和专业化。探索消防控制室人员派驻制度,推动由保安公司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培养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派驻到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门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
2.1.4 大力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
针对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员工消防素质低的特点,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对新上岗员工先行到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培训合格一个,上岗一个。要将消防科普知识与消防安全技能纳入消防教育内容,同时加大对消防控制室等特殊岗位人员的集中培训力度。
2.2 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上下功夫
2.2.1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
完善消防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常态化、隐患整改制度化,宣传教育普及化,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良性模式。
2.2.2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奖惩机制
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将个人的经济绩效与本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挂钩,奖优罚劣,将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员工职务升迁、福利待遇、评先评优范围,切实提高员工干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2.3 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强制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其他重点单位投保,转移和分散单位火灾损害风险,同时建立保险评估机制,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每年进行评估,利用保险费率杠杆加强对社会单位的风险防控力度,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2.4 落实 “六加一”措施
推动重点单位每年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2.3 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上出实招
2.3.1 建立单位法人履职报告制度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报告制度,增强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提高其重视程度。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针对自身安全管理发现和解决的问题,书面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具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2.3.2 专项列支消防工作经费
要将建筑消防设施的配备、维修、保养经费等消防工作费用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划出专款,专项列支。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人员配备专用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消防检查仪器等,同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待遇要高于同级别其他员工。
2.3.3 加强消防工作组织保障
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不断充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团队和微型消防站,避免因个别管理人员的离职或调动导致单位管理水平大幅度波动的现象。
3.进一步提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3.1 积极拓展消防安全监管途径
3.1.1 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能力
通过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防火监督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提升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利用法律手段倒逼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3.1.2 积极转变消防监督工作方式
推动重点单位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安排监督员主动上门服务,深入重点单位指导开展灭火演练,突出抓好3分钟“灭火”、建筑消防设施联动、疏散逃生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单位检查人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努力实现由“保姆式管理”向“指导单位自我管理”的转变。
3.1.3 重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
尽快修订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真正把火灾危险性大、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合理划分监管范围,明确支队、大队和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的具体标准,根据消防监督员和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人数合理确定列管单位数量,坚决防止重点单位失控漏管现象发生。
3.1.4 抓好“户籍化”管理系统动态监管
通过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上网抽查重点单位户籍化录入情况,及时督促单位定期报告备案,签收报告备案资料。要重点对单位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核查上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纸质档案是否相符,同时针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色预警情况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实现对单位的动态监管。
3.1.5 建立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制度
按照“性质相近、位置相邻、互助共赢”的原则,组建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小组,通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引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3.2 建立健全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3.2.1 落实行业系统消防监管职能
定期组织开展对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明白人”,不断提高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门落实对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现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3.2.2 加快发展消防中介技术服务机构
鼓励消防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切实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消防监督检查等纳入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畴,实行市场化运作,对节约消防警力资源,提高消防监督效率,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3.2.3 积极探索市场化制约约束机制
借鉴征信体系制约功能,完善通报机制,对具有不良消防安全行为或者消防安全状况不达标的重点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使失信重点单位在市场化竞争中承受到来自不同层面的压力,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3.2.4 推动建立消防职业教育制度
依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消防管理专业课程,培养消防安全专业管理人才,输送到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着力培养一批具有消防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
综上所述,只有明确责任主体,督促落实各级政府、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破解人员、经费保障瓶颈,建立健康稳定的用人机制和持续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好解决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才能有效地促进重点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