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治理是军事战略的新发展
2017-12-21林东
林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中国跨进新时代,中国的安全利益正在发生历史性的演变,中国面临的安全矛盾随之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国防和军队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任务及其行为方式做出适应性转变。理解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军事战略创新的真谛,在于抢夺全球治理的战略高地,争取维护国家安全的平台优势。和平治理理论是以促进国家与国际安全为目标,以治理暴力和化解冲突为基本点,是具有和平治理战略、和平治理行动的科学体系。古往今来,国家在和平中失败的案例不胜枚举,因而,结合国家安全与发展的现状,针对威胁与斗争规律,确立和平治理的理论已经十分必要。
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创生了相互依存的经济联系,全球化浪潮更史無前例地把各国经济和社会卷入全球性分工体系,造就各国利益突破各自国界而共生共存的崭新历史现象。与此同时,恐怖主义、病毒、网络病毒、环境破坏、次生灾难也在全球化浪潮中形成危害世界的公共安全威胁,并快速上升到不亚于战争破坏的危险程度,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推动各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相互依赖,从而赋予各国军事战略以崭新的历史使命和作用空间:一国的安全已经不能独善其身,而与地区和全球安全捆绑在一起;军事力量只有投身于地区和全球的和平治理,才能在保障世界和平与地区安全中维护本国利益,从而赢得国家持久发展的战略机遇。
开启和平治理的战略语境:
把战略视野从战争决胜转到
有效管理和平变迁上来,
跟上全球化步伐重塑军事战略
每到时代交替之际,军事战略就面临重塑之机。既是危机,也是机遇;不变不行,变入误区也不行。唯有国家总体战略的转变与时代转型的潮流高度一致,而军事战略的转变与国家总体战略的转变高度一致,即两个战略上的高度一致才能最有力地保障国家安全。而这一变化总是从战略语境的变革开始,并且不排除颠覆式的探索。
一、军事战略需适应国家利益形态的转变,抢占全球治理的制高点
军事战略以捍卫国家利益为直接目标,并跟随国家利益形态的变化而适应性转变。当下国家利益形态正发生史无前例的大变革,展现出新时代的国家安全图景,孕育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平台。具体地讲,全球化时代之前的国家利益总体处于相对封闭的国家发展系统之下,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及强权政治的军事战略,都曾以侵略扩张、掠夺资源和建立殖民地及霸权体系,通过吞噬弱小国家来扩大自己的利益边界;而防御性国家的军事战略则以国土防御来维护利益,维护国界以内的系统安全。但全球化推动国家利益走出国门,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产生相互依存的共同利益,这是国家利益形态的历史性转变,从而改变军事战略的传统逻辑。事实上,新世纪以来全球治理运动已经在国家间展开,并借助联合国和地区性组织如火如荼地竞争,凸显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军事高平台的作用。对中国而言,随着加速融入世界体系,封闭的国家发展系统走向开放的发展体系,相应地要求军事战略走出封闭的国土防御视野。平台决定高度,军事战略站在越高的平台上施展,就能越好地保障国家安全。迄今为止的军事战略主要是立足于双边关系的平台,最多是军事联盟,属于实力对抗型的初级平台。对此,理解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军事战略创新的真谛,就在于抢夺全球化治理的战略高地,争取维护国家安全的平台优势。
二、全面开发军事战略的和平治理功能,弥补防御之漏
全球化是把双刃剑。在全球化生产和流通打破国家间疆界,推动各国利益进入开放体系的同时,也把流动性、传播性的公害放出了“魔瓶”,从而引发和演变成暴力的形式及内容。无论是新型威胁还是传统战争威胁,都在以全方位渗透、侵袭、混合、交织的方式,衍生扩张成多元化的威胁,对国家和国际安全同时产生破坏,不仅比传统正规战争更频繁,而且后果堪比战争破坏。显然,以往那种以作战行动为主导的战争战略已经不足以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无论是进攻性还是防御性,都不足以完全适应国际冲突转型变轨的客观实际。进一步说,仅靠战争战略理论越来越解决不好、也解决不了和平发展面临的新形态矛盾、新形态威胁,从而不可避免地转向在全球治理的高平台上寻找解决之道,最终落实到开发国防和军队清理威胁源头、塑造和平环境、改善和平质量等各种治理功能上来。
三、战争与治理历来是和平变迁的两种方式,维护国家综合安全更需要突出和平治理
放眼战争与和平的全局,战略研究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应是和平变迁。一般说来,战略研究起于当前的和平,终于目标的和平,其宗旨是实现一种和平状态向另一种和平状态的变迁。战争是和平状态变迁的高暴力途径,治理是和平变迁的低暴力、非暴力途径。在战争与革命为主题的时代,和平被看作是战争的间歇期,由此而产生的军事战略无不以战争为中心,以进攻与防御这一对抗性矛盾为基础来构建,以致今天各国军事战略都以此衣钵传承。然而全球化时代暴力形式的多元化和暴力涌现的网络化,改变军事战争的单一暴力结构,使得国家安全从单一的政治—军事安全转向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多元安全的综合体,从安全威胁的木桶效应和连锁效应出发,国家安全危机隐患存在于各个领域,哪一个领域的安全失控都会导致国家失败。由此,国家综合安全为和平治理打开了独特而宽广的科学研究领域,要求军队建立科学统一的跨界安全治理,重在防止出现安全领域短板及其产生的安全危机连锁反应。
站在“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更高的层面上,把战争看作是和平的断裂带,军事战略需要转向通过消弭战端避免战争来实现更持久的和平上来,其落脚点主要就在于实行和平治理。因而需要重新审视战略,深入研究新时代历史条件下军事战略的政治性质、战略定位、使命任务和行动指南等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归根到底,需要把战略研究的起点放到和平治理上来,开启战略新语境。
有重点地开拓和平治理的
实践空间:把推动全球化
从经济层面扩展到公共安全
领域,塑造“一带一路”
安全环境
随着“一带一路”扬帆起航,“军事力量走出去”怎么走,怎么维护地区性与全球性公共安全,如何备受世界人民和各国政府的欢迎,正在成为推进和平发展的重大课题。这正是和平治理战略创新的落脚点。
一、把和平治理聚焦于公共安全,促进地区和全球共同利益增长,夯实维护世界和平的基础
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利益分为共同利益和排他性利益两个部分。对以领土主权为主的排他性利益的维护具有对抗性质,而跨界贸易和社会交往等共同利益的维护则是非对抗的,而且是合作性的。当排他性利益占据主导地位时,军事战略的对抗性突出;而当共同利益增长时,军事战略就需要提高包容性与合作性。实践表明,共同利益的增长不仅取决于经济与社会交往的增长,还在于能否获得公共安全的保障。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恐怖主义、疫情、气候灾害、网络攻击等公共威胁,跨越国界扩大到地区性、全球性威胁,冲击多国安全。而今公共威胁已经成为与战争并列的全球公害,其开放性、传播性、联动性和非军事性使传统的那种限于国土范围内的军事防御陷入无效境地,境内受害而祸源在境外成为公共安全威胁的新形态,从而提出了军队及其他武装力量需要在国土之外维护地区性、全球性公共安全的新使命。维护公共安全彰显提升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双重性,是军事战略的新内涵。
二、着眼“一带一路”营造并维护地区和全球持久公共安全的现实需求,打开和平治理的实践空间
“一带一路”是全球化浪潮的新航标,是中国和平崛起的里程碑。然而,历史上的陆地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最终衰落了,教训深刻,今天如何不重蹈覆辙,需要在起步阶段就运筹帷幄。首先应认识到,“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利益共同体,而且是安全上的“命运共同体”。历史上“海陆丝绸之路”都是因战乱、动乱而中断,实际就是公共安全失败,公共威胁泛滥成战争而阻断交通线。今天“一带一路”贯通亚欧非的基建工程面临安全风险,洲际铁路的开通可能会引来恐怖主义、病毒等传播性威胁的施害者,同时霸权国家还会以反恐为名军事干预“一带一路”交通线和开发区,以及制造“颜色革命”,这些安全问题的显现,无疑已为开展“一带一路”公共安全治理打开了实践空间。
三、发挥和平治理为“军事力量走出去”提供的政策合法性,积极促成输出和平与输出战争的均势,达成地区和全球稳定
长期以来,一方面,奉行进攻战略的国家输出战争行为导致地区性和全球性动荡;而另一方面,奉行防御战略的国家在营造周边和地区安全环境上存在军事行动能否输出的政策性困扰,以致长期争论“不在外驻一兵一卒”原则,而对周边战乱显得束手无策。实际上,正如以往战争是暴力输出一样,和平治理需要和平的“军事输出”或以军队为骨干的“安全输出”。首先,和平治理具有输出的合法性。和平治理输出和平是扩大和平、增进安全的合法手段。进入新世纪以来,相互依存的国际关系更加紧密,共同应对公共安全威胁的理念被广泛接受。联合国鼓励会员国参与全球治理,越来越多的国家突破“非敌即友”的二元框架,在公共安全上开展超越主权的合作。随着“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工程的启动,中外军队可以依托联合国全球治理框架和上合组织、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机制、亚丁湾护航机制,有战略导向地加大海上联合救援、联合反恐行动、国际维和与人道主义援助行动的力度,这将有助于营造地区和全球和平,抵消战争输出的破坏性。和平治理输出安全以营造地区和全球和平,从理论上解决了防御性国家出兵境外的政策难题。
量身打造和平治理
军事路线:为“和平崛起”
开辟“非零和”政治的继续,
引领大国博弈新时代
战争与和平治理都是政治的继续。战争以战为手段实现政治目的,和平治理则以治为手段实现政治目的。和平治理通过安全合作产生共赢效果,为军力增长打开了建设性与包容性的新空间,打破军力增长的零和关系,成为军事战略进步的时代性标志,是21世纪解决“修昔底德陷阱”之大国对决的根本出路。
一、把传统安全纳入发展安全新框架,开启非零和博弈的军事路线
和平治理学说认为:和平是全球化发展的前提,以往那种基于生存安全和打赢战争而建立的军事学说,已经难以满足和平与发展的安全需求,必须创立用于预防和消除各种形式的暴力、破坏、冲突,保障和推进国家及国际安全的新学说。区别于战争战略是“零和对抗”的政治继续,和平治理战略则是“非零和”的政治继续。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战争是颠覆和平而达成政治目的,治理则是不颠覆和平来达成政治目的。和平治理跳出以战争为中心的军事战略框架,开辟一国立足于和平环境从容解决内外矛盾,参与国际竞争的政治—军事博弈新模式。一是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型威胁,二是在发展中解决传统领土主权争端和国家统一问题。无论是处理传统领土主权争端、海洋权益争端,还是处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问题等新兴威胁,都不主张直接运用战争方式来解决,不图一时痛快而长期疗伤不止。因此,和平治理力争在发展安全框架下处理矛盾和冲突,强调在军事冲突中建立优势,为政治解决留有余地,而不单纯追求绝对的军事胜利,尽可能不从肉体上消灭敌人。
二、把军事战略重心前移到塑造和平上来,放手武装力量的建设性运用
和平治理主张以积极的和平塑造使国家远离冲突和动乱。从冷战结束以来的非战争行动实践中可以看出,武装力量尤其是军队执行建设性任务越多,国家的影响力越大,安全环境越好。事实证明,从和平陷入战争总是经过和平环境不断恶化的过程,军队的建设性运用能不断扩大和平环境,缩小混乱环境,从而使国家与战争状态距离越远。事实还表明,军队在和平中表现越勇敢越有力,就越能消除潜在敌人挑起战争的野心。消除敌意是武装力量建设性运用的最高境界,这往往靠武装力量担当和平使命来达成。其次,防微杜渐,治理威胁的渗透和扩散,保持稳定,从而消除战争爆发的土壤。全球化时代的社会民主化,使得现代战争不再是领导阶层随意决定,而是经历战争动因发酵的一个过程,而且往往是在不稳定的国家发生。以公共安全为例,埃及动乱看似是一个微粒级的突发事件,在发生后,快速、大面积传播,一两天就导致政府垮台。实际则是埃及社会矛盾得不到治理,长期发酵最终恶化的结果。为此,和平治理主张武装力量协同执法力量实行长期持续的安全治理,来降低冲突,而不是临时抱佛脚,最终大打出手。
三、与积极防御相结合,以低强度军事冲突为杠杆,软化潜在对手的战争意志
和平治理与战争方式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要解除国家安全威胁,就像给国家治病,战争方式发现病灶,抓住肿瘤进行外科手術,动作快但难康复;和平治理抓住病根用中医之道辨证施治,力求肿瘤在肌体自我康复中逐渐消失。和平治理大局下处理武装对抗问题,重在制止武力冲突升级而有限使用武力。在处理国内武装冲突和国家间冲突中,根据挪威著名学者约翰·加尔通提出的矛盾、冲突意愿、冲突行为组成的冲突三角形[1] ,以现实存在与否两种取值提出八种冲突与和平状态。当三者都是现存状态时才为绝对的战争,三者都不是现存状态则是绝对的和平,而介于其中的状态,则为隐形的冲突和仪式性冲突,关键因素在于双方的冲突意愿。由此,和平治理走的是打消对手冲突意愿的军事路线,注重运用信息和环境因素,强调信息和心理引导转变对手的对抗意志和冲突企图。对此,和平治理下的武装斗争也不能放弃积极防御,而要立足于积极防御,开展目标有限、可控性强、行动空间和杀伤力更受制约的低级别作战行动和强制性执法行动,来达成战略威慑的效用。21世纪治理与防御共同构成新型军事战略,治理的比重呈现跃升趋势。从21世纪的政治—军事博弈特点出发,治理更主动,更积极,因而更需前置。
和平治理是与战争理论同样重要的显学,赢得和平需要我们开天辟地为之构建一个新的军事科学体系。战争早熟于和平,战争学说及其衍生的战略战术层出不穷,相比之下,和平治理还是一门未大面积开垦的尚不系统的新学说。实际上,准备战争和实行和平治理是和平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两个方面,也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两种理论。战争理论是以消灭敌人为目的,以准备战争和打赢战争为基本点,具有完整的战略战术科学体系。和平治理理论则是以促进国家与国际安全为目标,以治理暴力和化解冲突为基本点,同样需要具有和平治理战略、和平治理行动的科学体系。古往今来,国家在和平中失败的案例不胜枚举,因而,结合国家安全与发展的现状,针对威胁与斗争规律,确立和平治理的理论已经十分必要。
(作者系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魏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