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语话题标记的界定
2017-12-20邓莹洁
摘 要:语言事实的差异和界定标准的宽严程度致使目前各类研究中话题标记的内涵、外延呈现出较大差异。本文尝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究符合汉语事实的话题标记的界定,希冀对汉语话题标记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话题标记 界定 范围
国外话题标记研究起步较早,涉及到句法语义、篇章功能、韵律表现、历时演变、类型学、生成语法、二语习得和翻译等多个方面的研究。我国的话题标记研究在进入21世纪后才开始逐渐增多,对于话题标记的定义和性质等基本问题,尚未形成统一、明确认识。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话题标记的界定和范围进行梳理。要准确、全面地探讨话题标记,同时也需要了解“话题”和“标记”的界定。
一、关于“话题”
由于理论背景、研究立场和分析层次的不同,学界对“话题”的内涵有着多种解释。
Hockett(1958)首次提出“话题(Topic)”这一术语。Crystal(2000)是这样来界定话题的:“语义学和语法对句子结构的二分描写用话题/评述来取代传统的主语/谓语二分法。句子的话题是对其做说明的那个实体(人、物等),而对这个实体的进一步说明则是评述。”
赵元任(1968)首次指出了汉语中的“话题”,他认为对汉语来说,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相当于话题和述题之间的关系,句中最左侧的名词成分既是主语,也是话题。
和赵元任的看法不同,Li&Thompson(1976)认为话题和主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Li&Thompson(1981)在对汉语的特点进行分析时,认为其话题为主要的述谓结构提供了空间、时间和个体框架。此外,话题指的总是那些听者已经知道的成分,他们还指出了话题共有的形式特征:1.话题总出现在句首位置;2.话题可通过停顿或停顿词和述题相分离,尽管停顿或停顿词属于可选手段。
Chafe(1976)将“快餐,我最喜欢汉堡”中的“快餐”视为“中国式话题”,他提出了“框架大于内容”的原则。
形式語言学方面,Chomsky(1965)认为表层结构中被“S”直接支配且位于最左边的名词性成分应归为话题。黄正德(1982)认为汉语的话题结构是通过移位形成的,且移位的制约因素和移位所带来的空位的语义说明类似于英语中的疑问结构。Xu&Langendoen(1985)对黄正德(1982)的观点进行了讨论,认为汉语的话题结构并非由移位带来。
迄今为止,学界关于汉语话题的界定尚未完全统一,常见的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话题和主语是什么关系?
从上文学者们对话题的界定可以看出,学界关于汉语中话题和主语的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话题成分和主语成分是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前者属于语用平面,后者属于语法平面(朱德熙,1982;胡裕树、范晓,1985;陆俭明,1986;史有为,1995;杨成凯,1997);第二种观点:在语法层面上,“话题—述题”结构即为句法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汉语语法中不存在主语的概念,只有话题的概念,这更加符合汉语实际(潘文国,1997;徐通锵,2001);第三种观点:主语和话题在汉语中同时存在,话题成分也可属于语法层面,可以在语法层面既谈主语,也谈话题(赵元任,1968;石定栩,1992;曹逢甫,1995;石毓智,2001;徐烈炯、刘丹青,2007)。
(二)汉语话题结构是否通过派生而来?
Li&Thompson(1984)认为话题优先型语言中的话题结构是其基本句式,而不是从别的句式中派生出来的。徐烈炯,刘丹青(1998)的观点与Li&Thompson(1984)相类似,提出“不如把话题统一处理成非移位构成”。史有为(2006)也提出话题结构是汉语中基础生成的优势结构。袁毓林(1996)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话题本来位于主语、宾语或旁格宾语的位置,属于谓词的论元成分,是通过移位、提升等语法过程移到句首的。他指出话题结构是派生而来的,但同时认为话题结构是汉语的基本句型(fundamental sentence-pattern)。
(三)话题概念属于语用平面还是句法平面?
早期的学者在讨论汉语的话题问题时,并未对话题进行语用和句法平面的区分,仍是从句法平面将话题和主语等同起来进行说明(霍凯特,1958;赵元任,1968;李临定,1985)。随后,结构主义学派的语言学家们提出话题应是属于语用层面的成分,区别于句法层面的主语概念(朱德熙,1982;胡裕树、范晓,1985;陆俭明,1986等)。第三种看法是把话题视为一个句法概念,和主语、宾语一样有着重要的句法作用,在句法结构中占有特定位置。(徐烈炯、刘丹青,2007)
徐杰(2003)曾用话题标记的存在论证了话题在语法层面的地位,他指出话题标记的客观存在对不承认话题有任何语法地位的观点是个挑战,因为话题标记的存在本身就属于“外显的语法现象”,是“一个实在的语法问题”。既然汉语中存在话题标记,“我们就不能硬说话题仅仅是个语用问题,跟语法无关,就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话题问题完全推给语用”,“话题在语法中也应有自己一定的地位,且不说这种地位的性质如何,视而不见不是科学的研究态度”。
我们认为,从本质上来说,话题是属于语用层面的概念,但正如徐杰(2003)所言,话题概念在“纯形式的语法层面”会转化为“形式语法特征[+TOP]”,进入形式语法的运行轨道,在一些语言中会引起诸如“添加话题标记”这样的语法操作。
汉语话题的优先位置处于句首,负载的一般是在上文激活的已知信息或由话题标记引介的间接激活的信息,通常属于定指成分,在话语中具有延续性。汉语话题的功能会因话语特征、句法结构和话题标记的区别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其核心功能都较为稳定。话题为相关话语提供了空间、时间和个体框架,要求述题内容和话题存在相关性,并为话语提供起点。endprint
二、关于“标记”
我们查阅了部分语言学词典对标记(marker)的定义,包括《牛津英汉双解语言学词典》(P.H.Matthews原编,杨信彰编译)《历史与比较语言学词典》(R.L.Trask著)《语言与语言学词典》(R.R.K.哈特曼、F.C.斯托克著)《语言学和语音学基础词典》(David Crystal主编,方立等译)和《新编英汉语言学词典》(戴炜华主编)等,发现各类语言学词典对“标记”这一概念界定的侧重点和界定的范围不同,界定标准有宽有严,对“标记”的基本属性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第一,对标记概念界定的侧重点不同。大部分概念侧重于标记对语言单位的类别和功能的反映,也有概念侧重于标记对语言以外因素的反映。
第二,对标记概念界定的范围不同。有的概念界定范围狭窄,仅限于语义范畴,有的概念界定范畴宽泛,涉及到了语音层面、语义层面、构形层面、句法层面和社会层面等不同层面。
第三,标记概念界定的标准不同。既有界定标准宽松的概念,任何能够标示某个单位特点/功能的单位或特征都可以划入标记范畴;也有界定标准严格的概念,在功用、属性或外延方面存在要求。
第四,对标记基本属性的理解不同。既有认为标记是标示语言单位功能/类别的单位或特征的观点,也有认为标记仅是一种区别性特征的观点。
尽管以上几种定义存在概念界定上的差异,但它们对标记本质特征的认识基本一致,即标记是用来标示某语言单位的类别、性质或特点的,至于标记的形式,各概念中都未作出明确、严格的限定。
李秉震(2010)对各类标记进行了全面梳理,他指出已有研究涉及到的标记共有七十多种,而这七十多种标记可以被划分到音位层面、语义层面、构形层面、句法层面和语用层面。可以用下表说明:
综合普通语言学对标记概念的界定,观察语言中已有标记现象,可以发现标记这一概念具有这些性质和特点:
第一,语言学中,标记这一概念的使用范围较广,而标记概念所覆盖的层面越多,则其内涵范围就越小。
第二,标记的形式、功能和虚化特點并无严格规定,有的标记不可删除,而有的标记可以删除,标记功能既可是单一的,也可是多样的,若能谈论标记的语法化程度,语法化程度也未受到特殊要求。
第三,从基本属性来看,标记是用来标示某语言单位类别、性质或特点的语言成分。
三、关于话题标记
(一)前人的界定
要对话题标记展开研究,首先需要了解话题标记的界定,以下是我们查阅到的几种有关话题标记的界定。
Gundel(1988)认为,除非话题在某种语言的语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否则不要期望这种语言中存在话题标记(转引自强星娜,2009)。在Gundel的探讨中,话题标记指的主要是形态标记(morphological marking)。
Langacker(1991)将话题标记视作一个主观参照物,言者和听者在此“会面”,使双方和所言及事物有“心智接触”。话题标记使言者让听者将注意力集中于具体类型,而非抽象概念。下图中,物质世界用长方形表示,话题领域用椭圆形表示,话题缩小了物质世界,话题的具体性程度决定话题怎样缩小这个领域。在话题领域中,可以把话题当作参照点。组织语言时,言者、听者先和话题有心智接触,然后才和具体名词有心智接触。
Gasde(1994)认为话题标记(topic marker)是用来标记话题的结构位置与功能的形式手段。在一些形式化的分析中(如Gasde,1999),话题标记被看作是其与话题构成的话题结构的核心。
徐杰(2005)认为话题语法标记是常规语法现象,它不是格位标记,而是跟格位无关的、性质类似于焦点标记的语法标记。“话题”本属于语用概念,但它在语法平面上已可被视作形式特征[+TOP],并且用这一身份参与形式语法的运行,“在某些语言中促动某些语法操作”,添加语法标记就属于这之中基本语法操作方式之一。
徐烈炯、刘丹青(2007)明确指出了话题标记的内涵和外延,认为“用来体现话题功能的语言形式手段就可以称为话题标记”。其中,广义的话题标记可以包括“各种音段成分、超音段成分(或叫韵律成分),以及成分的排列顺序即语序”;而狭义的话题标记就是指“用来表示语言单位的话题功能的某种音段成分,在语法上属于形态或附属性的虚词”。这里的狭义话题标记,“在当今生成语法的结构分析中,被看成话题本身,而话题的实词部分,则被看作话题的标志语(specifier),这种处理更是突出了这些话题标记的句法地位”。
潘国英(2010)甚至将定中短语这类结构形式视为话题标记,认为定中结构有助于实现话题的对比功能。
(二)本研究的话题标记观
吕叔湘(1996)指出,不存在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是汉语语法的最大特点。我国某些兄弟民族语言和西方语言中通过形态成分来表现的概念,在汉语中要么没有表现,要么使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现。半独立的词常常依附于实词而存在,或是依附自由短语而存在。因此,其他语言用形态变化来表示的意义,在汉语中可以用功能词(functional word)来表示。汉语中突显语言成分话题地位和功能的功能词也可被划入话题标记范畴。
现阶段,汉语语法研究正处于创新时期,对于国外先进语言学理论的借鉴和学习方式已发生根本转变。我们认为,汉语话题标记概念既要遵循普通语言学对话题标记的鉴定标准,也要在尊重汉语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具有汉语特色的界定。在这一点上,汉语中“体标记”和“附缀”概念的界定对于话题标记的概念界定来说,具有借鉴意义。
左思民(1998)指出,关于“体”(aspect),人们开始认为它是仅通过词的形态变化来表示概念的现象,后来逐渐扩大了对这一范畴的认识。认为“体”可以通过虚词来表示,甚至认为它是属于词汇/语义的范畴。这样的认识变化可以反映现代语言学的发展方向。杨永龙(2001)在界定“体标记”时,认为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体标记是纯语法形式,已完全虚化,标示体的形态,而广义体标记包括纯语法形式、词汇形式甚至是句子结构等,其界定标准为可表达“体”意义。endprint
白鸽、刘丹青、王芳、严艳群(2012)指出,“附缀”的概念及其界定标准是基于存在词重音的印欧语提出的,但汉语作为声调语言,其中也有兼具词和词缀特征的附缀性成分。张斌(2013)在对汉语附缀的性质、类别和功能进行界定时,采用了这样的方法:不考虑印欧语系语言类型所表现的附缀化特征,仅提取附缀的本质概念与理论框架,在考察汉语中具有附缀化表现的成分的基础上,构建汉语所特有的附缀化理论体系。
研究者们在充分考虑汉语语言特点的前提下,借鉴国外先进语言学理论或概念,建立符合汉语实际情况但又未脱离语言学基本理论框架的理论体系,这样的方式同样适用于汉语话题标记体系的构建。
语言事实的区别和界定标准的宽严程度致使目前各类研究中话题标记的内涵、外延呈现出较大的差异。通过分析话题标记已有研究成果并参考前人对话题标记的界定,可得出话题标记的五个层级:
以上五个层级成员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可使某个成分的话题地位得到凸显,但在这五个层级中,话题标记的界定标准从严到宽排列。
第一至第三层级的成员都是音段成分。第一层级的界定标准最为严格,其成员局限于功能仅为凸显话题地位,没有任何其他功能的虚词成分,能够进入这一层级的话题标记如泰国傈僳语方言中的“nya”。第二层次的成员包括主要功能为突显话题地位,兼有其他功能的虚词成分,能够进入这一层级的话题标记如日语中的“wa”和韩语中的“nun”。第三层级的成员包括兼有突显话题地位功能和其他功能的实词和虚词成分,这一层级成员的范围大大扩展。需要注意的是,第一、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虚词集合有所不同:第一、二层级的虚词仅指那些接近有格形态语言的格标记的虚词,第三层级的虚词则既包括第二层级中的虚词,又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虚词,如汉语中的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等。为了区分这两类虚词,将第一、二层级的虚词记为“虚词1”,将第三层级的虚词记为“虚词2”。第四、第五层级中的成员范围更为广泛,扩展到了音段成分以外的语言形式手段,包括超音段成分(如停顿、重音),语序手段(如移位、出位),句法结构(如定中结构),特殊句式(如篇章中的“把”字句),语法关系(动词一致关系)和语篇布局。
第一层级以专用性和强制性作为话题标记的鉴定标准,这类话题标记的话题标记功能最为纯粹,仅为凸显话题地位,不负载其他功能,而且这类话题标记具有极高强制性,即每个话题成分都要加上话题标记。这样的标准将很多具有标记话题功能的语言单位都排斥在外,忽略了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才是界定概念内涵的这一准则。
第二层级话题标记的鉴定标准对专用性和强制性未作类似于第一层级的特殊要求,但对话题标记的形式化程度有严格要求。对于汉语语言事实的基本特点而言,这样的界定标准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
第三层级话题标记的鉴定标准考虑到了汉语语言事实的基本特点,将汉语中的虚词,甚至是带有实在意义的词汇成分都包括进来,这充分考虑到了汉语表达其他语言中用形式手段表达的意义时常采用词汇手段的特点。
第四层级话题标记的鉴定标准同样兼顾着汉语特点,在注重显性编码形式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停顿、重音与移位、出位这样的体现话题地位的手段。
第五层级话题标记的鉴定标准最为宽泛,可以说这类标准只考虑了标记功能方面的单一属性,这样的鉴定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实施,偏离了普通语言学的理论框架,和学界公认的话题标记原型已有较大出入。
本文更为赞同第四层级对话题标记的界定。第四层级话题标记的范围接近于徐烈炯、刘丹青(2007)所界定的广义话题标记。他们认为广义话题标记包括“各种音段成分、超音段成分(韵律成分),以及成分的排列顺序即语序”,但是他们却将前置介词性成分这类单位排除在话题标记之外。这里的第四层级包含第三层级中的所有成员,就音段成分来说,包括各种能够体现话题功能的实词和虚词手段。如:实词性成分“这个”“说到”和“要说”等,虚词性成分“至于”“关于”和“像”等。我们认为,第四层级话题标记的界定范围和其他层级相比,最为合理。既不会因为界定标准过于宽泛而致使话题标记的体系太过庞杂,也不会因为界定标准过于严苛而将汉语这类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的常规话题标记手段排除在外。
四、结语
在话题标记范畴中,既有话题标记功能突出的典型成员,也有话题标记功能相对较弱的非典型成员。泰国傈僳语方言中的“nya”便可以归入典型成员的行列,而汉语中的话题标记则可以归入非典型成员的行列。傈僳语,汉语,还有介于傈僳语方言和汉语话题标记之间的成员,如日语、韩语、波斯语、乌尔德梅语、阿帕切族印第安语等等,这些成员可以呈现非离散性的连续统排列。在这个连续统中,各类成员存在着话题标记功能的等级差异。作为话题标记范畴中的一员,汉语话题标记的研究对于掌握话题标记范畴的整体面貌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符合汉语事实的界定,对正确认识汉语话题标记至关重要。
(本文为北京工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QNJJ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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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莹洁 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10004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