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民众为“公积金新政”点赞
2017-12-20凌德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国家住建部等5部门18日宣布相关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大陆)职工一致。相关政策引港澳台民众称赞。
香港《头条日报》19日报道称,国务院港澳办18日宣布推出三项便利香港居民的新措施: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居民可按照内地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跟内地缴存职工同等权利。另外,国家财政部及教育部制定《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在内地读书的港澳学生专门设立奖学金,参照内地学生的奖学金政策体系为港澳学生增设特等奖,增加奖学金名额并提高奖励标准。国家社科基金也参照内地居民待遇,开放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各类项目。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大陆住建部等部门18日公布新规定,在大陆就业的台湾民众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租房,可异地转移,离开大陆时可提取账户内余额。今年5月,大陆已开放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今年11月,大陆大幅提高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金额和获奖名额。
对于中央的新政策,香港民建联主席李慧琼称,三项措施都非常有针对性,可以提高港人在内地买房的财务能力。香港内地经贸协会会长黄炳逢表示,港人在内地享受更多的本地待遇,有利于其在内地的长期发展,特别让青年更好地融入内地的就业空间,进行更长远的规划。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刘艺良表示,这三项新政使港澳居民可与内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体现了国家关怀、重视并照顾港澳居民,是好举措、好消息。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对在上海工作的台湾人来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会比商业银行低1.15至2个百分点。已在大陆银行界任职4年多的吕姓台湾民众表示,他本就有意在大陆长期发展,这项规定会加强他在当地买房的意愿。也有岛内媒体担心,缴纳公积金反而会造成困扰,增加台商成本。
香港《星岛日报》19日发表社评称赞,中央对港澳台人士提供种种优惠,体现“血浓于水”,是一项人心工程,尤其是让他们享受到部分国民待遇,营造“一家亲”的氛围。澳门《新华澳报》19日发表评论建议,相关政策还可以更进一步开放。除了是高度涉密的单位及岗位之外,政府公务员甚至外交官等,都可以开放给港澳居民从业。在内地工作、就读的港澳居民,如有意愿加入共青团或中国共产党,相关单位也宜按照团章党章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的考察及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