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2017-12-16鲍志强
鲍志强
摘要:湖北省宜城市近年来坚持用改革破解融资难题,在筹到钱、管好钱、用活钱上动脑筋、下功夫,有力推进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作为国家第一批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市,湖北省宜城市近年来坚持用改革破解融资难题,在筹到钱、管好钱、用活钱上动脑筋、下功夫,有力推进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2014—2016年,全市共完成“新城建”融资50.82亿元,建设项目32个。
一、扩增量,推进专项资金统筹
宜城市堅持以“规划总引领、项目大整合、资金大统筹、效益大提升”为基础,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一是“高屋建瓴”。通过解决专项资金投入与项目匹配问题,完善统筹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建立“以规划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的资金使用机制,使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做到“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聚焦重点项目,实现资金与项目的无缝对接。同时,通过创新资金供给机制,在财政管理上利用好政策红利,立足当前财政收支形势,科学研判中长期财政运行规律,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通过应统尽统,实现专项资金的跨部门、跨年度、跨层次、跨类级和跨行业高效统筹,全市财政收支矛盾得到缓解,实现了所有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分配、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池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终极目标。二是效益主导。通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综合效能,解决资金效益不高的问题,专注财政责任,引入动态评价。进一步规范统筹工作流程,促使政府主导的专项资金统筹,在项目安排上更贴近经济社会的急需和重点领域,也更贴近民生。同时,引入财政专项资金动态绩效评价,使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多路融资。通过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解决财政投入模式单一的问题,吸引社会资本,创新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PPP项目与资金统筹结合、互补等可持续、多元化的投融资创新机制,用专项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通过此项改革,实现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2016年以来,宜城市统筹资金6亿多元,重点围绕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8624万元,减免政策性行政规费1526万元,拨付4645万元完善了重点落户企业的配套设施建设。
二、促转型,推进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
在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宜城样板”中,宜城市通过“五个完善”,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管理办法。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等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能,规范PPP项目立项、招标、政府特许经营和财政资本预算等各项管理。三是完善业务流程。通过简化PPP项目合作流程,对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单位详细界定,便于具体执行时有章可依。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对“宜城汉江二桥及路网建设”、“宜城市静脉产业园”等两个PPP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工作,确保PPP项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规避风险。四是完善储备项目库。针对全市市政、水利、交通、环境保护、污水垃圾处理、教育、医疗等8个领域的项目,进行调研、择优梳理,建立PPP项目库,目前库内项目己达24个、总投资253亿元。五是健全完善咨询服务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择优聘请中介机构作为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三、挖潜能,推进政府发挥地方债券融资功能
一是突出重点。通过加强地方政府信用评估,强化市场约束;通过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制度,将地方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政府年度和跨年度的举债预算必须提交同级人大审批,接受人大代表质询,并报上级政府备案;通过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债务融资制度,强化行政约束。
二是完善机制。通过完善债务偿还责任机制,对城镇化建设发行的债券,按照“谁借债、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坚持遵循“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明确偿债责任单位和偿债资金来源;通过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定期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的状况、构成、新债务产生的原因、趋势,据此对政府性债务规模实行总额控制,防患于未然;通过完善偿债准备金机制,增强债务资金的流转能力,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规范监管。认真编制融资计划,严控债务规模;规范举借程序,严控债务入口。按照“项目单位申报—财政部门初审—市政府审核—市人大审批”的程序层层把关,严格限定政府性债务用途,统筹考虑项目成本和偿还能力,认真履行政府性债务审批程序。加强支出管理,严控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拓渠道,推进农村宅地制度改革
宜城市邀请武汉大学专家团队合作研究,选取在全省具有代表性的14个地区2900多个宅基地样本进行分析论证,将人均耕地面积作为主要参考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全面推行超面积宅基地阶梯式有偿使用。创新“政府定价、村定标准、动态调节”有偿使用方式,坚持“用时间换空间、梯次腾退”的原则,促进宅基地退出。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确定的调节金基本比例为依据,选取全市近五年来交易的138块经营性用地,测算分析成本和收益分配情况,确定不同用途、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不同成交价位的地块调节金标准,探索建立公平共享的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节约用地,盘活了闲置资产,拓宽了增收渠道。通过土地流转等,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了集体收益,美化了村庄环境,催生出一批美丽乡村。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城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