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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春秋假不能以寒暑假缩水为代价

2017-12-16胡欣红

江西教育A 2017年10期
关键词:寒暑假代价开学

胡欣红

在公众印象中,9月1日是中小学开学的“法定日”。然而,进入8月中旬,笔者所在地区的许多高中就纷纷开学了,从高一到高三,齐刷刷地坐在教室里。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为新高考改革试点地区,在每年4月和10月的考试之后,实行各一周左右的春假和秋假。于是,从寒暑假里“匀”一些时间作为弥补,成了约定俗成的举动。

中小学放春秋假,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与中小学整体教学、考试、假期安排以及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相衔接。中小学假期调整的推进,势必会对现行的教学计划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调整放假安排,尽量确保教学时间总量,本无可厚非。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少学校趁机“揩油”,导致寒暑假严重缩水。具体而言,春假和秋假相加大抵14天时间,减去其中的两个双休日,其实只占用了10天,而很多学校仅仅是暑假就提前了半个月左右结束,再加上寒假“匀”出的时间,合计达20多天,整整两倍以上。

在春暖花开和秋高气爽的时节,让学生调整身心走进自然、走向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固然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但这绝不能以寒暑假的严重缩水为代价。炎炎夏日和数九寒冬,本来就不适宜组织集体学习,但许多学校却罔顾自然规律,在三伏天里就让学生们早早坐进了教室。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江南地区,伏天里动辄40℃左右的高温,师生如此“夏练三伏”,有必要吗?即便现在学校的硬件设备比较好,教室宿舍基本上都安装了空调,但整天把学生集中在空调房里“同呼吸”,恐怕也会影响身体健康。此外,对于想带孩子外出开阔眼界的家长们而言,时间相对较长的寒暑假,安排调休时间无疑更灵活容易。

事实上,中小学春秋假完全可以不用以寒暑假严重缩水为代价。早在2004年,杭州就开始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安排。杭州市教育局在《调整中小学假期和作息时间的意见》中提出,实行一学年两学期四假期制,春假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末到5月初,秋假安排在10月末到11月初,时间为一周左右。如果春假与五一劳动节连在一起,学生就有了10天的“大长假”,而杭州的第一个春假更是让人直呼过瘾,从4月24日一直到5月9日,整整16天。在这样的情形下,寒暑假的时间只是做了一些适当调整,并未受到很大影响。正是基于这样的实践,在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中小学探索放春假的政策,要求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放假安排。

毫不客气地说,借春秋假的契机变本加厉地侵占寒暑假的做法,是一种短视的功利主义教育行径。在一些学校管理者看来,尽可能把学生禁锢在教室里,心无旁骛地“一心只读圣贤书”,是应试教育成功的关键。

确实,在当前的高考体制下,抓教学成绩是一个不容回避的 “现实”,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牺牲节假日。学生不是机器,休息是为了更好地投入学习。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我们之所以需要放松,是因为我们无法不停地工作。”换言之,姑且不论节假日所蕴含的接触社会、开拓眼界、提高素养等教育内涵,仅仅就提高分数而言,也不应该随意缩减。

中小学放春秋假,看似是一个不大的调整,但究竟放多长时间,什么时候放,寒暑假该如何调剂,是教育行政部門统一安排还是学校自行确定等,都需要统筹考虑。春秋假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缩短总教学时间,更不能因此变本加厉地缩短寒暑假时间。少上几天课,不代表学生成绩会落后,天更不会塌下来。◆(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第二中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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