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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传统社会中汉族的生育禁忌

2017-12-16尉迟从泰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婴儿孕妇产妇

尉迟从泰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



中原传统社会中汉族的生育禁忌

尉迟从泰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

生育即生儿育女,这是人生历程中的第一件大事,由于它牵涉到家族烟火延续这个最根本性的问题,所以人们格外器重,并男女有别地将生男孩称之为“大喜”,生女孩称之为“小喜”。其中的禁忌与人们的器重可用一种正比例关系来表示,笼统地讲便可说成是多如牛毛。中原传统社会中汉族的生育禁忌具体说来包括孕妇禁忌、产妇禁忌和养育过程中的禁忌等,从观念到语言、动作、食物,无一不受禁忌的约束和指导。

传统社会;生育禁忌;孕妇禁忌;产妇禁忌;养育禁忌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汉班固在《白虎通德论》中说:“礼始于黄帝,至尧舜而备。”①明确阐明“礼”起始于五千年前的黄帝时期,到了尧舜时代发展完备,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都“讲礼”,各个领域都有礼讲。所谓“礼”,概括地说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们遵守的法则、规范、仪式等。每个人从出生到成人儿(结婚)到离世(死亡),经历了无数沟坎和转折,而每一次转折实质上都是人生中的重要阶段。自然,出生礼、成年礼、结婚礼、贺寿礼、丧葬礼,概莫能少。礼多伴随的禁忌就多,本文仅就生育的禁忌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 孕妇禁忌

孕妇禁忌在生育禁忌中是排在首位的,它主要是指孕妇饮食禁忌、行为禁忌和冲犯胎神星煞的禁忌。关于孕妇禁忌的记载,中国古代,早已有之。东汉时期王充说过:“《礼》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视,非正声耳不听。……受气时,母不谨慎,心妄虑邪,则子长大狂悖不善,形体丑恶。”这就说明古人们已认识②到衣食言行和情绪等都能导致胎儿不正常的情况出现。接着又说:“妊妇食兔,子生缺唇。”这显然是禁忌孕妇吃兔子肉的,一直沿袭至今。唐孙思邈更为直接地说道:“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仗骨节,皆未成足,故自初胎迄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

妊娠食羊肝生子多厄。

妊娠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妊娠食驴马肉延月。

妊娠食骡内产难。

妊娠食兔肉犬肉令子无声音并缺唇。”③

现在中原民间孕妇禁忌的饮食中不少与上述所记相同,但又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妇女怀孕,中原的人们称之为“有喜”“害病”,或叫作“害喜”“害喜病”“害好病”等,孕妇本人也从此被视为“重身子人”。这期间,孕妇由于生理上的变化显著,想吃许多新奇特殊的食物。但是,他(她)们几乎是本能地认为,某些食物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有所“妨碍”,于是,人们就留下了一大串禁忌,这些禁忌罗列几项如下:

忌食兔肉,犯之,主婴儿豁嘴。

忌食狗肉,犯之,主化胎儿,又主婴儿无声音。

忌食驴肉,犯之,主生子头长脸长脖子长,又会延月。

忌食软皮蛋,犯之,主生软胎。

忌食杀鸡取出的蛋,犯之,主流产。

忌食鬼蛋,犯之,主生怪胎。

忌食毛蛋,犯之,主生怪胎。

忌食桑葚,犯之,主生子倒下。

忌食李子,犯之,主生子眼睛视物模糊。

忌食坟墓上的黑豆豆,犯之,主生怪胎。

忌食祭祀用过的馍、菜,犯之,主生怪胎。

忌将饼四折叠起吃下,犯之,主生怪胎且难产。

孕妇的饮食禁忌中,从内容到形式,从食物到水果皆有涉猎,大多是受接触律或传染律的作用,吃什么便像什么,或者说吃了什么形状的东西,就会长得像什么形状,这是古人的一种特殊思维。在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医中药治疗中,也多采用以肝补肝,以肾补肾,以阴滋阴,以阳壮阳的手段,诊治人们的疾病,平常又有“吃脑聪明,吃眼眼明”之说,即同类互感,这属于同一个文化大背景下的不同产物。

中原人们对生缺唇儿童毫不含糊地理解为孕妇看见或是触摸了某种带豁子的东西或动物。《淮南子》记载了这种习俗:“孕妇见兔,而子缺唇。”④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缺唇有两种情形:一是先天性的畸形儿,亦称兔唇儿。一种是威胁人的生命的严重疾病所留下的后遗症,中医称之为“走马疳”或“走马牙疳”。这是一种因细菌感染所引起的口颊坏死性病变,因其坏死,腐烂很快,势若走马,故名之曰“走马疳”或“走马牙疳”。发病开始为牙齿脱落或者是松动,继而发展为唇面颊穿洞,进而导致人的死亡。20世纪50年代前,医疗卫生条件极为落后,患这种疾病的人死亡率很高。正由于这种病对生命造成极大威胁,故人们极为忌讳和害怕缺唇。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这种疾病得到了极为有效的控制,但人们仍忌生缺唇子,他们把防止这种缺唇人的出现还放在禁忌孕妇的某些行为上,因之,形成了一组针对性极强的禁忌,也可叫作“防缺唇禁忌”,具体做法是:

忌跳越墙豁口,犯之,主生子嘴豁。

忌看带豁的物品,犯之,主生子嘴豁。

忌看豁嘴人,犯之,主生子缺唇。

忌在门槛上劈木头,犯之,主生子缺唇。

忌见兔子,犯之,主生子缺唇。

这些只是就防生豁嘴孩而对孕妇行为的限制。其他方面的考量则又以孕妇卧室为基准,广泛涉猎,精密布置:

忌肩上搭放棉线,犯之,主产时脐绕脖子。

忌肩上搭绳子,犯之,主产时脐绕脖子。

忌肩上搭扎腿带子,犯之,主产时脐绕脖子。

忌肩上搭放手帕,犯之,主产时脐绕脖子。

忌隔着门槛递接东西,犯之,主产时婴儿先伸手。

忌坐在门槛上,犯之,主婴儿“蹲生”。

忌坐在门枕上,犯之,主难产。

忌跨过扁担或挑担,犯之,主延月。

忌进孝房,犯之,主生鬼胎。

忌入坟地,犯之,主生鬼胎。

忌看出殡,犯之,主生鬼胎。

忌看日、月蚀,犯之,主生怪胎或残疾儿。

忌有房事,犯之,主流产。

忌进祠堂,犯之,主生怪胎。

忌进庙宇,犯之,主生怪胎。

忌看各种牲畜下犊,犯之,主难产。

忌干亏心事,犯之,主生子没有屁眼儿。

忌到洞房中玩耍,犯之,主难产。

忌看不满月的婴儿,犯之,主死胎。

忌给新娘子套被,犯之,主生妖精。

忌隔门槛拿盐,犯之,主产时婴儿先伸手。

忌束麻绳,犯之,主生子畸形。

忌就着锅吃饭,犯之,主难产。

忌将针别在腰间,犯之,主生下的孩子鼻梁上有青筋。

忌将针别在心口上,犯之,主产时胎衣连心。

忌在有人求药的大树下乘凉、逗留或玩耍,犯之,主生怪胎。

凡此种种,可谓是多之又多,详之又详,细之又细。卧室内的一些条文约束则主要是:

忌墙壁上钉钉子,犯之,主生死胎。

忌修房屋墙体,犯之,主生死胎。

忌调整床铺,犯之,主生子残疾。

忌搬动箱柜,犯之,主生子五官不全。

忌与自己属相相克的人闯入,犯之,主生子不健全。

忌洗冷水澡,犯之,主伤胎气。

忌奇异声响,犯之,主生怪胎。

忌尖叫,犯之,主生怪胎。

孕妇行为上的禁忌大多令人感到神秘不解,但有些是有道理的。某些行为,虽不一定导致像人们所说的结果出现,但却极易引起孕妇情绪上的不正常变化,不利于胎儿的正常发育,甚至引起流产,禁忌这些行为,在客观上起着一种保护胎儿安全的作用。只不过,他们在主观上并非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而已。孕妇卧室内的诸多禁忌,几乎全是出于对孕妇和婴儿的保护。所以这样慎重,是基于当地人们一种特殊的认识。人们以为,孕妇自从怀孕以后,她的本身和处所就别开生面地比别人多了一尊“胎神”。中原俗信妇女胎孕及所有与胎孕相关的事都有胎神掌管,故又有冲犯胎神星煞的禁忌。《古今图书集成·艺术典》载:“受孕之后,宜避忌胎煞所游,如经云: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筋,拘挛甚至母殒,祸如反掌。”据说胎神常在孕妇左右。所以,家有孕妇,大小事宜,皆必谨慎,修造动工,穿凿补丁,必知胎神方位。中原地区的人们又根据怀孕月份的不同而具体信奉着不同的禁忌:

正、七月怀孕,胎神在正门,忌挖地和修理正门。

二、八月怀孕,胎神在院中,忌挖院子里的地和在院内烧火。

三、九月怀孕,胎神在舂米的碓臼里,忌移动米臼和舂米。

四、十月怀孕,胎神在厨房,忌在厨房里洗刷。

五、冬月怀孕,胎神在卧室,忌修理或调换孕妇卧室。

六、腊月怀孕,胎神在孕妇腹腔,忌将孕妇衣服浸泡在开水里。

否则,就是触犯胎神。触犯胎神,就会造成这样或那样的不幸,或流产、早产,或死胎,或生无骨残疾儿,甚至还会母子俱亡。这是一种害人匪浅的迷信之举,基本绝迹,但仍有残余。

孕妇的禁忌种种,主要表明了男性社会对传宗接代行为的重视,即使是其中含有健康或者叫正确的因素,也被人们趋吉避凶的从善心理扭曲为通过怀孕者的闭锁式隔离,达到让神灵赐福的目的,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客观地讲,无论是饮食、行为,还是对胎神星煞的禁忌,都带有一种对妇女和胎儿保护的性质。同时,我们又应该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对妇女和胎儿的保护完全是为子嗣递续、宗族承继着想的,是以保护胎儿为主的。对妇女的保护只是因为妇女是胎儿的母亲,胎儿要在她的肚子里住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胎儿是无法脱离母腹而存在的,只是一种附属成分。妇女在其中尝到的仅是一种身陷囹圄、没有自由、多种苦难的折磨,根本没有什么受到保护的幸福和欢乐可言。

另有一些禁忌则完全是出于孕妇“不洁”“不吉”甚至是“污秽”“灾星”这些陈旧观念的:

忌孕妇与孕妇同坐一条凳子,犯之,主不吉利,会将自己的胎儿换掉。

忌孕妇与孕妇同睡一张床,犯之,主不吉利,会将自己的胎儿换掉。

忌求雨,犯之,主不灵验。

忌参与打井,犯之,主打不出水来,出来水也咸涩不能吃。

忌参与淘井,犯之,主井水生虫。

忌进各种庄重、严肃的场所,犯之,主不吉利。

忌参加婚礼、婚宴,犯之,主不顺当。

忌进洞房,犯之,主不顺当。

忌坐新娘床铺,犯之,主遭殃一辈子。

忌观看嫁娶,犯之,主不顺当。

忌接近晒酱的处所,犯之,主酱生虫。

呜呼!危险!!危险!!孕妇真的太危险!大有被孕妇接触的食盐都肯定要馊掉的现实灾难。然而,这里的人们又不会孤立地对待任何问题,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怀孕以后的妇女,不仅孕妇本人行为上有所禁忌,还要涉及丈夫和家里所有人。有了怀孕妻子的丈夫,禁忌到别人家里去抬丧,否则,主孕妇流产或难产。另外,还忌做坏事,尤其忌做亏心事,这种禁忌是涉及孕妇的全家人以及祖宗数代的,无论是哪一个人或哪一代人犯下罪恶,都是要给以报应的。列维·布留尔在他的《原始思维》一书中说过:“婴儿魂在未转生的状态中,实际上是父母等和图腾的一员”,“已出生的婴儿乃是某一祖先的转世”⑤。中原人则更坚定地以为任何动植物都可托生为人,都可成为精灵,死亡或出生都是由一种生命形态变成另一种生命形态。祖先或家人的罪过会给后代或家里的人造成罪孽,这种罪孽所要遭受的报应通过生育表现出来,便是生下的孩子没屁眼儿或干脆利索地断子绝孙,或痴呆残疾。根据作恶的程度不同,又分别给予不同的惩罚。很显然,这种观念或者说是这种禁忌源于传统的“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思想观念,在实践上却起着一种规范人们行为动作,自觉遵守公共道德,束缚自己不轨之举,助长社会良好风尚的积极作用。正是由于这种力量是借想象而产生的,它才随着人们的丰富想象而产生只有在想象中存在的力量;正是由于这种力量具有的神秘性,对人们有一种魔力,它才使人们虔而诚之,成为一种见之于法律之外、作用又大于法律的无形之网。

二、产妇禁忌

产妇禁忌即是指生下孩子的妇女自分娩到满月这整整一个月里的禁忌,是生育禁忌中第二个方面要涉及的问题,理所当然的,产妇是其禁忌的主体。产妇比孕妇、寡妇更被人讨厌,中原人称之为“血腥鬼”,故言语、行为、饮食无所不忌。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又可把它分成两大类,即产妇产时禁忌和产妇产后禁忌。

分娩是所有相关人员的期待,也是对孕妇实施无数禁忌和承诺要兑现的重要时刻。随着婴儿与母体的分离,血水俱下,中原人以之为不洁不祥之物,常常会惹怒神灵,降灾降难,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血光之灾”。所以,产妇产时禁忌,首先是生孩子地点的禁忌。忌在娘家或别人家里生孩子,也可说成是禁忌在自己家之外的任何人家里生孩子,换一换角度,又可说成是禁忌自己家人之外的任何人在自己家里生孩子,不论怎么说,禁忌的具体内容、对象和目的都是相同的。在人们的观念中,本来就以妇女为禁忌的不洁不祥之人,产妇更为人们所恐惧,无论怎样都不会允许别人家的妇女在自己家里生下孩子来,否则,“血腥鬼”冒犯神灵,会招致灭族之灾,子女不利,家道败落,且从此一蹶不振。所以,若姑娘来不及回婆家去,就要令她生在荒野。这种禁忌给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由于气候和环境条件的恶劣,使不少产妇和婴儿患下终身难以医治的病根。甚至还有不少产妇和婴儿因之死于荒野,造成悲剧。《风俗通义》也比较早地记载了这种习俗:“不宜归生,俗云令人衰。按,妇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许归。”⑥这段记述显示此俗流传已很久远,至迟,在汉代已经出现。也清楚地表明施行这条禁忌的原因,一是说怕对娘家人不好,使之人丁衰弱,家运不济;二是男家怕在娘家生产后,移花接木,换了他姓人,自己孩子养活不成。现在虽无此考虑,但仍严遵此禁。

产妇生产时,又忌使用别人家的东西和忌吃别人家的食物,犯之,会主双方家里贫穷、多灾。如实无办法,用后或食后付钱,钱数不计多少,得有这个意思和程序,以示自己所买,可免灾祸的降临。

产时还忌所有生人进入产房,能进入产房的人也忌带金属器具,忌穿带有皮毛的衣服,犯之,会踩断、割断、剪断或带走婴儿奶水,出生后的婴儿会无吃无喝,而且,终生都会衣食紧缺,整天为糊口而东奔西忙。又禁忌讨饭人临门乞讨,否则,会将婴儿奶水讨走,以后也要成为讨饭人。产房内的墙壁上禁忌有木橛子或铁钉,否则,生下的孩子不会屙尿。

产妇产时从另外一个角度叙述又是婴儿出生之时,婴儿出生固然是无法选择的,但人们对这一新成员的到来是有诸多讲究的。婴儿呱呱坠地,中原人谓之“落草”。这“落草”的时间都不是随心所欲的,也就是说有些时间生孩子是犯禁忌的。如:

忌男孩出生在大年初一。

忌女孩出生在正月十五。

忌出生在五月端午。

忌出生在七月十五。

俗以为在这些时间内出生的孩子命孤、命硬,长大女孩妨母,男孩妨父。

正月初一乃一年的第一天,人们认为这一天决定着一年内的吉凶和好坏。初一是普天同庆的日子,人们在这一天无论如何都要放松放松,欢欢乐乐地度过。不生气、不吵架、不看病、不吃药、不做活,总之,光吃、喝、玩、乐,啥都不干。这样,全年都会顺顺当当,平平安安。若在此时生孩子,既紧张繁忙,又担心害怕,还想着产妇的产血会冲了这大好的日子,得罪神灵,必会降下祸患,一年内都会诸事不顺。当父母的还实实在在地认为这一天出生的孩子性毒,不孝顺父母,让父母忙乱一年,整年不得安生。正月十五是元宵节,人们并不以为孩子的出生影响大人观灯,而是说这天出生的女孩儿,长大贪玩,会成为一个“疯丫头”,难管教,甚至不正混。

忌出生在五月端午,在中原民间更为普遍,流传也更久远。俗以为这一天生的孩子不是父精母血孕育而成,而是五毒转世,托生投胎,男必妨害其父,女必妨害其母。个别地方的人还认为,这样的孩子由于性格太毒,必危及自身甚至兄弟姐妹,总之,只有灾难和祸殃,没有任何益处。

《史记·孟尝君列传》也曾详细记载了田文生于五月五日被禁忌的事情:“初,田婴有子四十余人,其贱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婴告其母曰:‘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田婴。田婴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⑦《西京杂记》⑧《风俗通义》⑨也都有五月五日生子,男必害父,女必害母,长大自害的习俗记载。野语、正史无不谈及,可见此俗“威力”之大。

七月十五,中原民间俗称为“鬼节”,旧时还有放河灯的习俗。俗以为这个“鬼节”是野鬼还阳、鬼怪四出活动的日子。在这一天出生的男女婴儿大多都是鬼怪托生转世,与父母不和,多有妨克。于是,人们都不把这一天出生的婴儿当作人,父母也不以之为骨肉。豫北林县人还有七月十五是牲畜生日的说法,牛、驴、骡、马等皆在这一天过生,人们不但不让牲畜干活,还要给它们“改善生活”,做顿炒米饭,以祝生日快乐。所以,如生在七月十五,就会被人们视为“畜牲”,只有在人们逗玩或骂大会⑩时才会说“你是七月十五生的”。另外,人们之所以重视这出生的时间,又是由于对“八字”的重视而来的。“八字”是随着婴儿的呱呱坠地而同时“落草”的,这一瞬间便决定了人们一生的吉凶祸福,因此,人们又根据十二生肖属相和所生孩子的性别对某些出生的时间加以想象,编排出禁忌的具体月份、日子和时辰,委实没办法一一道出,但仅就以上所讲,中原人在生育上对时间的特殊观念也可“窥一斑而知全豹”。

孩子生下时的姿势和形态又是禁忌严把的一个关口。俗以为婴儿的出生姿势和形态都是其父母及祖先中不知道是哪一代的所作所为早就决定了的,是一必然的现象。在这里,绝对没有偶然的事情,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关联着的,有因就必有果。他们深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

忌倒生或横生。倒生,也称逆生、站生,婴儿先下脚,后出头,是难产的一种形式。横生,则是婴儿先下手,也属难产。这两种形式都极易给婴儿及其母亲带来生命危险,俗称“横生倒养”。俗信:“逆生者子孙逆死,顺生者子孙顺亡。”意思即是说,倒生的人,难成活,即使成活了,也注定不得好死。人们认为,造成这种生养形式的原因是婴儿父母或者是祖先犯下了罪孽,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所致,是一种报应,以这种形式的生产为禁忌。所以,人们往往在诅咒时,咒骂对方“横生倒养”。

忌生下时睁着眼睛和女仰男俯。中原的人们牢牢以婴儿出生睁着眼睛为禁忌,深深相信这样的孩子必妨克父母。女仰男俯则是指女婴面向上,男婴面向下的生产现象。俗把人们传统的性行为与此相联系,并加以无限想象,认为这样生下的孩子长大后必定作风不正,伤风败俗,毁坏门庭,成为不正经的人。

婴儿由母体离开时,忌给别人食物或其他物品,尤其是忌有乞丐前来行乞,否则,以为婴儿从母体带来的乳水会连同送给别人的物品一块被送走,或被乞讨出去,将来奶水不足或根本没有奶水,长大以后,又主此婴贫穷。

婴儿离开母体后,忌又屙又尿。俗以为“屙爹尿娘”,孩子命硬,妨克父母,大便妨父,小便妨母,大小便同时,主父母同受妨克。据说,抱起该婴,将其头在墙上轻碰三下,可免灾难。又忌生下后,马上将婴儿包裹起来,否则,主难以长大成人。通常是让婴儿在地上站一站,顿一顿,意在“落地生根”。

婴儿出生时有牙也是被禁忌的,俗以为,这样的孩子命硬,妨克父母,长出的牙齿会咬断父母的命,给父母带来大灾大难。所以,不少人家在孩子一生下来时,就把手伸进孩子嘴里摸一摸,如果发现有牙,马上拽掉,用纸包好放进火里。

初生婴儿忌前额上长有带旋的汗毛,俗信这样的孩子不是人托生而成,是牲畜脱胎,注定会克父母,害姐妹,妨兄弟。

产妇产后的禁忌大多是饮食和行为上的,现将搜集到的一些分开罗列于后。

饮食方面的禁忌主要有:

忌吃生冷食物,犯之,主产妇晚年拉肚子。

忌吃大肉,犯之,主晚年拉屎提不上裤子。

忌吃大茴香,犯之,主断绝奶水,婴儿无食。

忌吃韭菜,犯之,会割断奶茬,绝奶水,婴儿无食。

忌吃坐锅底子的饭,犯之,主断奶水。

忌吃咸食,犯之,主婴儿皮肤长疙瘩。

妇女“坐月子”期间,中原不少地区只吃小米粥加红糖和鸡蛋,一日数次,忌食别的食品。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物质生活的普遍提高,观念也引起了变化,产妇也有了“口福”,鸡、鱼、肉、蛋无所不食,相关的一些禁忌不消自灭。现在看来,确有“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是酸的”之嫌疑。当然,产妇这些饮食上的禁忌仍有部分人没有忘怀。

行为上的禁忌有:

忌到井台挑水,犯之,主井水生虫。

忌看井,犯之,主井水生虫。

忌看淘井或打井,犯之,主井塌。

忌到坑塘内洗衣服,犯之,主坑塘水生虫。

忌进打粮场,犯之,主粮食减少。

忌送殡,犯之,主对全家族不利。

忌性交,犯之,主产妇死亡。

忌哭泣落泪,犯之,主终身眼眶疼。

忌做针线活,犯之,主眼和手指疼。

忌用刀剪,犯之,主婴儿无奶吃。

忌向外借东西,犯之,主断婴儿奶水。

忌掀炕铺或移动床铺,犯之,主对产妇、婴儿不吉利。

忌进入别家宅院。哪怕是小产妇女,也必须恪守此禁,犯之,即为“污秽冲宅”“热血扑门”,该家人定有不测之祸。如不慎犯禁,必须待产妇满月后到去过的人家烧香磕头,鸣放鞭炮,刷屋门祭祀宅神,且赔情道歉,求得主人家及其宅神的谅解或宽恕。

忌夜间外出。俗以为夜间乃各种妖魔鬼怪活动之时,阳气回避,阴气笼罩,产妇夜间出门会冲犯鬼神,给自己和婴儿带来不测之祸,甚至连自己家的院子里夜间也不要久留。

忌参加祭祀或喜庆典礼,犯之,主交厄运。中原俗信产妇为最不洁之人,产房乃最不洁之所,所以,便禁忌产妇参加一切重大活动。有她们参与,会得罪神灵的,神灵不但不会按照人们的意愿赐福,反而会降祸于人。不但产妇这样的人被给予苛刻的要求,进过产房的所有人在这一点上也都与产妇同样被禁忌。他们也因和产妇、产房接近或接触沾染上了“不洁”与“不祥”,不能参与所有在神灵面前举行的活动,否则,便会冲走好运气。对产妇的禁忌还涉及产妇家里的人。忌将产妇生产时所穿衣服、所用物品乱扔,忌乱泼接生污水,这一切都被认为是污秽之物。认为这个时候送生娘娘下界,尚未回去,将污水乱泼,会污染送生娘娘之身,惹怒娘娘,降下不测,不利于婴儿养育或产妇健康。甚至,全家人都会因之交厄运,遭霉气,诸事不顺。产妇家所有人忌烧干锅。人们以为,烧干锅会给婴儿带来灾难。另外,在产妇“坐月子”期间不得有烹炒和油炸食物的行为,否则,会使婴儿身上起泡。这一月内,全家人还都要忌食这类食品,以免给婴儿造成什么危险。

综上所述,产妇禁忌就目的和动机而论,不外有三:一是人们出于对产血的极度恐惧,害怕产血玷污自己或别人家的神灵,带来厄运和不祥;二是出于对产妇的保护,怕产妇得病;第三则是出于对婴儿的考虑,怕婴儿无奶吃。前者是属于封建迷信的,后二者则是有利于产妇和婴儿健康的。所以,就客观而论,产妇禁忌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又是可以理解的。

三 、养育禁忌

养育孩子的禁忌是生育禁忌中最后一个要交代的问题。中华民族尤其是中原人的传统思想认为,断子绝孙、烟火不继是最大的不幸,又是最大的不孝,最为重视的就是子嗣问题。人丁稀少,家族不旺的人家,喜获麟儿,更是视若命根子,尤其是祖父母对于“隔辈人”、夫妻中年得子者,对待孩子那真是如他们自己所说:“噙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无论怎样,都免除不了担忧。为使孩子长大成人,无灾无难,人们可谓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因此,养育孩子的禁忌也就可以说是随孕而生了。

这里的养育禁忌是从婴儿离开母体开始的,首先表现在与孩子相关事宜的处理上。孩子生下三天内是不允许喂奶的,犯之,主多生疾病。俗信要等三天屙净脐屎后,方才可以喂奶,名曰“开口奶”,又叫“开喉奶”或“乞好缘奶”。这开口奶又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喂的,禁忌自己或与自己孩子同性别小孩的母亲喂奶,犯之,主双方孩子多病,孩子不旺,长大不壮。也就是说,倘若婴儿为男性,应找生女孩的母亲为其开口;倘若婴儿为女性,则应找生男孩的母亲为其开口。再者,喂开口奶又忌与自己同姓的人和产后不足四个月的妇女,否则,对孩子不好,不利于身体健康和成长。只有吃了相宜的“开口奶”,家人方才胸坦气顺,心安理得。

孩子的出世,举家欢喜,不论男女婴儿,凡第一胎都要给孩子的姥姥家去“报喜”。生男为“大喜”,生女为“小喜”。大喜煮六至八个红鸡蛋,必为双,禁忌为单数;小喜则煮五至七个红鸡蛋,正好与生男婴相反,必为单数,禁忌为双。报喜时喜帖在豫北林县一带通常是装在一个小红木匣子中,让一童子背着去送,一般规矩是“男左女右”,即生男孩用左肩背,生女孩用右肩背,一路不准调换肩膀。报喜人到家后,又禁忌用面条或汤类食物招待,否则,婴儿会常流鼻涕,常淌口水。豫东地区的开封一带,在报喜回去时,丈母娘还要烙一张面饼让女婿带回,沿途撕碎喂狗,直到喂完为止。俗信这样做以后,可保自己的孩子成人,否则,主夭折。

婴儿出生后一周,保留在婴儿身上的那一段脐带会干枯脱落,脱落掉下的脐带又忌随便乱扔。通常是用红布包好,满月后带往远处抛掷,以大都市热闹处为最好。据说,这段脐带经多人踩踏,可使孩子胆大志大,无病无灾。否则,便缺少胆量,不成器,身体常有不适,长大也多灾多难。医人也很器重这段脐带,用之可解胎毒,但人们却极其忌讳将自己孩子的脐带当药物。更有趣的是,个别人家还把自己男孩的脐带埋在门后,俗以为这样男孩可给自己扛门事,支撑门面。女孩的脐带埋在果树下,俗以为这样可以花繁子多。不论怎样,是不能给别人当药物的,否则,主小孩子多灾多病。

中原的人们大多以为,与婴儿有关的任何一种东西,都是孩子身体和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任何东西的处置都与婴儿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将脐带或胎盘当作药物吃掉,就象征着婴儿生命被吞噬。他们认为脐带和胎盘二者都带有婴儿的灵魂,错误地将部分作整体,将想象出来的抽象的“虚体”当作现实中业已存在的具体的实体。因而,又把想象中的危险当作现实中危险的确实存在,这在哲学上是属唯心主义的。而这种思维上的逻辑错误和哲学上立场观点的错误,正是这种禁忌产生的根源。

对出生未满一个月的婴儿,中原人还有一种特殊的认识,以为此时婴儿只是部分的诞生,并没有完成完整意义的诞生。河南沁阳一带俗称此时的婴儿为“胎毛鬼”,禁忌走门串户逛邻居,否则,对孩子和所到的人家都是不吉利的。

没有满月的婴儿所穿衣服及所用尿布等物品忌搭晒在过高的地方,具体是三尺以上。俗信“三尺以上有神仙”,婴儿为“胎毛鬼”,会得罪神仙,降祸于婴儿,不利于成长。

忌姓史、姓施或姓王的人在不满月的时候给孩子见面,否则,必主不祥,这还是由于谐音的缘故。

剃胎发看似简单,其实是很复杂的。首先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的,还须选个吉日良辰。忌丁火日及初五日剃胎发,否则,主婴儿脸黑。忌十四、二十三或三十日剃胎发,否则,主婴儿多灾多难,甚至夭亡。

剃头时,又忌将头剃得净光。要把囟门上的一块留住,即留住“呼歇门”,以供藏魂。有的还在头后边脑勺部留上一撮长发,名曰:“八十毛”,又称“扎实毛”,“扎实”即中原人健康之俗语。据说,留住此发可使婴儿长寿。否则,将头发全部剃净,婴儿则无处藏魂,会给小孩带来灾难,短命、夭亡。

剃下来的头发又不同于正常人剃下的正常头发,要由家长用红纸包裹好,忌随便丢失,否则,主婴儿多患疾病,甚至于夭折。豫北修武县境内的人们往往将所剃胎发,压到水缸底下,这样,便意味着可使婴儿长大成人、长寿。民间还有俗谚曰:“胎毛压到水缸下,婴儿能活一百八。”

接满月时,还要求爷爷亲自去接,俗信“爷接孙儿,扎下根儿”,禁忌奶奶或是伯母、婶子等妇女去接,俗以为妇女性属阴,恐婴儿初次回家时,阴气迎门,对婴儿成长不利。

婴儿所穿衣服忌锁边缝,通常毛边毛茬。据说,这衣服上的毛边毛茬也是供婴儿藏魂的,小儿魂魄不全,又极容易掉魂,故有此忌,犯之,则主小儿多病、多灾,难养育。杞县一带还有名字就叫作“藏魂衫”的小儿专用服装。缝做衣服时又多用白颜色的线,禁忌用其他颜色,俗以为这样会哄骗住阎王爷。所穿的鞋、袜又忌用绳线拉满底儿。中原人手工缝做鞋袜,鞋底为三层以上,禁忌层的数目为双数。鞋底和袜底都一定留住脚心的地方不拉,犯之,主小儿多疾和夭亡,有的认为会成为哑巴。此忌主要是忌讳“满”和“实”。“满”则招损,“满”意味着“完”“了”“够”。“完”“了”即结束、终了;“够”即“够寿”,往往成为人们发泄愤怒的诅咒之语,“够寿”即寿数已尽,该死了。小儿穿着拉满底子的鞋或袜子,他们会特别地想象为小儿寿数已尽,必主夭亡。“实”在民间有和“塞”“不通”相同之意,所以,人们又依据“实”而想象到“塞”,进而想象到小儿不会说话。这条禁忌本身再一次证明了人们想象力的丰富奇特和观察认识问题时充满的辩证意识。

要说简单一点的就是小名的命名,但这其中也有种种不同的情况,或相对讲究一些。名字既好听又极有意义的,如兄弟三人分别是:百顺、百昌、百强;威武雄壮点的如:虎、豹、鹞。极为随意一些的是男孩儿称大高儿、二高儿、三高儿;女孩儿称大妮儿、二妮儿、三妮儿。还有称男孩叫妮的儿的,据说这样是看得娇。在郑州、开封一带还有更有趣的,婴儿出生后的第二天早上,婴儿的父亲出门到外边去“碰名”,又叫“闯名”。天不太亮就起床,碰上的第一个人,父亲不由分说,就跪倒在他的面前,磕头说明意思,央求给个名字。此时起早的人大多都是赶集、做买卖或耕地、捡粪便的人,毫无准备,但又不能推辞,只好就眼前所见即兴脱口而出,于是,“马”“牛”“套”“狗”“羊”“粪筐”“粪杈”“箩头”“砖头”“狗仔”“狗娃”“狗头”“狗剩”“尿壶儿”“尿罐儿”等都一股脑儿出来做了人的名字。俗信这类名字安稳、保险、不出事儿,有利于孩子成长。

中原人对大号的选择标准则远远超出小名,像对待其他问题一样,又经常把命名同十二生肖、五行克妨相联系。命中缺少的东西,一定要用名字补过来;命中过盛的东西,当然的要用名字压下去。这样婴儿才可平平安安,长大成人。如命中缺火的,起名时要用带“火”部首的字;命中缺水的,起名时则要用带“水”部首的字,否则,婴儿一定不会顺当,甚至就根本无法长大成人。

上述这些只是孩子健康成长的起步,距成人儿的需要,还是微不足道的。中原地区的人们是把孩子结婚叫作“成人儿”,没结婚就叫作没“成人儿”。显然,从婴儿到“成人儿”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我们连叙述起来都感到漫长,父母及长辈们养育起来,辛苦与担忧肯定会存在于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时辰,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因此,这整个养育过程中的禁忌自然不少。现将搜集到的部分现象罗列于后:

忌小孩咬牙,犯之,主生癞。

忌小孩打头,犯之,主招灾。

忌小孩打脸,犯之,主招灾。

忌用手指虹,犯之,主手残。

忌男孩骑狗,犯之,主烂裤裆。

忌女孩骑狗,犯之,主夫丑。

忌春节期间吃烤馒头,犯之,主生疮。

忌小孩坐簸箕,犯之,主爱撒泼。

忌小孩“抓周”时手抓胭脂粉钗,犯之,主长大好色。

忌小孩“抓周”时手抓骰子,犯之,长大必为赌徒。

忌小孩牙掉后乱扔,否则,主牙齿不生。

忌打燕子,犯之,主对全家不吉利。

忌打长虫,犯之,主全家多灾,甚至身亡。

忌打地出律子,犯之,主多病多灾。

忌在野地里捡铁块,犯之,主贫穷,会将爹卖掉。

忌在路上大便,犯之,主长橛眼。

忌女孩看鸡下蛋,犯之,主难产。

忌吃葫芦籽,犯之,主长龅牙。

忌吃坟头上的野果,犯之,主常患疾病。

忌女孩嘴大,犯之,主家贫。

忌女孩走路过早,犯之,主终生繁忙,多操劳。

忌小儿正背长黑痣,犯之,主无力,常被人欺负。

忌别人的腿从自己头上漫过,犯之,主长大被人欺。

忌旋长在头正顶,犯之,主常惹父母生气。

忌给小孩在正月里剃头,犯之,主妨克舅舅。

忌夜间给孩子照镜子,犯之,主常见鬼。

忌小孩摔倒后拉起便走,犯之,主小儿掉魂儿。

忌用铲子、刀具等铁器投、砸、砍旋风,犯之,主多招鬼灾,多生邪病。

忌吃饭时筷子掉在地上,犯之,主被父母责打。

忌孩子的影子被踩跺,犯之,主招灾,受人欺负。

这养育禁忌又可说是“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五彩缤纷。其中,有浓重的迷信色彩、落后的原始思维模式以及错误的观念,但我们透过一层,也可以感觉到一种十分可贵而又美好的东西,那就是人们所普遍具有的像火一样炽热的父母心!

总之,中原民间汉族的生育禁忌由孕妇禁忌、产妇禁忌、养育禁忌所共同构成。它们就像一个巨大而又严密的网,将人们罩在其中,约束着人们的思考,影响着人们的语言,指导着人们的行动。通俗一点讲是管控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和大脑。但人们却乐在其中,尽享实施禁忌之后的舒坦和幸福。

注 释:

①(汉)班固:《白虎通德论·崩薨》。

② (汉)王充:《论衡·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养胎第三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淮南子·汜水》。

⑤(法)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33页。

⑥(汉)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释忌》。

⑦(汉)司马迁:《史记》.卷75之《孟尝君列传》。

⑧《西京杂记》:“俗谚举(五日)五日子,长及户则自害,不则'害其母。”

⑨(汉)应劭《风俗通义》:“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

⑩骂大会:中原地区流行的一种粗俗的逗乐形式,两人或几人骂着玩。

【责任编辑:郭德民】

2016-09-06

尉迟从泰(1957—),男,河南商丘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和民俗学研究。

K8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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