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福建绿色城市建设
2017-12-15徐涓
徐涓
推进新福建绿色城市建设
徐涓
(林光儿 摄)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绿色城市建设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机遇,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截至2015年年底,福建省各主要城市,绿化覆盖面积为72093公顷,公园面积1191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8平方米。九市一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厦门、福州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居第2位、第6位。福建省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9月30日,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晋安区、鼓楼区,泉州市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等,分别获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目前,福建省绿色城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如城市规划不科学,规划执行不严格,人均绿地面积偏低,内河及生态修复不持续,城市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不够强,沿海与内地不协调,山海、城乡发展差距较大,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节能减排面临新挑战,畜禽养殖污染尚未根本遏制,Ⅰ、Ⅱ类水质比重下降,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防灾减灾、防洪排涝、停车场所、地下管网等设施比较薄弱,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内涝、停车难等现象还未彻底根治,绿色城市建设还存在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结合福建省省情实际,应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强化绿色教育,提升生态自觉
绿色城市建设和发展,离不开人们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自觉。一要增强保护清新福建的生态自觉。二要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规范和生态道德观念,正确处理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提高其对清新福建甚至美丽中国的感情认同、审美情趣和鉴赏能力。三要在帮助人们获得生态系统知识认知基础上,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塑造美好的生态情感。同时,要让该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践行于行动。要充分发挥生态教育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所起的教化、示范、辐射作用,大力开展生态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全民抓起,从点滴抓起,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等身边小事抓起,让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
强化绿色规划,贯彻生态理念
绿色城市规划应注重生态原则的整体渗入。首先,规划要结合实际,融入自然。对接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做大做强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推进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和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优化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强化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县城扩容提升,抓好不同类型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小城镇改革发展。其次,规划要传承文脉,保护灵魂。围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严格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保护地带的建筑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保持城市的传统风貌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留住民俗风情,守住精神文化地标。第三,规划要严格执行,强化监督。推广“多规合一”,优化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依法管理、依法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强化绿色发展,注重低碳循环
推进协调发展。推进福莆宁、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加强区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衔接,促进城市功能配套和资源共享,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原则,以现有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各城市城镇优势互补、协同共生的绿色城市群。
首先,要落实节能减排。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根据各城市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能源,作出正确的能源结构安排,加大对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强化对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循环综合利用。加大智慧城市技术的研发力度,使其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要手段。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大力发展综合交通,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抓好地铁、城市道路、公交场站、公共停车泊位、休闲慢道等建设,新建公共停车泊位,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在不降低居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以尽可能少的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居民的福利水平。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成本价格机制,解决环境资源无价低价问题,让市场解决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绿色生活与消费。
其次,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吃干榨净、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按“上游废物变成下游原料”、“过程耦合”和“资源共享”等关系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从关注交换价值转向关注使用价值,形成“资源—产品—废弃—再生资源”的集约型增长模式。充分发挥污、废、垃圾等循环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重复利用、深度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管理,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贸易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大幅降低单位经济中的资源消耗强度,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建设海绵城市。加大地下综合廊道建设力度,减少“拉链马路”现象,建设雨污分流、雨水利用系统,建成能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新建改造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供水管网。在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中,应尽可能多地保留胡同和特色民居,留下逛街、购物、娱乐、锻炼等居民生活必需空间。
第四,重视研发创新。充分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加大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方面的科技研发创新,结合福建省省情实际,一方面要研发诸如绿色建筑节能技术、产业低碳技术、能源资源效能提升技术、新能源利用技术等硬技术,也要研发绿色城市发展规律与趋势预测技术、城市空间布局与生态资源格局系统优化技术、绿色城市评价技术、发达国家绿色城市建设经验等软技术。
(稿件来源:《福建日报》)